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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教育培训中的讨论式教学法*

时间:2024-06-19

□ 吕 彤 支 丹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 大连 116023)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不仅提出了“改进培训方式”的原则要求,更明确规定干部教育培训要重视运用讲授式、讨论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等培训教学方法,这充分反映了立法者对教育培训工作者探讨、运用这些方式方法的期待。作为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的专职教师,我们在各层次的培训课堂上,根据所授课题与参训学员的特点,选择运用上述教学方法,受到了学员的好评。在这里,仅就讨论式教学方法的几个有关问题做以简要论述,以丰富读者对其进一步的理解以及在教学实践中的充分运用。

一 讨论式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培训讨论教学是在培训教学中运用讨论法组织课堂教学的教学行为,是在教师的指导或参与下,学员以全班或小组的形式,围绕某个或几个中心论题开展讨论、各抒己见、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学习,通过信息的多向交流而获得知识、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行为。我们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一下讨论式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一)心理学理论依据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发展不是完全外塑的结果,而是一个在认识、实践中主动建构的过程。

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学习理论(Humanistic psychology)为讨论式教学法提供了教育心理学依据。“人本主义心理学之父”罗杰斯认为,一个学习者若能够自己选择学习的内容、参与寻找学习的资料、说明自己的困惑、选择自己的行为、并自己承担选择的结果,就能最大程度地进行有意义的学习,这种参与性学习 (participative learning)与被动性学习比起来,效率要高得多。

认知心理学认为,人的知识可分为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 Knowledge)与程序性知识(Procedure Knowledge)。人的信息处理是一个输入——加工——输出的过程。人类信息处理能力是有限的,在解决复杂的问题时,人们的这种信息处理的能力的有限性往往就显露出来了,只有采用启发的方式来满足任务要求。但在小组内讨论、解决问题时,人便并不再是单独面对问题了,解决问题的知识是群体成员所拥有知识的函数,而不是简单的总和。通过小组讨论教学法,在课堂设置问题,成员学习表达自己的观点,促进相互交流,相互作用,进而激发了个体和群体的创造力,从而改变了原有的知识结构,形成更复杂更高级的知识结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以大幅度提高。

(二)教育学理论依据

讨论法高扬学习者的主体性,这是进步教育家们的一贯思想。美国著名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非常重视学习者在教学中的主体参与,他的“教育生活观”在我国影响极大,讨论法就是在其直接影响下的产物。正如“发现法”的倡导者布鲁纳所说,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一个积极的探究者,教师的作用是要形成一种学生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这也正是讨论式教学法的追求目标。

(三)方法论依据

以皮亚杰为代表的构建主义学习理论(Constructivism)在知识观上认为:1、知识是主动构建的,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的。离开了主动构建,知识是不会通过他人传递给主体而被主体接受的。2、知识是个体与他人协商后同意的社会构建,而不是通过教师传递。学习者在某种情况或条件下,凭借社会文化背景或其他人的帮助,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信息,通过意义构建的方式获得。构建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同时不忽视教师的指导作用,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协助者、启动者,而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和灌输者。

二 讨论式教学法的常用形式

(一)小组型讨论

将学员进行分组,或在课上与自己临近的同学随机自然组合,针对某一问题进行讨论,形成本小组的结论,再选出代表,将本组的结论在全班进行集中交流和阐述。这种教学方法在税务培训教学中运用得很普遍。

(二)辩论型讨论

按照一定的要求或组织方法,将学员分成三部分:正方、反方和听众,在过程中教师的角色就是主持人和协调者,控制流程的顺利进行。双方充分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作为听众的学员可根据安排自由发表意见和评论。在确定辩论题目时,教师可以从可辩性、公平性、可听性和指导性这四个方面来考虑。我校于伟老师在她的培训课堂上先后以“竞争上岗的利与弊”、“兼职教师在税务教育培训中的利与弊”等作为辩题展开现场辩论,唇枪舌战之中引发学员的深度思考,做到了“促观念碰撞,使学习发生”。

(三)任务型讨论

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制定出为完成教学内容而必须要解决的任务,将学员按照一定的形式分组或组合起来,进行讨论。在学员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文字材料,也可以整理成“方案”,再就讨论后形成的文字方案进行广泛研讨交流,衡量其合理性及可行性。我们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和教育师资培训班中,就采取这种教学方式,让参训学员讨论、拟定项目策划方案,编写需求调查表等。

三 讨论式教学法的问题设计

现代学习理论强调问题在学习活动中的重要性。一个好问题是保证讨论得以圆满进行的先决条件之一。所以在问题的设计上,教师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价值性原则

即教师所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时效性,能够比较准确真实地反映当时税收工作中的热点、疑点或难点,具有思考的价值。讨论的问题既要难易适度,还要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内容要有一定的容量,问题也不能太过复杂,以免挫伤讨论者的积极性。

(二)开放性原则

讨论式教学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尽可能使最多的学员参与到讨论中。所以,要尽量设计开放性问题,即指可以作出多种可能解释或回答、能够激发学员生讨论欲望与参与意识、唤起思考与想象的问题。设计问题时不要循规蹈矩,要有前沿性和开创性,尽量使学员的思维得以活跃和发展。所以对开放性的问题的设计,老师要认真研究,反复思考,使讨论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三)兴趣性原则

情感对人的行动有增强或减弱的效能,教师设置的问题要符合学员的认知水平和深入研究的意向,避免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

四 讨论式教学法的实践与收获

在当前的税务教育培训中,讨论式教学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采用。近年来,我校举办了多期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目标和内容的研讨班,获得了可观的教学成果。例如,在2009年总局初级职务人员现代培训理念培训班的课程环节中,就如何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部署和要求,提高领导者对税务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管理能力的问题,设置了两次分组讨论课,一次全班集中交流,围绕大家在税务教育培训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以及各单位值得借鉴的经验展开讨论,共汇总学员提出的主要问题或工作难点72项,学员对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法或思路59项,实际工作中暂时无法解决或解答的问题33项,为施教机构了解当前税务教育培训所面临的工作疑点、难点以及各地市局的税务教育培训的管理经验获得了第一手资料,也为我们对讨论式教学法的运用积累了经验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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