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肖全民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 530022)
“问题导学式”案例教学探讨
——以《学前教育原理》为例
肖全民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530022)
基于幼儿园教师行业需求、幼儿园教师的入职门槛提高、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期望越来越高的现实背景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三个标准”,确定《学前教育原理》课程目标定位。运用“问题式学习”理论和案例教学理论,围绕案例以“导”促“学”,融“教、学、做”为一体,符合《学前教育原理》的课程特点、“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理念和“双主体”教授的教学方式,有利于发挥学生主体型和参与性,从而帮助学生获得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形成实践能力。
学前教育原理;案例教学;问题导学
PDF获取: http://sxxqsfxy.ijournal.cn/ch/index.aspxdoi: 10.11995/j.issn.2095-770X.2016.07.007
根据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幼儿师范院校大专层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以问题式学习理论和案例教学理论作指导,通过“问题导学式”的案例教学,构建教学案例体系,探索《学前教育原理》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效果。
长期以来,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存在这样一些困惑:课程目标不太明确、课程内容理论性偏重、课堂教学过程有显呆板、教师觉得难教、学生觉得难学。但是,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幼儿教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对学前师范教育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
一方面,随着适龄幼儿入园率的不断提高,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现,已成了制约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各级各类幼儿园都有不同程度的“人才饥荒”,幼儿园教师行业需求持续攀升。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的推进,国家对教师实行的职业许可制度日益严格,幼儿园教师的入职门槛提高。随着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国十条”的颁布,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合格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我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也在有序推进。这些举措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带来了生机与指明了方向。再一方面,在现代教育环境中,人们对学前期发展在个体终身发展中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高。随着“入园难”问题的逐步解决,人们对“入好园”的需求日益迫切。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期望越来越高,人们需要的不再是“保姆式”的幼儿园教师,而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专业幼儿教师。
面对当下学前教育学课程的现实背景,如何提高幼儿教师职前培养质量?还需要从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入手。近年来,我们试图在合理调整《学前教育原理》课程目标定位的同时,积极探索基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问题导学式”案例教学改革。
课程目标是教学活动的预期目的,它决定着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我们以教育部颁发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这“三个标准”作为重要依据,确定《学前教育原理》课程的目标定位。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规范和引导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011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1],提出了“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对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从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体系来看,在“教育信念与责任”、“教育知识与能力”、“教育实践与体验”这三个目标领域的9个目标子项中,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教育观和相应的行为,使学生具有理解幼儿、教育幼儿以及发展自我的知识与能力,就是《学前教育原理》应该承担的主要任务。《课程标准》体现国家对教师教育机构设置教师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设置《学前教育原理》课程的重要依据。通过本次课程教学,引导未来教师关注学前教育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与教育观,形成终身学习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为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2012年2月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2]。这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工作的基本行为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标准》明确提出了“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学前教育原理》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应该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的职业认知,掌握“必须、够用”的学前教育基本理论知识。通过本次课程教学,着重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的关系、教育原理与现实问题的关系,让学生理解学前教育的本质、目的和作用,理解幼儿教育的性质和意义,理解我国幼儿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了解中外幼儿教育思想,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理解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依据和要求,掌握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等基本观点和要求,能够运用教育原理分析教育中的现实问题、能结合幼儿教育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能对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分析。
为全面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促进教师专业化,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考试中心于2011年7月颁发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试标准》)[3],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幼儿园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是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考试标准》涵盖了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等七个模块。从规定的考试内容来看,《保教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两个科目中“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这三个一级指标均涉及学前教育原理知识。学前教育原理在《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的试卷结构中就占31%的比重。
《学前教育原理》作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对学生培养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观,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基本理论,更好地指导学前教育实践具有深远意义。我们根据学前教育专业培养适应当代学前教育和改革需要的幼儿教师的目标和上述“三个标准”,以理论知识“必须、够用”为度,确定《学前教育原理》课程目标:通过该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关于学前教育、幼儿教师、学前儿童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运用学前教育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学前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树立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形成一定的职业认知的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帮助学生逐步形成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应有的爱幼儿、爱幼教的职业情感和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观,为学习后续专业课程和从事幼儿教师职业培养专业综合能力的基因。
《学前教育原理》根据课程目标定位,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在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同时,着力改革教学方法,实施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试图解决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实践能力薄弱、知识运用能力差以及对其他专业课程教学的理论支撑不够等问题,引导进行学生参与式讨论,从而获得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问题导学式案例教学
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问题是指在信息和目标之间有某些障碍需要加以克服的情景[4]。案例是指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收集的典型人物、事件或人物和事件的有机结合体[5]。它往往提供一个问题解决情景(即准工作任务),是教学内容、知识信息的“载体”,具有“问题”定向的功能,为实现教学目标搭建“桥梁”。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选取案例,将基本理论与案例事实结合起来,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创设一个民主、宽松的教学实践情境,开展参与式的阅读、分析和讨论、交流等活动,引导学生剥去案例中非本质的细节,解决案例隐含的“问题”,揭示其内部特征及案例与学前教育规律、原理和方法之间的必然联系,最后做出判断和评价。问题导学式案例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心理能量,训练学生的智慧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解决问题能力,真正体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使学生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索,从而指导学生加深对学前教育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策略、进而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知识的学习态度和人际交往与合作的精神,从而逐步生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专业素养。
(二)“问题式学习”理论
“问题式学习”亦称“基于问题的学习”(Problem-Based Learning,简称PBL)。PBL强调把学习置于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之中,通过让学习是合作解决真实性问题,来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问题解决的技能,并形成自主学习的能力。从现代认知心理学看,广义知识包含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三类。基于问题的学习是以指导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程序性知识为主,教师的角色更多是引导者、促进者和咨询者。在《学前教育原理》课程教学中应用“问题式学习”就是要以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来达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分析解决学前教育实际问题为核心。教师设置知识迁移的问题情境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围绕问题展开知识的构建,着力培养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学生自我调节、自我监督和自我检查等心智技能。
(三)案例教学理论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师生直接参与共同,对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互动式讨论的教学方法。它“是以某部门、某单位的实际业务项目作实例,结合理论知识进行教学”[6],“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7]。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以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应用于在《学前教育原理》课程教学,可以为实现理论知识与教育实践的对接架起“桥梁”,可以使没有幼儿园教育实践经验的学生更加有效地理解和掌握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并形成解决学前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实施好案例教学,我们从学前教育实践中选择丰富多样的典型案例,如幼儿园教育场景案例,学前教育实践中典型人物、典型事件案例,正面的学前教育规律印证性案例,反面的学前教育规律教训性事件等。同时,对应理论要点收集整理学前教育的最新案例,积极研发教学辅助教材《学前教育原理案例教程》,增强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根据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的生源特点、人才培养定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能力要求和幼儿园教育实际,把问题式学习理论与案例教学理论有机结合起来,运用于《学前教育原理》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融“教、学、做”为一体,使学生有效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原理、了解幼儿园教育的客观规律,形成基本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实践证明,《学前教育原理》课程“问题导学式”案例教学有如下优势:
(一)符合《学前教育原理》的课程特点,有利于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学前教育原理》的理论和观点或来源于学前教育实践,或需学前教育实践来解释。结合学前教育实际案例进行教学,非常适合《学前教育原理》的课程特点:一是教学案例是以学前教育基本理论为指导,融合了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及基本能力,有利于学习者思考、借鉴;二是教学案例多来源于实际、又高于实际,我们根据《学前教育原理》的教学内容对案例进行精心编写、整理,使理论与实际有机地联系起来,达到学以致用目的;三是案例都具有典型性、针对性,我们所选取的案例都对应具体培养什么能力、解决什么问题、如何激发学生思考等,可以避免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通过“问题导学式”案例教学,能丰富和加深学生对抽象理论知识的理解,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教育知识吸取案例中蕴藏的教育观点,激发学生的积极情感,将教育知识内化为教育信念和能力,提高理论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二)符合“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理念,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高等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立足职业需求,专业教学过程必须与其职业工作过程相结合,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运用案例教学法,能使专业课程设置与职业能力要求的结合,培养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案例中的问题情境就是准工作任务,解决其中的问题也就是一种模拟的实践。“问题导学式”案例教学就是工作情景导向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体现工学结合的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要求,具有鲜明的职业氛围。能使学生对复杂的教育实践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学习学前教育原理是为了正确的认识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通过正反案例、由简单到复杂的案例,从而使学生获得有关教育实际的形象逼真的表象。分析案例就是一种准实践,可以缩短教育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距离,学生可以深入分析和模拟设计教育过程,能够基本解决幼儿园教育的实际问题,为将来在教育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能力奠定基础,达到“学以致用”。教师由知识技能的传授者向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指导者转变;教学目标由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向以能力为本位,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得到协调发展转变。学生由知识技能的被动接受者,向知识技能的主动探求者转变,在“做中学”,在“学中做”,融“教、学、做”为一体,可以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符合“双主体”教学方式,有利于发挥学习主体的能动性
传统的讲授教学法注重“以教师为中心”,是“填鸭式”、“灌输式”的理论教学。教师主要是教会学生一定限度的书本知识,而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只是作为被动的知识接受者。教学案例给出思维的基本视角,教师围绕“问题”组织教与学。案例教学能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营造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案例教学中教师在课堂上不是“独唱”,而是师生共同探讨问题,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学生也从被动地接受学习转变为主动地探究学习。案例教学是教与学的互动,可以改变教师传统的教学习惯,给学生留有思想漫步的空间,发挥其主体作用。真正把“教”与“学”、“学”与“习”结合起来,实现从重“教”转向重“学”,把教学的主体地位还给学生。
[1]教育部.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EB/OL].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136/201110/125722.html.
[2]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EB/OL].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991/201212/xxgk_145603.html.
[3]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151/201308/t20130821_156643.html.
[4]王天蓉等.问题化学习教师行动手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1.
[5]但武刚.教育学案例教程[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
[6]沈思义,秦世才.当代教学法(上)[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89:228.
[7]潘懋元,王伟廉.高等教育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232.
[责任编辑王耀辉]
An Analysis on the Question-oriented Lead-in Method of the Case-based Teaching Method:by Studying the Example of Preschool Education Principle
XIAOQuan-min
(GuangxiCollegeforPreschoolEducation,Nanning530022,China)
On the basis of the realistic background of the increasing demand for the position of the kindergarten teachers,there are higher requirements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 for the being professional teachers and the society has greater expectations for kindergarten teachers, like the “Three Standards”——The Teacher Education Curriculum Standard; The Kindergarten Teachers' Professional Standards; And The Kindergarten Teacher Qualification Standard. The thesis clarified the position of the curriculum target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Principle. By using the theories of “Question-oriented Learning” and case-based teaching, this thesis focused on the cases of improving “learning” by “guiding”, and to integrate “teaching, learning and doing” into a part; which conforms to the curriculum characteristics of Preschool Education Principle and the educational concepts of "work-integrated learning" for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as well as the teaching approach taught by “bi-subject”. They are helpful for the students to develop their subjectivity and the involvement in the class, while at the same time also help the students to obtain the correct educational notions and the methods to solve problems and acquire practical ability.
Preschool Education Principle; Case-based Teaching; Question-oriented Learning
2016-04-13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教师教育专项课题(2015ZSF005)
肖全民,男,湖南武冈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学前教育。
■学前教学研究前沿
G612
A
2095-770X(2016)07-0026-04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