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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与“二拍”商人形象之比较

时间:2024-06-19

张 泓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社科部,浙江杭州311231)

“三言”与“二拍”商人形象之比较

张 泓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社科部,浙江杭州311231)

“三言”与“二拍”中都描写了大量的商人形象,但两者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三言”中的商人重情重义而“二拍”中的商人重利。这和明代商品经济发展导致人们观念的转变有关,更与编撰者的创作意图有关。冯梦龙注重小说的教化功能,所以用作品中的人物劝戒商人重情重义;而凌濛初书商的身份决定了牟利是他的终极目标,自然要迎合读者的欣赏趣味。

“三言”;“二拍”;商人

明代小说和此前小说一个重要的区别是其中出现了大量的商人形象,这一点有学者阐述得非常清楚:“中国文学表现商人的历史,虽说可以远溯至先秦时代,但可以说直到唐五代以前,商人都一直是文学中的隐身人,处于隐而未显的状态;在唐五代,则由隐身人上升为配角,处于半隐半露的状态;而直到宋以后,尤其是在明清时代,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商人势力的增强,才愈来愈引起文人的注意,并大力加以表现。商人遂由隐身人和配角一变而为明星,成为各种文学样式中的重要主角。”[1]“三言”“二拍”就是一个重要代表。

“三言”与“二拍”中都出现了大量的商人形象。据不完全统计,“三言”中表现商人形象的有五十多篇,“二拍”中表现商人形象的有二十多篇,比重不可谓不高。我们仔细阅读两书,会发现其中的商人形象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三言”中的商人形象重情重义,“二拍”中的商人形象重利。

“三言”中的商人形象往往都是重情重义的小商人形象。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蒋兴哥就是一个重情的典型。蒋兴哥外出经商,妻子王三巧儿独守空房,因不堪寂寞,被陈大郎设计勾引后趁机偷欢,蒋兴哥知道奸情后,到家门前首先责怪自己:“当初夫妻何等恩爱,只为我贪着蝇头微利,撇他少年守寡,弄出这场丑来,如今悔之何及!”得知王三巧儿改嫁时又“将楼上十六个箱笼,原封不动,连匙钥送到吴知县船上,交割与三巧儿,当个赡嫁。”最后又将王三巧儿完娶。蒋兴哥身上表现出的男女平等观以及对女性的尊重凸现出他的重情特点。

《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卖油郎照样是一个重情的典型。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卖油郎远远地看见花魁女后就一见倾心而爱上花魁女,将自己辛辛苦苦赚的十两碎银子交给老鸨,持之以恒等待与花魁相见的机会。好不容易盼到与花魁女共度良宵,花魁又醉得不省人事,卖油郎服侍一夜,亦不觉受累,还觉得自己能够陪伴花魁已经心满意足。最终感动花魁,下嫁卖油郎。卖油郎身上表现出的对女性的尊重也凸现出他的重情特点,即便对方是个妓女。

《施润泽滩阙遇友》中的施润泽则是一个重义的典型。施润泽是一个开着两张绸机,靠养蚕织绸为生的小商人,有一天卖绸回来,途中拾到六两银子,原本满心欢喜,想用拾到的钱再买一张绸机,但马上想到,银子若是小本生意人丢的,全家将无法度日,甚至会家破人亡。于是又回到拾银子的地方等待失主,将银子归还了失主。

《吕大郎还金完骨肉》中的吕玉也是一个重义的典型。吕玉是一个收些棉花布匹,各处贩卖的小商人,一天偶然捡到二百两银子,他马上想到“这不意之财,虽则取之无碍,倘或失主追寻不见,好大一场气闷。古人见金不取,拾带重还。我今年过三旬,尚无子嗣,要这横财何用?!”忙到原地等候,足足等了一日,最终将银子归还失主。

《刘小官雌雄兄弟》的刘德是一个开小酒店儿的小商人。平昔好善,极肯周济人的缓急。凡来吃酒的,偶然身边银钱缺少,他也不十分计较。或有人多把与他,他便够了自己价银,余下的定然退还,分毫不肯苟取。信奉的是“岂可又为恁样欺心的事!倘然命里不该时,错得一分到手,或是变出些事端,或是染患些疾病,反用去几钱,却不倒折便宜。不若退还了,何等安逸。”

“二拍”中的商人则相反,作者重点刻画了一些因为奇怪原因终得富贵的巨商富贾形象。

《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波斯胡指破鼍龙壳》中的文若虚经商屡屡失败,后一些从事海外贸易的朋友带他出海散心。文若虚没有本钱购置货物从事贸易,只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篓名叫洞庭红的桔子,准备路上解渴。没想到此桔子在海外被当成稀世珍品抢购一空,卖了一千多两银子。回国途中他又偶然拣到一个大乌龟壳,回到福建后被一个波斯商人认出是鼍龙壳,知道其中有很多珍珠,并用五万两银子买去。文若虚用这些钱在沿海重置家业,娶妻生子,从此家道殷富不绝。

《乌将军一饭必酬,陈大郎三人重会》中的王生连续两次外出经商都被强盗所抢,第三次外出经商又碰到同一批强盗,经过诉说后,强盗可怜他,送给他一些劫来的苎麻。没想到,回家打开一看,里面包着成锭的银子,共有五千两有余。“自此以后,出去营运,遭遭顺利。不上数年,遂成大富之家。”

《叠居奇程客得助,三救厄海神显灵》中的程宰则是因为囤积居奇,终得富贵。第一次用了十来两银子,购买即将被药商丢弃的黄柏、大黄两味中药材。不久,当地瘟疫盛行,两味药材卖得罄尽,赚了五百余两银子。第二次,用此银两购买遭雨淋湿发霉出现斑点的五百匹彩缎。不上一月,出现战乱,朝廷出兵讨伐,军中置办戎装旗帜之类,需要缎匹,好歹不论,程宰这一番又赚了一千两银子。第三次,程宰用一千两银子购买了商人剩余的六千多匹粗白布,不久武宗皇帝驾崩,天下人多要戴着国丧,人人要穿白衣,程宰这六千匹粗白布,又卖了三四千两银子。如此这般,“四五年间,展转弄了五七万两,比昔年所折的,到多了几十倍了。”

综上所述,“三言”中的商人形象往往是一些小商人,他们非常注重自身的修养,在义和利或情和利相冲突的过程中,往往是舍利取情、舍利取义,很符合我国传统儒家的义利之辨。“二拍”中的商人则相反,作者没有丝毫提到他们在义和利相冲突时候的表现,重点在刻画他们如何致富的过程,而致富或因为偶然机缘、或因为囤积居奇。

“三言”“二拍”中出现了大量的商人形象,与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密切相关。

“明代初年,朱元璋厉行重农抑商国策,商贾势力遭到严重抑制。”[2]比如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就对商人的穿着作出了严格规定:“农民之家,许穿绸纱绢布。商贾之家,止许穿绢布。如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绸纱。”[3]可见当时商人的社会地位远较农民为低,在士、农、工、商四者中商人的地位很明显是最低的。

朝廷法律是如此规定,但儒家伦理和商人精神则经过了一个由和而分、又由分而和的过程。

孔子非常注重义,但也不片面地鄙视利,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4]71是因为这里的利是不义而得,属于不义之财;而只要利是正当所得,他并不否定。所以他又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4]69可求就是指合乎于义的追求。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就是一个商人,而孔子对子贡的评价是:“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4]115也并没有加以指责。孟子对商人的指责也仅仅在于某些商人的不义,他对商人的垄断行为非常不满:“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5]孟子也没有涉及对商人身份的整体否定。但此后情况发生变化,“自汉至宋,儒学思想虽经过种种变迁,大体上说,对于商人和商业世界都不免抱着消极甚至否定的态度。”[6]一直到明代初年,情况还是如此,人们甚至认为如果商人太过富有,就会遭天谴:“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7]

但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正如凌濛初在《卫朝奉狠心盘贵产,陈秀才巧计赚原房》中所说:“世上人贪心起处,便是十万个金刚也降不住”,为了财富,甚至可以“人生碌碌饮贪泉,不畏官司不顾天。”到了明代的中晚期,出于对财富的渴望,各行各业的人纷纷抛弃本业,转而投身于商人的行业。当时民间流传一种说法:“士而成功也十之一,贾而成功也十之九。”[8]弃儒入贾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冯梦龙所塑造的弃官从商的刘东山、弃文从商的杨八老、刘贵等就是形象写照。

部分弃文从商、弃农从商者也确实迅速致富。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记载苏州某潘姓富民时就说:“潘氏起机房织手,至名守谦者,始大富至百万。”[9]当时巨商的数量不少,巨商的标准也不低,根据学者研究:明代中后期商人资本的大致标准是,存银二三十万两只能算是中贾,四五十万两以上方可称大贾。[10]

随着巨商富贾的不断出现,人们对商人的观念也不断在改变,普遍地不再以身份而是以财富来评价人是否成功。正如凌濛初在《叠居奇程客得助,三救厄海神显灵》中记载的:“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所以凡是商人归家,外而宗族朋友,内而妻妾家属,只看你所得归来的利息多少为重轻。得利多的尽皆敬爱趋奉;得利少的,尽皆轻薄鄙笑。犹如读书求名的中与不中归来的光景一般。”

再加上当时一些文人也有直接出面为商人正名的,王阳明就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11]941还说:“虽治生亦是讲学中事。但不可以之为首务,徒启营利之心。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何妨于学?学何贰于治生?”[11]1171李贽更认为商人求利是正当行为,因为利就是义:“正义即是谋利”,“夫欲正义,是利之也。若不谋利,不正可矣。”[12]既然商人求利如此不易就更值得尊重:“且商贾亦何可鄙之有?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13]

一方面,民众对财富充满了欣羡心理,另一方面,部分文人对商人持肯定态度,此种情况下,“三言”“二拍”自然也将商人作为重要的表现对象加以描写。冯梦龙在《张孝基陈留认舅》中就写道:“士子攻书农种田,工商勤苦挣家园。”明确把士农工商四者相提并论。

“三言”与“二拍”中的商人形象截然不同,则是受到冯梦龙和凌濛初不同小说观的影响。

有学者认为:“由于‘三言’与‘二拍’一个是编纂,一个是创作,故而也就使‘二拍’比‘三言’更贴近当时的现实生活,更富有时代气息。”[14]明显过于淡化冯梦龙对于“三言”的再创造功绩。

确实,“三言”中的作品绝大部分来源于宋元旧作,大家公认“三言”中冯梦龙创作的拟话本小说仅只一篇《老门生三世报恩》。凌濛初在《拍案惊奇》的序言中说:“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宋元旧种,亦被搜刮殆尽。”[15]785缪咏禾先生也说:“冯梦龙对于《三言》,主要是做了整理汇编的工作,其中虽然可能有少数作品是他的创作,但为数极少。”[16]但这并不意味着“三言”中的作品体现的是宋元人的观点,须知冯梦龙在整理过程中,对很多作品都赋予了新的主题,作品中的人物体现的是冯梦龙对社会的理解。

冯梦龙非常注重小说的劝惩功能,他在《醒世恒言》的序中说:“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则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三刻殊名,其义一耳。”[15]779可见他之所以从事通俗小说的编撰、搜集的目的就是通过小说来劝戒世人,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社会教化作用。

冯梦龙甚至一度认为小说的价值远高于经学,他在《广笑府序》中曾说道:“经书子史,鬼话也,而争传焉。诗赋文章,淡话也,而争工焉。褒讥伸仰,乱话也,而争趋避焉。”[15]647传统的经史子集在他眼中都不足挂齿,真正有价值的是笑话。而小说也具有这种价值,“虽日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且深也。”[15]774

当然这些言论也许是冯梦龙为了夸大通俗文学的价值而故作惊人语,其实心中他当然认为经史才是最有价值的,而通俗文学则是经史的补充。所以他说经史的目的无非是“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矣。”[15]776“而通俗演义一种,遂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15]776“推此说孝而孝,说忠而忠,说节义而节义,触性性通,导情情出。”[15]777好的小说应该“大抵如僧家因果说法度世之语”[15]777,惩恶扬善应该是小说的终极追求,“冯氏所选篇目,都经过严格的遴选甄别,不能化俗导欲、惩创人心或艺术水平低下的皆予删汰。”[17]

冯梦龙一生中,首先念念不忘功名,不断参加科举考试,年过六十以后,才当了县令,仍然兢兢业业。其次,就是通俗文学的搜集、整理工作。他既然会用毕生精力从事此项工作,就是因为他认为此项工作和功名一样对于修齐治平很有意义。

士人之所以轻视商人,是因为商人惟利是图,在儒家非常重视的义利之辨中,商人往往重利轻义,为了利益,把仁、义、礼、智、信彻底抛弃。为了提高商人的地位,改变世人对商人的印象,也为了告戒商人要重义轻利,冯梦龙才创作了众多的义商形象。对于情,冯梦龙把之推到至高无上的地步,认为情是天地万物之源,自称情教教主。甚至认为儒家的经典都是阐发情的:“六经皆以情教也。《易》尊夫妇,《诗》首《关雎》,《书》序嫔虞之文,《礼》谨聘奔之别,《春秋》于姬妾之际详然言之,岂非以情始于男女?”[15]614既然情如此重要,为了提高商人的形象,冯梦龙自然把商人描写成重情的典范,以打破传统“商人重利轻别离”的观念。

凌濛初则相反,他在谈到自己的创作目的时说:“聊舒胸中磊块”[15]789,又说:“姑以游戏为快意耳。”[15]789可见他的创作目的无非是为了自娱娱人。他虽然也强调小说的劝惩作用,评价冯梦龙的作品是“颇存雅道,时著良规”,又说自己的作品:“使世有能得吾说者,以为忠臣孝子无难。”[15]788但如此说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自己作品的地位,以给自己的作品争得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凌濛初特别强调教化……然而事实并不完全如此,说到‘风化’、‘劝戒’,有时只不过是门面话而已。”[18]

既然目的是为了自娱娱人,凌濛初在创作时自然就会求奇求怪,他把小说取名为《拍案惊奇》就是很明显的表现,另外他在序言中对自己的小说观也有所阐述:“语有之:‘少所见,多所怪。’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为奇,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15]785睡乡主人在《二刻拍案惊奇序》又解释到:“今小说之行世者,无虑百种,然而失真之病,起于好奇。知奇之为奇,而不知无奇之所以为奇。”[15]788认为小说就应该求奇,只不过追求的应该是日用起居之奇而已。

上述文若虚和程宰两人的故事就非常能体现凌濛初在创作时求奇的特点,因为一些奇特的事情,商人在和故乡风俗截然不同的异地迅速致富,既满足读者好奇的心理,又能满足他们对财富的渴望心理,可谓一举两得。

凌濛初之所以如此创作,还和他的身份有关,凌濛初除了追求科举以外,还继承了家传的印刷业,谢肇淛在《五杂组》中就评价道:“吴兴凌氏诸刻,急于成书射利,又悭于倩人编摩其间,亥豕相望,何怪其然。”[19]商人的身份导致凌濛初的行为中自然以牟利为第一目标,他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就说:“因取古今来杂碎事可新听睹、佐谈谐者,演而畅之,得若干卷。”[15]785可见他更看重的是以奇特的事情悦人耳目的小说娱乐功能,“这些近乎荒唐的故事无一不是小市民馋涎欲滴、梦寐以求的发迹变态心理的真实折射。”[20]

冯梦龙出生于传统的儒家家庭,他父亲和当时苏州的大儒来往密切,冯梦龙从小接受系统的儒家教育,导致儒家思想在他心中根深蒂固。他虽然以毕生精力从事通俗文学创作,其目的不过是以此劝戒人心,强调儒家的义利之辨。而凌濛初则出生于商人世家,他很看重书籍的商业性质,牟利是他的最终目标,所以他创作小说时能否畅销自然是首先要考虑的。

冯梦龙在作品中创作了一些重义轻利的商人形象,其目的是为商人提高身份,他认为重义轻利不只是士人的专利,商人也能做到。而凌濛初则认为作为商人牟利是第一要务,迅速致富的商人才是成功的商人。凌濛初的创作虽然迎合了读者的心理,但从我国传统儒家义利之辨的角度来说,却恰恰降低了商人的身份地位。

冯梦龙和凌濛初的小说中都创作了众多奇特的商人形象,两人也都提到小说创作必须有益于教化,但两人的创作目的不同导致作品中的商人形象有很明显的区别:“三言”中的商人形象重情重义而“二拍”中的商人形象重利。冯梦龙的创作目的是教化,奇特的故事仅仅是教化的手段;而凌濛初的创作目的则是牟利,教化仅仅是他的幌子。从某个角度说,“二拍”中的富商巨贾恰恰可以认为是凌濛初对财富欣羡心理的体现。

[1]邵毅平.传统中国商人的文学呈现[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3:3-4.

[2]郭豫适.序[M]//陈大康.明代商贾与世风.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2.

[3]申时行,等.明会典:第6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9:394.

[4]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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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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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曹琳.明代商人商业经营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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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贽.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59:344.

[13]李贽.焚书续焚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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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16]缪咏禾.冯梦龙和三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76.

[17]李剑国,陈洪.中国小说通史:明代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169.

[18]徐朔方,孙秋克.明代小说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409.

[19]谢肇淛.五杂组[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266.

[20]范立舟.“三言二拍”中的市民意识与传统道德观念[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90.

[责任编辑 王俊虎]

2014-10-16

张 泓(1968—),男,浙江浦江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社科部讲师,文学硕士。

I206.2

A

1004-9975(2015)01-00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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