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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策略分析

时间:2024-04-24

赵晶

摘要:近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已逐步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对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健康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诸多问题,影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文章通过分析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稳定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伴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的进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因此,梳理和完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持续经营、做大做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的界定与分配不明晰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立初期,公司的经营和决策主要由企业所有者或创始人一人决定,中小股东得不到保护,产权界定不清晰,股权结构不合理,当企业面临一些重大决策或交易时,由于“一股独大”,中小股东没有话语权,所以容易引起股东之间的矛盾。随着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企业通过融资引进越来越多的外部投资机构。初期的产权界定与分配不明晰,致使公司内部原有股东、经营者、外部投资机构股东之间的的矛盾加剧和深化,最终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度不高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数由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或者高校的老师创办,成立初期由于各方面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聘请到企业管理、运营、财务等方面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所以大多处于“一人制”的管理方式,即公司经营和决策完全由创始人一人决定,所有权与经营权未实现分离。企业发展初期,因为规模小,业务流程简单,内部人员数量较少,“一人制”的管理方式尚且可以。但随着企业的发展,经济、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科技型中小企业急需将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

(三)组织结构简单,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中需要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职权明确、相互制衡,相互促进,共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但是在现实中,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虽然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但是常常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同属一人,股权往往高度集中,企业的重大决策往往是“一言堂”,董事会和高管们并没有实际的权限、监事会也没有监管作用。这种内部治理机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虽然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委托-代理和交易成本,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大股东个人能力的有限,内部组织结构的不健全、决策机制的高度集权化、监管体系的形同虚设等问题和矛盾逐渐的暴露出来,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的整体发展。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产权意识缺乏

企业的产权、股权问题一直是公司治理中核心的、首要的问题,处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最顶层,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其特殊性,在成立初期,作为科研人员的出身的创始人或者创始团队,科研水平过硬,但是管理水平缺乏,对于产权、股权的关系和界定的相关知识欠缺,所有者和团队将所有的精力集中在研发和运营中,导致企业产权的界定与分配不明晰。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产权的界定与分配不明晰产生的问题逐渐的暴露出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各股东、高管们之间的团结稳定。

(二)股权高度集中

目前,我国多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创始人或所有者占有绝大多数的股权,其核心经营团队成员和其他股东占有较少股权,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职位基本上是由大股东任命或担任的现状,因为股权的过于集中,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未实现分离,原本“三会”的权利和职责也未得到发挥,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三)内部监督和管控存在缺陷

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三会合一”和决策机制不科学等问题,直接导致了企业内部监督和管控出现缺陷和漏洞。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经营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创业初期,股东会、股东会缺乏完善的流程和标准,治理结构简单、运作不规范,董事长和总经理同为一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程度不够,监事会形同虚设等问题,“三会”制度并未实现应有的制约和监督。“三会”职责的缺失直接导致企业在面对重大的战略决策和选择时,中小股东没有话语权,经营决策直接由所有者或创始人一人决定。另外,还有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前期需要业务拓展或重要的关系维护等原因,不得已将一些亲戚或者“关系户”安排到了企业的关键岗位,致使内部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的对策

(一)明晰企业产权,优化股权结构

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反映投资主体对其财产权益、义务的法律形式,是企业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应明确企业产权,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建立合理的股权制衡机制。在成立之初就应将内部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与分配,在确定好创始人、投资者股权比例之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和标准确定核心团队成员的持股比例并明确其各自的职权和责任,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样既可以避免产权不清和过于集中,亦能够调动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二)推进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内部改革,逐步推进股权多元化。一方面,通过股权融资或者并购重组的方式,吸收、引进专业的、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的外部投资机构,通过专业团队的加盟助力,增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对所有者、管理者进行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真正实现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监督权有效分离。同时,建立和完善管理層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的管理层持股比例,激发和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其管理的积极性和高效性。

(三)建立健全董事会工作机制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受公司股东会的委托或者委任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可以说董事会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工作机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化、规范化,顶层的战略部署和各项业务有序开展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制定并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标准和流程。定期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在董事会与高级经理层之间搭建合理的委托代理关系,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同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适当的扩大董事会的规模,吸收和增加高级人才担任公司董事,全面提升董事会的专业化水平,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更多的思路和方法。要逐步实施独立董事制度,从高校或科研机构中聘请知识渊博和经验丰富的管理者或者学者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并通过选拔任命机制和相应的激励机制,提升其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已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就业的主力军,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辅导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中介平台建设等一系列的政策环境的支持,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梳理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四、结语

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客观的分析,梳理出科技型中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三会”等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并给出积极的解决对策,希望通过外部的政策环境支撑和企业自身的改革和不断的完善,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曾琦.我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探究[J].中外企业家,2013(22):73-74.

[2]胡海群.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以常州市为例[J].江苏理工学院学报,2015,21(05):34-36+70.

(作者單位:西安中科华芯测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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