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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城镇化建设中要素协调性研究——以德州市为例

时间:2024-06-19

张振东,宦 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武汉 47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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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城镇化建设中要素协调性研究
——以德州市为例

张振东,宦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武汉 470073)

山东省德州市自2009年开始拉开“两区同建”政策的序幕以来,尝试同步推进农村产业园区和新社区建设。就地城镇化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当地人口、经济、社会、土地、环境五个要素之间的发展协调程度进行研究。通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建模,采用德州市2006年到2015年人口、经济、社会、土地、环境五个要素指标的定量数据进行测算,对其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协调程度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德州市就地城镇化政策对人口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环境城镇化水平推动作用有限,而对经济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影响较大,推动作用明显。德州出现了经济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水平提升较快,逐渐高于人口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和环境城镇化的现象;存在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等五个要素之间不协调状况,而且分化程度逐渐扩大。可以看出德州就地城镇化政策仍没有摆脱异地城镇化模式“重物轻人”的弊端,明显带有“化地不化人”的特征,德州市的城镇化不能盲目追求城镇化的快速扩张,忽视城镇化的全面发展,相关配套规划和措施应该实现互相协调。

就地城镇化;协调发展程度;要素

一、引言

目前学界一般认为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从这个定义看,城镇化的过程是各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

我国传统的异地城镇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对社会产生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出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指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1]2013年中国社科院公布的《投资蓝皮书》预测:“到2030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中国总人口将超过15亿人”,[2]也就是说未来不到20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村的人口将减少1/3以上,将有3亿人由农村移居到城市和城镇。如此大规模的农村人口转移的城市和城镇,不仅会大大加剧城市负担,也会对我国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如何在中国实现科学合理有效的城镇化是我们必须加以探讨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有学者提出了“就地城镇化”的观点,即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向附近的中小城镇聚集,甚至直接在原地实现城镇化。就地城镇化与传统的异地城镇化并无本质差异,都是农民生产方式的非农化、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归根到底都是农民生产生活的文明化。实际上,就地城镇化的发展方式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开来,东中西部地区都有地方进行尝试,出现了不同的发展模式。

二、相关概念的含义及其影响

就地城镇化是一个综合建设、促进相关内容协调发展的过程。本文基于当前研究中不同学者分别提到的“人口、经济、社会、土地、生态”五方面的内容,将其纳入整个研究当中。这五个要素形成了一个闭环系统,彼此相互影响。城镇化建设是一个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如果缺失了其中的某一环节,不利影响就会在其他要素上显现出来,从而降低城镇化的建设质量和速度,造成资源浪费,如此就会出现城市化中的失衡问题。

(一)人口城镇化

“人口城镇化”是指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的过程,是城镇化建设中的核心。它使农村劳动力减少,将会导致与人口变化相匹配的土地性质和土地规模发生变化,而且农民生活方式和职业岗位发生变化必然对现有的经济结构、消费结构等产生影响,与此同时对生活和工作周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生出新的诉求,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经济城镇化

“经济城镇化”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标志,主要包括经济总量的增加和经济结构的科学合理两个主要方面。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社会文明程度与经济总量的增加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当地经济越发达,经济总量越多,居民生活水平越高,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则越全面。此外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会对土地利用方式、环境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当地经济结构中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变化时,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

(三)社会城镇化

“社会城镇化”是指社会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两个方面。当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都将会影响着当地居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而且也影响着人口数量的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越高,对人口的吸引力越大,集聚能力越强,对经济产生的影响越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要土地提供硬件支持,影响土地建设的种类和范围。

(四)土地城镇化

“土地城镇化”是指土地非农化的过程,城镇化需要将大量土地变更为工业用地、住房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等。在这土地性质变化的过程中,人口会根据不同土地性质的种类和范围进行流动;各种不同性质土地的建设将会影响经济的发展结构与速度,此外基础设施用地、绿化用地等在土地城镇化的比重变化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发展水平的高低和生态环境的好坏。

(五)环境城镇化

“环境城镇化”是指环境绿化程度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程度。不仅包括绿植面积,也包括人口对其自身治理污染的能力和水平,环境城镇化发展水平越高,居民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越好,经济发展越高效和可持续,影响土地性质变更范围。

三、德州就地城镇化情况分析

通过构建发展指标体系,并且加以测算分析,可以较为客观地了解德州市就地城镇化政策的实施效果。

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经济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交汇区域,面积10 356平方公里,人口650.82万(2014年)。自2009年开始启动“两区同建”,以农村城镇化为重点,以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就地就近市民化为路径,推进农村产业园区和新社区建设,并纳入全市城镇化体系来规划和管理,实现全域农业产业化、工业现代化、社区城镇化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目标。从德州市公布的数据来看,政策实施的这几年,成果显著。但是客观来看,“两区同建”的模式推进城镇化也出现了亟须进一步探究和解决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两区同建”如何持续推进地区经济发展?农村社区与产业园区如何互动、融合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和城镇化后现代农业如何加速发展?

表1 德州“两区同建”进展情况

注:2014年数据是指截至2014年上半年的数据

数据来源:2013至2015年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本文以实施“两区同建”城镇化模式的德州市为例,结合政策实施几年来的效果,通过构建模型,考察就地城镇化对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生态城镇化的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探讨德州在城镇化新模式下城镇化协调发展程度。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中的评价体系,并按照城镇化主要构成要素即: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和环境城镇化构建城镇化发展协调评价指标。本文的二级指标层是依据五要素的含义,选取德州市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中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和环境五个板块中主要统计指标来构建指标体系,用此种方法来构建指标体系能够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真实性,完整涵盖德州近年来在这五方面的主要发展情况,同时又能够以可量化的数据来表明发展水平,可以说本评价体系是非常具有科学性、代表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的。

表2 城镇化发展协调指标评价体系及其权重

(二)数据处理与分析

1.数据来源

本文中的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6—2015)、德州统计年鉴(2006—2015)、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2015)以及其他相关文献提供的数据。为了消除多指标变量之间的信息重叠和避免人为确定权重的主观性,本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中的方差法对各项指标进行赋权,使获得的权重更加客观有效。

2.数据处理

由于不同指标的量纲不同,首先对数据进行去量纲化处理,其中某一指标中数据越大越有利于系统发展水平提高时,视为正向指标,某一指标中数据越小越有利于系统发展水平提高时,视为负向指标。

正向指标:

负向指标:

本文采用Stata13软件对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同时根据得到的分析结果按照对应特征根大于1,累计贡献率大于85%的提取原则,得出人口、经济、社会、土地、环境五个要素的公因子方差。再计算出德州市2006年至2015年这五个要素的权重,并计算出这五个要素的协调发展程度D:

各要素城镇化指数:

T=0.211RUIi+0.213JUIi+0.178SUIi+0.214TUIi+0.184HUIi

C为协调度,RUIi为人口城镇化指数,JUIi为经济城镇化指数,SUIi为社会城镇化指数,TUIi为土地城镇化指数,HUIi为环境城镇化指数,k为调整系数且大于等于2。T为发展指数,D为五个要素协调发展水平。经过以上计算,得出各要素城镇化指数及协调发展度(如表3):

表3 各要素城镇化指数及协调发展度

3.数据分析

为了将表3中各个要素城镇化指数更加直观地表现出来,将其转化为图1:

图1 各要素城镇化指数及城镇化水平综合指数发展趋势图

从图1可以看出,德州市各个要素包括城镇化水平综合指数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体上是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的。通过城镇化水平综合指数可以看出,德州市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是不断提高的,这种态势也符合当前我国城镇化大背景下的发展趋势。德州市村庄合并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虽然在2009年1月启动,但是从2009年到2015年的综合指数来看,城镇化综合水平发展趋势与之前2006年到2008年的发展趋势并无显著区别,因此对于实施政府主导“大跃进”式的就地城镇化政策能否科学有效合理地加速实现城镇化这一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从人口城镇化指数看,2006年到2008年发展趋势较好,明显高于其他要素城镇化水平,但从2009年开始人口城镇化发展趋势反而减缓和倒退,到2011年至2013年仅好于社会城镇化水平,说明就地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城镇化的潜力十分有限,“就地”意味着“在原地”,所以人口最多只是向周围小城镇中心转移,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就十分有限。换言之,就地城镇化政策对人口城镇化水平并不能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从经济城镇化指数看,经济城镇化水平发展起点低,2006年、2007年发展水平仅好于土地城镇化水平,但是一直保持了高速的发展态势,发展势头强劲,到2015年已经遥遥领先于其他方面的城镇化水平,可见就地城镇化政策对当地经济发展是有一定推动作用的;从社会城镇化指数看,2006年、2007年社会城镇化水平一直处于中等水平,2009年社会城镇化水平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然而,自2010年之后,社会城镇化水平发展呈缓慢增长的趋势,处于最低位置,滞后于其他城镇化水平,同时又与其他方面的城镇化大致保持同向增长;从土地城镇化指数发展趋势来看,与经济城镇化水平发展趋势相似,2006年到2008年一直处于最低水平,发展趋势较慢,自2009年之后,土地城镇化水平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与经济城镇化发展齐头并进,到2015年土地城镇化水平已经处于仅次于经济城镇化水平的位置。从环境城镇化指数看,环境城镇化水平自2007年开始一直保持比较稳定的发展状态,到2011年开始放缓,2013年之后出现负增长,到2015年发展水平与人口城镇化水平相似,仅高于社会城镇化水平。总体来看,就地城镇化政策的实施虽然促进了各要素城镇化水平的发展,但是各个要素城镇化水平分化趋势渐趋明显,尤其是从2013年开始经济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发展放缓但是速度仍然较快,而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和环境城镇化出现负增长,可以说城镇化水平发展水平出现了分化,分化程度达到历年最大。

我们借鉴现有对协调发展度分类的研究成果(表4),发现德州市城镇化发展从2006年到2011年一直处于失调衰退的状态,到2012年进入初级协调发展的状态,但速度放缓,从总体来看德州城镇化发展水平处于向好态势。

表4 城镇化协调发展类型

从城镇化滞后的类型来看,从2006年到2009年经济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一直处于滞后状态,从2010年社会城镇化开始出现滞后状态,并一直持续到2014年,2011年到2013年人口城镇化出现滞后状态,2014年环境城镇化出现滞后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前面的城镇化指数情况相吻合,就地城镇化政策有失全面,政策重点偏向于经济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相比而言对人口、社会、环境城镇化的拉动作用不足。也正是这个原因出现了人口、社会、环境城镇化滞后的现象。

四、结论与思考

通过对德州市2006年到2015年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以及环境城镇化的研究分析发现,总体来看,德州市城镇化发展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但是各个要素城镇化发展趋势在不同时间段内发展趋势各不相同,变化较大。

从发展指数来看,尽管经济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但人口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环境城镇化相关性并不明显,这说明城镇化发展必须要全面、协调、可持续,不能厚此薄彼。某一要素的快速城镇化并不能有效带动整体的城镇化,甚至会对其他要素的城镇化产生负面影响,这也是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制定城镇化政策要以遵循这一客观规律为前提。

从协调发展度来看,德州市长期处于低水平的城镇化失调状态,直到2012年德州市城镇化才实现初级协调发展水平,但是从历年发展协调度来看,2006年到2012年发展协调度发展速度较快,2012年之后开始放缓,未来发展趋势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从要素城镇化发展趋势来看,德州市各要素城镇化发展趋势并不向好,城镇化各个要素出现分化,尤其是2012年以来,这种趋势更加明显。这说明德州当前的就地城镇化仍然没有摆脱异地城镇化模式“重物轻人”的弊端,也带有明显“化地不化人”的特征,虽然对经济和土地的促进作用明显,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并未得到根本转变,造成的结果就是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发展速度远快于人口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和环境城镇化的发展速度。

从城镇化滞后类型来看,德州市的城镇化发展逐渐偏向经济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从2006年到2010年,德州市一直处于经济城镇化水平和土地城镇化水平落后的状态,2010年之后,社会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以及环境城镇化开始陷入滞后状态。这与德州整个大的社会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德州处在山东西部欠发达地区带上,经济基础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区域合作层次低,向来以农业立市,第二、三产业不发达,经济对外开放程度很低。土地城镇化和经济城镇化成为城镇化发展的弱项,而就地城镇化政策的实施,为德州找到了新的发展模式,唤醒了巨量的农村土地,土地的潜力得以迸发,遍地大破大立,建楼造城运动兴起,拉动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还旧账”发展方式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城镇化并非简单的土地迅速扩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的城镇化,不仅仅是农民上楼居住这么简单,楼既要上得去也要留得下,还要涉及城镇化过程中居民权益、基础设施、空间分布、产城关系、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均衡关系。因此,就地城镇化也需要用多元均衡协调的视角,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构建起科学的城镇化发展体制与机制。所以说德州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应该避免大搞“造城运动”“摊大饼”式的城镇化,不能盲目追求城镇化的快速扩张,忽视城镇化的综合发展,相关配套规划和措施应该实现互相协调。而且要建立纠偏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科学规划进行改正。

综上所述,无论是异地城镇化还是就地城镇化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都必须遵循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尽管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短期的经济利益和虚荣的“面子工程”急于求成搞建设、揠苗助长搞开发,强拆强建、贪大求全、盲目建设,违背城镇化发展的规律,但是随之出现的“挑着粪筐上楼、阳台上养猪”的现象无疑为这种城镇化方式敲响了警钟。城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全面、复杂的长期循序渐进的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德州市在城镇化建设中应该强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将城镇化的重点和中心放在“质量”和“协调度”上,杜绝出现拼规模、拼速度、拼政绩的“大跃进”式的城镇化,真正实现科学合理有效协调的城镇化发展方式。

[1]新华社.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EB/OL] .北京: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5-06-07]. http://www.gov.cn/zhengce/2014-03/16/content_2640075.htm.

[2]中国建投投资研究院. 2030年中国城市和城镇人口超10亿[EB/OL]. 北京: 中国新闻网, [2015-06-07].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4-24/4759316.shtml.

〔责任编辑:徐雪野〕

2016-08-04

张振东(1989-),男,山东莱芜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应用社会学研究。

C911

A

1000-8284(2016)09-00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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