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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苏州模式”

时间:2024-04-24

蔡瑞林 沈向东

摘要:近年来,苏州以六次产业理论为基础,通过发挥理论的加法效应和乘法效应,使得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指数逐年递增,总体呈现“发展较快、质量提升、布局优化、领域拓展”的良好态势。苏州借助“一产内部”、“一产+二产”、“一产+三产”和“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全频谱升级,开创了新时代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苏州模式”。下一步,苏州需要更加积极探索农业为基础的多形式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更加突出乡村产业融合中的科技支撑作用,推进苏州乡村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关键词:乡村;产业;融合;模式

近年來,苏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要求,以乡村产业兴旺为重点,积极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工程,开创新时代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苏州模式”,确保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始终走在全国第一方阵。

一、苏州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依据

(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理论

新西兰经济学家费歇尔于1935年首次提出三次产业分类法;此后,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进一步总结了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规律,使得三次产业分类方法成为全球普遍采用的统计方法。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业内部出现了若干分化,产业之间的界限也逐渐模糊,传统的三次产业分类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产业发展需求。产业融合是指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不同行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逐步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了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乡村三产融合发展源于日本的六次产业化理论。1994年,日本今村奈良臣依据产业链融合理论,较早地提出农业的“六次产业”概念,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六次产业”,后来他又提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六次产业”。

(二)苏州六次产业理论的加法效应

加法效应主要体现在创造新供给。加法效应意味着通过产业之间的连接,提升乡村产业的新供给能力。当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并形成连接时,一方面丰富了产出和投入的种类,另一方面提升了投入产出效应。苏州传统农业向加工业、服务业的延伸,不仅丰富了农产品品类,创造了农产品品牌;而且为“三农”创造了新的增长点,提高了乡村对城市的供给能力。无论是以“苏太猪”为代表的现代养殖业,还是以“沙洲优黄”为代表的粮食酿酒业,都创造了乡村新供给;并且乡村供给能力的提升吸引了新投入,促进了先进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新动能。

(三)苏州六次产业理论的乘法效应

乘法效应主要体现在创造新业态。乘法效应侧重于产业之间的融合,即在同一产品的不同生产流通环节向不同市场主体集中过程中,创造乡村产业的新业态。在产业融合的过程中,新业态体现为生产函数的变革。苏州较好地利用苏南现代化示范区、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系列政策的叠加机遇,对乡村原有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和创新,促进农业园区、共享农庄、文化产业、康养产业、外向型教育等乡村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苏州六次产业理论的乘法效应促进了“四新经济”在乡村的扎根与发展,加快了乡村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苏州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证研究

(一)苏州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本研究汲取产业融合的理论精髓,遵循系统性、动态性、可持续性、可操作性原则,构建了苏州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农业与关联产业融合、社会经济效益2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又划分了5个二级指标,其中农业与关联产业融合包括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评价、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3个二级指标,经济社会效益包括农民增收与就业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个二级指标。

为了更好地测算农业与二产、三产融合发展程度,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构建了20个三级指标,其中农业产业链延伸包括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等5项三级指标,农业多功能发展包括休闲农业年接待旅游人次等4项三级指标,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包括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等4项三级指标,农业增收与就业促进包括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三级指标,城乡一体化包括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等3项三级指标。

(二)苏州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测度

首先采用层次分析法,邀请农业农村局、高校、科研院所的6位专家填写“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标调查问卷”,设计7级量表衡量各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构造了判断矩阵,确定了指标权重。其次通过《江苏统计年鉴》、《苏州统计年鉴》收集2014~2018年统计数据。最后对苏州市2014~2018年农村产业融合各指标的数据采用极大值法进行无量纲处理,结合各数据归一化计算,测算2014~2018年苏州乡村融合发展指数依次为20.65%、41.76%、52.70%、66.37%和77.74%。实证表明,苏州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指数逐年递增,产业融合度越来越高,呈现快速发展、均衡融合的态势,奠定了乡村产业高质量融合的发展基础。

三、苏州乡村融合发展的主要模式

(一)“一产内部”融合发展模式

农业内部产业整合型融合,例如苏州市相城区的“稻虾鱼”立体养殖模式、常熟农业示范园区的“畜-稻”循环模式、相城区渭塘农业示范区30亩稻田养蟹等为养而种、种养互促模式。尽管第一产业内部的融合并非是真正的一二三产融合,但是苏州通过推进的多元种养复合经营,发展“稻鸭共作”、“稻虾共作”、“稻鱼共作”等稻田综合种养模式,林下养殖等立体种养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传统农业生产效率,适合苏州的精细化农业生产。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施行,“一产内部”融合有助于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发展,突显苏州环太湖与江南水乡带的潜力空间,突显农业的绿色生态价值。

(二)“一产+二产”融合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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