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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家政工人就业状况调查

时间:2024-06-19

陈 昕 彤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 零点远景e动,北京 100015)



唐山市家政工人就业状况调查

陈 昕 彤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 零点远景e动,北京 100015)

调查显示,唐山市家政行业的从业者以女性为主,大多来自唐山地区的农村,学历低,收入低,年龄偏高,社会福利缺失。家政服务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欠缺,职业培训不足,资格认证困难。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行业职业工会制度,适度降低家政工人的保险费用,完善培训制度等。

家政工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

近年来,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受到关注。2013年9月,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家政工人保护公约》正式生效,这标志着第一部关于家政工人保护的国际性法规的诞生。同时,国际劳工组织也公布了《世界家政工人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绝大部分家政工人是为私人家庭工作,他们往往没有与雇主签订有明确期限的就业合同,也没有在相关的政府部门注册,被排除在劳工法的保护之外。因此,工作环境也更加恶劣,更容易遭受劳动剥削和人权侵害[1]。本研究依据对唐山市家政工人就业问题的调查,提出解决家政工人就业问题的几点建议,以期维护家政工人的合法权益。

一、研究对象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唐山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唐山市隶属河北省,是一座现代化的滨海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带动了唐山市家政劳动市场的繁荣。唐山市妇幼医院南侧的南新道是家政服务中介机构聚集的地方,这里分布着几十家家政中介服务公司。另外,在唐山市各大医院也有专门的护工联系机构,在互联网上也可便捷地联系到一些家政服务公司。为了深入了解唐山市家政服务业的状况,笔者组织了针对家政工人就业状况的问卷调查和半结构式访谈。问卷对象是妇联阿嫂中介公司的家政工人。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58份。笔者还选取了1位中介机构的负责人,2位家政工人和2位雇主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

二、唐山家政工人的就业现状

(一)性别构成

问卷调查对象全部为女性。笔者在与“妇联阿嫂”中介负责人陈女士的访谈中了解到,从事维修和物业的家政工人大部分是男性,其他的家政工人大多是女性。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人员都以女性为主。在我国,从事家政工作的90%是女性[2]。家政服务业的工作内容类似于妻子、女儿和照护者在家庭中的角色。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从事家政工作使她们较容易受到侵害,这些侵害包括在工作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还包括在言辞上的污蔑讽刺,甚至是性骚扰。

(二)年龄构成

参加调查的家政工人年龄分布在38岁到5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9岁。家政工人集中在这一年龄段的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这一年龄的女性处在劳动力市场的边缘,难以进入正规就业市场,只能从事家政服务业;第二,这一年龄段的女性在照顾子女和赡养老人方面有足够的经验,深受雇主青睐;第三,很多这一年龄的妇女照顾家庭的负担比较轻,子女往往已经外出上学或是开始工作,但是她们却面临着越来越重的经济负担,如为子女的未来作打算,为自己的养老作打算等。

(三)群体来源

从地区看,唐山地区的家政工作人员大部分来自唐山市内和周围的县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少。调查显示,居住在唐山市内的家政服务人员占32.2%,居住在唐山周边县区的占47.5%,来自河北省其他地区的占10.1%,来自河北省之外的占10.2%。 从职业看,唐山家政人员来自于农村剩余劳动力、下岗职工及退休工人。调查显示,农村剩余劳动力占61%,下岗职工占35.5%。由此可见,家政服务业的劳动力构成主要是社会贫困人口。

(四)学历状况

唐山市的家政服务业人员学历较低。在被调查的60人中,有29人为初中学历,20人为高中学历,9人为中专学历。这一群体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在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在与雇主发生纠纷时,86.4%的被调查者选择更换雇主,11.9%的人选择忍气吞声。

(五) 收支与福利状况

从事不同工作的家政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对中介公司的陈女士访谈得知,普通保姆的月工资为1500元,不能完全自理老人的护理工作月工资为2000元,完全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工作月工资为2500元,月嫂的工资在3000元以上。月嫂工资是普通家政工作人员的两倍或以上。一般情况下,雇主对月嫂的护理能力、营养知识、责任心等方面有较高要求,所以中介服务公司一般都为准备从事月嫂的家政工人进行职业培训。培训后月嫂的工资收入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人员。调查显示,家政工作人员的月收入集中在1000元到2500元之间:月收入在1000元到1999元之间的占34%,收入在2000元到2500元之间的占51%。另外,家政工人的福利主要来源于雇主。与正规就业者所能得到的公积金、退休金、医疗保障甚至是股份分红相比,他们的福利水平极低并且有很大的随意性,与雇主的收入状况、个人偏好有很大关系。调查显示,只有18.6%的被调查者从雇主那里得到额外收入。额外收入一般作为节假日奖金发放给家政工作人员。

(六)主雇关系

雇主与家政工人的矛盾纠纷比较普遍。调查显示,有30.5%的被调查者都与雇主发生过纠纷。家政工作人员与雇主的纠纷主要存在于劳动报酬、工作质量以及休假问题上。例如,家政工作人员抱怨工作任务加重或物价上涨后,雇主往往不会及时提高工资;雇主抱怨家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没有提高却经常以各种理由要求增加工资,或者是经常以各种理由请假。有些家政工人找到新的工作后不辞而别,这往往造成雇主很大的困扰。

三、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大部分非正规就业劳动者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笔者对唐山家政工人的调查发现,有68.97%的家政工人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原因,一方面是许多家政工人的法律观念不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另一方面,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市政服务业劳动市场约定俗成的规矩。譬如,在与路北区“妇联阿嫂”负责人陈女士的访谈中了解到,现在的消费者一般只有雇佣月嫂时签订劳动合同,雇佣保姆还有钟点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个别家政工人在一段时间内为多个雇主工作均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关系的双方权益都会带来损害:家政工人与雇主之间难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频繁更换雇主使得家政工人不能拥有稳定的生活,一直要为失业和再就业而担心,雇主也会为寻找新的工人并对其进行培训而付出代价。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使得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十分随意。例如,有些家政工人离职时没有向雇主说明情况,而是将老人或孩子丢在雇主家中就擅自离开。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雇主也可以随意找借口拖欠工资和辞退工人,这也使得相关部门处理双方纠纷的难度加大。

(二)社会保障欠缺

目前,我国家政工人可以依照自身情况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户籍的可对应参加新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项目。由于政府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对家政服务业者的参保情况无法监督,因此家政服务业的就业人员的参保完全靠自觉。通过对唐山市家政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状况的调查,笔者发现,有81.03%的被调查者参加了养老保险,有20.69%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均无人参加。家政工人参保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一些家政工人本身收入就不高,仅能够维持基本生计,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资金。调查显示,有50%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多余的资金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家政服务工人的劳动关系不稳定,经常处于失业状态,待业阶段维持生计都有一定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缴纳保费。调查显示,有50%的被调查者认为工作不稳定是他们参加社会保险的最大障碍。第三,家政工人参保意识不强。除了强制参加的保险项目,一般没有人主动参保。家政工人中很多人并不真正了解社会保险的意义,对参保的程序也不大清楚。他们更加关注的是短期的收益,不愿意拿钱参保。

(三)职业培训不足

培训对于提高家政工人收入能起到积极作用。调查显示,所有参加过职业培训的人都认为职业培训对其就业有帮助,参加过培训的被调查者的收入要高于未参加过培训的被调查者。没有参加培训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培训费用问题。有35%的被调查者认为培训费用太高,从而影响其接受培训的意愿。第二,培训课程问题。目前针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大多是月嫂培训,从事其他工作的家政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培训。第三,思想认识问题。30% 的被调查者没有意识到培训能够给他们带来益处,认为没有必要培训。

四、关于家政服务工作的建议

家政工人的就业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家政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履行合同状况差,社会保障方面也面临很多问题。笔者认为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家政工人的就业问题。

(一)强化行业职业工会制度

家政工人工作的地点多为小企业甚至是私人空间并且经常更换雇主,因此彼此之间缺少联系,在遇到困难与纠纷时只能独自面对。因此,家政工人的集体意识比较薄弱。行业职业工会可以增强处于弱势地位的家政工人的实力,在处理雇主与家政工人的纠纷时使他们具有平等谈判的空间,让家政工人与雇主有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进而更好地保护家政工人的利益。家政工人的工作场所比较分散,建立工会可以由工会组织来号召,帮助建立属于家政工人的工会联盟。家政工人的相关行业工会建立后,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中介组织来进行宣传,号召广大家政工人积极加入工会。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家政服务业的雇佣关系十分松散,根本原因是大多数非正规就业并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而这种无约束力但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使得雇主与雇员之间缺乏信任,因而加大了就业的流动性,造成了家政服务行业就业的不稳定性。因而,从国家和政府以及家政工人各角度来讲,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劳动关系势在必行。

(三)适当降低保险费用

要确保这些收入偏低,投保能力较弱的社会群体能够享受社会保障,就必须降低保险费的缴费门槛,真正照顾到该群体的切身利益。家政工人大多收入较低,高社会保障门槛会使许多家政工人望而却步,在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同时,需要制定专项政策,对不同收入层次的非正规劳动者的投保门槛进行专业设定,确保低收入人群能够切实体验到社会保障为其带来的实惠。

(四)完善培训保障制度

在培训的实施上,首先,政府要从资金上加大对非正规就业培训的资助力度,对培训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其次,要加强相关工作的指导,重视家政服务工作,协调安排对家政工人的就业培训工作;再次,要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家政工人的培训效率;最后,要针对不同人员采用分类培训的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满足各类家政工人的需求。

[1] 联合国新闻网.《家政工人公约》正式生效,强调家政工人享有同等劳工权益[EB/OL].(2013-09-04)[2015-08-20].http://www.un.org/chinese/News/story.asp?NewsID=20460.

[2] 胡大武.非正规就业劳动者“易受伤害性及法律规制”:以家政工人为考察对象[J].社会科学战线,2011(8):211-218.

责任编辑:张文革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housing workers in Tangshan city

CHEN Xin-tong

(Horizon E-lab,Horizon Research Consultancy Group,Beijing 100015,China)

The housing workers in Tangshan are mainly females from rural areas,who have weaker educational background,lower incomes,and lack of social insurance.Countermeares are discussed to improve legislative concerns,enhance trade union organizations,and promote social welfares.

housing worker; labor contract; social welfare

2015-09-17

陈昕彤(1989-),女,河北唐山人,零点研究咨询集团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学.

1009-4873(2015)05-0040-03

C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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