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周 琼
(云南大学 西南环境史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091)
中国当代生态文明建设及研究,备受国际生态与环境不同领域的关注,不仅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各地的建设实践也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在地方建设尤其是生态区域实践及学术研究中,却出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误区及问题,值得重视并应该进行反思。目前,中国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初步探索的阶段,已经广泛进行了思想认识方面的普及与政策法规的宣传,让生态文明理念在中国民众中发生从陌生到逐步认识、城镇及文化群体逐渐熟悉的转变,各地在经济开发建设中开始注重生态评估,自然资源负债、领导干部离任时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概念及制度已经得到普及。但在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中,不仅生态文明理论的高度不够,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区域特色及模式还不突出,而且社会、政府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者及学界研究团队,还存在一些认知及行为误区,如果不予纠正及改进,将会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造成严重危害。本文旨在提出目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及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误区、陷阱及问题,并反思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及研究的改良之道。
2018年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式提出并进入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的第七年,生态文明不仅于2013年1月写入党章,还于2018年3月写入宪法,说明生态文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使命。但因为对生态文明的理念及目标认知不同,在具体建设中还存在诸多误区。
2015年以来,我们团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云南模式研究”项目的研究及建设实践的跟踪调查,与云南省环保厅、环科院、发改委、昆明市林勘院、社科院及省委政研室、省政府政研室进行了经常性的合作、交流,以及具体项目的研究与评审工作,在云南10个州县生态文明建设及研究的座谈、调研及访谈的基础上,了解并掌握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状况及进程。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工作的宏观进展与其他省、市(区)相似,是中国生态基础相对较好的区域,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及实践是中国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代表。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弊病,在中国其他地区的建设实践及学术研究中也同样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最明显的是在中央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的大旗之下,很多地方积极、大胆地进行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或大的环境改建工程,但一些地方依然以经济建设成就为主要显性目标,长期把生态文明建设当作万能的、什么都能够往里装的“大箩筐”,很多措施及项目往往打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旗号,实际上是以发展地方经济、获得短暂经济利益为目的,甚至明目张胆地干着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违反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这个弊端从2012年以来就一直在不同部门及领域中存在,生态文明建设几乎成为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万能标签,出现了严重的泛化倾向。
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存在严重的泛化现象与政策制定时很多概念及内容不明确有关,即制度规划的“正确性”影响及其泛化的误导倾向,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几乎涵盖了社会制度及政策的方方面面,很容易让初次接触生态文明的人以为生态文明就是将一切都打上“生态”“文明”两个词语和标签就可以的印象。
在生态文明的具体建设措施及区域实践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泛化的趋向。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等,[1]几乎涵盖了经济建设及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让具体实施的部门及人员也以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讲一切的行动都加上“生态”的标签就是“文明”的,就可以成为生态文明建设者、生态文明建设部门,完全忽视了生态文明的具体目标及实施路径、措施等真正以“生态”“环境”为衡量标准的内涵要求。
再审视经济建设进程中的一些专有名词,如旅游、安全(食品、医药)、湿地、湖泊、河流、海洋、山地、扶贫、生态移民、绿色城市、乡村建设、交通、治污(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低碳、碳交易、碳排放,包括示范区、实验区、先行区,等等,无一不是可以加上“生态”这个标签来经营的经济文化建设行业,并且加了“生态”的标签,也没有不合适之处,这些建设行业,几乎可以涵盖中国现阶段大部分的社会经济职业部门,这些部门只要放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个大落款,仿佛也很妥帖、合适。因此,经济建设部门的职能及其定位的不明确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泛化的重要诱因。
一些项目建设如湿地、河流除污泥、河道整治等打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旗号,尤其是其建设在短期内似乎对生态恢复及改良起到积极作用,但因具体措施失当,如湿地种植的植物往往引种见效快的外来种,部分湿地建设区在人多的地方建设较好,在稍稍僻远的区域马虎应付,建设经费不到位或是挪用,功能与规划不合理等,使湿地对城市及乡村生态的改善及恢复、促进功能大打折扣,尤其是作为水陆系统的过渡地带,其丰富遗传物质、降解污染物、吸纳多余营养物、滞留沉积物等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此外,还存在着一些伪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如很多打着生态文明旗号的工程项目,有的是在被叫停的项目上披了生态文明的外衣后继续进行;有的是对生态环境有破坏的工程项目经过包装后获得审批并上马实施;还有一些为了地区经济发展,只要是生态破坏后果短期内不明显的项目也会获批。即便很多建设者知道这些弊端,但出于各种原因,依旧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口号下热火朝天地进行着,造成了极其不良好的公众印象。
但事实上,生态文明建设虽然确实是囊括了社会及经济建设中的方方面面,“大箩筐”形象的形成确实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及实践涉及的范围比较庞大有关。但在生态文明林及建设全球化的今天,此“大箩筐”非彼“大箩筐”,其间的内涵及其准确化界定,是避免泛化的途径之一。
很多人工的生态建设及雕砌项目虽然美轮美奂,但抹杀了生态环境的自然恢复能力,扼杀了很多自然条件良好的生态区进行自我恢复的可能性。同时,由于人工性建设的特点极为显著,很多地区为了尽快看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绩而借鉴、模仿其他区域的建设经验及模式,使全国很多省市区县的生态建设区呈现出了千家一面的生态景观。这与中国传统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一刀切” “齐步走”的传统模式有密切关系。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尤其是森林覆盖率的恢复及增加中,出现了一个极为突出的现象,即片面追求森林覆盖率的迅速上升,为了发展经济林,各地大量引进速生外来树种,很多地方引进外来动植物改善区域生态、完成区域绿化指标任务的做法,虽然短期内达到了绿化目标,但不仅彻底地毁坏本土生态环境,也往往毁坏了区域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更新能力。
尤其是目前城乡绿化中盛行的“贪贵求洋”风气,不仅使城市绿化既无实效可言,也让城市缺乏特点,形成了各地城市绿化同质化的趋同现象。根据相关调查,目前中国大部分足球场及高尔夫球场等多选用高羊茅、黑麦草、早熟禾等国外进口的草种,城市公园绿化的草坪也大多选用进口草种,部分城市绿化更是奢华,引进每棵数十万元的国外天价树种,不但引种成本高昂,养护成本也较高,如为了保障“洋绿化树”的存活,防止被偷盗与损毁,不得不使用特别的肥料及培植土壤,对名贵树木安装GPS定位,人为提高了管护成本。
目前,城市绿化中走过了“任性”地砍树种草、毁草种树、拔除杂草的跟风绿化现象后,很多城市又走上了了“重草轻树、唯草是绿”的误区。同时,部分城市引进进口草坪或进口林木后,出现了气候不适等问题,给当地林业及草业都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和重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是带来不可逆转的生物入侵、生物灾害等恶劣的后果。
生态建设文明建设规划发布后,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重点,各自为政,互不统属,缺乏协调及沟通。这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位及内涵的理解、把握不准导致的,不同部门对政策的理解不一样、具体任务及措施就不一样,实施的标准及目标就发生极大差异。
如环保部门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林业部门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扩大绿化面积;农业部门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打造绿色农业,生产生态产品;水利部门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防洪抗旱,进行用水管理及推进节水型工程建设;水务和水保部门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国土部门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对资源的管控及提高空间保护力度等。虽然各部门建设工作侧重有所不同,但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全局性协调推进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各群体及个体的共同协助、相互配合才能有序地完成的重大任务。
简言之,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缺乏一个真正有效的主管部门来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区域划分及切实管理。中国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实行分级管理模式,即“以政府为主导,同时结合企业和社会公众力量”的管理模式。各自为政的工作方式导致出现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既相互独立又重复建设的现象,并且国家层面也未对各地的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的规划、监督与指导,引发了诸多不良后果。如具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既存在相互交叉、重复之处,又存在相互忽视和顾及不到的管理真空地带。很多环境保护的分管部门常常争抢环境优势比较明显的管理区域,对建设成效不大的区域相互推诿。主管部门的失位,导致分管部门普遍存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现象。这种自扫门前雪的状况,必将导致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部门、区域间未来的合作及整体建设出现漏洞。
很多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的设置缺乏合理性。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以中央管辖为主、各地方管理部门为辅”的环保机构设置模式,各地区进行环境保护的分管部门都具备了独立运作尤其是进行实际工作的权力,导致了“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忽略整体效益”等现象的频繁发生,这与中国最初的环境保护理念大相径庭,致使中国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到最后往往止步于环境开发和评估工作,更有甚者是在政府部门的保护下进行着“合理的”生态环境破坏,对各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进一步的破坏。
一是上级部门及基层的反应及表现差距极大。生态文明作为国家的大政方针,官方的宣传及部署做的轰轰烈烈,中央及省级部门的规划、制度建设、评估体系、生态红线等工作及准备进行的热火朝天,但到了县、乡、镇、村等基层区域,在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上,民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反应较为平淡,基层部门关心的也主要是民生问题的解决,而不是与民众生存有一定距离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广泛展开。
二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及非示范点的工作及成效相距悬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推进较为深入,成效较好,但非示范区的工作几乎很少展开,很多部门都处于应付上级部门的状态。在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利己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在泛滥,导致政府部门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整体和长远的利益,在追求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几乎都是走“先发展后保护”“边发展边保护”等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即便已经看到了环境及地方生态的恶化,也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但因为对经济利益的极端追求,特别是对地方税收收入的追求,刻意地忽视了环境保护问题。
三是基层民众的认同感较低。由于宣传不够、不到位,很多民众对生态文明抱有“政府是政府,个人是个人”的心理,认为生态文明是政府的主张,并未从根本上认同,也未从行动上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再加上很多打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旗号,但实际上只顾经济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纷纷上马,更引起了民众的极大反感和误解,加深了民众对生态文明只是政府在生态恶化后提出的政治口号,只是形式、表象做法的印象。不只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了生态文明的美好内涵及形象,对生态文明建设造成不可挽回的消极影响。同时,中国民众普遍缺乏生态环保意识及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民众几乎没有掌握系统性的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知识,生态意识淡薄。很多人认为大自然拥有无限的资源供给能力及自净能力,不仅随意丢弃垃圾,还常常自诩中国的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很多地方的矿产资源就是因为无限制地开发而致使矿产及植物资源枯竭和水资源短缺等现象常常见诸,在资源及能源的开采中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更缺乏相关的制度监管。
四是各地投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经费长期缺乏保障,寅吃卯粮的情况比比皆是。中国的环境保护经费长期都是依靠国家的财政拨款,但因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常出现资金不到位或是被挪用的现象。有些地方持续几年缺乏财政经费支持,具体的保护工作只能暂停,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无法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机构及个人、团队,缺乏对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状况的跟踪调查,很多研究只停留在对中央政策做注解的层面上,一些研究者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存在以想象代替调查、以理论代替实际的情况,研究结论大而化之,或是自以为是、空洞无味,缺乏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的深入调查及解决问题的研讨成果。
从学术层面来看,首先是国家层面的专项项目、纵向及横向项目、地区、省级项目、部门(校级)项目;其次是著作、论文等的出版及发表,只要冠以“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的生态文明意义(内涵、价值……)”等名号的,一般都能一路绿灯顺利通过,但是其帽子虽然是生态文明的,具体内容却往往与生态文明无关,甚至既非生态亦无文明,最多在开头及结尾有几句无关痛痒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及口号式的内容,就以为成了生态文明的意见成果。长此以往,导致生态文明研究的空谈性特点比较突出,尤其是生态文明错误或是浅薄论证概念及内涵的泛化,对学术研究危害不浅。学术研究层面的泛化,还会对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及推进产生消极影响,对思想意识形态造成极大危害。而思想及意识形态的泛化会对具体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产生危害,使知识阶层不成熟的思考及谬误对社会大众产生误导及不良影响。例如谬误的研究成果会对学术史及未来的研究造成极大的危害,尤其是一些低级的、重复性的研究成果所产生的学术垃圾,既浪费纸张又浪费学术资源,是典型的逆生态文明现象。
因此,很多研究者在选题时会极大地利用政策谋取私利,很多项目及研究毫无新意,只要冠以“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等字眼的选题,都容易被批准立项或获得奖励,论文也更容易被发表。但其研究的选题及内容多是重复和陈旧的,或根本就与生态文明毫无关系,出现了生态文明研究中典型的“旧瓶装新水”的现象,降低了学术质量及档次,影响了生态文明研究的声誉。
目前很多地方部门由于各种原因,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及能动性,所有工作不敢大胆创新,只是被动地等着中央部门制定政策后,再对照中央的政策及安排去机械地执行,几乎是完全的照搬照套,很多具体政策是把中央部门的名字换成地方部门的名字,再根据地方情况做一点微调就照搬执行。
这样的情况,必然导致生态文明建设流于表面,具体建设工作不能深入,一些部门或个人对具体工作敷衍了事,基层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成为接收文件、制造文本材料、应付上级部门检查、走过场的表演场所,这极大地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部门的领头形象及执行能力。
虽然自2013年以来,中国党政机关不断颁布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法令、制度,但是,相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所要覆盖的领域及部门来说,这些制度的建设还处于初建阶段,不仅制度的数量不够,质量及内容也远远不够。
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极不完善,虽然制定了《环境保护法》,但各地的生态问题并非是单一固定的,而是一种动态变化中的问题,因此绝不是一部固定单一的、专门的法律条款就能够完全满足并解决中国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的需要。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生态环境是一个如影随形的问题,并且处于滚雪球式的不断恶化发展的态势中,但是环境法制在某个阶段却是相对稳定的,因此,相对于当前来说,环境法制与环境问题是不匹配、滞后的。同时,中国生态环境在立法内容、技术方面与西方环境治理程度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要全方位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的建设已势在必行。
在高校及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的生态文明研究机构,不仅能正确阐释及普及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理念及措施,更能树立研究者的社会责任感及使命感,使学术研究在政策及制度的制定之前先行,使学者具有社会使命感及担当精神。在生态文明的学术研究中,学者要明确自己肩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及使命,不仅是对个人的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声誉负责,也是对国家及人类未来发展命运负责。
全国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行动方向及实践措施长期以来未得到明确和具体,如民间广泛认为的排头兵建设任务长期未能破题,究其主要原因,与学术研讨不够具体深入、不够系统广泛密切相关。目前,中国学术领域呈现出了生态文明研究热潮,各类论文达5万余篇,学术研究为现实服务的色彩较为浓郁,彰显着中国学术研究的新常态及新导向。但迄今为止,地方性、区域性生态文明建设研讨的数量比不到5%,质量上更是有所欠缺。而学术层面的前期研讨,尤其是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措施论证、规划、结果预估、深入调研及分析、实验数据考量等,往往是促成科学的、有生命力的政策及措施出台的前提。[2]
因此,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任务,需要经过学术层面的研讨,以及需要经过全面、深入的调查、研讨及论证。如地方性生态文化和传统生态知识的发掘及运用、生态安全格局及生态屏障的建立、生态形象的建设与塑造、国际社会的认知与接纳、生态红线的确定与保障、生态问责机制的建立与实践、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补偿机制等,无疑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任务。长期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学者,能够在专业配备齐全、独立及综合的研究机构中实现从理论到实践进行的系统、专门的调查及研究,将是引领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目标及任务、路径及模式最明确的途径。同时,研究机构可以选派专门的人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调研及探讨,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联络、协调作用,便于具体部门采取更完善的、持续发展的措施,促使各生态文明建设部门的行动及措施能够协调统一,在各地区生态文明的具体建设项目及建设范式中做出多样性的生态恢复及建设成就。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及路径的研究和构建的不断成熟及发展,不仅能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及模式的日益明确化、精准化、多元化,而且还能便于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方针的制定及具体的实践操作。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研究机构的设立,可以凝聚专业人才,在专业机构的持续研讨中,应形成一支生态文明建设及研究的专业团队,并持续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机构、人员及民间组织,协调各级组织及部门的关系,可有效避免各党政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蜂拥而上、各自为政的状况;还可改变目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无序性以及目标不精准性状态,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学科团队的构建;更可为国家持续培养出一批批专门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及具备实践操作能力的人才,源源不断地为生态文明建设输送专业人才,使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人才辈出。
生态文明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及实践技能,将以新的、正确的理念引领、规范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方向,普及、宣传准确的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理念及方案,动员更广大的社会团体、个人、家庭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潮流中,更好地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任务服务。
此外,综合性高等院校学科种类齐全,人才齐备,科研实力雄厚,科研经验丰富,可以迅速组建团队投入到具体的研究工作中。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个学科的理论及方法,需要跨学科人员及团队的合作才能完成任务,高等院校尤其是综合性大学具有丰富的办学及人才培养经验,其学科门类全面,学术积淀深厚,专业研究人才济济,容易集中不同学科中从事生态文明研究或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团队及人员,可方便快捷地整合各学科的资源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及有针对性地做出排头兵建设所需要的成果,提出更专业、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决策咨询建议。
同时,学术研究还要注意多学科视角及方法,实践中需要不同学科理论及方法的相互配合、支持。学术界尤其是青年学者应保持足够的清醒及警惕,用正确的思考及研究成果引领及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的方向及规则,并积极投身到生态文明的实地调查和实际建设中去,发挥生态文明学术研究对实践建设的经世致用功能,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生态文明正确的内涵及方向,除了是宣传部门的责任外,也是学术界,尤其是青年学者的责任及义务。民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泛化的看法一旦形成,对政府的反感看法一旦产生,将很难根除。如果在生态文明建设一开始就能警醒并注意纠正不正确的、反生态文明建设宗旨的做法,生态文明建设的未来,才能是可持续的、光明的。
有调查才有发言权。为了更好地避免生态文明不同形式的泛化,应确定生态文明正确的内涵及方向,并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跟踪调查研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思考,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措施。生态文明研究及建设,尤其要注意多学科视角及研究方法,在实践中更需要不同学科理论及方法的相互配合与支持才能完成建设目标及任务,才能真正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及改善,文明的生态环境及永续发展目标才能实现。
尤其应当关注及重视本土、民间生态传统思想、法制及实践措施的发掘及研究推广。中国很多区域传统的生态知识、生态维护措施、生态思想及法制是本土生态系统重启稳定的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以此为基础,不应标新立异,更不能重新树立统一化、一刀切的制度及建设标准。生态是一个个多样性、复杂性特征鲜明的、各不相属的系统,生态的文明发展,是尊重这种独特性及复杂性,如果再盲目用“一刀切”的做法进行,生态文明必然走向千家一面、千村千城一同的可怕后果,中国的生态文明也将走向越建越糟糕的局面。同时,建立政府与学术、官方与民间的有效沟通渠道及共同行动的机制,才能保证不做重复工作、不浪费资金及人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顺利推进。
当前,在政府的主导和新闻媒介的积极宣传下,全国各地踊跃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约瓶颈。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只有建立统一的生态文明持续教育及培养体系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使生态文明的意识及行为成为每个公民素质的必备内容,才能破解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行政范畴及科技层面的问题,还与社会心理密切相关。要培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可度、接受度的社会心理,离不开国民教育的推动。只有通过国民教育统一、长效的坚持,才能使生态文明思想意识被社会普遍接受,并内化为社会大众行动重要促动因素。因此,要使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行动渗透到人们的一言一行中,离不开系统的国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广。
国民教育各阶段的学生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只有将生态文明的素质教育纳入从幼儿园、中小学到大学、研究生培养的正规国民教育体系和再教育体系的全过程,完善从幼儿园、中小学到大学的生态文明教育格局,才能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的观念,陶冶生态道德情感,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参加不同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带动全社会认同并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中。
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第29条中的“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规定“从娃娃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3]内容后,生态文明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逐渐成为共识。北京、重庆、江西、河南等地率先实践,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编订教材,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的展开。虽然生态文明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已逐渐成为全国共识,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目前只是部分地区的个体行动,没有得到国家、政府层面及教育部的统一认证,缺乏统一的课程规划,这势必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成效及未来走向。故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生态文明教育课程纳入国民教育的课程目录,在4—5年时间中逐步实现中小学、大学学校教育的全覆盖。
青少年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未来承担者、决策者、建设者。只有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与其他课程处于平等地位,积极、正确引导青少年的生态价值观和消费观,才能促使生态文明意识、观念逐渐内化成实际行动的动力,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才能实现。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从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教育的作用及现实意义出发,制定全国统一的教育制度与措施,推行统一的教育理念、教学大纲;二是将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列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教育课程中,在不同的教育阶段设置不同的生态文明课程,安排相应数量的课时,传输生态文明的意识、理念及行为模式,使每个公民都能持续地接受生态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在工作及生活中主动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三是编订面向不同教育阶段的教材,确立国民教育不同阶段学生的绿色消费、健康生活观念及行为模式;四是培训、培养及储备不同国民教育阶段生态文明教育的师资力量,储备教育人才,形成一支既专业又高素养的、可以流动的师资队伍;五是建立不同类型的干部教育及社会培训机制,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及意识。
总之,通过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全体国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理念及行为模式是进程长、见效慢的工程。但百年树人,生态文明教育将成为全民性、全程性的教育方式,全面涵盖各地区、各民族、各产业、行业及专业领域,促进生态文明意识及理念、社会公共行为模式的养成,全方位地提升全民生态意识,使绿色、低碳、环保、人与自然和谐共赢的理念及发展模式成为国民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使环境保护及建设的文明理念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实现环境保护及建设的常态化,对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绿化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首要地位,也是美丽乡村、园林城市建设的主要部分,深受各省市生态文明建设部门的重视,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城镇绿化建设中,一些地方盲目追求时尚,在绿地系统规划与绿化树种选择上存在误区,误导、误判而导致绿化建设陷入迷茫,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效应,更影响了生态文明的正面形象。
一是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奢侈求洋”的误区,洋绿化品种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引发众多问题。如很多地区花高价大规模引进外来树种、草种,个别城市的绿化主要栽培洋花洋草和外来名贵树种。引进外来植被进行的城镇绿化,虽然取得了短暂的效应,但很多引进的外地树种尤其是较大植株栽种后存在很多后患,不仅价格昂贵,且因长距离运输而劳民伤财,很多地区的移栽树种因“水土不服”“气候不服”,栽种两三年后就夭折枯萎;一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镇的村道上盲目种植了不少价格不菲的外来树种、草种,也因水土、气候不服难以成活,大部分在两三年内就夭折,造成经济及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得不偿失。
在绿色(园林)城市、美丽乡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美化本无可厚非,但为了片面提升观赏度与美誉度,普遍存在“奢侈求洋”的误区。很多地区在购买树种、草皮时,只注重树种的枝繁叶茂和草皮郁郁葱葱的特点,不对其生长习性及移栽培育成本做深入调查研究,也不考虑水土、气候因素花巨资大量移栽,在一些城市的广场公园里遍布着一片片郁郁葱葱的景观草坪、街道两旁美丽的行道树木、绿草如茵的足球场,虽然确实为城市建设增色不少,但由此带来的高投入、高能耗已成为地方不能承受之重。
二是绿化过程缺乏地方特色,城市绿化景观建设习惯使用外来植物,忽略了乡土树种在树形、树姿等生物学特性、生态优势及其对本土生态系统恢复建设的贡献力,客观上造成了许多长期与人和谐相处的乡土树种数量逐渐减少甚至销声匿迹,严重时还会造成本土生态系统的破坏。很多城镇的绿化行为还出现了模仿跟风的趋势,绿化部门及人员热衷于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受发达地区影响,以求新求洋为时尚,盲目追求欧美风格、南国风情,引进品种力求上档次、新奇美,短平快地直接引种外地树品。如一些地区在植树造林热潮中,大量引进普及的北方泡桐树、法国梧桐或南方小叶榕等枝叶繁盛的树种,但很多南方植物因“弱不禁风”耐不得严寒而枯萎死亡,道路绿化、园林绿化引种的外来树种导致千城一面、千树一色,品种单一,绿化普遍出现了“共性有余,个性不足”的状况,缺乏地方特色。部分地区的一些绿化规划设计者为迎合长官意志存在盲从心理,在绿化设计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少用或不用乡土树种,或因自身知识结构的缺陷,对乡土树种的树形、树姿等生物学特性和生态性缺乏深度了解,因此不敢把乡土树种应用到绿化设计中去。许多长期与人和谐相处的乡土树种数量正在逐渐减少甚至销声匿迹,在北方地区普遍存在“想吃榆钱难找白榆,想用槐花不见国槐”的现象。
三是国内的绿化建设曾陷入砍树种草、毁草种树等歧途,如今一些城市又走入了“片面追求矮化,重草轻树、唯草是绿”的误区。[4]目前,国内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建设选用的都是高羊茅、黑麦草、早熟禾等洋草种,城市绿化草坪也基本上都是进口草,有的城市更搞起了奢华绿化,竞相攀比引进国外的“天价树”。据调查,我国草坪用草种98%依赖进口,与国产本土草种相比,洋草种显然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在绿化资金和水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盲目效仿,唯草是绿,片面追求大面积的地毯式草坪,一味引进价格昂贵的树木来打造城市的绿化景观,不仅增加了巨额的经济负担,而且洋植物对国内自然环境的适应问题以及对我国的生态环境无疑是一种挑战。由于进口草种比例居高不下,令行业的自主权丧失,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我国本土草种和乡土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如进口草坪草虽然表面看上去很美,但多少有些“水土不服”,“娇气”难养,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养护;有的城市因为引进的是每棵单价数十万元的“天价树”,为了防止偷盗与损毁,就对这些名贵树木进行GPS定位,因此带来了巨大的管护成本;在过分依赖进口草种的情况下,还经常会因为检疫、转基因、气候不适应等问题而给草业带来不确定因素和重大损失。[5]
四是绿化植物引种不慎造成的生物入侵,引发生态安全问题。大面积种植外来品种,势必会引起生态系统中的乡土物种日渐减少,生物多样性程度降低,抵抗外来干扰的能力减弱。如若名贵树种、外来树种的栽植面积超过一定阈值,一旦有害生物灾害暴发,将难以控制。乡土树种的减少,外来树种草坪的增多,还会使原来喜欢在乡土树种上栖息的鸟类减少,对树木病虫害的控制减弱,带来难以估量的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6]
以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崇洋”现象,绝非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之福,而是生态文明绿化建设之祸。完全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及经济浪费,影响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及生态形象。因此,生态建设中,应该有各地坚守的原则和生态建设的红线。
由于进口绿化种比例居高不下,导致行业自主权丧失,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我国本土品种和乡土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因此,城乡绿化建设应立足本土生态基础,建立乡土植被绿化制度,尤其要坚持本土生态系统恢复及建设的原则,是中国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生态文明绿化建设应确立正确观念,杜绝“奢侈求洋”的绿化风气。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园林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应当宣传正确的绿化观念及绿化生态知识,不能贪美求洋,减少绿化的“洋风”“跟风”现象,多种植适合本地气候及土壤、生态系统的品种,使其发挥应有的生态景观作用以及调整、恢复并促进生态系统更新发展的作用。同时,价廉物美的乡土草种树木更体现了“好种好管好活好看”的实际需求,不需要特别多的水土肥投入,可以降低养护成本,节约能源和资源。因此,生态文明绿化建设不能一味求洋,要强调生态价值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绿化事业在营造自然氛围、美化环境空间、促进生态平衡、调整产业结构中演奏绿色乐章作用,以及增强自然“肺腑”的功能。
二是倡导科学成熟的绿化理念,立足“乡土美”的绿化原则。思想及观念支配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者的思想观念往往影响全局与长远发展,应当改变乡土树种草种在绿化中普遍被忽视受冷遇的现象,倡导科学、成熟的绿化理念,立足“乡土美”的绿化原则。植物不仅是为创造舒适生活环境而可以改变和破坏自然的器物,更是一种扎根于当地固有自然与风土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加强构筑区域文明的生命体。很多乡土树种是长期以来自然分布在一定区域的原生树品,经过漫长的自然淘汰与环境选择成为与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相适应的、能够自然稳定生长的树木,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抗逆性、多样性、观赏性、珍贵性、经济性,是构建当地森林群落不可替代的主体,在美化环境中应该扮演主角。
绿化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三种效益。一方水土养一方“草木”,本土草种是从当地自然生长的草种中选育出来的,对土壤、气候、水文的适应都比进口草种更具优势。尽管我国本土草种存在一些不足,但是天然具备的“主场优势”不可忽视,只要因地制宜调整育种思路,通过培育改良等技术创新即可弥补原先的不足。乡土草种树木资源是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不仅能适应本地的生态环境,降低管护成本,而且无须更多投入,节约能源和资金。除此之外,各地有不同的特色和乡情,有的还有自己的市花市树,所以在绿化上选择乡土草木资源,更能体现自己的品牌和地方特色,有助于营造独特的园林城市风格。[5]
现代化的城市要有现代化的绿化相匹配,虽然不否定在某些地方建一些高档的需要精细管护的观赏型人工草坪或景观大道,但决不能搞成“草坪铺垫,花木点缀”的单调模式。在倡导低碳生活的今天,应当坚持“以树为主、花木相随、优化品种、植物多样、和谐搭配”的原则,努力做到点线面、高中低、多品种的科学有机结合,使我们的城市真正成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花木繁茂、四季常青”的大花园。[7]
中国的城市人口密度大,绿化用地和水资源都十分有限,在绿化建设中,应充分利用本土草种树木、乡土植物资源与天然植物群落,因地制宜地搞节约型绿化,贪大求洋的奢侈绿化只会带来一时的繁荣,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及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格格不入,理应摒弃。[8]乡土树种可以体现一个城市的自然面貌,运用乡土树种进行园林绿化,能形成优美而又富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的城市绿地景观。
三是生态文明绿化建设应遵循乡土绿化的原则,培育本土植被,推广本土树种草种,以恢复本土原生的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优势为目标。乡土树种草种由于长期生长于当地,经历过长时间的风雨洗礼,通过自然竞争才得以生存下来,[9]适应能力强,生命力顽强,已经成为当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原产地环境具有天然的适应性,栽植后管理方便。乡土树种不仅能充分体现当地的绿化特色,还有着外来树种无可比拟的生态效应和生态地位。
要杜绝目前普遍存在的绿化植被“水土不服”造成的资源浪费,就要改变对当地乡土树种的偏见,多培育一些符合当地绿化需求的本土植物品种。其培育成本低、养护管理方便、有害生物发生较少,并且能够体现地方特色,因此更适合在本地生长,更能发挥应有的生态景观作用。事实上,各地都有数量不少的乡土树种、草皮,繁殖方法简单,绿化成本低,树木成活率高,绿化效果好,能充分体现一个乡村的绿化特色,是适宜当地绿化的“种子选手”。大力发展那些生态价值高的本地乡土物种,充分发挥本地乡土树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应有的多种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坚持的根本。
四是制定乡土植被绿化的规章制度。一项措施的贯彻实施,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为贯彻落实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在生态文明的本土绿化建设中,应当制定相应的乡土绿化规章制度,才能在根本上杜绝“跟风”引进洋绿化品种的现象。
在乡土植被绿化的规章制度中,应当注意正确利用本土植被适应性广、抗逆性强、不易感染病虫害、易于养护管理、能自然繁衍成林的优势,推广乡土树种草种在城市园林绿化、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应用,发挥制度引领、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势。
这样的制度并不是要绝对排斥引进外地树种,而是要树立城乡绿化因地制宜、符合自然生态内在需要的制度,不仅便于就地取材,便于栽植成活和管理,而且因其生长成荫很快,因此更加经济实惠,也更符合生态修复的特点及规律。在绿色低碳生活成为主旋律的今天,坚持“以树为主、花木相随、优化品种、植物多样、和谐搭配”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土草种树木、乡土植物资源与天然植物群落,因地制宜的搞节约型绿化,营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花木繁茂、四季常青”的城市乡村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模式。[10]
五是在全国建立绿化科研与实践部门联合绿化的机制,主要推行自然恢复、减少人为介入及干预的绿化原则及措施。采取鼓励各高校及科研机构推广科研成果的机制;促进科研部门及团队与绿化实践部门联合绿化的机制;维护、推广依靠生态环境的自然恢复措施的鼓励及保护机制;逐步减少依靠人为介入及干预的绿化措施,树立城乡绿化因地制宜、符合自然生态内在需要的机制。尽管本土草木品种存在不足,但只要因地制宜调整育种思路,制定合理的培植、种植机制,尤其是通过培育改良,完全可以弥补各种缺陷,更能体现地方及区域的生态特色,有助于营造独特的区域性的城乡生态风格。
六是在各地环保部门建立乡土绿化品种培育站,以恢复本土原生的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优势为目标,大力培育本土植被,推广本土树种草种。首先,乡土树种草种由于长期生长于当地,经历过长时间的自然竞争才得以生存下来,因其生命力和适应能力都很强,已经成为当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乡土树种草种对原产地环境具有天然的适应性,培育移栽成本低、成活率高、养护管理方便、有害生物发生较少;再次,推广本土树种草种不仅能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发挥应有的生态景观作用,还有着外来树种无可比拟的正生态效应和生态地位。因此,在环保部门建立乡土绿化品种培育站或研究所,应多种植适合本地气候、土壤、生态系统的植被品种,使其发挥应有的生态景观作用。
总之,搞好环境绿化美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城乡绿化要转变理念,注重因地制宜,立足于本土,尽可能种植特色鲜明、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本地绿化树种,注重本土生态保护及建设,形成本地的绿化品牌和特色;二是推广乡土树种草种等在城市园林绿化、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使用,充分发挥本地乡土树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应有的功能,才能促进生态环境及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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