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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学位论文主要审查环节贯通管理体系的构建

时间:2024-06-19

英 爽,康 君,高 栋

(哈尔滨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一、问题的提出

博士生培养过程从大的阶段划分,可以分为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作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和研究能力,为博士生形成所需要的知识结构及后期的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撰写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展课题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基本训练过程,学位论文的质量充分体现了培养质量。一般而言,博士生学位论文从开始撰写到授予学位,至少要经过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正式答辩、学科分委员会(学部)、校学位会的6个审查环节,各个审查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制约的,因此落实好这6个环环相扣的环节的审核质量,对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更具前沿性,参考文献更全面,写作更规范,成果更有创新性,其整体状况与国际水平的差距正逐步缩小。[1]据此可认为我国的博士培养质量在整体上是“提高”的,但我国研究生的“宽出”即低淘汰率现象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博士生教育不能回避的问题。而且目前部分学生对待申请学位持不严肃的态度,论文完成以后急于解决就业问题,对各环节审查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及修改不到位,部分导师注重完成科研项目,未能对博士生论文给予必要的指导。

经调研大部分博士生培养单位,目前由院(系)或学科、学部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正式答辩及分委员会(学部)审查的把关情况,首先都存在通过率很高的现象,而汇总、比较各审查环节的论文存在问题,可以发现(见图1所示):从开题、预答辩到分委员会(学部)等各把关环节审查出的论文问题大体相似,例如创新点问题在各环节均有反映,论文规范问题在同行匿名评审、正式答辩及分委员会(学部)也均有反映。同时,统计某高校在校学位会上未通过论文存在的共性问题,归纳出的几类问题在院(系)或学科、学部组织的各审查环节均有反映,即在学生获得最终学位前的最后一个审查环节——校学位会审查出的论文共性问题大部分已在学位论文的前期审查环节提出。这说明,应在开题、预答辩、正式答辩以及分委员会(学部)审查出并应该修改落实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修改,一直保留至后面的审查环节并最终移至校学位会上。

图1 博士生学位论文在各审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各审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看出:

1.学生和导师对各审查环节提出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没有得到严格的修改和落实,各审查环节缺少明晰责任的机制。包括缺少对前一审查环节提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修改的学生和导师责任签字,同时缺少明晰各审查环节主席(组长)、委员、秘书主要承担的工作及其责任的机制。

2.各审查环节的审查重点待确定且无明确要求。没有明晰及硬性要求的审查重点,专家提出的问题具有随意性,尤其对前期审查问题较多且修改不到位的论文,专家关注点不能有效落在该审查环节应该审核的重点问题上。

3.各审查环节之间没有很好的衔接,缺少贯通。后续环节对前期环节的跟踪确认和把关作用不充分,各审查环节发现的问题往往相似和重复,并且影响对论文存在的其他问题的关注度。

二、贯通管理的提出及其定位

针对目前博士生学位论文在形成过程中的各审查环节之间缺少衔接和贯通,各审查环节发现的问题往往重复,学生和导师对各环节提出问题修改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学位论文主要审查环节“贯通”管理的思路。其基本思想是在博士生学位论文主要审查环节形成前后贯通的体系,强化导师和学生各环节落实修改专家意见的意识和责任,后一审查环节的专家一方面可以看到前期审查专家提出的问题和论文修改情况,对整个培养及其审查过程有一个全面的、立体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后一环节专家能够依据该环节审查重点要求对论文提出更具针对性的问题和意见,避免提出一些重复性意见,以保证和提升博士论文质量。贯通管理在实施中定位为:

1.全面与重点的贯通

即学位论文在整个培养过程及其前期审查环节的论文情况与后期审查环节重点关注的方面或问题的贯通。这样便于后期审查环节的专家在全面把握学位论文在前期培养各节点审查出的论文问题及修改情况的基础上,对该审查环节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考察,从而能够根据该环节审查的着重点再次对论文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2.原问题与现问题的贯通

即学位论文在前期审查环节审查出的论文问题与后期审查环节审查出的论文问题的贯通。这样处于后期审查环节的专家对学位论文重复出现的问题或者与原问题有相互关联的“类似”问题有一个高度的重视,从而有利于后期审查环节专家对同一“类似”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或更合理的解决办法。这对于深度挖掘和提高学位论文研究的深度及质量,有着推动作用。

3.动态与静态的贯通

“静态”指处于该审查环节下的论文状态,“动态”则指该论文研究方向及研究领域在某一时间节点内的动态变化情况。做到动态和静态的贯通,不仅可以使后期审查环节的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前期修改情况及其时间节点有立体的了解,而且有利于将其论文完善变化过程置于该研究领域的动态变化中,从而有利于审查专家结合目前的论文状态提出具有时效性的建议。

4.审查专家组(第二把关人)与学生本人、导师(第一把关人)的贯通

即学位论文的主要责任人(学生)与学位论文把关人(导师为第一把关人、各审查环节专家组为第二把关人)间的贯通。其中审查专家组包括各审查环节的秘书,秘书在组织审查过程发送学位论文到专家手中,整理审查专家提出的问题、汇总审查专家的最终审查意见,对学位论文把关也起着关键的作用。做到论文主要责任人与论文把关人之间的贯通,有利于相互制约各把关人分担起论文质量的相关责任,并约束主要责任者——学生申请学位不严肃的态度,从而落实论文质量责任机制。

三、贯通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的几个关键点

针对博士生学位论文在形成过程中一般要经过开题、预答辩、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正式答辩、学科分委员会(学部)、校学位会几个主要审查环节,提出构建博士生学位论文主要审查环节贯通管理体系(如图2)。现介绍其主要思路和应着重把握的几个关键点。

图2 博士生学位论文主要审查环节贯通管理体系的构建

1.贯通管理体系构建的主要思路

关注学位论文在各个审查环节的质量提升,重在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审查环节应承担的主要职责。

学位论文各审查环节的专家是具有一定职称及资格的学术人员,其履行审查职责是在依据本人学识的基础上行使学术权力。开题、预答辩、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正式答辩审查环节聘请的专家一般是学位论文所在学科(二级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学术人员,其履行审查职责的实施过程实质是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行使学术权力的过程,因此对学位论文应主要承担学术审查的职责;分委员会(学部)的专家组成一般为论文所属学科的一级学科内的专家代表,对论文是否满足该学科的要求,能够根据该学科领域的学术标准,有着合理的判断和衡量尺度,因此对学位论文应主要承担学科审查的职责,另一方面,分委员会(学部)作为院(系)或学科组织的最后审查环节,对本院(系)或本学科论文的前几个审查环节的组织情况、把关情况做好监督;校学位会专家一般来自于学校各学科的带头人,专家的专业背景差异较大,审查内容应着重两方面:一是有针对性地抽查,对前期各个审查环节受警告者的学位论文、有质疑的学位论文、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对新建学科点和累计出现问题学科点的学位论文,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查找论文的共性问题,讨论加强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二是做到有效监督,监督各分委员会(学部)及其前期各环节审查论文的把关情况。

因此,贯通管理体系构建的主要思路是基于各个审查环节不同的专家组成,从由论文研究方向紧密相关学科(二级学科)的专家主要组成,到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关学科(一级学科)的专家组成,再到学校各学科的带头人,专家组成从小同行到大同行,所以相应承担的职责也主要从实施专业审查,到分委员会(学部)实施学科审查及有效监督,再到校学位会的查找问题及有效监督,使学位论文的各个审查环节之间构成审查内容相互联系、责任相互担当和制约的贯通体系,从而落实学位论文在各个审查环节的质量提升。

2.贯通管理实施的几个关键点

(1)明确各个审查环节的审查重点

如在学位论文开题中,重点围绕着论文选题、论文综述、实施方案、拟创新点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审查,重点关注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综述对国内外研究动态的把握程度和待研究问题的清晰程度,以及研究主题及内容与实施方案、拟创新点的匹配协调情况。没有明晰的审查重点,专家审查具有随意性或开放性,这对于规范专家实施专业审查以及当论文问题较多时将专家注意力有效转移到该审查环节的重点问题上有重要作用。当然,在设置各环节的审查着重点时要慎重。如预答辩环节的审查重点包括论文布局、论文内容、论文论证合理性和充分性、论文创新成果及创新水平、论文规范几个关键问题,这里归纳的只是一般适用的审查重点,基于慎重的原则,在一般适用的审查重点基础上补充了“其他”项,以备特殊学科或交叉方向的论文应用。同时,在具体实施时,一般适用并不等于通用,鼓励各学科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培养质量的要求,在一般适用基础上制订符合自身学科或专业方向的审查重点。同行专家评议一般面对的就是一本完整的学术论文,不需要提供前期的评审意见;校学位委员会重点是对一些有疑议的论文进行讨论,并对其从开题到同行专家评审等各环节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明确问题和责任。

(2)健全与各环节审查材料、审查要求相适宜的管理规定

建立审查内容明确、责任明晰并前后贯通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导师第一把关人和约束审查专家依据该环节审查的侧重点把关论文的相关问题,尽可能地制约学位论文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非常规操作。如在预答辩环节,为强化导师是第一把关人的作用,规定导师在学生预答辩前进行把关,并明文规定导师不能成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之一,导师可以旁听学生预答辩过程,但需回避评议结果的讨论,同时明晰导师及预答辩委员会专家、秘书的相关责任:明确规定导师对学生申请预答辩主要承担指导和第一把关人的作用,如规定导师负责预答辩前对学生论文的指导和把关,以及预答辩后对学生是否做了充分修改进行指导和把关;规定委员会各专家依据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给予专业的把关,委员会主席同时负责组织预答辩按章进行和评议结果讨论的把关情况,秘书负责组织预答辩的总体情况和如实整理汇总预答辩审查专家提出的问题,与委员会各专家共同承担论文第二把关人的责任。另外,要求所有预答辩审查材料原件留存,作为正式答辩审查之用,也作为分委员会和校学位会审查监督之用。

(3)完善各把关环节审查材料

包括各环节审查的侧重点在审查材料中如何明晰体现、以何种方式记录审查专家提出的原始问题、学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情况以及导师何种方式确认论文修改是否到位的责任签字。审查材料的设置既要结合各学科的培养需求体现出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又要体现出导师作为博士生学位论文第一把关人的作用,同时还要避免出现在整理汇总审查专家意见时避重就轻的现象发生。主要体现在:

专家审查意见表。要求学生记录整理好专家提出的原始问题:一般情况下,各高校在博士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环节、学科分委员会(学部)和校学位会中设置专职的秘书,来记录整理专家提出的问题以及相关事宜,而在开题、预答辩中不设秘书,一般由学生自己汇总专家提出的意见。在调研中发现,一般在预答辩过程中,专家都能比较严格地对学位论文把关和提出问题,但抽查预答辩审查记录或情况表,情况却不容乐观,这里要考虑到学生本人汇总问题时存在避重就轻的比较普遍的现象,不是审查专家提出的“原始”问题。因此,以何种方式记录整理专家提出的原始问题对把关论文质量很重要。增设各审查环节的专职秘书,并要求记录整理审查专家提出的原始问题,与审查专家共同承担论文第二把关人的责任,接受后期审查环节尤其是分委员会(学部)和校学位会的监督,达到责任相互制约的目的。并提示此专家审查意见表用于学生修改和后期各阶段审查及监督,不存入学生档案。这样设置的目的,可以减少审查专家考虑导师或学生的非学术因素,而真正将注意力转移到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中来。

申请表。健全各个审查环节的申请表,规定导师在学生申请各审查节点前着重把关论文的几个方面(包括前一环节审查提出的问题是否做到充分修改、该环节审查应着重的几个方面,以及该论文是否涉及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给予确定以提示聘请相关学科专家)。如学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时,导师需对“在开题审查时提出的问题是否在论文中做到了充分修改”、“学位论文题目、各章节题目是否准确反映论文研究内容”、“创新点提出的合理性及其论证支撑是否充分”、“学位论文撰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学位论文研究是否涉及交叉学科或跨学科方向”给予确定。这种设置的目的:第一,学生在申请前需对照导师应审查的几个主要方面自检,起到督促作用;第二,导师在填写“是”或“否”后签字,也起到约束作用,明确导师自身是第一把关人的意识。

修改报告。健全各个审查环节的修改报告,如学生在预答辩后,首先依据秘书填写并专家签字确认的预答辩审查意见表酌情修改论文及补充相关内容,修改完成后填写此表,导师把关修改情况并签字。此表设置的着重点是,导师把关签字必须在确认审查专家提出的意见是否合理、学生是否做了有针对性的、充分的修改基础上签字,承担第一把关人的责任,同时接受后期各阶段审查及监督。

(4)建立博士生学位论文培养质量档案袋

博士生学位论文质量充分体现在从撰写到授予学位的几个关键审查环节的把关情况以及论文修改情况,并且各个审查环节的把关内容也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制约的,前期审查把关不到位,或者论文修改不到位,会影响到下一个环节及以后环节的审查重点及论文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因此,留存各个审查环节的原始材料,包括申请表、专家审查意见表、修改报告等,并命名为“博士生学位论文培养质量档案袋”,不仅用于下一审查环节对前审查环节提出的论文问题有清晰的掌握,而且用于学科层面的分委员会审查及监督,同时用于校学位会的审查及监督。

(5)建立权责对等的责任制并实施有效监督

在各个审查环节对导师、审查专家及秘书建立审查内容明确、责任明晰的管理规定外,在分委员会(学部)、校学位会上同时建立权责对等的责任制实施监督。如在校学位会上,对审查出的不通过和有条件通过的论文,着重审查其各阶段审查材料,凡发现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审查,不严格把关论文质量,或组织分委员会及其前期各阶段审查有疏忽,或导师培养不尽职责,追查其相关审查环节及审查主体的相关责任。同时,校学位会在检查论文及前期各环节的学位审查过程无异议后,可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权责对等。同时,为保证实施的效果,在网络公共平台上发布授予学位信息,并同时发布审查未通过和有条件通过的论文信息,公开审查过程中未尽职责的相关审查环节的审查主体及导师的相关信息。因为在目前大环境下,广大导师队伍对自身的声誉更为在意,公开在校学位会上审查出的不合格的论文信息和其相关审查环节的信息,接受学术共同体及广大学生的监督和质疑,使学位论文培养过程中的各审查环节在公开、透明下运作,从而有效促进导师和各审查环节的专家增强学术意识,保证学位论文各审查环节有序规范地开展工作。

[1]中国博士质量分析课题组.中国博士质量报告[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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