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马妮萝,李昌茂
(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云南楚雄 675000)
面对教师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不强、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陈旧,教育实践质量不高、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薄弱等突出问题。为深化教师培养机制,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2014年12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要求,经报批遴选,确定了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在内的80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由62所高校承担。其中,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为20项。为培养一批能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1]。2014年以来,根据《意见》要求,结合自身项目特点,各项目承担院校在卓越幼儿园教师的培养目标、模式、课程、教学、师资、招生、就业、评价等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与研究,并已初见成效。
2000年,黑人女孩维多利亚受虐致死事件的社会反响与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浪潮,共同鞭策着英国进行幼儿教师专业化改革。2006年至2015年间,英国两任政府实施了早期教育专业教师(Early Years Professional Status,EYPS)项目,根据英国国内几次大型影响力评估报告显示,该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幼儿教师的专业地位,但公众对该身份教师的认可度依然不高。为追求“卓越”的幼儿教师质量,2013年卡梅伦政府强势推进了EYPS项目,启动并实施了早期教育教师(Early Years Teachers,EYT)项目,并建立了早期教育教师标准(Early Years Teachers Standards,EYTS),要求学员须通过早期教育教师职前培训(Early Years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简称EYITT,2014),达到EYTS要求,方可获得早期教育教师资格[2]。截至2018年3月,共有41个认证机构承担培训。项目在培训机构、学员准入、项目路径、实施环节、财政资助、配置方案及质量保障机制方面较我国完善。因此,借鉴其卓越幼儿教师职前培养的有益经验,有助于为我国卓越幼儿园教师的建设拓宽视野。
“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和“早期教育职前教师”培训项目均将追求幼儿教师质量的“卓越”作为目标,而在培养机构、课程内容、学员情况、经费投入方面各有特点。
近五年,中英两国为推动幼儿教育向更高质量发展,均启动了大型的培养项目来打造一支“卓越”取向的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如,我国“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旨在通过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全面提高教师培养的质量,最终促进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
同样的,卡梅伦政府《给予儿童更多关怀》(2013)聚焦幼儿教育质量,通过权衡以往实践经验的利弊得失,决定启动“早期教育职前教师”培训项目强势推进早期教育专业教师培训,为英国打造卓越取向的早期教育教师(EYT)[3]。早期教育教师扮演着正直、诚实的角色,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发展知识,并具有对这些知识与技能持续更新及自我反思的能力[2]。
可见,近五年中英两国幼儿教师职前培养项目都倾向于培养“卓越”取向的幼儿教师,只是两国在对卓越幼儿园教师的要素倾向上各有特色。
“卓越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主要依靠20所公办本、专科项目承担院校,这些院校主要集中于我国东部地区。其中,包含4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9所师范大学,2所师范学院,1所综合性院校,4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本涵盖了我国多样化的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层次类型。如,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长沙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教育部委托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对成效显著予以倾斜支持,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卓越项目资格。
目前,在英国,“早期教育教师”的培养机构遍及全英国9个地区。由英国西北部、东南部、东英格兰、东米德兰、伦敦、东北部、西南部、西米德兰、约克郡和亨伯河流域的41个机构承担[4]。其中包含24所公立大学,教育质量中心(E-Qualitas)在9个地区的分部,8个学校职前教师教育中心(School-Centred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简称SCITT)。比如,金士顿大学、教育质量中心、都铎庄园职前教师教育中心等。这些机构必须提前进行机构准入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由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AA)与国家大学与教学领导委员会(NCTL)①每年定期对培养机构的过程质量、结果质量以及实施特色进行评估、监管与培训资格的重新调整,并对整个项目实施的成效进行大型的影响力评估。
综上,近五年中英幼儿教师职前培养项目的培养机构均以依托公立大学为主,但EYITT项目的培养机构类型丰富且对机构质量有认证、评价、监督等严格的保障机制。
《意见》明确要求要建立模块化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突出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即构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比重适当、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打破“三学六法”的老课程结构体系,开设模块化、选择性和实践性的教师教育课程[5]。目前,个别项目承担院校通过增加实践课时、设置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与竞赛、建设信息化的学习平台、模拟课堂教学等多种途径建构模块化、实践性的课程模式[6]。也有项目承担院校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为轴线,在构建基于教书育人工作过程的系统化课程体系,构建课内外结合、校内外联动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教育基本功训练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总体上,在我国卓越幼儿园教师职前教师培养系统化课程设置方面的探索还有待跟进。
EYITT项目的课程主要是以EYTS的8条共39项实践指标为培训内容。这些指标可归并为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这些指标兼具理论性与操作性,是专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体。如,要求以幼儿为主体使其自身获得发展;掌握早期基础奠基阶段(EYFS)的基础知识;掌握活动的设置、调整与评价的实践策略;并能履行更广泛的专业责任等。EYTS还要求幼儿教师保持专业知识与能力的持续更新,成为一名反思型实践者。
虽然我国已出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但我国卓越幼儿园教师的培养课程尚未形成系统的、以标准作为评价的局面。EYTS内容的可操作性、宽广性取向均值得我国借鉴。
结合当前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学历层次的现状,我国对卓越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主要面向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意见》要求推进多元化招生选拔改革,遴选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而在毕业阶段要开展生动有效的就业教育,引导师范生树立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信念。如,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自2015年起开设的“卓越幼儿园教师实验班”在学校选拔中的做法是对新入校一学期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进行宣传,由学生申请,进行两轮资质审查,并进行中期考核,动态管理,对学员质量进行把控[7]。
英国对学员的准入有较高的资格门槛,如必须持有高等教育机构6级学位,英语、数学、科学成绩要达到C水平,并通过教学适切性评估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其培养对象学历要求至少是本科,但学员类型丰富,包括职前和在职两个阶段共四种类型,职前阶段包括研究生和正在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两种类型。本科生准入路径是为那些想要获得6级学位而设置的一种3-4年的全日制培养路径;研究生准入路径是专门为全日制研究生准备的,时间通常超过一年。
根据具体的教育实际情况,中英两国均注重从源头上对学员的质量进行层层筛选和把关,只是英国遴选学员的范围口径更宽,对学员培养的准入条件和学历层次要求更高。而在就业时引导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信念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这对于中英两国的就业教育实践而言均需要不断探索。
《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组织保障,各地应对计划实施高校在政策、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参与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中小学在办学投入、师资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5]。因此,各地区对各项目承当院校的拨款额度各不相同。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培养机构项目在办学投入、师资建设方面的组织保障经费。
英国教育部分年度资助早期职前教育教师项目,资助由培训补助金和培训奖学金构成。这些资金直接划拨给培训机构用于资助4种独立的培训路径,而职前教师培训路径包括研究生准入路径与本科生准入路径。教育部每年划拨7000英镑资助研究生准入路径的培训,其中,拥有较高学术成就的学员还可以获得培训奖学金,培训奖学金与学位对应,共分为三个等级,资助金额依次为为5000英镑、4000英镑、2000英镑,这些奖学金以每年10个月的方式,分月奖励给符合条件的学员[8]。对于本科生准入路径,教育部不提供资金支持,但学员可以从英国学生资助部门申请学习和生活贷款。此外,英国教育部对资金资助原则、资助机制、资助数据的收集与监管等方面做了严格详细的规定。
从经费投入可以看出,近五年中英两国均重视幼儿教师职前培训项目,对项目有一定的资金投入。我国经费投入主要用于机构培养机制的建设,英国经费投入呈现出资金支持的力度更大,资助机制更完善与细化、资助资金的来源多样化,突出对培训学员的资助等特点。
通过以上对近五年中英幼儿教师职前教育项目的比较情况来看,我国卓越幼儿园教师的培养改革正处于探索时期,而英国以卓越为取向的幼儿教师职前培养项目经过十余年的实践运作已较为成熟,结合我国的实际,一些具体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思考与借鉴。
英国早期教育教师标准被称为是衡量早期教育教师的最佳实践标准。该标准清晰的将早期教育教师定位为正直诚实的角色,他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持续更新的能力,并对自身的教学实践具有反思的能力。该标准规定早期教育教师应认识到早期基础奠基阶段(EYFS)中关键阶段1和关键阶段2是两个连续的阶段,在建立积极专业关系的基础上,能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一起为幼儿的最大利益而努力。该标准由39项具体的二级实践指标构成,这些指标强调能力本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性,对卓越取向幼儿教师的能力素质做出了专深而广的要求,对参加项目培训的每一阶段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皆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我国一些项目承担院校对卓越幼儿园教师改革的探索还集中于对卓越幼儿园教师核心能力构成要素的界定上,对培养课程的探索主要是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并对课程模式进行探索。这些课程探索是围绕《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展开,但对于培养一批卓越幼儿园教师的要求来讲,可以借鉴英国幼儿教师职前教育项目的经验,制定与卓越幼儿园教师资格层次对应的标准,这样不仅可以明确卓越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定位,也明晰了培养具体包括的内容。
英国早期教育教师职前培训设置了四种培训路径,包括本科生准入路径、研究生准入路径、已就业毕业生准入路径、考试准入路径。符合准入资格的学员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路径,在一个开设了此种培训路径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其中本科生准入路径和研究生准入路径属于职前培养的范畴。而已就业毕业生准入路径和考试准入路径属于职后培养的范畴。已就业毕业生准入路径是为那些刚刚参加工作且需要通过培训以证明达到EYTS的毕业生设置的路径;考试准入路径是专门针对那些已经在早期教育机构工作2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不需要通过培训来证明已达到EYTS要求的毕业生而设置的。
可见,近五年,英国对卓越取向幼儿教师的培养覆盖了教师教育的职前职后阶段,而我国对卓越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主要集中在职前教育阶段,主要针对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开放。仅依靠职前教育很难完成卓越这一培养层次,因为卓越幼儿园教师必须拥有以能力为导向出色的实践智慧。因此,借鉴英国在培养卓越幼儿教师路径设置方面的做法,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开设职后培养路径,吸纳一线幼儿园教师到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中来,以利于在教师教育的各阶段都能打造一批能力突出的“头雁”,更有力的带动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质量。
早期教育教师职前培训呈现出了较严格的质量监管机制。从对培训机构的管理上来讲,机构培训资格的认证与获得,培训质量的检核与评价,乃至培训资格的撤销,路径的设置与学员的分配均是按照一些列严格的既定方案来执行。在动态的机构管理中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培训质量。
该项目的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英国教育部对项目的经费投入上。从近三个学年的资金资助方案来看,教育部对早期教育教师职前培训的资助呈现出较为稳定的态势。这些资金划拨给培训机构主要用于学员的课程学习费用与生活费用。而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拥有较高学术成就的研究生准入路径学员来讲,还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在校的本科生虽然没有专项助学金与奖学金,仍然可以通过贷款的形式获得项目培训的学业费用。以上两种职前教育路径学员的项目资助可以看出,英国政府致力于通过多种形式的鼓励措施激励不同层次学位的专业人员参与到卓越取向的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中,保障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性。
英国政府对培养机构培养的全过程实施严格、动态的管理经验保障了项目的高质量,值得我们借鉴。在激励措施上,我国对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的资源投入可在开设不同层次培养路径的基础上,分类分层次的对培训机构与学员进行资助,保障并鼓励更多的专业人员参与到项目中来。
[注 释]
① NCTL已于2018年4月被教学管理机构(Teaching Regulation Agency,简称TRA)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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