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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班路建成运动场——本溪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时间:2024-06-19

高振明、包海城、王运成、孟庆革、史 哲

(1.本溪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2.本溪市城市运营管理中心 :3.本溪市公安交警支队;4.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 本溪 117000)

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针对我市存在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恶化、慢行出行比例持续下降的实际情况,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专程到卫生局卫生服务中心、住建局设施管理所、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溪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国家统计局本溪调查队开展了专题调研。其主要目的就是为推动建设和完善我市慢行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增强人民体质,改善和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资源合理配置,建设以人为本的交通出行交通环境。

1 我市慢行交通系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主城区城市道路601条,车行道总长度296公里,人行道总长度179公里,自行车道总长度99公里(本次调研数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人行道、自行车道被机动车违停占压严重,个别路段设置的自行车道已是名存实亡,本已有限的自行车道空间进一步萎缩。据设施管理部门抽样调查,全市人行道占压率为11%,自行车道占压率为19%。

(2)附设于主次干道两侧的自行车道没有硬隔离设施,极易形成人车混行,给骑行者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3)过街设施缺失。全市仅有火车站、华厦花园等几处地下过街通道,其余几十个信号岗区都是平交道口。尤其是在快速干道滨河南路上也没有立体过街设施,行人过街非常困难。

(4)自行车和行人穿行主次干道时没有专门的信号灯或信号灯不优先考虑慢行通过,做不到慢行优先。不受信号控制的右转车辆不能礼让行人,行人过街通过岗区十分困难。

(5)慢行交通分担率逐年下降。由2012年的62%下降至2018年的37%(本溪市人大环资城建委的调研数据),6年下降25个百分点,年均下降4个百分点以上,下降速度惊人。

2 慢行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慢行交通系统是城市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步行或非机动车等慢速出行方式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用以有效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慢行系统设施主要包括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等内容。慢行系统分为交通慢行系统和非交通慢行系统,交通慢行系统主要解决步行及非机动车等出行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问题,非交通性慢行系统则以提供散步功能为主要目的。此次调研侧重研究交通慢行系统问题。

首先是促进全民健身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小汽车普遍进入家庭、公交营运条件逐年恶化(交通拥堵、公交准点率下降,车内过度拥挤),许多人放弃了步行上班、上学,放弃了公交车通勤,转而选择了小汽车,从而减少了运动量,造成全民综合身体素质下降,糖尿病等慢性病患病率逐年提高。如《辽宁省年度卫生计生与人群健康报告》揭示:2009年城镇18岁以上居民(以下简称“城镇居民”)肥胖率8.1%、超重率29.4%,2016年肥胖率8.9%、超重率33.1%,七年间肥胖率增加0.8%,超重率增加3.7%;城镇居民2007年糖尿病患病率9.2%,2016年11.7%,九年间增加2.5%。虽然年均增长率不是很高,但一直是增长趋势,且绝对值已很惊人。即每100人中有9个人肥胖,未富先病;有33人超重,超重是亚健康状态,发展下去就是肥胖;有11.7人患糖尿病,每年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治疗,也给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每百人有11.7人患糖尿病已是很高的比率,比2017年美国的患病率还高,比法国、英国高出1倍以上。)。虽然以上问题由多种因素构成,但缺乏运动也是公认的重要原因。为此,有必要建设安全便捷的交通慢行系统,号召人们迈开腿,增加运动量,充分运用上下班的通勤时间,寓运动于通勤之中,全面提升市民身体素质,少去医院少得病,促进全民体质的普遍提升。

其次是倡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的需要。近几年来,随着城市扩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小汽车快速走入家庭。2012年至2018年,我市机动化出行由38%激增至63%,增长了25个百分点。慢行交通(步行和骑行)则由62%下降到37%,平均每年降幅超过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慢行环境恶劣,直接的后果是人们纷纷弃路就车,城市交通拥堵逐年恶化。人们对慢行环境的不满意度超过90%(对步行环境不满意率为91.43%,对自行车骑行环境不满意率为91.61%。见中国环境出版社《促进绿色出行》P122表4-13、表4-14。)如果我们能建成快捷安全的慢行系统,则可以极大地调动人们步行和骑行的积极性,弃车就路,遏制慢行交通占有率快速下降的趋势。尤其是骑行,2012年时其交通占有率也只有2%(市住建局调研数据),远远低于全国19.17%的平均水平(中国环境出版社《促进绿色出行》116页表4-7)。估计现在会更低,简直到了名存实亡的程度。如果有专门的自行车主干道(城市自行车道骨架网络),则会吸引许多市民重新骑上自行车。

第三是保证骑行和步行人群健康的需要。目前,我市的自行车道和人行道都是附设于主次干道两侧,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人们的影响较大。以噪声为例,虽然全市的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64.7分贝(2018年环境质量年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525-201《交通干线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标准(70分贝)(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但是,根据环保专家的研究结论,60分贝以上噪声使人烦躁不安,70分贝以上的噪声使人精神不振、身体乏力。调研人员现场感受主干道噪声还是比较大的,有不适感。如长时间在主干道两侧步行和骑行,还是受噪声环境影响的。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同一时间在解放路主干路及解放二路昼间同时设置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实时监测,解放路主干路噪声达到73.9分贝,超出国家标准,但解放二路的噪声为68.7分贝,符合国家标准。比较汽车尾气,解放二路也仅是解放路的十几分之一(解放路三个点位二十分钟的平均车流量为1041辆,而解放二路却只有60辆,是解放路的十七分之一,且全是小汽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需要在城市的辅道或街巷路上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和步行街,从而确保慢行通勤人群的安全,最大限度的远离交通噪声污染和汽车尾气损害。

3 建设慢行交通系统的可行性

我市地处辽宁东部山区,城区地形起伏较大,不利于骑行和步行。但路网独特,有利于慢行系统建设。而且地形起伏较大,方便于道路上跨和下穿,也是有利条件。

(1)利用我市部分主干道的辅道(既俗称二马路)建设慢行系统。如解放二路、东明二路、明山路、平峪路等,与主干路之间有建筑物的遮挡,噪声和尾气相对减少很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2)调整路权。压缩小汽车停车空间,多设单行道,调整出专门的自行车道。我们不主张用拓宽道路的方法去增设自行车道,而是基于我市汽车在路内违停比较普遍的情况,取缔违规停车,施划自行车道。只需增加车道隔离和标线,费用不会太多。

(3)技术进步。随着变速自行车的普及使用,自行车的坡路通行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市城区地形起伏较大不但不是困难,反倒是锻炼身体的有利条件。

(4)可以迂回绕行。小堡地区、高峪地区和地工路地区到站前可以绕行明山路(明山路断头路应尽快打通),再经解放二路到站前地区。

(5)充分利用我市的地形优势。一是我市素有山城之称,城区地形起伏较大,对建设慢行系统的过街天桥有先天的地理优势,投资强度不大。如为保障东明二路及东明路的慢行优先,可将北光路、新城路、人民路的部分路段高架,机动车上跨通行。

4 综合建议

一是科学规划,打造一小时慢行交通圈。应该编制全市的慢行交通规划,打破步行一公里,骑行三公里的传统慢行交通极限,寓健身于通勤之中,将通勤的步行距离拓展为三公里(约45分钟),通勤的骑行距离拓展为八公里(约40分钟)。

4.1构建自行车专用道骨架网络,将小堡、太子城、后湖、彩北、千金、新立屯等城市外缘地区全部纳入自行车通勤范围,为市民通勤创造条件。

(1)完善东明二路步行一条街。东明步行街基本具备慢行交通功能,只是商户经营不规范,需要专辟自行车道。在北光路、新城路、人民路上做稳静化措施。

(2)将解放二路上的停车功能取消,小汽车单行,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在相关交叉路口设稳静化措施。恢复永丰商业区内的通行功能。

(3)打通明山路,小汽车下行,取消停车功能,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4)在平峪路上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

(5)在紫东路、紫西路上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小汽车单行。停车功能取消。

(6)在永明路上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小汽车单行,取消停车功能。

(7)在新城路上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取消停车功能,小汽车单行。

(8)在春明路、平山三道街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小汽车单行。

4.2 构建步行通道网络

在自行车网络基础上,再增加一些如唐家经紫金至站前的步行通道,将高峪、唐家、消防、东芬、彩屯、南地、平山、技校纳入步行通勤区域,为人们提供通勤便利。

二是清理违停,还道于人。加强管理,还道于路人。清理人行道的违停车辆和占道经营。我市目前人行道违停严重,占压率达11%。占道经营(如夏季烧烤)也较普遍,严重影响人们的步行出行;由于小汽车主导思维盛行,自行车道经常被停车占用。我市骑自行车上班的人已是寥寥无几。目前,要尽力清理人行道停车和占道经营,给行人出行创造良好的步行条件。目前的机动车道外的人行道基本功能是满足人们从家到公交车站的短距离交通功能,而真正满足人们从家到工作场所的长距离慢行系统几乎没有,已有的也不连贯。

三是慢行信号优先。管理部门应转变观念,切实保证慢行信号优先。

(1)在复杂的信号灯路口(如胜利路消防岗、文化宫岗)机动车右转顺行时要有限速设施(减速带等)或限速标识,强制机动车减速缓行(20公里/小时以下)以确保行人安全。

(2)在简易信号灯路口(如地工路紫金岗等)应设置专门的行人通过信号(四个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或禁止右转顺行)。

(3)在主干道人行斑马线处增设行人信号灯,如滨河南路的向阳山桥下岗。

(4)重要的自行车骨架道路上,增设慢行信号灯,如北光路与永明路、人民路节点,东明二路与北光路、新城路节点应增设慢行信号灯。

四是建设无障碍过街设施。应该树立“把慢行交通留在地面上”的理念,利用我市城区地形起伏较大的优势,在重要的慢行交通骨架道路上,把机动车通道上跨或下穿,让行人和骑行者无障碍地横过车行道,极大地提供慢行便利,吸引慢行交通。如东明二路与北光路、新城路、人民路相交处,均可以考虑把机动车上跨通过;永明路与北光路、人民路相交处,可以考虑机动车下穿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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