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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思想认识与斗争实践*

时间:2024-06-19

刘利民

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思想认识与斗争实践*

刘利民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意识到领水主权的重要性,将维护领水主权作为自己的任务。此后至抗战胜利,中共对领水主权问题逐渐具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把废除不平等条约作为解决领水主权问题的前提条件,同时把反对外国军舰驻华制度作为维护中国领水主权斗争的主要目标。解放战争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形式发生了变化。历史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才收回了被列强侵占的领水主权,中国的领水主权完整才得以维护。

中国共产党;维护领水主权;思想与实践

领水是一国主权管辖下的全部水域,系国家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侵犯领水意味着侵犯领土主权。在近代中国各项主权遭受侵损的过程中,领水首当其冲,并逐渐演变成了列强的“公共水域”。为收回领水主权,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长期斗争。在这一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始终以此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之一,为最终清除侵入中国水域的帝国主义作出决定性贡献。学术界对该领域的研究较为薄弱,尤其对中共所作努力关注不够。尽管有论者对党在解放战争末期的“紫石英号事件”作了个案探讨,或在论述党反对不平等条约的斗争时有所涉及①如董晨鹏:《炮打紫石英号——中英长江事件始末》,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李育民:《中国废约史》,中华书局,2005年。,但缺乏全面的整体研究,党的领水思想产生、发展及其特点,以及各个时期的理论宣传和实际斗争等诸多问题仍然付之阙如。对此作一系统考察,不仅可以更完整地揭示中共在这一历程中的作用、地位,而且有助于深化对近代领水问题的认识,对当今新形势下的类似问题亦可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中共成立前后与大革命时期、大革命失败至抗日战争胜利、抗战结束至新中国成立。

在第一个阶段,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思想认识贯穿于反帝废约宣传中,并成为其内容之一。就其思想认识而言,主要集中在内河航行权和外国军舰驻华制度两方面。

第一,对列强攫取内河航行权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中共成立前,部分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就对列强侵犯中国内河航行权的现象有一定关注。如陈独秀指出:“一国的内河,虽不能禁止外国的商船来做生意,但是本国人的航路权,外人是断乎不能干涉的……长江是我中国的长江……只有中国可以限制外国航路权,那有外国公司,能限制中国航路权的道理呢?至于内河的航路,也是各国一概通行,中国人小火轮,多半还要挂洋旗,才不受洋关和地方官的挑剔。列位你想本国的主人,不能禁止外客的航路权,这还罢了,反来本地主人,还要仗着外客的势力,才能够有航路权,这不是反客为主了么?”①《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79页。可见,陈独秀对内河航行权具有较深入的认识。其他人如李大钊对日本染指“长江内河之通航”也给予了关注②参见《李大钊全集》第1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472页。。周恩来则认识到:“自外国的军舰商船可以自由行驶于中国内地的江河后,中国的港湾河流久已置在帝国主义列强的统治下了。乃长江外舰联防,外国商船可以武装的事件发生,中国的江河更进一层变为列强的共管物,沿江沿海的中国被压迫民众,遂永远在列强的炮口下讨生活了。”③《周恩来早期文集》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570页。周恩来对列强攫取中国内河航行权及共管中国江河予以抨击,认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水主权完整。

他们的认识为此后中共重视内河航行权问题打下了思想基础。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把废除不平等条约作为重要任务。在反帝废约运动中,中共对列强攫取中国内河航行权及其危害进行了猛烈抨击,提出了取消列强在华内河航行特权的主张。中共二大宣言指出:帝国主义者侵略中国是全方位的,其中包括攫夺中国岛屿、港湾及损害领水主权完整,如“外国的商轮是在中国的海口和内河里面自由行驶”、“派遣军队警察军舰驻守于中国领土之内”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02、103页。,显然侵犯了中国的领水主权。1924年又指出:“远洋轮船固然完全为帝国主义者所有,就是沿海及内河轮船亦百分之九十五六是帝国主义者所有”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17页。,这说明中共认识到了中国领水被外轮侵犯的严重程度。在1927年《国民革命的目前行动政纲草案》中,中共提出“取消外国商轮自由航行中国内河及沿海各埠之特权”的主张⑥《向导》第201期,1927年7月18日。。中共还把领水主权被破坏的原因归结为不平等条约⑦参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28页。。可见,中共对列强攫取内河航行权、破坏领水主权完整的行径认识非常清楚,反对态度坚决。

第二,认识到外国军舰驻华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危害,强烈要求外舰撤离中国领水。除外国轮船外,侵犯中国领水主权最明显的就是外国军舰。外舰成为危害当时中国安全的最直接因素。“中国的领土也是向外国开放的……中国沿海地区及内河也都向外国军舰开放。尤其是长江,一直驻泊有帝国主义大国的分舰队。”⑧《苏联〈真理报〉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选编》第2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第164页。中共充分认识到外舰的巨大危害。中共成立前,陈独秀等人就对此有一定感悟。他写道:“若是有人,在他紧要的海口,测量形势,或是窥探他的炮台,拿住都要重重的办罪。至于别国的兵轮,要想开到他内江内河里去,更是万万不行的。就是停在他海口里,也要说明来历,并约定停泊几天。他允许进去,才能够进去,到了期限,就要开出,丝毫都不能含糊的。若是不依从他的规矩,便是侵犯了他国防的主权,他便以敌人相待,开炮轰打了。你看我们中国的国防,漫说沿海,就是内地的要隘,也听从外人随便测量。漫说海口听外国兵轮随便停泊,就是长江里,也是任他出入上下,如入无人之境。长江一带各国的兵轮,你来我往,跑得比中国人还熟些。现在得一步进一步,还要跑到洞庭湖、鄱阳湖里去操水操,渐渐的有反客为主的势子。”①《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第78页。

外舰给早期共产党人留下了深刻的恶劣印象:“当时汉口租界林立,一江两岸,一望都是外国人的兵舰。谁能相信这是中国的领土呢?在这种情况之下,中国人倒像是生活在外国一样。帝国主义的兵舰所在之处,在一定范围以内,不准中国人的船舶靠近它。就是过江的民船,也不准靠近日本兵舰,更不能靠日本租界登岸。外国人的舢板撞翻了中国人的民船是常有的事。兵舰上的官兵常常坐着舢板上岸,以采买蔬菜为名,撞入民房,调笑妇女,以至偷鸡摸狗,无所不为。”②《包惠僧回忆录》,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3—54页。这些外舰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早期反帝斗争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驱逐外舰。中共四大宣言明确提出要“反对外舰驶入中国内地”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95页。。此后多次重申这一主张。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中共对列强炮舰政策进行了猛烈抨击。6月5日,《中国共产党为反抗帝国主义野蛮残暴的大屠杀告全国民众》提出惨案的处理,“决不止于惩凶、赔偿、道歉等‘了事’的虚文,解决之道不在法律而在政治,所以应认定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为其主要目的”④《五卅运动》第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6—27页。。五卅时期中共专门创办的《热血日报》载文指出:“全国的根本的要求,是废除自通商以来一切不平等的条约,取消外人在中国的一切不法的特权。”文章列举了亟待取消的八项特权,其中第二项是“撤退外人驻华的海陆军及巡捕”,第五项是“禁止外国军舰自由驶入中国领海”,第六项是“取消外国商轮在内河的航行权”。⑤社论:《贺上海交涉破裂》,《热血日报》1925年6月21日,第18期。这说明党认识到了列强侵害中国领海及内河主权的事实。

1926年,万县惨案发生后,中共中央当即指出惨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英帝国主义利用不平等条约任意航行中国内河造成的,这是外舰在中国领水内实施的“野蛮毒辣的行为”,呼吁要“反对英国帝国主义之炮舰政策”,“撤废中英间一切不平等条约”,尤其“反对外舰自由驶入我国海口及内河屠杀我国同胞”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77、379、380、414页。。1927年1月3日,英国水兵在汉口英租界枪杀和平演讲的中国人,引起了示威活动。为镇压反英运动,“于是一切帝国主义者在英国帝国主义者领导之下,第三次一面直接用自己的武装势力联合在长江一带示威”⑦《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宣言》, 《向导》第186期,1927年1月31日。。对此,中共发表声明: “要求撤退英国驻华海军,取消治外法权,收回英国租界,撤退一切帝国主义之驻华的军队。”⑧《中国共产党为汉口英水兵枪杀和平民众宣言》,《向导》第183期,1927年1月17日。并警告:“用几只兵舰,数百水兵威吓中国的时期,已竟 (经)过去了。”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07页。1925年至1928年是外舰干涉中国革命、镇压民众活动频繁的时期,中共多次发表声明,要求“驱逐帝国主义在华的海陆军”。1928年8月11日,中共还将其作为政治上的中心口号之一⑩。

就斗争实践而言,这一阶段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主要表现为反帝宣传及发动群众反帝运动。宣传方面,《向导》发表了大量宣言、文告、标语、文章等;中共还为特殊事件创办

⑩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563—564页。宣传刊物或油印大量宣传品,进行宣传鼓动;并经常组织发动学生“持著种种粗浅的小册子,传单,图书,歌词,到商店,到工场,到田间去散布,去讲演”①转引自李育民:《中国废约史》,中华书局,2005年,459页。。广泛的宣传活动,激发了民众反帝热情,推动了反帝运动的发展。这种宣传也有利于广大民众接受领水主权教育,“撤退外国驻华军舰”、“取消外国商轮在内河的航行权”等口号迅速为民众所熟知。

中共成立初期领导的一系列反帝运动,其中有的就是由于外舰侵犯中国领水主权、屠杀民众而引起。五卅惨案发生后,中共立即发表声明,呼吁“反抗帝国主义野蛮残暴的大屠杀”,并号召要“坚持到底的来维持并发展这个长期的民族斗争”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21页。。在党的宣传鼓动下,“现时中国的国民运动奋起于全国,已经出于列强帝国主义者的意料之外”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32页。。在省港大罢工斗争中,中共“始终与罢工工人手握着手的一致奋斗”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288页。,使之成为坚持最久的罢工。北伐时期,针对英舰驶赴汉口等地企图阻碍北伐军进攻一事,中共又提出“反对英帝国主义援助吴佩孚攻击北伐革命军”的口号,“极力在民众中造起反英运动,以遏阻英帝国主义之阴谋”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308页。。在中共领导下,各地加紧和扩大了反英宣传,并开展了排斥英货运动。

总的来看,这一阶段中共对领水主权问题的认识和斗争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认识到维护领水主权完整必须与维护民族独立相联系,故将维护领水主权与反帝废约宣传相联系。此时,中共一直把废约作为反帝宣传斗争的主要目标,并将反对列强侵犯中国领水主权的行为作为重要内容,把废约作为解决领水主权被破坏问题的前提。但中共并没有意识到要将该问题当做反帝废约运动的重点,其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多从属于当时反帝废约、争取民族独立的运动。中共领导了许多反帝运动,但并非专门出于维护领水主权需要,而只是在其中提出了诸如驱逐外国军舰、取消列强在华内河航行特权等主张,有助于领水主权维护而已。

第二,中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重点是反对列强攫取内河航行权和外舰驻华特权。中共尤其对外舰驻华特权制度进行了猛烈抨击,把反对该制度作为维护中国领水主权斗争的主要目标,“驱逐一切外国驻华军舰”是中共在该阶段提得较多的政治口号,这主要与这一时期外舰横行中国领水、造成诸多屠杀案件有关。

第三,此时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努力大都表现为口号、宣言、言论等形式。因为中共自己控制的区域内并没有外舰、轮船、渔船等,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没有直接的对象。因此,舆论宣传成为中共在该时期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主要方式。

大革命失败至抗战胜利,是中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斗争主要集中在20世纪30年代初及抗战时期两段,内容有所不同。

30年代初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认识和斗争主要如下:

第一,主张真正收回内河航行权。在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政府希望通过外交修约,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收回内河航行权”成为当时国民政府的一个口号,但它并没有真正取消列强在华特权的勇气,而是寄望于列强的“同意”。因此,“收回内河航行权”并未真正付诸实践。就在国民政府叫喊要“收回内河航行权”的情况下,1930年8月,“长江英轮突然增加至四十二艘”。对此,中共主办的《红旗日报》发表文章讽刺,“这就是所谓收回内河航行权”⑥《军阀战争破坏本国航业后 长江英轮突增至四十二艘 这就是所谓收回内河航行权》,《红旗日报》第5号,1930年8月19日。。《红旗日报》的这种态度说明共产党对国民政府的行为很不满。中共历来主张从根本上废约,全面收回包括内河航行权在内的各项特权,并将其作为自己一贯的主张付诸实践。

第二,认识到外国军舰私测中国领海的危害。按照《国际法》规定,沿海国享有领海主权,他国船只经其领海时不得从事对其有危害的活动,其中就包括:“搜集使沿海国的防务或安全受损害的情报”和“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①程晓霞主编: 《国际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29页。。但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特权,测量中国沿海水道的事时有发生。国民政府对此类事情不敢采取果断措施。如1930年“英兵舰时有潜赴象山港游弋,并测验地形情事”,国民政府只准备“抗议函请”而已。中共则发表声明对此表示反对,呼吁“全国民众要一致起来反对帝国主义横行中国,反对让帝国主义横行中国的国民党”。②《帝国主义横行中国》,《红旗日报》第14号,1930年8月28日。

第三,立法禁止外舰自由航行中国领水。

中共对列强实施炮舰政策一直抱有强烈反对态度,主张驱逐一切外舰。1930年8月15日,《红旗日报》发表社论《反对帝国主义的炮舰政策》,对英、日、美、意等帝国主义国家增派驻华军舰表示反对。随后中共提出中国革命的总要求,其中第四条是“宣布一切不平等条约无效”,第五条是“驱逐一切外国海陆军”③《中国共产党对目前时局宣言》, 《红旗日报》第1号,1930年8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之后,将禁止外国船舰自由航行中国领水写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提出:“中国苏维埃政权以澈 (彻)底的将中国从帝国主义榨压之下解放出来为目的。宣布中国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在苏维埃领域内,帝国主义的海陆空军绝不容许驻扎,帝国主义的租界租借地无条件的收回,帝国主义手中的银行,海关,铁路,航业,矿山,工厂等一律收归国有”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774页。。

第四,反对日本越界侵渔,捍卫领海主权。

渔业权是领海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侵渔本身就是侵犯领海主权的行为。中共对此认识比较清楚,其反对态度是明确的。从中共在当时两件事上的表态可以看出这一点:一是日本借口所谓渔人失踪事件公然侵犯苏联领海事件,一是日本对华肆意侵渔活动。中共提到这两件事都认为日本侵犯了别国领海主权⑤参见《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苏联的新的挑衅行为》,《红色中华》第91期,1933年7月5日; 《日本帝国主义积极侵略中国领海内渔业》,《红旗日报》第14号,1930年8月28日。。20世纪30年代是日本对华侵渔的活跃时期。出于反日总目标的需要,中共对日本肆意侵渔行为给予关注。1930年8月28日,《红旗日报》揭露了日本对华侵渔活动:“日本帝国主义最近数年来在中国领海内侵略渔业的进行,异常积极。除广东、福建、浙江数省无调查外,兹将所得,分志于后。”文章还分析了日本侵渔给中国渔业带来的危害。⑥《日本帝国主义积极侵略中国领海内渔业》,《红旗日报》第14号,1930年8月28日。同年12月30日,该报又对日本在江浙一带的侵渔活动进行了披露⑦《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渔业日益猛进》,《红旗日报》第117号,1930年12月30日。。这说明,中共充分认识到了渔业权与领海主权的关系。

九一八事变后,中共对外主张由笼统反帝转为重点反日侵华。抗战时期,中共关注的是如何打败日本,收复一切失地,其中包括领海及内河。对于日本封锁中国海岸的行动,中共认为“日寇如此横行,不独侵占我海领主权,而且其毒辣的目的是要断绝我国的对外贸易,增加我军火供给的困难”⑧《日寇猖狂进攻我国中之英美各国动态》,《救国时报》1937年9月1日。,主张当局除着实加紧沿海之防务外,应“对封锁及进攻我国海岸之寇舰以有力的回击”⑨《日寇宣布封锁我全国海岸》,《救国时报》1937年9月10日。。

抗战时期,中国面临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生死存亡问题,因此中共把主要精力放在全面抗日方面,单独就领水问题发表主张并不多。到了抗战后期,英美宣布放弃在华不平等条约特权,与中国签订平等新约。中共对此表示欢迎,发表了许多文章,其中有一些涉及领水主权问题的言论。新约签订前,《新华日报》列举了包括“各国在华驻军权”、“内河航行权”、“沿海贸易权”等在内的所有特权,并指出:“我们希望所有这些特权,都能在谈判新约中一笔勾销,使我们民族真正和英美处在平等地位。”①《关于美英在华特权》,《新华日报》1942年10月12日。新约签订后,该报又发表社论,对英美放弃这些特权表示赞赏:“签订了这两个新约,才把我国百年来在国际上不平等的地位废除。”②《中英美关系的新纪元》,《新华日报》1943年1月12日。可见,中共在抗战时期依然关注领水主权恢复问题。

大革命失败至抗战胜利这一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表现出以下比较明显的特点:

第一,由于斗争环境所决定,中共主要精力放在反蒋或抗日方面。大革命失败后,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成为党的主要目标,活动范围也集中在各革命根据地,故1928年、1929年党的文献和报刊几乎没有提及领水主权问题。但反帝一直是党的重要任务,一旦在根据地站稳脚跟后,中共立即举起反帝大旗。在这种情况下,中共对列强侵害中国领水主权的问题仍然给予一定关注,但此时的关注明显体现出与反对国民党结合起来的特点。九一八事变后,随着民族危机加剧,中共对外政策主要转向反日斗争,单独就领水主权问题发表主张不多。

第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成为该时期重点。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而言,中共在此时期的言论和行动都体现出抗日色彩。虽然这一时期中共仍然反对英美等列强对中国领水主权的侵犯,但对日本侵害中国领水主权的活动关注更多,如日本侵渔、封锁中国海岸等。九一八事变后,党的宣传开始注重对日本侵华的种种罪恶进行揭露,其对外主张由反对所有帝国主义国家转为重点反日。抗战时期,更把打败日本侵略者作为解决领水主权问题的前提。抗战后期,中共对英美放弃在中国领水内享有特权表示欢迎,但又指出在日本未被彻底打败之前,领水主权仍难恢复。可见,反日是这一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一大特色。

第三,这一时期中共已经认识到领水主权具有多方面内容。中共对领水主权的认识不再局限于外舰及内河航行权等问题,而是对内河航行权、领海主权、港口权、渔业权等都有所认识,并意识到这些都是维护领水主权完整所必需的内容,这些说明中共对领水主权问题已经具有比较全面的认识。

抗战胜利至新中国成立,是中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第三阶段,也是斗争实践取得明显进展的最重要阶段。

抗战后期英美虽然放弃了在华享有的条约特权,但由于国民政府的出卖,战后英美重新享有在华内河航行权,1946年《中美商约》就是其表现。对此,中共给予猛烈抨击。毛泽东指出: “中美商约是不平等条约”,条约准许“美国船只可以到中国内河航行”,这名义上是以中美互惠为条件,但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因为“再过多少年,等中国有了资本,有了船舶才可以去外国,现在还不可能”③《毛泽东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05页。。《新华日报》刊载文章斥之为“卖国条约”,指出“在美国军事经济侵略下,中国领空权海港权和内河航行权早已非我所有,最近,更以条约形式出卖。”④王宗一: 《国民党当局出卖中国》, 《新华日报》1946年11月25日。1947年2月1日,中共发表声明,否认一切卖国条约⑤《中共中央关于不承认蒋政府一切卖国协定的声明》,《解放日报》1947年2月4日。。1949年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我们对于一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和私人的在华经济特权、工商企业和投资,均不给以正式的法律承认。但在目前,也不要忙于做有关禁止、收回或没收的表示,只对其于人民经济生活危害最大者,例如金融投机,以及于国家主权侵害最大者,例如内河航行等,发出立即禁止命令 (着重号为笔者所加)。”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45页。从这一指示可以看出中共对内河航行权的重视程度。

同时,中共对国民政府重新出卖领水主权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1946年6月5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正式通令,复员期间准许外国轮船驶泊南京、芜湖、九江、汉口四埠装卸货物。中共立即质问:“为什么又将甫经收回的航权拱手送人?”指出“内河航行原属一个独立国家的国民特享的权利,不容他国人侵犯”,我国丧失内河航权后,“不仅我国航业蒙受重大损失,而且影响国民经济至巨。因此,数十年来,我国人民为了收回航权的损失,无日不在向侵犯我国主权的外国斗争中”;但现在国民政府竟将收回的航权再度送人,这无异于出卖主权。中共正告国民党当局:“你们必须放弃压内媚外的做法,真正维护国家主权,复兴本国航业,立即停止开放内河航行权。”②《停止开放内河航行权》,《新华日报》1946年6月11日。

国民党还允许美国庇护下的日本渔船到中国沿海侵渔。盟军总部以解决日本食物危机为由,允许日本渔船扩大捕鱼范围,先是限制在日本附近30海里以内捕鱼,随后放宽至90海里,不久又允许到离日本400海里以外的地方捕鱼。这样,日本又跑到中国沿海侵渔。这遭到了航业界和渔业界的强烈反对,但国民政府未能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政府侈言维护主权,实早已名存实亡,断送无遗”③《日轮入我领海迄未退出》,《新华日报》1946年11月29日。。共产党对此指出:“答应麦克阿瑟所提出的日本渔船在我国近海捕鱼,断送了渔权。”④《究竟是谁断送了国家的主权》,《新华日报》1946年6月24日。

这一时期,中共还领导了一系列维护领水主权的实践斗争。

第一,迫使美舰撤离中国领水。抗战结束时,美舰作为援华力量留驻中国。中共中央对它们采取了比较友好的态度,指示前方军队:“美军日内在天津及中国沿海登陆,如与我军及我之行政人员接触,我应取欢迎友好态度,避免与美军冲突”。不过,强调容忍的前提是“照常执行职务”。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02页。不久,内战爆发,美舰积极援助国民党。中共不再容忍,要求其迅速撤离。1946年6月14日,毛泽东指出:“在日本投降后,美国没有停止反而极大地加强了对于中国国民党政府的各种军事援助,并在此实际目的下派遣庞大的军队驻在中国的领土与领海之上,这种行动已经证明是中国大规模内战爆发与扩大的根本原因……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独立与领土主权完整。”⑥《美军事援蒋法案》, 《解放日报》1946年6月23日。中共中央指示前方军队: “美舰如向我军开炮以掩护顽军登陆,我军自然可以大炮还击美舰。”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第400页。由于党的主要斗争对象是蒋介石政权,而美舰只是奉命运送国民党军及援华物资,因此中共与美舰之间的正面冲突较少。

解放战争即将结束时,美舰参加中国内战的行径激怒了中共。1949年2月25日,国民党最大巡洋舰“重庆”号起义。3月19日,美国派飞机轰炸,并出动海军三艘潜艇到葫芦岛海面示威。中共当即发表声明:“美帝国主义者的这个行动,又一次直接侵犯了中国的领空、领海主权。”⑧《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第72页。随后,多次要求美国撤回驻军:“在军事上,美国军队驻在中国无论如何总是缺理的。我们叫他们退出去,这是全中国人民的呼声。他们国家的事我们管不了,但在中国的领土上,美军若不退出,我们就有权消灭他们,美国若是大规模出兵,我们也不怕。中国是吓不倒的。”⑨《周恩来军事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19页。中共认为,蒋介石依靠美国打内战,“而美国帝国主义则依靠他们掠夺中国的领土权、领海权、领空权、内河航行权、商业特权、内政外交特权,甚至打死人、压死人、强奸妇女而不受任何处罚的特权”①《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76页。。共产党一方面予以谴责,另一方面采取强硬措施,迫使美舰撤离。由于国民党的节节败退,中共逐步控制战局,美舰不得不随之撤离。渡江战役后,美舰大多撤离中国。

第二,打击侵入中国内河的英国军舰紫石英号,捍卫领水主权。抗战结束后,英国以中国政局动荡为由,向国民政府“请求实施英国在长江上海至南京段江面上的航行权,并在首都南京停泊一艘皇家海军护卫舰或驱逐舰”②董晨鹏:《炮打紫石英号——中英长江事件始末》,第41、43、44页。。英舰由此再度开入中国内河。1949年4月16日,紫石英号前往南京接防。20日上午,它强行溯江驶入三江营解放军控制区。在解放军开炮示警时,紫石英号发炮攻击,致使解放军遭受损失,紫石英号随后被控制。事发第二天,英国外交部称:“英舰获得中国政府许可,有权驻入中国内河,一如中国兵舰获得英国准许,可驶入太姆士河。”③《长江北岸共军炮火猛烈 英两巨舰续被击损——联合社伦敦廿一日电》,《申报》1949年4月22日。英国首相艾德礼也声称英国有权开动军舰进入长江。对此,中共予以驳斥。4月22日,中共谴责其参加中国内战。随后,中共紧紧抓住侵入中国内河的事实,抨击指出:“虽然明明白白的事实是英国军舰闯到中国内河来炮轰中国军队,而不是中国军队跑到泰晤士河去炮轰英国军舰,这个事实甚至连英国远东舰队总司令布朗特也不能不承认,但是英国政府的公告居然说承认英国负事件的责任,是一个不能接受的要求。”④董晨鹏:《炮打紫石英号——中英长江事件始末》,第331页。解放军总部发言人发表声明 (毛泽东起草):“我们斥责战争贩子丘吉尔的狂妄声明。四月二十六日,丘吉尔在英国下院,要求英国政府派两艘航空母舰去远东,‘实行武力的报复’”。声明谴责丘吉尔的战争言行是“犯罪行为”,同时称:“艾德礼首相的话也是错误的。他说英国有权开动军舰进入中国的长江。长江是中国的内河,你们英国人有什么权利将军舰开进来?没有这种权利。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必须保卫,绝对不允许外国政府来侵犯……人民解放军要求英国、美国、法国在长江黄埔江和在中国其他各处的军舰、军用飞机、陆战队等项武装力量,迅速撤离中国的领水、领海、领土、领空,不要帮助中国人民的敌人打内战。”⑤《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60—1461页。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出指示,强调黄浦江是中国内河,任何外舰不许进入,有敢进入并自由行动者,均得攻击之,有向我发炮者必须还击,直至击沉击伤或驱逐出境为止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277页。。

在中共反击下,英国一方面指示紫石英号溜走,另一方面与中共进行谈判。在谈判中,中共代表康矛召指出:“英国人必须认识到他们无权在长江上航行这一点……英舰的侵犯行为系发生于中国的内河,其绝对的错误乃极显然”,“英国军舰没有权利进入中国内河”,因为中共早在1947年2月1日的声明中就指出:“凡在1946年1月1日以后,由国民党政府单独签订的一切丧权辱国条约及一切其他损及中国领土主权的协定谅解 (其中包括允许外国军舰在中国内河航行等),中国共产党均不承认。”⑦董晨鹏:《炮打紫石英号——中英长江事件始末》,第36、270页。康矛召要求其承认侵犯中国内河及侵入解放军阵地的事实,并要求道歉、赔偿损失。1949年6月23日,毛泽东指示:“对紫石英号的方针,必须英方承认不得人民解放军同意擅自侵入中国内河是错误的这一点 (不着重谁先开枪,因为这是没有多大关系的,重要的是擅自侵入内河,只要是擅自侵入,我军就必须打它和扣留它;也不要着重正当渡江的时机,重要的是擅自侵入人民解放军控制的内河,不管什么时机,都是不能许可的),才能释放,否则决不能释放。”⑧《毛泽东年谱 (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520—521页。

整个事件中,中共紧紧抓住英舰非法侵入内河的事实,打中了要害,捍卫了领水主权。在该事件上,英方是缺乏底气的。英国前首相麦克米伦就承认:“英国军舰在中国内河航行的权利,已为1943年的条约所废除。至于南京政府的同意,该政府曾警告过我们说,‘往后实行那项承诺是有困难的’。”4月29日,驻华大使史蒂文逊被迫承认: “英国政府没有 (重申没有)声明他们的军舰有权在其他国家领水自由航行的权力,只是在按惯例躲避风暴和抢救伤员时才能 (有)这种权利。相反,英国政府在1943年的中英条约中,主动放弃了这方面的特权。”这位大使还声称:“因为英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解放军对此一问题相当敏感,它已决定不再向共产党控制的水域派遣任何军舰;由于看到解放军在长江下游的军事力量在加强,英国政府正从上海撤出其他的军舰。”①董晨鹏:《炮打紫石英号——中英长江事件始末》,第190页。

该事件是近代以来中国第一次以武力终止外舰侵入内河的行动,意味着列强炮舰政策的终结。正如麦克米伦所承认的:“‘炮舰’政策现在看来似乎已相当过时了”,“无论如何,英国政府必须明白,在共产党占领南京以后,一艘驱逐舰只会变成麻烦,而并不是什么帮助。它只会变成抵押品,而不是什么保障。没有共产党的允许,它不能离开;没有共产党的同意,它不能够向下游驶去”②董晨鹏:《炮打紫石英号——中英长江事件始末》,第194页。。通过该事件,中共发出了重要信号:即将诞生的新中国不容许外舰自由驻泊。1949年5月3日,英、美、法三国军舰撤出黄浦江。新中国成立前夕,列强在华军舰全部撤退完毕。

这一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认识和斗争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懂得运用国际法解决领水主权问题。

这一时期,党的高层领导人对内河航行权、领海主权等均有明确认识,毛泽东、周恩来等在紫石英号事件等具体领水事务交涉中均能运用领水理论作出相应指示。这表明中共的领水主权观念已经有了重大发展。

第二,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方式发生了变化。此时,国内形势发生了根本改变,特别是解放战争后期,由于中共控制区域已经扩大,沿海、长江等地逐渐纳入中共政权范围,由此与外国侵略势力发生直接冲突。这使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形式发生了变化,不再限于舆论宣传,而是舆论宣传与军事斗争同时存在,体现出中共维护领水主权完整的言行一致,态度坚决,行动果断。

第三,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对象发生变化。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帝国主义侵华阵营发生了变化,能够继续侵犯中国领水主权的列强主要是英美。因此,这一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的矛头主要指向英美两国。

第四,维护领水主权斗争取得了明显进展。这一时期,中共将维护领水主权斗争与推翻蒋介石政权联系起来。随着国民党政权的垮台,英美在华享有领水特权的历史就此终结。这一时期的斗争为新中国领水主权彻底恢复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具有重要意义,在近代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斗争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

第一,为维护领水主权斗争指明了方向。

中共诞生前,中国政府和人民为恢复领水主权完整也作过一定斗争。如19世纪末反对强租港湾的活动,清末新式知识分子引进领水法理论,北京政府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上提出撤退外舰等在内的一系列修约要求,国民政府宣布领海界线试图阻止日本侵渔等,但这些努力均着眼于具体事件,未能有效阻止列强对领水主权的侵犯。中共成立后,把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作为解决领水主权问题的前提,将其纳入民族解放运动之中,从根本上解决了斗争方向问题。中共较少单独谈论维护领水主权的问题,而是提出:“我们民族自由运动之初步与关键,即是废除不平等条约。”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00页。中共始终坚持维护领水主权完整必须废约,废约必须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统治,实现民族解放。在这一方针指引下,维护领水主权的斗争最终取得胜利。

第二,探索了领水主权恢复的新途径。中共成立以前,中国人民也为恢复领水主权完整进行过斗争。义和团反瓜分斗争就是其中之一,但这种自发的群众武装斗争很快就失败了。近代中国政府也试图收回包括内河航行权在内的一些条约特权,但采取了单纯的外交谈判方式,在列强毫无诚意的情况下,成效有限。中共在废约运动中探索了新的途径。中共并不否认外交谈判的作用,如在大革命时期也主张召集国民会议,产生代表民众的新政府,由其作为废约主体,通过某种外交方式实现废约目标②参见李育民:《中国废约史》,第428—429页。。抗战期间,中共也支持国民政府通过外交谈判废约,对新约签订表示欢迎③参见朱德:《庆祝中美中英新平等条约》,《解放日报》1943年2月5日。。但是中共也意识到单纯依靠外交手段不可能彻底实现废约目标,因此更注重通过民族解放战争形式实现民族独立,由此达到目的。如大革命时期中共多次号召“驱逐一切外国海陆军”、“禁止外国军舰自由驶入中国领海”、“取消外国商轮在内河的航行权”等;抗战时期主张“对封锁及进攻我国海岸之寇舰以有力的回击”,号召进行民族解放战争彻底打败日本;解放战争时期以武力打击侵入内河的外舰等。这表明中共在恢复领水主权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方式。

第三,为维护领水主权斗争寻找了新的力量源泉。在废约问题上,中共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把群众作为斗争的主要依靠力量。1924年9月10日,中共中央指出:“目前解救中国的唯一道路只有人民组织起来,在国民革命的旗帜之下,推翻直系,解除一切军阀的武装,尤其要在根本上推翻外国帝国主义在中国一切既得的权利与势力。”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93页。依靠群众的方针为反帝运动寻找了新的力量源泉。在实际斗争中,中共非常注意发动群众,采取游行、示威、排货、罢工、罢市等斗争手段。在党的领导下,广泛的群众运动迅速发动起来。在反对列强侵犯领水主权过程中,中共多次领导群众开展反帝运动。如五卅惨案发生后,中共立即号召民众起来开展反帝运动;万县惨案发生后,中共号召民众发动反英运动,要求撤废中英间一切不平等条约,尤其是“驱逐英帝国主义驻华军舰”。大革命失败后,中共更注意发动群众进行废约。此外,还建立各种反帝群众组织,如废除不平等条约委员会、撤退帝国主义驻华海陆军委员会等。在党的宣传鼓动下,“收回内河航行权”、“撤退外国驻华军舰”等口号迅速为群众所接受。这些宣传有利于对民众进行领水主权观念教育,也有利于激励群众的反帝情绪,使之投身于反帝运动中,为捍卫领水主权在内的主权完整作出贡献。中共最终实现恢复领水主权的目标也得益于广大民众的支持。在民众的支持下,中共迅速完成了解放战争,控制了中国的领水。

第四,为彻底恢复领水主权作出了决定性贡献。在中共成立以前,北京政府曾试图通过外交途径修约,提出撤退外舰、交还租借地等要求,但均被列强所敷衍、拒绝。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政府也向列强交涉修约,提出收回内河航行权、撤退外舰等要求,但也未取得成功。抗战后期,虽然英美同意废除不平等条约特权,从法律上部分恢复了中国领水主权,但当时大部分领水还处于日本控制之中,故只具有“象征意义”。而且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又向英美开放了部分内河。这些事实说明,依靠军阀政府不可能彻底恢复领水主权。只有中国共产党态度坚决,言行一致,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领水主权彻底恢复进行坚决斗争,为最终清除侵入中国水域中的帝国主义作出了决定性贡献。中共不仅通过各种途径向列强表明自己在恢复领水主权完整方面的态度,并在逐步掌握政权的过程中,以武力等方式迫使列强退出中国领水。尤其是紫石英号事件后,列强纷纷撤退军舰,表明党的政策产生了实际效果。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提出新中国的外交方针是“另起炉灶”,“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第44页。。据此,所有外国船舶将被驱逐出中国领水之外。新中国成立时,绝大部分领水回到了中国人民手中,外国船舶从此不能自由进出中国。此后又从法律上废除了列强在华一切条约特权,帝国主义在中国领水内享有的一切特权因之消亡。

第五,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思想认识及斗争实践为新中国成立后捍卫领水主权完整积累了经验。在长期斗争中,中共充分意识到领水主权被侵犯的危害,因此新中国成立以后强烈反对一切有损领水主权完整的行为。如仅1958年9月7日至12月31日,外交部就对美国飞机和军舰侵犯中国领海领空的行为提出了45次严重警告②参见李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第2卷 (上),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37页。。对苏联提出在中国沿海建立海军“合作社”和长波雷达观测站计划,毛泽东予以坚决拒绝,指责苏联“把俄国的民族主义扩大到了中国的海岸”③《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90页。。新中国领袖之所以对领海问题如此敏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对领水主权被侵害有深切感受。新中国成立后,中共维护领水主权的行动取得了很好效果,既扫除了列强强加的屈辱,又从法律角度建立了自己的领水法,为维护领水主权完整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在实践中坚决打击一切侵犯领水主权的行为,有效地捍卫了领水主权完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中共历来重视领水主权问题密切相关。

不过,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维护领水主权斗争也有一定局限:一是对领水主权的认识并不全面、系统。虽然中共认识到内河航行权、领海主权、港口权、渔业权等是领水主权的重要内容,但未对领水主权的完整内容作过系统说明,而且中共在当时的认识也重点集中在外舰及内河航行权方面。二是偏重反侵略宣传,着重于现象的揭露。这一时期中共在宣传中偏向于揭露帝国主义侵犯中国领水主权的各种现象及危害,如外舰屠杀民众、外轮航行内河损害中国经济等,这些宣传很少作理论分析。这些与中共的实际斗争需要有关,也与中共在这一时期对国际法理论研究较少有关。

(本文作者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 长沙 410081)

(责任编辑 王爱云)

On the CPC’s Understanding of and Struggle for Maintaining the Sovereignty of Territorial Waters in the Period of Democratic Revolution

Liu Limin

Ever since its founding in 1921,the CPC was aware of the importance of the sovereignty of territorial waters and took it as its task to maintain this sovereignty.By the time when China won the victory in the War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the CPC had gained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is issue,beginning to take the abolition of all unequal treaties as the precondition for solving this problem and take opposition to foreign warships staying in Chinese territorial waters as the main objective.The CPC changed the form of struggle for maintaining the sovereignty of territorial waters during the War of Liberation.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he Party has taken various measures to maintain the integrity of territorial waters.History proves that only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PC were the Chinese people able to recover the territorial waters sovereignty usurped by foreign powers and guarantee its integrality.

D231

A

1003-3815(2011)-03-0037-11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恢复领水主权史研究”(10CZS02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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