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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工会维权职能、途径及创新机制研究*

时间:2024-06-19

□ 林 青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安 355000)

高校工会维权职能、途径及创新机制研究*

□ 林 青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安 355000)

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高职院校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工会组织作为高职院校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教职工利益的保护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针对高职院校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实现途径及创新机制进行研究和探索,建议增加舆论宣传以强化维权意识,健全维权的多重化机制,拓展维权职能,提高维权能力和建立考评机制。

高校工会;维权职能;实现途径;创新机制

近些年以来,高职教育突破了职业教育的局限,呈现历史性转折和攀升的大好趋势,与此同时,办学规模得到了不断扩大,办学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随着管理体制、劳动制度及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高校内部各种矛盾也都露出矛头,比如,管理层和教职工之间、教职工之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这就需要教职工不断强化自身的维权意识,并借助工会组织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疑给工会整体工作带来了更为严峻的挑战。我国新《工会法》明文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那么,就高职院校来说,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理应成为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

一 当前高职院校工会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性的缺失严重削弱了维权职能

通常来讲,工会领导干部的选举都是由上级相关部门来选拔和委任,各级党委共同协商并举荐工会负责人的主要人选,所有工作人员都只是履行形式主义的投票权,并不是由院校工会人员大会公平、民主所选举产生。工会日常基础工作事宜,比如组织活动、待遇薪金和各项事务经费等,都须汇报至上级党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获得党组织批准后方可执行。按理说,高职院校工会应具备独立性的特征,然而事实上其工作的运行和开展往往为学校党委所牵制,这样工会组织要搞好维权工作简直困难重重。此外,工会干部多为院校的党政领导,在维权工作开展中必然是以学校本身的利益为中心,而忽视了对于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这样致使高职院校工会的维权职能严重削弱。

(二)工会人员及教职工缺乏强烈的维权意识

一是高职院校管理层对于工会维权工作缺乏足够重视,一些管理者并未认识到工会维权职能的真正意义和作用,片面认为实现教职工的维权工作只是党政部门的事务,与工会组织并无太大牵连;同时,大多数院校领导认为教育教学工作才是院校的本职任务,而工会工作干的都是虚事,可有可无。二是大部分教职工缺失强烈的维权意识,不能充分认识到工会的维权职责范畴,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不能主动通过院校工会来帮助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院校工会的干部和管理者自主维权意识过于淡薄,缺乏统一、科学的维权手段,在执行日常工作时,多是听命于领导的指挥和安排;加之不完善的维权机制束缚了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不能依法行使维权的责任。

(三)缺失科学、合理的工会法规

新《工会法》中对于工会组织的权责范畴并未加以明确界定,同时没有鲜明、具体的概念总述。《工会法》缺乏与之配套的法规,也没有必须的授权,与其同属于统一领域的法律条款也不能给予此法律明确的补充说明。工会组织在法律允许的权利范畴之内,未赋予一定的制约权,只能局限于建议权的行使,未拥有真正的实权;工会组织在行使管理职能时,制度的硬性规定只流于形式,这便无法实现其真正职能的发挥,虽然成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但是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并未得到真正意义的维护,加之工会的义务范畴也未加规定,而出现了工会行为行使不当也无人问津和追究的现象。

(四)工会维权范畴较为局限

按理说,工会所行使的维权职能范畴应包括教职工的经济、文化、生活等多方面,然而,高职院校的工会并未做到其该履行的职能行为。大部分高职院校工会只是将工作范畴局限于教职工的经济利益上,而对于教职工的职称、地位、生活等其他方面的权益维护却未落到实处,不能真正涉足于教职工的利益上去开展维权工作。此外,工会要真正做好维权的一切工作,需要一支素质高的工会队伍,工会干部和工作人员须具备积极的工作态度,掌握熟练的党政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等等。当前我国很多高职院校工会的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都趋于老龄化,他们缺乏科学的工会管理经验,法律意识也都比较淡薄,这种低素质的工会队伍,致使他们在开展工会工作时,处于一种心有余力不足的状态。

二 高职院校工会维权职能实现的途径及创新策略

(一)不断增强舆论宣传的影响力,深化教职工的维权意识

院校工会应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借助于多种渠道和多种手段,将教职工权益维护的相关法律条文、工会的重要作用渗透到全体教职工的意识中,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到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当工会工作人员开展维权的基础工作时,须提前向上级领导声明和汇报具体事宜,给有关领导充分的思想准备时间。同时,应不断强化院校领导对于工会维权的深刻认识,使他们真正领悟到维权工作的实质就是维护教职工的基本权益,以增强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真正意义上推进院校的可持续发展,这样,领导就会完全尊重和鼓励工会维权工作的开展。全新的维权观倡导维权工作由工会运作的社会化格局,虽然以独立性、自主性为思想指引,但是不要局限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小范围,应将维权工作纳入到社会建设的大格局中去合理掌控。新的工会维权观指出了新时期工会维权到底“为谁维权、怎么维权”的大方向,这就要求工会组织明确统一的发展方向,借助于多样化的渠道和手段,从各方面抓好服务于全体教职工的维权工作。在教育改革深化的新时期,更应以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多方面真心服务于教职工,真正掌握并确保不同教职工的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以强化工会组织的影响度和信誉度。

(二)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建设,健全维权工作的多重化机制

只有依据相关法律,倾力完善院校工会维权制度建设,才能确保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基于高职院校的特殊性,应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

1、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首先,应依据高职院校自身的实际状况,合理修订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细则,建立起与之配套的职工代表培训制度和组民代表联席会制度,不断强化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其次,鼓励和支持教职工提案的广征工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对于院校重大事务履行建议权,对于直接关系到教职工自身利益的事务履行审查和否决权,对于院校领导的工作履行评议权和监督权,对于职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代表履行推荐权和选举权。通过教代会以上几项职权的深入落实,以确保将教职工的多方面的权益保护落实到位。例如,某一高职院校对于本校现有专业调整和新专业设置的问题,一概征求教职工的提案,对于涉及到教职工薪金待遇、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等提案,都须经过教代会议题通过。这样,才真正使教职工的权益诉求真正通过教代会得以完全实现。

2、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高职院校应确保教职工能参与到劳动关系确定和调整的配套工作中来,建立起由工会牵头的协调小组,对于教师聘用和解聘、领导竞聘和临时工聘用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对于劳动人事关系的争议和调解工作,尤其是教职工申诉和利益诉求等问题要狠抓到底,健全劳动关系仲裁的协调机制,从根本上确保院校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建立和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

第一,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使工会一切工作有章可循。严格遵循“校务公开”条条细则、界定范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校务公开的实效性和真实性。第二,严格依据党政统一领导、工会付诸实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作体制开展工作,健全民主监督和制约机制,提升校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影响度,严格坚持“一切工会事务公开”的原则,围绕院校工会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教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展开工作,完全保障教职工享有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三,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确保校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教代会是校务公开实现的重要载体和主流渠道,此外,还应借助于宣传栏、院校时报和校园网等多种形式确保校务公开的有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和通报会等会议,设立提案征集箱和领导接待日等制度,确保各种事务得到有效传达及反馈,并得以及时合理解决。

(三)借助于多种渠道和手段,进一步拓展工会的维权职能

高职院校应借助于多种渠道和手段,不断推进工会服务工作广度和宽度的拓展,实现由满足于教职工单一经济权益向文化权、健康权和发展权等权益的转化,由单一局限服务向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服务工作的转化,服务对象由教职工向全体师生的转化。在维权工作开展中,要妥善解决如下几种矛盾,注重于全局利益又不能忽视局部利益,维护经济权益也不能忽略其他权利,既要着眼于长远利益也不能小觑眼前利益,只有努力协调各种关系和化解各种矛盾,才能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以确保工会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

(四)完善工会维权的绩效考评机制,夯实维权工作的经济基础

高职院校应不断完善工会维权的绩效考评机制,将维权绩效考核纳入到工会工作的基本议程中,确保每位教职工都勇于维权、自主维权。完善教职工满意度的评价机制,验证教职工自身权益是否得到最终的维护和实现,以此作为衡量维权工作是否具有实效的基本标准。建立起工会维权工作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极大调动起工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确保工会维权的良性、平稳发展。此外,应多渠道筹集工会工作的经费,夯实教职工维权工作的经济基础,建立起物资监管的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大额度经费都合理应用到教职工权益维护的工作中。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队伍,强化工会的维权能力

首先,帮助工会人员转变维权观念,强化自身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教职工维权的基础工作上来。其次,定期组织二次教育和培训工作以提升工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他们的维权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以满足工会工作开展的一切需要。院校应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委任工会人员去同类院校或上级机构中学习先进经验,还应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一些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名家来院校深化教育工作。第三,强化工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执行水平,对于教职工权益维护的前提就是要“合法”,只有依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才能真正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第四,深入到基层中,掌握教职工内心的真实想法和建议,真正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使工会维权工作的开展更有章可循。第五,强化工会人员发现、干预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发现新时期高职院校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突发的新问题,更需要积极面对、冷静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教职工遭遇的实际问题。

总体来说,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加速和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高职院校的工会工作所面临的任务更加严峻和艰巨,这就需要工会人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探索和实践切实可行的维权手段和途径,围绕教职工自身利益和院校发展大局为着眼点认真作好维权工作。只有将教职工的切实利益置于首位,以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为突破口,才能真正发挥高职院校工会的重要作用,继而从根本上实现高职院校办校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最大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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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俞待花.在和谐校园建设中高职院校工会发挥维权作用[J].科技创新导报,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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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614-(2015)03-0037-03

2015-5-15

林青(1969—),女,福建福安人,福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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