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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投顾的技术和业态研究

时间:2024-06-19

郑旻逸

一、前言

进入21 世纪以后,我国的科技信息技术发展水平越来越高,其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力度也不断提高。在金融领域中,金融科技的发展建设也为智能投顾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而智能投顾所具备的低门槛、低费用、信息透明、效率高等特点也受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广泛青睐,因此在我国也有着较高的发展前景。基于此,本文就智能投顾的技术和业态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能够为我国智能投顾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智能投顾是基于投资者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客户提供智能化、个性化专业投资顾问服务的新兴理财模式。尤其是近几年人工智能的发展,其在金融活动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近些年来,智能投顾发展迅速,甚至已经代替传统的理财经理直接管理各类资产,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上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智能投顾的概念

“智能投顾”是基于投资者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客户提供智能化、个性化专业投资顾问服务的新兴理财模式,其包含两种服务类型,一种是投资建议型智能投顾,即运用人工智能对市场状况和客户个人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客户的个人特质和偏好,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但不代客户执行交易;另一种则是全权委托型智能投顾,即在提供第一种类型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全权委托,为客户提供交易代执行和资产再平衡等服务。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上,智能投顾首先需要通过在线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与客户理财目标、投资范围、收入和其他资产信息、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相关的信息,以此为基础完成对客户的情况了解。基于对客户的了解就可以运用人工智能算法给出投资组合建议。而智能投顾提出的建议,客户也可以选择采纳或不采纳。如不采纳可要求智能投顾给出新的投资组合建议。如果采纳建议后还可以由智能投顾根据其全权委托来执行交易。此外,客户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偏好,随时要求智能投顾对投资组合进行再调整。

智能投顾最早兴起于美国,即2008 年美国纽约成立了全球首家数字化金融公司Betterment,之后两年内又相继成立了Wealth front、Personal Capital、Future Adviser 等一批数字化金融公司,由此真正的进入到了智能化财富管理时代,而我国智能投顾的发展是从2014 年开启的,随着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以及国民财富的迅速累计,人们的投资理财需求也越来越高,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很多网络用户也开始通过互联网获取投资信息、建议和策略,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财富管理,再加上近些年来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互联网财富管理市场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我国的智能投顾应用中,其主要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个是其本质功能,即资产管理,其主要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根据《五部委指导意见》第22 条关于“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采用机器人投资顾问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相应的投资顾问资质,充分披露信息,报备智能投顾模型的主要参数以及资产配置的主要逻辑”的规定,我国监管层更倾向于将智能投顾视同资产管理业务。另一个是从属功能,即投资咨询,根据《投资咨询暂行规定》第2 条,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但是单纯的投资顾问只需具备较低的资格便可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服务,但资产管理经营者必须符合较高条件,甚至必须是信用度较高的金融机构,经监管部门核准后,才有资格从事账户全权委托的资产管理业务。

三、智能投顾的技术原理分析

(一)MPT 模型原理及实现

MPT 模型即现代投资组合理论,也被称作是“均值-方差”模型,其基本原理是构建最优收益的投资组合,同时这也是当前智能投顾技术实现的基本理论依据,具体来说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以及期望收益。由于每个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其对不同的风险程度也会有着相应的期望收益,而准确的获取风险偏好有助于掌握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水平,因此还需要借助互联网,通过在线问卷调查来对投资者进行量化评估,并以此为基础来划分风险等级。除此以外,借助大数据技术也能够来分析投资者的行为数据、交易记录、财务状况、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数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建模,最终可以得出较为准确的“客户画像”,从而明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以及期望收益。

2.在有效前沿上进行资产分配。有效前沿指的是利用MPT 模型构建最佳收益投资组合。在智能投顾中,每一个投资组合里面都会有很多不同的资产,并且每个资产在整个投资组合中也会占有不同的比重,同时资产之间的相关性也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确保投资者组合的构建满足其实际要求,因此在有效前沿上进行资产构建也至关重要,同时再结合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程度,那么就可以最终构建出基于投资者风险偏好程度的最优投资组合。

3.组合再平衡的自动化策略。在智能投顾中,其主要采用的就是资产配置以及被动管理等策略,其中在资产配置中主要借助的是其学习建模的技术以及监督和非监督学习的方法,从而可以实现动态的以及多维度的对资产市场产品进行分析,然后就可以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来构建最优有效前沿投资组合,这对于增强投资收益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B-L 模型原理及实现

B-L 模型即Black-Litterman 模型,该模型是由Fisher Black 和Robert Litterman 在MPT 模型的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和贝叶斯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对MPT 模型的改进模型,其在实际应用中允许投资者对未来的资产收益有自己的主观判断,并且也会根据每一种判断赋予不同的信息水平。除此以外,投资者主观的期望收益可以源于自上而下或者自下而上的基础分析、基于技术分析做出的判断、机器学习模型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等。

(三)模型应用对比分析

在上述两种模型的实际应用中,MPT 模型是一种基础模型,而B-L 模型是在MPT 模型的基础上创建并扩展而来的,因此B-L 模型的应用会使得MPT 模型中假设的预期收益更加合理,同时,B-L 模型还尽可能的融入了投资者的观点,因此在智能投顾平台的搭建中可以按照其实际需求来采用不同的模型,即不需要人为主观意愿进行干预的情况下采用的是MPT 模型,如果更加重视主观分析意愿则使用B-L 模型。

四、我国智能投顾的业态分析

(一)智能投顾优势明显

智能投顾进入我国以后就展现出诸多的优势特点,从而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优势,在金融科技的支持下,智能投顾在应用中利用了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等诸多先进的基础手段,在此基础上可以结合客户提供的信息,并通过算法中预设的各种财务模型和相关假设向客户推荐与其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而且还能够采取多元投资方式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二是成本优势,智能投顾主要实施的是在线职能服务,几乎不需要人工的干预,因此成本费用也比较低;三是算法优势,成熟的算法在复杂的投资决策和预测中可能比人脑更精确、无偏,因此可以克服传统投资顾问主观上的缺陷,尤其是一些传统投资顾问本身会具有一定的风险好恶、情感偏见等,而智能投顾中采用的成熟算法可以有效的提高投资建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

(二)我国智能投顾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国民的可投资资产也迅速增加,据统计,去年年底,居民可投资资产规模已经突破200 万亿元,但是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资产规模并不高,仅仅只有2 万亿美元,与贝莱德、先锋、瑞银等大型金融机构管理的财富规模相差甚远,而我国国民在家庭金融资产配置也主要是以储蓄存款为主,占据41.07%,还有11.7%为银行理财,股票、债券、基金投资仅占居民总投资的11.91%,其他的则是一些现金或者高风险投资,随着金融市场的繁荣,智能投顾也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可以说其市场潜力也越来越大。

(三)智能投顾政策环境日趋友好

资管新规出台后,过去投资者习惯的保本理财模式退出,投资者不得不尝试接受浮动收益模式,从2019 年底基金投顾试点启动以后,基金业务也逐渐开始尝试全权委托,再加上2020 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出台,智能投顾的发展环境也越来越好,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四)智能投顾成为中低资产客户群体的良好选择

智能投顾依托大数据、机器学习算法等技术,在获取投资者投资偏好、风险承受水平以及预期收益目标的基础上,能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专业、低成本的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有望成为普通投资者的重要投资渠道。

五、推动我国智能投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智能投顾业务的监管机构

在美国智能投顾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发现,其针对智能投顾业务的监管主要是规定券商使用的数字化建议工具要向FINRA 登记注册并接受自律监管,为客户进行全权资产管理的机器人顾问要在SEC 注册为投资顾问,并接受1940 年《投资顾问法》的监管;再就是澳大利亚则是需要获得金融服务许可牌照,或者成为持照人的授权代表。通过上述成功经验,我国在智能投顾业务的监管中也可以将其纳入现有的监管框架,明确规定提供智能投顾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接受证监会的监管,从而确保智能投顾业务的规范发展。

(二)适当放宽法律法规对投资顾问业务范围的限制

在智能投顾中,其业务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各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将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相分离,而是不同程度地允许投资顾问和券商为客户提供全权资产管理服务,在其实践中也可以发现,实现投资咨询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的连通和流程化协同,能更好地满足客户对财富管理专业化、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在我国的智能投顾发展中也应该适当放宽法律法规对投资顾问业务范围的限制,允许智能投顾平台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近几年,我国居民财富管理的需求不断扩大,证券行业的投资咨询业务也不断成熟,智能投顾业务也可以逐渐的扩大其范围,从而不断推动智能投顾平台的建设发展。

(三)推动智能投顾平台与持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就我国国内在智能投顾的发展中可以发现,大多数开展智能投顾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取得拍照的相关完善条件,而且很多智能投顾平台会通过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的方式来规避风险,由此可见,还应该推动智能投顾平台与持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使其可以成为真正的持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授权注册代表,确保智能投顾的发展更加的规范有序,这也是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强化对智能投顾算法的审查和管理

在智能投顾中,成熟的算法使其实现投资过程的重要核心,目前在智能投顾中所使用到的算法主要是基于各种财务模型和假设将客户输入的有关数据转化为投资建议,加强对算法的审查和管理也是避免投资建议出现偏差的关键,因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算法监督与测试框架,在实际发展中还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比如实操中初步审查和持续审查等,从而可以填补智能投顾算法的监管空白。

(五)对智能投顾业务的投资者科学性管理

在智能投顾平台中,机器人顾问必须要详细了解客户的相关情况才能够提供合适的投资建议,因此会通过在线问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相关信息,但是这一调查方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信息了解不全面,因此可以引进混合投顾的模式,除了机器人固位以外,还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投资顾问,当出现客户对调查问卷的关键问题存在疑惑或者对类似问题的回答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就可以让专业的投资顾问对其进行详细的了解,这种与客户进行直接沟通的方式可以确保投资建议的科学性,减少投资风险的发生。

(六)提高智能投顾平台的信息披露水平

智能投顾主要是依靠人机互动来获得客户的信息并提供投资建议,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人与人的互动较好,因此客户的知情权往往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智能投顾平台的信息纰漏水平。针对这一点,美国SEC《机器人投资顾问指导文件》明确机器人顾问必须要在客户注册登录之前将重要事项的信息进行披露,并给予投资者一定的选择机会,即是否选择利用机器人投顾进行投资。因此,在我国智能投顾平台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智能投顾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出具政策来明确要求智能投顾平台在客户注册或登录之前预先向客户披露重要信息,以便可以确保客户能够慎重的选择这一服务,以便更好的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

六、结语

综上所述,智能投顾业务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智能投顾的技术原理,明确我国智能投顾的业态现状,从而不断智能投顾平台的建设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应该进一步明确智能投顾的属性和监管机构并且要适度放宽法律法规对投资顾问业务范围的限制,还要积极推动智能投顾平台与其他机构的合作等,从而进一步提高智能投顾在我国的发展水平,为我国的金融市场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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