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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组织探微:大革命时期广东青年团与新学生社的关系研究

时间:2024-06-19

沈 志 刚



·专题研究·

外围组织探微:大革命时期广东青年团与新学生社的关系研究

沈 志 刚

新学生社是广东青年团领导成立的外围学生组织,在大革命时期的广东学生运动中影响很大。新学生社的成立是广东区党、团顺应革命形势所作出的抉择,同时也与当时广州学联组织涣散,不堪大用有关。实际上,新学生社的组织策略、组织纪律和活动经费都由广东青年团制定和提供。广东青年团主要通过团组的方式来实现其对新学生社的领导,后者的组织纪律也是通过前者的组织纪律来得以保证的。

广东青年团;新学生社;外围组织;团组

新学生社,原名广东新学生社,是广东青年团于1923年6月领导成立的一个外围学生组织。大革命时期,中共在广东的学生工作主要通过新学生社开展。*参见曾庆榴主编:《中国共产党广东地方史》第1卷,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2页。新学生社作为广东青年团的外围组织,在大革命时期的广东学生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925年中共四大在《关于青年运动的决议案》中特别提到新学生社,并指示青年团应在各地组织类似的青年团体。*参见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48页。国民党第一任青年部部长兼广东大学校长邹鲁,也在其回忆录中特别提到:“这时在青年界里,共产党组织了一个新学生社,非常活动。”*邹鲁:《回顾录》,岳麓书社,2000年,第131—132页。这些都说明了新学生社在当时的影响力。

新学生社虽非无人知晓的历史空白*在一些关于中共和青年团的通史或广东地方史中,对新学生社也有所涉及。其中,王宗华主编的《中国大革命史(1924—1927)》(人民出版社,1990年),在介绍广东学运时,也曾论及广东新学生社在非基督教运动中的活动。曾庆榴主编的《中国共产党广东地方史》第1卷,也将学生运动与妇女运动,并为独立一节略为提及。广东青年运动史研究委员会主编的《广东青年运动史(1919—1949)》(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和广州青年运动史研究委员会主编的《广州学生运动史(1919—1949)》(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是探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青运和学运的专著,内中对新学生社的介绍较为详细,但均属宏观铺陈史实,研究不够深入。此外,在一些相关具体事件和人物的研究中,也曾提到新学生社的活动,包括卜穗文:《新学生社与大革命时期广州平民教育运动》,《广州文博》(辑刊),2007年;杨天宏:《基督教与民国知识分子:1922年—1927年中国非基督教运动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邓荣元:《广东区团委书记阮啸仙的贡献》,《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窦春芳:《试析阮啸仙对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历史贡献》,《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等等。,但迄今为止学界对新学生社的专门研究还不多*目前,关于新学生社的专门研究也有一些。谢颖铿、叶创昌的《试论新学生社的历史作用》(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广东党史研究文集》第1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年)一文,以新学生社的历史活动和新学生社社员的情况为考察中心,探讨了新学生社的历史作用及其对中共革命的贡献。王震的《“新学生社”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2005年)一文,立足于社员的论述和活动,对新学生社的发起缘由、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等都有所提及。但是,该文以新学生社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对其背后的广东青年团的领导作用探讨不足,虽得出该社奉行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从而使之强于一般社团的结论,但对其民主集中制的由来与组织纪律性实现的原因没有深入探究。。中国台湾的学者吕芳上,曾在其《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民国八年至十八年)》一书中提及新学生社,并从政党争夺学运领导权的角度作出如下论断:“‘广东新学生社’,原属S.Y.之外围组织;组织上、活动上酷似S.Y.,形成重叠机关。十三年十一月改组后,名称取消‘广东’二字,迳称‘新学生社’,势力发展及于广西容县、福建厦门及福州等处,俨然成为中共独立庞大的青年组织,因为太出风头,夺走了S.Y.的光彩,该社乃被视为学联会、学生会与S.Y.学运中间的障碍物,导致十五年二月在少年共产国际代表及鲍罗廷的干涉下,取消了这一组织”。*吕芳上:《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民国八年至十八年)》,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第71集,1994年,第294页。

何为外围组织?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外围组织具备怎样的特性?广东青年团为何要成立新学生社作为外围组织来开展学生工作?新学生社与广东青年团是怎样的关系?广东青年团能否和如何实现对新学生社的领导?该社是否如吕芳上所言,与青年团形成了重叠机关,甚至与青年团构成竞争关系?该社取消的原因究竟为何?本文即尝试对上述方面展开探讨,以尽力澄清疑问。

一、关于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外围组织的理论探讨

目前,学界对中共外围组织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多是从现代政党政治尤其是党建的角度出发*参见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6—210页;胡献忠:《社会变革中的共青团》,中国社会出版社,2013年,第11—12页;陆皓:《外围组织与治理模式的重构——以共青团组织为研究对象》,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MPA,2004年;齐凌云:《政党、工会与阶级基础》,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2005年;弓联兵:《政治吸纳与组织嵌入:执政党统合私营企业的逻辑与路径分析》,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2012年;等等。,对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共外围组织尚缺乏理论的探讨*关于中共在各阶段外围组织的介绍,散见于很多地方史、革命回忆录以及关于学生运动的著述中,但大多是对其历史的简单梳理,对其理论探讨尚不多见。。外围组织的设立与运用,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各条战线并不少见,尤其多见于学生工作中。外围组织是与核心组织相对的概念,一般而言,政党主要依靠核心组织与外围组织这两种组织形式来实现其政治目标,发挥其政治功能。*参见陆皓:《外围组织与治理模式的重构——以共青团组织为研究对象》,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MPA,2004年,第4页。核心组织(又称主组织)主要指政党自身的组织系统,包括其下级党组织、党组等,外围组织是“靠近党的非党组织”*《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73页。,泛指“围绕在党的周围、与党关系密切、接受党的领导的群众性政治组织,包括党领导下的工会、青年团、妇女组织等”*徐艳红,肖铁肩:《马克思主义政党外围组织思想及中共外围组织研究综述》,《宁夏党校学报》2016年第5期。,其功能是在某一特定领域中辅助核心组织实现奋斗目标*参见胡献忠:《社会变革中的共青团》,第11页。。与民主革命时期不同,现代社会党的外围组织与核心组织的附属关系是公开的。

中共外围组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组织形态和功能。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组织和活动都处于秘密状态,外围组织是“党在秘密工作时期所采用的联系群众和扩大党的影响的一种组织形式”*贺明:《外围组织——地下生活拾零》,《红岩春秋》1996年第2期。。这时,外围组织扮演的是核心组织的代理角色,在后者不便直接出面时,代替其开展工作。因此,这一时期的外围组织,也称为秘密外围组织,外围组织与核心组织的附属关系是秘密的。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外围组织的建立一般有两条途径:一是由党派出成员新创一个组织,并领导其开展工作;二是改造已存组织,获得领导权,使之成为外围组织。

与当前中共的外围组织不同,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外围组织承担的不一定都是辅助性工作。例如,在成立初期,中共领导成立青年团和劳工组合书记部并作为外围组织来公开活动,分别承担在青年和工人中的工作。这一时期,青运、工运是党的核心工作,但主要由外围组织负责开展。这就是特定历史时期下外围组织核心化的现象*参见黄金凤:《从“第二党”到后备军:共产党与青年团早期关系的演变》,《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3期。。另外,有些外围组织与核心组织相似,也设有组织层级,这使得处于下级的外围组织既要服从其同级的核心组织领导,也要接受其自身上级组织的领导,这种多头领导有时也会造成外围组织与核心组织的纠纷*参见何志明:《早期中共与青年团之间的组织纠纷及其调适》,《党史研究与教学》2014年第5期。。

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外围组织主要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兼有政治性与群众性。外围组织虽受政党领导,带有政治倾向性,其公开活动时却多表现其群众性的一面,代表其所在群体的利益,不主动流露政党色彩。但是,它除了要帮助政党实现政治目标外,也有自身发展的诉求。而且,在特定情况下,政党为了使外围组织更好地发展,有时也会让其策略性地暂时偏离甚至背离政党的政治目标,如公开发声否认该组织与党的关系等。二是组织公开性。外围组织的设立,就是在政党不便出面时为政党开展工作。因此,外围组织的公开性是其基本特征。外围组织的办公机关、联络方式、组织设置、出版物都向公众开放,甚至是广而告之,以求社会影响力的扩大。其组织开展活动,也多半亮明自己的旗号公开进行。三是组织多重性。“多重性”即指外围之外还有外围。例如,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中共的外围组织,但当青年团的政治色彩逐渐暴露后,其外围组织的功能便被消解,而青年团又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能轻易取消。于是,中共便决定以青年团为次级核心组织,再成立青年团的外围组织。例如,广东新学生社就是广东青年团领导成立的外围组织。由于同样的原因,当青年团的外围组织暴露了政治倾向后,便又以该外围组织为次次级核心,再成立外围组织。例如,新学生社的政治色彩逐渐暴露以后,又成立了新青年社作为新学生社的外围组织。*广东省档案馆等编:《新学生社史料》,1983年,第251—252页。四是组织暂设性。外围组织的暂设性是相对于核心组织的常设性而言的。中共的外围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等虽已存在很久,甚至有的与党同寿,但这种“长设”的事实并不等同笔者所言的“常设”的性质。外围组织的暂设性是指当其组织功能弱化或被消解后,它就会被核心组织废弃、改造或停止其活动,使其自行消亡。同时,新的外围组织也会很快建立。因此,所有的外围组织都是暂设的,其或存或亡,视核心组织的需要而定。

二、新学生社是在广东青年团直接领导下成立的外围组织

在广东青年团的领导下,广东新学生社于1923年6月17日正式成立,由团粤区委书记阮啸仙(亦为中共党员)担任第一任社长*《新学生社史料》,第249页。另外,1923年11月,新学生社改组为集体领导制,阮啸仙继续当选委员。。从外围组织的多重性特征来看,新学生社既是广东青年团的外围组织,同时也是广东党组织的第三层外围组织。但是,在这一时期,广东党、团组织之间,职权交叉、人事重叠。正如少共国际代表达林在观察广东党、团情况时所言:“党员几乎全部加入了青年团……团和党的工作不可能区分开来”。*〔苏〕C.A.达林著,侯均初等译:《中国回忆录(1921—192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83页。因此,这种组织层级体现得并不明显。也可以说,新学生社是由广东区党、团共同领导的,只是名义上归属青年团旗下。那么,广东区党、团为何要成立新学生社作为外围组织开展学生工作呢?从两封团粤区委给团中央的信中,我们可以一窥广东区党团成立新学生社的动因。

1923年6月4日,团粤区委书记阮啸仙在给团中央书记施存统的信中说:

在粤,目前仍在青年学生,因粤为手工业多,工厂青年工人甚小[少]……而于本团活动范围,目前需[重]要工作,为国民革命运动、民权运动。暂时决定,于本区根本上整理以前,一方面做学生普遍的运动——组织“新学生社”……“新学生社”将近成立,其性质与活动范围,详见纲领及章程(附呈),并拟办一《新学生周刊》,为国民革命的推进,并议决本区学生部同志全体加入活动。……我现在搬至广州司后街四十五号“新学生社”,以后来函请寄此。*广东省档案馆等编:《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1921—1926)》,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2—33页。

1924年4月,阮啸仙到上海参加团中央扩大会议,在其所作的关于广东青年团工作的汇报中也提到:

我们因见广州学生联合会精神涣散,无组织无训练,不能担任各种青年工作,同时又以产业幼稚的中国,在已成半殖民地的经济政治状况之下,不好拿S.Y.名义做公开运动,且势已不能。粤区议决以S.Y.学生同志作中坚,组织“广东新学生社”,纠合各校革新分子,来做学生运动——组织法与S.Y.同,纲领主张国民青年革命。进行计划,在各校多找社员,做学校革新及学生自治运动,为学生本身利益而奋斗。该社并组织有粗[初]具规模的体育运动会、白话剧社、旅行团、阅书报社。先整理或组织本校学生会,进而整理广州学联会。关于活动便利上,以各校支部会议决定为系统,以谋学生利益为口号,拿学生政党的精神,不露政党的色彩,冀得群众,并收实效。*《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1921—1926)》,第83—84页。

从以上两则材料可知,广东青年团成立新学生社的原因有二:

第一,成立新学生社是为“做学生普遍的运动”。所谓“普遍的运动”即区别于之前一党、一团的“特殊”运动而言。1922年,中共二大制定了“两步走”的革命战略,提出:在开展社会主义革命之前,要首先实现国民革命。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也指出:“我们的目的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而按中国的现状,都只要求资产阶级的国民革命”,“所以纯粹的社会主义、纯粹的阶级斗争、纯粹的无产阶级专政等等口号,一时都用不着”,“现时群众对于国民革命的口号比较社会主义的口号要易于明白些”。*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1924)》,1957年,第478页。陈独秀也坦承:“根据经济条件和中国的文明程度只能进行国民革命……现代化工人的数量很少,尽管在这些工人中政治觉悟开始发展,但他们的要求充其量只是直接改善他们的状况和本组织的自由。如果我们想同他们谈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他们就会害怕而离开我们。只有极少数人加入我们的党,即便这样也是通过友好关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第261页。

青年团本是一个群众性组织,处于半公开的状态。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团的组织和影响力都强于党,党的许多工作都由青年团出面执行*共青团中央青运研究室编:《中国青年运动史》,中国青年出版社,1984年,第34页。,这反过来却造成“这一年来本团几乎绝对没有做自己独立的青年工作”*《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1924)》,第357页。。并且,由于党、团之间关系亲密,职权交叉,人事重叠,使得青年团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并一度被反对者攻击为“中国共产党的机械”,甚至导致一些人退出青年团*参见光亮:《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政策、工作、组织》,《先驱》第23号,1923年7月15日。。故而,团中央机关刊物《先驱》发文疾呼:“我们尤其不宜使我们政治色彩太浓,使青年望而生畏。”*敬云:《二次全国大会的几个实际问题》,《先驱》第24号,1923年8月1日。而且,广东学生多半为资本家或中产阶级子弟,广大贫苦青年很少有机会接受教育。*参见《彭湃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页。在这样的学生群体中,以中共或者青年团的名义直接开展工作会有很大阻力。因此,“不好拿S.Y.名义做公开运动,且势已不能”。于是,广东区党、团决定成立外围组织来开展学生工作。

第二,成立新学生社也与广州学生联合会不堪大用有关。前文已经提到,在民主革命时期,政党外围组织的建立有两条途径:一是重新创建;二是在旧有基础上改造。一般而言,政党会优先选择改造,因为旧组织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容易开展工作。而且,学生联合会也是中共党、团优先争取的对象。正如团中央所指出的:“学生联合会为学生的结合,为我们在学生中宣传主义的最好场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中国各团体关系之决议案》,《先驱》第8号,1922年5月15日。

广东学生响应五四运动较早,并在之前就已成立了一个名为“省会学联”的组织。但是,当京津沪学生南下串联时,广东学生在是否要采取罢课方式来声援京津沪学生运动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并很快造成广东学运的分裂。*针对是否采取罢课的方式开展学生运动,“省会学联”发生了分裂。以广东高师为首的学校,主张学生应和平行事,不宜过激,力学救国才是根本。但公立法政、公立医药学校、第一甲种工业学校等,认为所谓“力学救国”,只是“表面响应,内里和平妥协”。于是,“和平”和“激烈”两派反复争论,相持不下。1919年6月17日,公立法政、甲工、光华医药、公立医药、私立法政、广雅等校联合成立“中上学联”,并推举张启荣为会长。这也与当时南北两个政府对立的政治格局大有关联*1919年6月6日,京津沪地区学生代表到粤,介绍北方爱国运动情况,请广东学界一致行动,并得到一部分学生的赞同。当时的省长翟汪认为“学校一经罢课则学业之损失先蒙,诚恐吾粤学子亦因此潮流,要求罢课”,故于次日邀请各校校长开会,谋商“免荒学业”之法。是日会上,公立法政的与会代表认为广东尚在“自主时代”,与北京政府莫不闻问,纵相率罢学,“北庭对之不过如秦越人之视肥瘠而已,无济于事也”,故主张粤省“今日似不必取同一之行动”。各校长的劝说起到很大成效,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学生“初感罢课潮流,心意不无骚动”,嗣经校长及职教员等向学生详为解释后,已觉得不能轻易附和,“刻已安心攻学矣”。9日,广东省会学生联合会在高师开会商讨是否响应上海天津罢课学生,“多数反对罢课”,他们认为“京沪罢课目的,系要求排除曹章”,而“我粤系自主省份经已脱离京政府关系,曹章二贼非我西南护法政府之外交部长及日公使,我学生等毋庸罢学向京政府要求”。参见《本会维持罢课之会议》,《广东省教育会季刊》第2期,第57页。。此后,广东学生便分为两派。其中,学生罢课、游行、检查日货、对抗军警等激烈活动都是由“中上学联”组织领导。*《中校以上学生联合会来函》,《广东中华新报》,1919年6月26日;广东青运史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编:《广东青年运动回忆录》,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页。

1920年1月25日,“中上学联”更名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广州分会”*《拘去法校已革学生续文》,《香港华字日报》1920年1月27日。,但学生会分裂的局面仍然如故。有鉴于此,1920年2月,“省会学联”主席李朴生曾在广东高师主办的《新学生》上发表《广东学生应该觉悟的》一文,对在广州一个小的范围内,“同时却有两个学生联合会之成立”的现象表示担忧,并质疑说:当北京、天津学生因提出拒绝对日直接交涉而遭到北京政府军警镇压时,“广州的学生为什么一声不响,沉沉寂寂的坐着”?他进而呼吁:广州学生要联合起来。*李朴生:《广东学生应该觉悟的》(1920年2月29日),《新学生》第1卷第4号,1920年4月1日。1920年广东高等师范学校也存在一个新学生社,办有《新学生》杂志。后来短暂负责过广东党组织领导责任的冯菊坡,当时是广东育才英文书院的学生,曾在该杂志上发表过《记忆术》(《新学生》第1卷第3号,1920年2月15日)、《小学改用女教师教授问题》(《新学生》第1卷第4号,1920年4月1日)、《偏见之研究》(《新学生》第1卷第5号,1920年4月15日)等文。1923年广东区党团议决成立新学生社时,广东高师的新学生社已经不复存在。同年4月,上海学联实行罢课,希望广东学生共同行动。*参见《广东学生会函询对待鲁案法》,《香港华字日报》1920年4月23日。两个学生组织遂在当月底开会商讨合作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参见《广州学生讨论罢课事》,《香港华字日报》1920年4月30日。1920年陈炯明回粤后,广东革命形势暂时好转。这时,高师的郭天林、林卓夫等人希望能够调和两个学生会的差异,共组广州学生联合会,*参见《省会学生联合会举定会长》,《广东群报》1921年1月10日。并起草了组织章程*参见《两学生会联合近讯》,《广东群报》1921年3月4日。。

广州学联具体何时成立,目前尚无确切资料证明。不过,在1921年6月18日,曾有报道称:广州学联根据章程召集评议会,但是因为人数不足而流产。*《市学生联合会进行近状》,《香港华字日报》1921年6月18日。之后,直至1923年8月全国学联在广州开会时,广州学联才有了列名报刊欢迎的消息。*参见《全国学生总会消息》,《广州民国日报》1923年8月15日。不过,从广东青年团的报告中得知,这也是由于团组织积极活动的结果。但是,广州学联敷衍过后,“复呈死状态”。而且,该会一直以“联络感情,切磋学问”为宗旨,屡次开会都不足人数,会务无法进行。因此,广东区党团领导认为:“该会实不能成为学生群众团体,且缺乏指挥能力,毫无用处”。*广东青年运动史委员会编:《广东学生运动史料选编(1923—1927)》,第10页。在这种情况下,团粤区委不得不成立新的组织来开展学生工作。

新学生社成立后,团粤区委学生部的同志全体加入该社。在初始时,该社的社员基本是青年团成员,“非S.Y.成员不甚多”。随着各校学生领袖陆续被争取加入,该社才慢慢发展起来。由于广东新学生社是由团粤区委直接领导成立的,其组织架构的模板就来自于青年团。因此,新学生社也设有组织层级,下设支社、分社、支部或小组。其中,在广州有总社,在广州其他党、团工作基础较好的学校里设有支部,其他各地则有支社、分社;支部设有支书,小组设有组长。*《新学生社史料》,第244页。全体社员大会是新学生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新学生社组织大纲》的规定,每半年由执行委员会召集开会一次。但是,由于社员太过分散,来往、组织均有不便,全体大会召开次数不多。为弥补这一缺陷,由每学校或数学校联合有社员5人者便结合为1个小组,每组举代表1人负责组织该社小组代表大会,并在社员大会闭会期间充任最高机关。*《新学生社史料》,第4—5页。同时,新学生社也建立了严格的汇报、会议制度。根据《新学生社组织大纲》的规定,各小组代表每星期须报告执行委员会一次,并具体规定了报告事项。*《新学生社史料》,第4—5页。

新学生社的社团经费,有社员的入社费、月费*按新学生社纲领,新入社的社员要交社费5角,并要缴纳月费。、募捐*1923年9月1日,《新学生》半月刊第5期的“本社启事”一栏曾提到:“本社经费除社员常费外,其余皆赖热心同志及表同情于本社者之赞助。”内中并列有冯菊坡、罗绮园、杨匏庵、郭瘦真、阮啸仙、刘季岳(尓崧)、张善铭等“每人月捐二元”者的名字,这些人当时大多是广东党、团的成员。第6期及此后该刊部分期次的“本社启事”又续登了一些捐赠者的姓名及捐款数额,但已不限于党、团成员。1923年12月25日,新学生社召开成立半周年游艺大会,邹鲁、谭平山、冯自由、许志澄、陈树人、谢英伯等各界人士都有出席并发表演讲,该社利用此次大会发起募捐,并在1924年1月1日,《新学生》半月刊第12期,登出捐赠名录及款额,其中邹鲁捐50元,谭、冯、许、陈、谢各捐20元,还有不少2元、1元,乃至几毫几毛者。、《新学生》(半月刊)销售款等来源,但是这些收入要么杯水车薪,要么很不稳定。实际上,新学生社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广东青年团提供。1924年底,团粤区委曾向团中央递交过一份有关经费问题的报告。从其内容中可知,团粤区的经费除自筹外,主要靠团中央补助,“团费至多不过十元(就广州言)”,“粤区经费仍不敷二百元”,无法满足每月266元的预算,“至于新学生社的社费收入只敷该社的纸笔墨及邮费,所以出版费仍要由我们负担”。*《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1921—1926)》,第126页。

鉴于其外围组织的工作职能和性质,新学生社在公开场合,并不流露出政党色彩,而一再声明自己是“主张国民革命的一个纯粹学生团体”,“完全具独立的性质”*落英:《本社在国民革命当众所负的使命》,《新学生》半月刊第28期,1925年1月1日。。它颁布的纲领和征求社员通启,以及以新学生社的名义参加的各种社会活动,都是以国民革命为号召。新学生社在公开场合主要展示其作为学生社团的一面,避免与政党扯上关系。对于国民党,新学生社极力撇清与其的关系,避免学生误会“本社是国民党当中或分支的一个团体”而避而远之。*落英:《本社在国民革命当众所负的使命》《新学生》半月刊第28期,1925年1月1日。对于共产党、青年团,新学生社更是屡次澄清与它们并无关系,最多只承认自己是一个左派学生组织*参见赖先声:《反帝国主义运动中的广州青年》,《中国青年》第98、99期,1925年9月28日。文中提到,“因为他们(指新学生社)主张比较激进,与接近工农的缘故,有一部分右派学生竟攻击他是共产党,其实这未免太无识了……该社不过是革命学生中的左派”。。

三、广东青年团以“团组”的形式领导新学生社

新学生社作为广东青年团的外围组织,与后者的关系并非公开。赖先声(即赖玉润)曾回忆:“普通学生先吸收入社,经过一时期考察和锻炼后,够条件的再吸收入团,确实进步的学生,亦有直接吸收入团的……入团以后,则进行新团员的初步教育,分配团的工作。”*《新学生社史料》,第256页。由此可见,大部分社员并不清楚该社与广东青年团的关系,只有思想进步,可以被争取吸收的社员,在经过团组织的考察和锻炼后,才会对其开诚布公,亮明身份。社员在进入团组织后,还要进一步被培养教育。因此,新学生社是广东青年团的外围组织这一情况,只是被社内的广东区党、团成员所掌握,但不为普通社员所知晓。那么,广东青年团如何确保对新学生社的领导?新学生社作为一个学生社团,社员的组织纪律性又是怎样得到保证呢?据笔者浅见,广东青年团主要是通过“团组”的形式来领导新学生社,社内对下级组织和社员的领导主要是通过社内团员为纽带来间接得以实现。

“团组”这一组织形态引申自国共两党在群众团体中所设置的“党团”*本文在其他地方提到的“党团”指的是中共与青年团的并称缩略语,此处的“党团”指一种设置在非党组织中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中共七大以后改称“党组”。。近年来,学界对党团的研究已陆续取得一些成果*参见李蓉:《民主革命时期党团历史的初步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07年第2期;徐秀丽:《中国国民党党团述论(1921—1949)》,《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王亚红:《试论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中共党团的作用》,《理论学刊》2009年第4期;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修订增补本)》,华文出版社,2010年,第14—15、89—90页。。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党团这一组织,“不仅中国共产党取法俄共,对国民党而言同样是以俄为师的产物”*徐秀丽:《中国国民党党团述论(1921—1949)》,《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国民党一大制定的党章就是以俄共1919年的党章为蓝本的*参见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修订增补本)》,第14—15、89—90页。。虽然中共运用党团开展工作很早,但直到五大,中共才第一次将党团写入党章,其中规定:“在所有一切非党群众会议及执行的机关(国民党,国民政府,工会,农民协会等)中,有党员三人以上,均须组织党团”;而目的“是在各方面加紧党的影响,实行党的政策于非党的群众中”。*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53页。

团组与党团的工作原理大致相同,只是党团的成员构成以党员为主,而团组的构成主要以团员为主。在大革命前期,青年团的组织力量强于党,党的很多工作都不得不倚仗青年团来施行。1923年团粤区委成立以后,广东青年团除了青年工作外,还负责领导农民运动。直到1924年底,农民运动才转由党接手。*元邦建:《大革命时期广东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党史研究资料》第4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14—215页。鉴于青年团在当时的历史地位,团组在群众组织中的设置与运用对于当时党、团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似乎尚未见学界有关团组的研究。在此,笔者无意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仅对其设立与运用作一简单介绍。

1922年1月,莫斯科少年革命党会议指示:“使人加入那些不属于政党的团体——如学生联合会及抵制日货同志会等”,“找出一些同志来,组织在这些团体中的社会主义青年团小组,设法占到这些团体的领袖地位,以指挥一切”。*《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1924)》,第107页。这一指示虽未明确提出团组的名称(也有可能是翻译的问题),但已有所涉及。1923年5月,青年共产国际执委会给团中央发来指示信,要求青年团“在每个学生组织中建立我们的团组,并在学生会的一切机构中占据领导地位”。*《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册,第260页。1924年3月,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进一步要求:“在每个俱乐部和每个青年农民联合会中组织秘密的小组,本团的小组”。*共青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等编:《青年共产国际与中国青年运动》,中国青年出版社,1985年,第135页。这里所提到的“本团的小组”也是指团组。1925年1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青年团三大正式决定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英文缩略语为C.Y.,按照恽代英的说法,中国此前之所以用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名字,本只是因为防着许多人对于共产主义有很多误会的缘故。现在人人都知道社会主义青年团成员,都是共产主义者。因此现在必须勇敢地改正共产主义的名字,应当勇敢地揭示我们共产主义者真面目。参见F.M.(即恽代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第63、64期合刊,1925年1月3日。三大作出关于一般被压迫青年运动的决议案,明确规定:“在学生会中设立C.Y.团组”,“在学生会会议未讨论各种问题之先,C.Y.团组应先讨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5)》,1957年,第49页。这就进一步明确指出了团组的功能和作用。到1925年4月,团广州地委在其组织部报告中又提到:“新地委成立后,取消一个原有之地方政治团组,并组织个临时活动之政治团组”。其中,被取消的是岭东团组,新组织的是慰劳会团组。该慰劳会的全称为“慰劳前敌革命军人会”,是青年团发起,由很多团体共同组成的一个群众性组织。但是,慰劳会内的重要工作均由团员及新学生社社员负责。慰劳会成立后,会内的团员便成立了团组,“以便同志之工作上,行动上,言论上能够一致”,而且团组成员的所有会议,其召开“均在慰劳会执委常会之前,以便将该决议案提出该会通过”。*《新学生社史料》,第87页。由此,我们基本可以看清团组在群众性团体中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前面提到,新学生社是团的外围组织。但是,遍阅当时有关新学生社的党、团文件,以及各当事人的相关回忆材料,均未发现广东区党、团曾经在新学生社内设立团组的直接文字记载。笔者认为,这个现象并非是由历史资料的佚失或者当事人回忆的疏漏所造成的。事实上,新学生社中确实没有团组的设置。个中缘由也不难解释。由于新学生社不同于一般的群众性组织,因此在广东区党团领导人的认识中,它是团的外围组织,是由青年团直接领导创建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群众组织,自然不必在该社内再专门成立“团组”。虽然该社之内没有设立团组,但实际上广东青年团对新学生社的领导就表现为团组的形式,社内的团员就起着团组的作用。

1923年12月底,新学生社进行了改组,选出第二届执委会。在选出的7名委员中,“同志五人——啸仙、善铭与赖玉润(高师)、杨石魂(工程)、卢季循(一中,新入),非同志二人——郑尘(法大)、沈学修(女师),俱是女生”。*《新学生社史料》,第23页。1924年11月,新学生社又召开了扩大的改组会议。在改组后的执委会中,“同志(S.Y.)在中可以完全指挥,并实际指导工作”*《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1921—1926)》,第135页。。这里不难看出,在执委会中的青年团成员,不仅占多数,而且相对资历深厚,因此团粤区委对于新学生社的执委会完全可以发挥领导作用。

不单总社如此,下面各县区的分社、支部一般也都由当地团组织领导成立。总社对下属分社、支部的领导权威则是通过社中团员为纽带而实现的。换句话说,如果分社或支部内没有团员作为桥梁,或者团员不能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则总社对分社、支部的领导作用便很难得到实现。例如,由于海丰新学生社分社是由海丰地区原来的新生社*新生社是海丰陆安师范学校的学生组织,1925年5月3日,该社改组为新学生社。参见《新学生社史料》,第104页。改组成立的,海丰的学运领导权便一直握在后者手中。新生社虽然已经改组为新学生社分社,但却不受总社的指挥,反而经常“被校长及长辈先生所利用还不自觉”*《新学生社史料》,第115页。。这样,新学生社总社对海丰分社就不能发挥实际领导作用。再如,中山县的新学生社支部,由于“没有C.Y.做中心指导,其结果大不好,极阻碍中山的青年运动”*《新学生社史料》,第204页。。总之,原有的学生社团若没有团员居间领导,而只是改换门庭,那么即使有总社、分社的隶属名义,也不能保证总社对分社的领导权威。由此可见,新学生社作为一个学生社团,其组织纪律主要是通过青年团的组织纪律来间接得到保证的。

四、结 论

广东青年团成立新学生社,并将其作为外围组织,目的是为了适应革命形势,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新学生社虽然有自己的组织架构和纪律,却并不是青年团的重叠机关,也没有像早期党、团关系那样出现组织上的纠纷,更没有成为团组织的竞争对手而“俨然独立”。它作为一个学生社团,本身并没有很强的组织能力,之所以具有强于当时一般学生社团的活动能力,主要凭借的是广东青年团为其提供的组织策略、组织纪律和经费支撑,而且它内部的组织纪律是靠青年团的组织纪律得以保证的。广东青年团通过新学生社中的团员为纽带,对后者发挥了实质性的领导作用。

在新学生社的后期,其政治色彩逐渐显明,作为青年团外围组织的价值和作用被消解。而且,由于它在广东学运中影响力太大,风头太盛,招致了其他“想出风头而无可出”的学生和社团的敌意。如吕芳上所言,此时它确已成为“学联会、学生会与S.Y.学运中间的障碍物”,于是党、团一致决定对其停止发展。但是,背后的缘故绝非是它占尽了青年团的风光,而是因为在革命形势发生变化,中共随之提出“统一学生运动”口号的情况下*关于中共学运策略的调整以及“统一学生运动”的情况,参见黄金凤:《中共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学生运动》,《中共党史研究》2016年第4期。,它已经不利于统一学运策略的执行。但是,它也并没有被公开取消,因为党、团认为:它“自有本身的存在,不能用一张命令便可取消”,而且它“本身并没有妨害统一学生运动”,这是“我们从前专做新学生社一部分的工作,没有注力一般学生运动的工作错误”*《新学生社史料》,第213页。。有鉴于此,广东区党、团一方面尝试成立新的群众性外围组织;一方面决定改正从前专做一派学生运动的错误,而是开始回到学生中间,去做一般的学生运动,并开展各校的学生会工作。到1926年6月,经过数次讨论,党、团联席会议最终决定停止新学生社的一切工作,虽不公开取消,但也不再发展。*参见《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1921—1926)》,第372页。自此,新学生社作为广东青年团外围组织的使命宣告终结。由于广东青年团不再提供帮助与指导,社中的团员被另调他岗,其他进步社员也被加紧发展入团并继而被调离,广州新学生社的组织很快便销声匿迹了*下面县区的新学生社分社由于特殊原因,有一些仍被短暂维持,但已不成气候了。。

总之,以新学生社为个案,通过对广东青年团与其外围组织新学生社的关系展开研究,我们可以对大革命时期中共在学生工作中的外围组织的设立与运作,以及中共对外围组织的领导方式一探其微。同时,关于中共外围组织工作策略的探析,也可为当下的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本文作者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广州 510275)

(责任编辑 王志刚)

A Detailed Study of the Peripheral Organization: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uangdong Youth League and the New Student Club During the Great Revolution Period

Shen Zhigang

The New Students Club, which had a major influence during the National Revolution, was a peripheral organization established by the Guangdong Youth Leagu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peripheral organization to oversee student work reflected a strategic change in the mission of the Guangdong Party due to the revolutionary situation as well as due to the fact that the Student Union of Guangzhou had not been successful. In fact, the organizational strategy, organizational discipline, and activities of the new student club were all financed and provided for by the Guangdong Youth League.

D293;K261

A

1003-3815(2017)-04-0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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