时间:2024-06-19
左官春
(兰州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有无古代”问题不仅事关我国儿童文学的学科合法性,而且对清理和继承我国儿童文学传统和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问题上,目前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我国古代没有儿童文学。比如朱自强认为儿童文学不是一个“实体”,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建构出来的一个观念,这一观念是在清末民初从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我国儿童文学只有现代,没有古代”[1]。比较典型的又如“外国移植说”,其认为我国儿童文学起源于对西洋儿童读物的翻译,如钱小伯认为孙毓修编译的《无猫国》是我国儿童文学诞生的标志。持相反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如胡从经认为,“中国儿童文学至少是在晚清,就已经是‘繁星璀璨’了”[2];王泉根从周作人的童话观出发认为,我国古代儿童文学是一直存在的,但是具有“两面观”:丰富多彩和没有地位[3]。本文从这一争论出发,试图澄清“古代论”所坚持的“古代”和“现代论”所反对的“古代”其实是两种不同的“古代”,由此对其争论形成解构,在此基础上,尝试对我国儿童文学进行重新阐释。
我国古代大量的志怪小说,如魏晋志怪、唐宋传奇等都夹杂着许多民间童话故事,由此可以推断,在古代,是存在“儿童”这一阅读群体的。但与今天不同的是,古人把它当作一种猎奇、寻趣的谈资,而没有像今天这样把儿童从成人世界中区分出来,更没有将其作为专属儿童阅读的“文学资源”。在阅读群体上对年龄段不加区分的这种“混杂”特征符合古人“天人合一”的整体文学思维,据此,王泉根认为:“我国的儿童文学确是‘古已有之’,有着悠久的传统”,并提出“我国古代儿童文学”“古代的口头儿童文学”等概念。[4]15-24方卫平也认为:“中华民族已经拥有几千年的文明史。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儿童文学及其理论批评作为一种具体的儿童文化现象,或隐或显,或消或长,一直是其中一个不可分离和忽视的组成部分。”[5]与此相反,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古代”儿童文学缺乏历史性的概念辨析,特别是作为儿童文学的阅读群体——文学意义上的“儿童”的缺失使其长期处于萌芽状态,而没有发展出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理论体系和成熟作品,“儿童与儿童文学都是历史的概念,从有人类的那天起便有儿童,但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儿童却并不能作为‘儿童’而存在。……在人类的历史上,儿童作为‘儿童’被发现,是在西方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才完成的划时代创举。而没有‘儿童’的发现作为前提,为儿童的儿童文学是不可能产生的,因此,儿童文学只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它与一般文学不同,它没有古代而只有现代。”[6]54
儿童读物的存在能否证明我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王泉根认为,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大量故事符合现代儿童文学的内容标准,比如《搜神记》中的《李寄》篇是我国“古代”儿童文学中“最值得称道的著名童话,作品以不到400字的短小篇幅,生动刻画了一个智斩蛇妖、为民除害的少年女英雄形象,热情歌颂了她的聪慧、智慧、勇敢和善良的品质,令人难以忘怀”[4]54。而反对者认为,对于我国“古代”儿童文学是否存在的证据不能采取细部固整的方法,不能因为找到少数适合儿童阅读的古诗或者小故事就“惊呼发现了儿童文学”,“我国儿童文学绝不是在上述那些平平常常的日子里,零零碎碎、孤立而偶然的诞生出来的”。[7]此外,在这些学者看来,尽管我国古代社会存在某些儿童读物,但它们并不是专门为幼儿准备的读物,因为在看似适合儿童阅读的文学作品中包含了大量成人的道德价值观,充斥着道德说教和功利诉求,既因超出了儿童的阅读能力而变得枯燥乏味,又因缺乏明确的效用价值而一直处于古代文学创作的次要位置,因此并不符合现代意义上儿童文学的判断标准,“‘李寄斩蛇’这个故事,如果是给成人研究者阅读的话,原汁原味的文本可以为了解、研究古代社会的儿童观和伦理观提供佐证,但是把这个故事写给现代社会的儿童,却必须在思想主题方面进行根本的改造。”[6]82-83因此,有学者指出,“他们看不起儿童的歌谣,只因为‘固无害’而‘无谓’——没有用处,这实在是绊倒许多古今人的一个石头。”[8]
对儿童文学解读方式的差异也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朱自强等人坚持西方哲学分析的方法,尝试以此发现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符合西方儿童文学规范的理论证据,“对现代社会的‘儿童’的发现和儿童文学只有‘现代’,没有‘古代’的论述,的确是一种‘概念’辨析”[1]。但是沿着这种路径,他发现儿童文学的“古代”和“现代”是断裂的,即儿童文学作品与儿童文学观念存在脱节,周作人也认为,“中国虽古无童话之名,然实固有成文之童话,见晋唐小说,特多归诸志怪之中。”[9]由于缺少儿童文学观念的接受者,古人谈及的志怪小说并不能等同现代“童话”中的儿童文学。但持“古代论”的学者认为,这种概念式的命名关系是不符合人们的历史经验的,因为在儿童及儿童文学诞生之前,各个国家都有大量的以口头或民间形态广泛存在的“童谣”,尽管在形式上不符合西方对儿童文学的界定,但实际上却长期发挥着儿童文学的功能,“古代散文类口头儿童文学品种多样,有民间神话、童话、笑话、传说、寓言等,其中尤以民间童话最为丰富多彩,对历代儿童的影响最大,十分契合少年儿童喜欢幻想的心理特征,又与原始思维同构对应的儿童思维机制十分密切”[3]“我们必须记住,童话首先是一种口头形式。”[10]因此,朱自强等人这种按图索骥式的研究方法一直饱受争议,如涂求明就认为,这种概念式的理解方式引发了“诗人”与“概念”之间的相互否定,这个清辉遍洒、童心本真的诗人朱自强“驳倒了‘概念’朱自强”[7]。但值得注意的是,双方都没有站在彼此立场上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持“现代论”的学者一方面否定我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另一方面却又肯定古代童谣或儿歌在幼儿成长中的价值,而持“古代论”的学者尽管发现了我国古代儿童文学早就存在的诸多证据,但一直未对其进行理论建构。
这种争论还可以理解为一种“文本”与“文学”的冲突,也即“童谣文本”的存在能否证明“儿童文学”的存在。事实上,不管是以“童谣文本”来例证我国古代儿童文学“古已有之”,还是以西方“儿童文学”的标准来反推我国古代儿童文学不存在,都指向“观念的儿童文学”而忽略了“实体的儿童文学”,都陷入了观念的牢笼而忽视了作为客体的“儿童文学”。此外,我们都知道,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能够用于判断一个文本是不是儿童文学的统一标准。进一步思考会发现,持现代论的学者所言的“古代”与持古代论的学者所说的“古代”不是同一种“古代”,双方争论所指实际上出现了偏离,这种偏离使得双方的争论并没有产生事实上的交集。
于是,在对我国儿童文学的“古代”释义问题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古代”:一种是基于西方儿童文学理论中的建构主义本质论;另一种是基于中国本土文化传统的经验主义现象论。朱自强等建构主义者认为,由于“古代文献里从未出现过‘儿童文学’这一概念”[1],能够支撑儿童文学理论大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等都没有知识生产意义上的严格界定,因此,我国古代不存在儿童文学。为此,朱自强还引入“文学场”的概念,“艺术作品的意义和价值,如同审美判断的特定性问题,只能在场的社会历史中找到它们的解决办法,这是历史是与关于特定的审美禀赋的构成条件的一种社会学相联系的,场在它的每种状况下都要求这些构成条件。”[11]因此,要准确理解我国古代与儿童相关的文学现象,首先要建构理解这一现象的社会机制,也即由“儿童”“儿童文学”以及作家身份等构成的文学场域,唯有此,才有条件评论何为儿童、儿童文学的产生何以可能等问题。于是,儿童文学的合法性并不依赖作品或作家,而是依靠制造种种儿童文学价值及其信仰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文学场域。也就是说,儿童文学的产生与发展并非单纯的文学事件,而是在特定的社会机制引导下逐步在实践中生成的历史文化事件,需要确立某种确定的“社会惯例”才能对儿童文学做出清晰的界定。
不过,建构主义论者首先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我国古代零散存在的大量童谣和各种不成体系的儿童观。为此,朱自强认为应当“引入福柯提出的历史学研究的‘事件化’方法”[11]。在福柯看来,史学家热衷于寻找普遍真理和绝对知识,从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任何绝对真理或知识最初是以“事件”的形式出现的,而“事件”本身又是历史的、具体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事件化”的研究方法需要把所谓普遍性真理或理论还原为某个特殊的“事件”才能被人们所理解,相应地,任何真理或理论都是在特定的历史场景,出于某些特殊的目的或需要而存在的,因此,普遍性的理论或真理与许多具体的条件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儿童文学作为一种知识,也是以事件的形式存在的,因而它具有确定性,就如福柯所言:“不具有确定的话语实践的知识是不存在的,而每一个话语实践都可以由它所形成的知识来确定”[12]。建构主义者据此把“儿童文学”的生成假设为一个历史事件,并顺理成章地从古代文献中去寻找“儿童文学”这一词汇。然而,这种按图索骥式的方式并不能把儿童文学“事件化”,也无法将儿童文学描述为“确定的话语实践”,从而也就无法梳理儿童文学在我国古代建构的历史过程。
持肯定立场的经验主义学者则认为,建构主义论者及其所使用的方法拆解了我国儿童文学发生的圆融性,使得原本充满生机和文化内涵的文本言说屈从于某些概念所建构的语词牢笼,脱离了我国古代儿童文学发展实际而充斥着各种僵化的形而上的理论和方法,这种过于注重理论清晰性和完整性的研究范式忽视了古代儿童文学自身的复杂性或多样性。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我国古代不存在“儿童”“儿童文学”的概念就说不存在儿童文学,只能说我国古代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儿童文学。在经验主义者看来,建构主义论者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即先有童谣或儿歌等儿童文本,后有所谓的概念性的儿童文学,对儿童文学的界定建立在建构论基础之上,容易使我们对儿童文学的理解停留在儿童文学概念之后,而对于长期滋养儿童文学概念的史前史则容易被遗忘,其所主张的建构主义理论体系对于学术研究而言是个比较有效的工具,但对于儿童文学创作及其阅读而言是一种沉重的理论“负担”。从生活经验的角度来看,儿童文学的作者和读者都不需要各种理论来指导创作或阅读,真正需要的是摒弃各种理论教条束缚的自由释放与文学体验。
可以看出,在我国儿童文学有无“古代”的争论中,双方焦点并非同指,建构主义论者注重通过概念的建立来进行理论建构和逻辑论证,经验主义论者则从儿童文学创作及阅读的角度,注重儿歌或童谣发生发展的文学价值,两者观点貌似对立,实则并无冲突。“任何相信文学研究是研究一种稳定的、范畴明确的实体的看法,即类似认为昆虫学是研究昆虫的看法,都可以作为一种幻想被抛弃”,“从一系列有确定不变价值的、由某些共同的内在特征决定的作品的意义来说,文学并不存在。”[13]在我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的问题上,不同观点之间的冲突并非真实存在,无论是从文本出发还是从理论出发,都是以儿童文学的自为解释性取代了儿童文学的自在生成性。为此,我们需要一种新的尺度,重新阐释我国儿童文学在“古代”问题上的“分歧”。
在中国儿童文学“古今”之争上,双方都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即中国儿童文学首先是“儿童”的,理论性和概念性的理解虽然可以增强成人对儿童文学的认识程度,但对中国儿童文学“类”本质的界定几乎淹没了儿童作为自由个体的独特性。为此,我们需要从文学生成的角度重新阐释儿童文学的存在,超越成人视野,去发现中国儿童文学的自在性。
中国儿童文学的旨归是“儿童的”而非“成人的”。自“儿童”从社会群体中走出,“儿童文学是谁的”的问题就一直存在,比如泰勒、霍尔、蒙台梭利等人基于“成人本位”以及对传统儿童观的批判立场,主张“儿童是成人之父”[14]的观点,对此,鲁迅反驳说:“往昔的欧人,对于孩子的误解,是以为成人的预备;中国人的误解,是以为缩小的成人。”[15]在儿童文学的问题上,我们打着“发现儿童”的旗号,将儿童文学进行符号性预设,用成人的观念置换儿童的需要,以“现代性”的名义从西方“进口”各种儿童文学理论,并将其作为“一项未竟的事业”[16]。由此,儿童文学的成人化不仅强迫儿童接受成人的道德观,而且剥夺了儿童通过文学了解世界多样性和自由想象的空间。与此同时,儿童文学的语言问题也凸显出来,不仅随着汉语一起被捆绑到现代性的牢笼之中,充斥着各种西式的功能性逻辑,而且其语言形式本身也遭受“改造”,“‘现代的’国人经验被推入‘是什么’的多层面交错的存在者关系(逻辑的、形而上学的、数学的、语言学的)中,并且常常半生不熟的、不知根底的。所以就越来越不认识自己的传统,只会玩弄一些‘历史化的’的空洞的概念游戏。”[17]“儿童文学通常被标志成‘为儿童而写作’,然而在儿童文学的话语势力位阶上,成人却总是高于儿童。在儿童文学中,关于儿童的文化想象反映出对儿童的一种殖民,这使得‘语言游戏的童年’向‘话语禁忌的童年’陷落。”[18]
中国儿童文学的观念是“生成的”而非“知识的”。在“古代”之争上,我们不应急于借助某个理论工具来驳倒对方得出一个知识性的是非判断,而应首先反思我们所使用的“古代”“现代”等话语标签。事实上,无论是经验主义还是建构主义,都陷入了一种近代知识论误区,双方都试图以“知识的确定性”来平息观念之争。然而,作为观念的儿童文学并不是知识的产物,而是业已发生,即基于中国儿童文学自身的自发的生成。这种自发生成性,既不会因为成人的“偏见”而遮蔽儿童及其阅读的存在,也不会因为儿童的心智不成熟而轻视其作为“人”的尊严,因此,我国古人对于儿童及其读物不做区分,似乎更合乎实际。此外,争论双方都有人把周作人作为我国儿童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人物,原因是周作人率先从“人的文学”中发现了儿童和儿童文学,这既缓解了古代儿童文学在现代社会的身份焦虑,又为西方儿童文学理论扎根本土提供了契机。然而,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对中国古代文学中“儿童”与“成人”浑然一体状态的打破意味着我们观念的转向,即从儿童文学业已发生转变为知识性分析,并把儿童文学自发的历史“在场”状态抽象为经验论、建构论等目的性对象关系,于是,“知识”的儿童文学掩盖了“生成”的儿童文学。
中国儿童文学的身份是“自在的”而非“发现的”。在身份问题上,有人认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经历了三次启蒙高潮。……从戊戌维新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儿童文学尚处在草创阶段,启蒙作为一种文学思潮不可能在儿童文学中有多大的表现,……只有新时期、八十年代的新启蒙,才在儿童文学内部产生影响,出现真正的启蒙主义儿童文学。”[19]也有人把儿童文学的发生定位于其草创阶段,即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但是,我们需要警惕的是,中国儿童文学的身份并非“发现的”而是“自在的”,作为文学事实的儿童文学早于其现代意义上文学身份的发现,命名的缺失并不损害其事实的“在场”。外部植入的理论赋形无关乎儿童文学的自在本身,无论是经验知识还是观念建构,都未能对儿童文学的历史自在引起足够重视。相反,却不断炮制中国儿童文学的古代论、现代论甚至后现代论等解释框架。透过这场“古今之争”我们可以看到,双方所争论的其实不是中国儿童文学的身份问题,而是争夺关于中国儿童文学身份的话语权,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一经诞生就迅速变为成人宰制儿童文学的工具。杜传坤在其《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中对于这种“发现儿童”的现代性思想进行了批判,认为“五四儿童本位的文学话语是救赎,也是枷锁”,“儿童被认同才获得其社会身份,而社会身份一旦确立,马上就被置于知识分子所构筑的庞大的社会权力网络之中”。[20]
“中国古代存在儿童文学吗?”在此一问题上,存在诸如“古已有之说”、20世纪初叶“外国移植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稻草人》说”等观点。[7]总体来看,我国儿童文学之争存在两种不同的“古代”观,即“经验说”和“建构说”。尽管两种学说据理力争,但由于二者对儿童文学元概念认识上的重大分歧,导致学界始终在中国儿童文学的古代问题上达不成共识。为此,需要重估中国儿童文学的理解,即从“儿童的”“生成的”“自在的”三个角度重构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场域。在中国儿童文学有无“古代”的争论中,成人本位的价值导向不仅把“儿童的文学”替换为“成人的儿童文学”,而且儿童文学观念的成人化窒息了中国儿童文学作为一种文学形态的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儿童文学既没有古代,也没有现代,也即中国儿童文学作为一种儿童的文学尚未独立发生。尽管上述两种“古代”观分歧严重,但它们都默认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儿童文学的解释权是掌握在成人手中的,离开成人世界的庇护儿童文学将失去存在的价值,因而当下关于中国儿童文学的古今之争只是成人的游戏或者是一种成人观念主导下的“关于”儿童文学的幻想,与儿童无关。为此,需要跳出儿童文学研究成人化局限回到儿童文学以儿童为中心的基本立场,尤其要在“人”的名义下处理好儿童与成人的平等关系,最终使得儿童文学成为独立于成人文学的独立文学形态。朱自强(2014 年)依据建构主义的本质论,通过对“儿童文学”的知识考古,发现儿童文学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构出来的一个观点,因而,在中国,“儿童文学”没有古代,只有现代。而涂明求(2012 年)则以童谣为中心,指出“儿童”这一概念是多维度的,儿童是自然人、社会人、文化人、游戏人、不确定的人等多维度的统一体,并非仅有一个历史概念,据此判断中国儿童文学是有古代的。但在对儿童及儿童文学的解释中陷入某种狭隘的东方或西方立场,未能解构附加在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中的观念假象,为此,需要从儿童出发重新理解中国儿童文学的三个维度,即儿童性、自在性和生成性。但在中西儿童文学的比较研究方面,受制于中西思维方式及文化差异性,中国儿童文学作为独立文学形态命名的学理依据等问题需要学界进一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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