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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创新力度

时间:2024-06-19

■ 张慧霞

市场经纬

加大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创新力度

■ 张慧霞

山东省作为蔬菜生产大省、消费大省和贸易大省,在我国蔬菜行业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蔬菜产业已经成为各地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性产业。文章分析了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对策。

蔬菜流通体系 流通市场 流通主体

蔬菜流通体系概述

(一)蔬菜流通体系涵义

流通体系是指商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交易、 消费经过的所有环节中物流、信息流、服务流构成的统一体。流通体系包括流通主体、 流通客体、 流通载体, 以及流通过程中的辅助条件,如政府的宏观调控等。

蔬菜流通体系是指蔬菜生产出来以后,从蔬菜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各种流通要素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流通主体是指蔬菜流通过程中所经过的每一个流通环节,包括个体农户、蔬菜经纪人、蔬菜贩销大户、蔬菜第三方物流、批发商、零售商等,交易主体呈现多元化。流通客体是多种多样的蔬菜。流通载体是由蔬菜流通市场、蔬菜流通模式、蔬菜流通方式等因素构成。政府的宏观调控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促进蔬菜流通体系健康平稳的发展。

(二)我国蔬菜流通模式的主要类型

蔬菜流通模式是决定蔬菜流通环节、流通效率、流通费用的重要因素,因此,蔬菜流通模式的发展对蔬菜流通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人们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追求,对蔬菜的需求不断增加,进而推动我国蔬菜流通模式的发展。目前,我国蔬菜流通模式发展已经相对完善,形成以下几种主要蔬菜流通模式:

1.模式一

蔬菜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面对面进行直接交易,主要是城市近郊的蔬菜生产者通过当地的蔬菜市场直接将蔬菜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流通环节最少,流通损耗少,但占有的市场销售额也相对较少,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不能产生附加价值。

图1 蔬菜流通模式一

2.模式二

蔬菜生产者与超市或餐馆签订蔬菜订购合同书,超市或餐馆直接从生产者手中购进蔬菜,然后通过超市、餐馆渠道进行销售,即 “农超对接”、“农餐对接”模式。通过这种模式能够规避蔬菜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性,有利于稳定蔬菜价格,实现市场需要什么,农民生产什么,最大程度地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是现阶段我国最具有推广意义的流通模式。

图2 蔬菜流通模式二

3.模式三

蔬菜贩销大户或大型批发商等购进蔬菜生产者的蔬菜,经过批发市场进入零售市场,最后由零售商将蔬菜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这种蔬菜流通模式是我国大中城市蔬菜流通的主要模式,是我国应用最广的蔬菜流通模式。

图3 蔬菜流通模式三

4.模式四

产地批发商直接收购当地生产者的蔬菜,经过产地批发市场将蔬菜销售给销地批发商,蔬菜经过销地批发市场进入销地零售商,最后由销地零售商将蔬菜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这种流通模式是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进行蔬菜流通的主要模式,但该模式流通环节较多,蔬菜损耗量较高,流通费用较高。

图4 蔬菜流通模式四

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的现状

(一)蔬菜流通主体的多元化

山东省是蔬菜生产大省,从2010年到2014年蔬菜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呈持续上涨的趋势,2014年蔬菜总播种面积1862410公顷、总产量99736978吨、单产量53553千克/公顷,居全国第一。山东省蔬菜种植面积大、产量高、种类齐全,有 “世界第三大菜园”之称,蔬菜流通领域是山东省开放最早的行业之一。山东省蔬菜生产大都是个体自营形式,而且蔬菜流通也需要大量的人员支撑,因此,山东省蔬菜流通主体形成了规模小但数量多的形态,并逐步呈现出蔬菜流通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目前,山东省蔬菜流通主体既有规模较小的分散农户、小型零售商,也有规模较大的蔬菜经纪人、蔬菜贩销大户、第三方物流配送机构、大型批发商、大型零售商等。

(二)蔬菜流通市场的设施建设

为加快山东省蔬菜流通市场的发展,山东省政府响应国务院的号召制定山东省蔬菜流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政府设置专项资金对蔬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自建立 “双百市场工程”以来,累计投入大量的资金对蔬菜流通市场进行地面硬化、蔬菜市场大棚建设、蔬菜市场商户店铺建设以及蔬菜市场的储存和加工设施建设。山东省发展形成寿光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苍山鲁南大型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金乡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等典型蔬菜批发市场,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较高。从山东省蔬菜市场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来看,蔬菜批发市场设施建设水平高于零售市场。

表1 2010-2014年山东省蔬菜生产情况

(三) 蔬菜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山东省在蔬菜流通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已经建成了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临沂7个试点城市的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可实现蔬菜从生产到最终销售的全过程的追溯,至2017年将建立全省17地市的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山东省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全覆盖。山东省还进行了蔬菜相关网站的建设,提供蔬菜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和服务,建立了山东蔬菜网、中国寿光蔬菜网、蔬菜商情网、山东果蔬网等门户网站,对蔬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发布。

(四)政府的宏观调控

政府通过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等对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进行宏观调控。山东省政府不断地通过政策调整来推动蔬菜流通体系的建设,做出相应的政策规定和扶持,发布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当前蔬菜流通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意见》、开通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等。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对蔬菜流通体系进行宏观调控,政府设置专项资金对蔬菜生产农户进行补贴,不收取蔬菜增值税等。政府通过制定 《蔬菜生产管理规范》、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各蔬菜管理部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对蔬菜流通体系进行宏观调控。

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宏观调控乏力

1.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管理无法可依

首先,山东蔬菜流通体系中关于调整和规范蔬菜流通体系各环节的法律法规建设还十分薄弱,对蔬菜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许多应有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建立起来,已有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全面,导致实际工作中对蔬菜流通市场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缺失。其次,蔬菜流通体系的各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制度建立不够完善,对蔬菜生产、蔬菜加工、蔬菜流通、蔬菜销售等各环节的权责划分不够明确,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和权责重复等现象。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的法律法规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不足,致使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无力。

2.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内容不全面

监管手段主要依靠传统的行政手段,以处罚方式为主要的监管手段,致使蔬菜流通主体的利益受到损害。蔬菜流通体系所包括的环节众多,囊括不同的领域,监管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和监管部门权责划分不清以及监管部门的多元化,导致监管内容的重复以及监管内容不全面。

(二)蔬菜流通主体组织规范化程度低

山东省蔬菜流通主体数量较多但规模都相对较小,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较低。目前,山东省的蔬菜生产主要还是以个体农民的自主经营为主,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低,加上农民的经济能力较弱和政府宏观调控等原因,导致农民自发组织形成具有规模的产销组织较为困难,从而进入蔬菜流通体系的大型农民蔬菜经纪人和贩销大户等数量更少,组织化程度不高。蔬菜经纪人和蔬菜贩销大户等流通主体缺乏行业规范和自律组织,导致服务水平较低、组织化程度低。山东省蔬菜流通主体年龄较大、整体学历水平较低、经营观念落后、经济实力较弱,尚未达到成熟流通主体的标准。流通主体易出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投机心理以及在经营行为上存在随意性的现象;市场参与能力弱,很难与其它流通主体之间形成固定的合作关系,从而不能获得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无法获取大量准确有效的蔬菜供求信息和蔬菜价格信息来指导蔬菜生产经营活动;缺乏评估市场风险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容易在蔬菜流通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

(三)流通环节过多,流通费用较高

蔬菜流通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促使进入蔬菜流通体系的主体数量和主体类型在不断的增加,进而增加了蔬菜流通环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原城市周边种植蔬菜的土地已然被高楼所占据,迫使蔬菜种植区域向远离城镇的地区迁移,导致大中型城镇蔬菜自给率逐步下降。在这种背景下,蔬菜流通需要中长途运输,蔬菜不能从生产者手中直接到达消费者的手中,意味着蔬菜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要经过更多的流通环节。由于蔬菜具有易腐损的特性,腐损率会随着距离和时间的增加而上升。山东省蔬菜流通环节过多,每增加一个流通环节就增加了蔬菜的腐损率,致使蔬菜在流通过程中有较高的腐损率,流通费用不断上升。

(四)冷链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由于蔬菜具有易腐性以及对于保质、保鲜的要求,蔬菜流通冷链设施建设成为蔬菜流通体系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蔬菜冷链系统要求蔬菜流通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在低温环境下进行,这样才能适应蔬菜流通过程中对保质、保鲜的要求,减少流通过程中蔬菜的腐损率。山东省内除冷冻食品生产企业拥有几台冷藏车,山东省内各蔬菜市场流通主体中拥有冷藏车的还是相当少数的,蔬菜主要还是在常温条件下的装卸台进行装卸,采用卡车加棉被的运输方式进行流通,不能很好地适应蔬菜在保鲜和保质等方面的要求。大型批发市场、蔬菜配送中心等关键流通节点也无冷冻、冷藏设施,造成蔬菜大量上市时无法及时储存而导致蔬菜腐损,在生产淡季、价格上涨时无法及时供应而引起价格的大幅度波动。

(五)蔬菜流通过程中信息流通不畅

山东省蔬菜流通信息化建设明显落后于信息化整体水平,流通信息化已经建立但不完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信息重复发布、信息不集中、信息的时效性差、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能保证等问题。首先,信息化建设在农村地区出现断层,农村的信息化队伍未全面建设起来,无法对蔬菜信息进行全面有效地收集、 整理、 加工和发布,致使信息不全面,时效性和准确性较差,无法发挥信息的指导作用。其次,广大农民群众受到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36.7%的农民通过电视获取信息、21.1%的农民通过报纸获取信息、20.4%的农民通过与人交流获取信息、只有7.5%的农民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农民主要通过电视和报纸获取信息,致使其获取信息不全面和信息时效性较差。流通主体获取信息的难度较大、成本较高、效果较差,对信息不能进行全面的分析,难以产生有效的决策来指导生产经营活动。

加快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创新的对策

(一)完善蔬菜流通体系的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为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根据山东省的蔬菜流通体系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快蔬菜流通体系的立法工作,规范政府对蔬菜流通体系的流通主体、流通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参照国家蔬菜质量安全标准,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质量安全体系、检验体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山东省蔬菜流通体系的法律依据、制度保障、操作规范。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引导力度

加快制定蔬菜流通主体监管方面的监管机制,为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各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划分,防止出现推诿扯皮逃脱责任现象,健全监管内容,减少监管内容的随意性。政府应时刻关注蔬菜流通体系监管机制的发展方向,及时对蔬菜流通体系进行正确的引导。

(三)加强蔬菜流通主体组织化建设

在山东省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蔬菜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积极加入这些专业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使农民组织起来进入蔬菜流通体系,提高农民获得市场信息、进行价格谈判、市场竞争的能力。引导这些利益相关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能够主动地加强与蔬菜经纪人、蔬菜加工企业、超市等的联系,并按照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生产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大力发展大型批发市场。批发市场不仅仅是为蔬菜流通主体提供一个简单的交易场所,而是具有商品集散、信息传递、综合服务、交易结算等多种功能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场,能够大大减少蔬菜流通环节、提高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多功能、多层次的蔬菜批发市场,吸引生产者、贩销大户、个体零售商等流通主体进行交易,以达到对蔬菜流通主体的集中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蔬菜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四)建立一级流通模式,降低流通费用

依托大型蔬菜生产基地的区域优势,建立田间地头批发市场,从源头上优化蔬菜流通体系。由生产基地周边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对流通主体进行统一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在蔬菜生产基地建立田间地头交易市场,将蔬菜田间分散交易转变为集中交易,使蔬菜能够在田间地头进行直接的交易,批发商、零售商和贩销大户可以直接到田间地头批发市场进行交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

加快建立 “农超对接”、 “农餐对接”的流通模式,实现将自主经营的分散农户与超市、餐馆等大市场进行链接,实现产销一体化,构建一级流通模式。一级流通模式能实现以市场需求指导生产,有利于减少农户生产的盲目性,稳定蔬菜供求关系,蔬菜从农户到消费者手中只经过一个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费用。

(五)推进蔬菜流通体系中的冷链设施建设

1.加大冷链设施建设投入

建立完善的蔬菜冷链流通体系,增加蔬菜冷链流通比率,加大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是必不可少的。淘汰陈旧的冷库和保温车型,加大蔬菜流通各环节对冷冻冷藏、冷藏运输和贮存等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引进先进的蔬菜冷链物流设施,提升山东省冷链物流水平。鼓励蔬菜批发市场、贩销大户和蔬菜加工企业等有经济实力的流通主体加大蔬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府投入资金扶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大恒温冷库建设和扩大冷库容积,逐步实现全程可控的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能够使蔬菜流通主体进行蔬菜储存,适应蔬菜生产淡旺季的供求变化,减少蔬菜腐损率,保证蔬菜质量,促进农民增收。

2.推广冷链物流技术

鼓励蔬菜流通主体学习和应用冷链物流系统的理念和冷链物流技术,确保蔬菜在流通过程中实现低温控制,加强与企业的冷链物流衔接,保证蔬菜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实现低温条件下的无缝对接。对管理经验丰富、经营理念先进、经济实力雄厚并拥有冷链物流技术企业进行积极的培育,实现企业冷链物流技术水平提升。鼓励一般蔬菜流通主体、第三方物流配送机构积极学习国内外的各种冷链物流技术,如自动化冷风库技术、GPS定位系统、冷链物流节能技术、低温冷链的运作技术等,逐步加强冷链物流技术的推广,提高冷链物流技术水平,推动冷链物流体系的发展,适应蔬菜流通体系的发展。

(六)建设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

1.发展贯穿蔬菜流通全过程的信息网络

在信息化发展进程十分迅猛的时代,要不断加强蔬菜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快速、准确、有效的信息传播渠道,建立贯穿于蔬菜流通全过程的信息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向流通主体发布准确、及时、有效的蔬菜信息,使流通主体充分了解蔬菜供求关系,指导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蔬菜信息网络建设,加强电视、报纸等蔬菜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建立包括蔬菜品种、供求、价格、流通、交易等环节的信息网络,对蔬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发布,分析蔬菜供求、蔬菜价格走势,指导广大蔬菜流通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全面建立蔬菜可追溯信息系统

蔬菜质量可追溯系统是对蔬菜流通全过程的追踪管理,贯穿于蔬菜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的每一个环节。蔬菜质量安全关系到全民的身体健康,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建立蔬菜可追溯信息系统,对保障山东省广大居民消费安全意义重大。山东省已经在7地市建立蔬菜质量可追溯系统,应加大蔬菜可追溯信息系统的建设速度和覆盖区域,最终实现全省17地市蔬菜可追溯信息系统的全覆盖。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追溯、供应链管理追溯、农盟农产品追溯系统,实现追溯系统从流通过程到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完整闭合。

3.加强山东蔬菜流通体系的电商网络建设

随着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蔬菜网络销售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蔬菜流通渠道,加强山东省蔬菜电商网络建设十分重要。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各具特色电子商务网站,鼓励蔬菜加工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建立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网站,通过电商网络发布蔬菜供求信息,形成蔬菜市场行情,从而打破传统蔬菜交易的时间和场所限制,减少蔬菜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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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桂素

济南市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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