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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际调查分析辽宁省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时间:2024-06-19

一、前言

当前中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其必然要求,普惠金融作为解决此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中国人民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红利的有效途径,能高效缓解收入差距、城乡差距,降低基尼指数。此外,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能改善金融服务业务结构,促进金融业务模式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驱动力。

二、辽宁省农村普惠金融数据分析

(一)不同人群对普惠金融了解参差不齐。辽宁省内不同年龄群体对普惠金融的了解情况差异较大,数据显示25岁以下的人员对普惠金融有一定的了解,25岁到40岁之间的人员对普惠金融了解较多,40岁以上的群体对普惠金融了解程度明显下降。数据表明普惠金融宣传工作并未在各个年龄层真正普及,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偏向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二)辽宁省农村的金融服务仍不完善。辽宁省居民获取金融服务便利程度较低,数据显示28.38%的人表示离最近的金融服务点距离有5公里以上,6.31%的人表示离最近的金融服务点距离有15公里以上,且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的开发、推广金融产品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缺陷。辽宁省目前对普惠金融推广的政策环境仍需改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也需要更进一步的健全。目前辽宁普惠金融各方面都还处于推广阶段,各项细节配套工作仍处于基础阶段,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融资难仍是制约辽宁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辽宁省农村的小微企业,在资源配置、管理体系、技术水平、人力资源等方面都与大型企业有着较大差距,而且由于小微企业本身在财务和管理体系上的不完善,获取金融信息的通道闭塞,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再加上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发展基础较差,缺少正规的金融机构、完善系统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制约、扶持政策不完善等,更加导致了融资难的问题。

三、普惠金融推行对策建议

(一)健全信用机制及辅助机制。我国目前传统金融法制缺乏普惠金融理念规定,农村普惠金融立法保障体系不完善,支撑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制度缺失,亟需健全信用机制及其他辅助的经济制度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助力。具体表现在完善担保制度、破产制度,市场退出制度,改革中小企业融资动产抵质押品制度、信贷评审制度、税收制度等,制定中小企业征信框架等。另外,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农村经济制度变革路径背离,抑制了农村金融业的发展,仍需重新规划发展路径。

(二)推动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支付环境优化。开展金融知识讲座或统一的金融培训,多层面、广角度地深入开展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逐渐提升农民使用金融产品的意愿。基层政府和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宣传鼓励移动支付,提高农村居民用卡意识和用卡频率,建立服务于老百姓的金融站点,提供专门的金融解读和智能支付教育的服务,推动移动支付在农村的普及率。同时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创新地拓宽宣传渠道,深化居民们的金融防范意识,坚持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强化金融维权和风险防控,使群众敢用、会用、善用普惠金融产品。

四、结语

普惠金融体系作为包容性的金融体系,能够对发展中国家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过去难以达到的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开放金融市场。普惠金融的发展是时代趋势,农村推广普惠金融更是国家发展的重点问题,可以为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推动力。在推进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建设中,要结合国际发展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金融发展体系,全力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缩小城乡差距,健全社会保障体制,谋求普惠金融农村实践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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