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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县、乡两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调查

时间:2024-06-19

朱立丽

宁夏吴忠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吴忠 751100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政府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饲养生产、屠宰加工、储藏运输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了更好地开展吴忠市县、乡两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笔者对宁夏吴忠市展开了调查,以期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基本情况

1.1 机构设置

吴忠市各县(市、区)均设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属各县(市、区)农科局(或农牧局)设立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均没有行政级别。

1.2 职能职责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监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动物诊疗、防疫、检疫证、章、照的管理;辖区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以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动物防疫、检疫及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对涉及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贮运过程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进行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和疫情扑灭等工作;利通区、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同时还承担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2 工作开展情况

2.1 动物产地检疫情况

全市共有产地检疫申报点34个,都设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30个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个临时租用,共有官方兽医88人,全部为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其中:学历方面,本科及以上22人,专科41人,中专及以下25人;职称方面,高级及以上15人,中级47人,初级及以下26人;年龄方面,50岁以上 27人,40~50岁 47人,30~39岁 14人;专业方面,兽医专业80人,畜牧等相关专业8人。2018年全市共出具动物检疫A证1 191张,检疫动物87.37万头(只);出具动物检疫B证4.81万张,检疫动物193.07万头(只)。

2.2 动物屠宰检疫情况

全市现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16家,派驻官方兽医35人,聘用了8名协检员从事屠宰检疫工作。聘用的人员中:利通区2人,由利通区人社局支付报酬;盐池县3名,从动物监督工作专项资金中支付报酬;同心县2名,由县财政支付报酬。2018年全市共出具动物产品A证1.84万张,检疫动物产品2 246.05万kg;出具动物产品B证15.97万张,检疫动物产品11 575.97万kg。

2.3 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全市共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52起,其中:一般程序25起,包括利通区6起、红寺堡区2起、青铜峡市6起、盐池县1起、同心县10起;简易程序27起。

2.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全市现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掩埋场5个,共派驻官方兽医6人,其中利通区、青铜峡市各派驻了2人,盐池县、同心各派驻1人,红寺堡区未派驻,由官方兽医兼管。2018年全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6.68万头(只)。

2.5 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情况

根据规模养殖场防疫风险等级,推行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量化监督,有重点选择性地对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管理。2018年全市共有登记备案的养殖场260个,其中A级38家、B级87家、C级95家、D级40家。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产地检疫申报点分布不合理,办公条件差

红寺堡区由于没有乡镇兽医站,全区只设立了1个产地检疫申报点,不符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市除盐池县的产地检疫申报点水、暖、电齐全外,其他申报点均存在水、暖供应不到位,办公条件简陋等问题。电子出证等设施设备都是2015年自治区统一配备的,现已老化,问题频出,更新部分设备又不能与原系统相匹配,极大影响了工作的开展。青铜峡市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归乡镇政府管理,官方兽医工作日每天要到乡政府签到打卡,承担包村、扶贫、禁牧、封育等行政事务,而动物防疫、动物产地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成了兼职,养殖户报检后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到现场进行检疫,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开展。

3.2 全市派驻定点屠宰场的官方兽医严重短缺

全市共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16家,共派驻了35名官方兽医,平均每个屠宰企业2名官方兽医,远远不能与屠宰场的屠宰量相匹配,如盐池县宗源牛羊屠宰场每天羊的屠宰量近1 000只,旺季还会增加,但只派驻了3名官方兽医;盐池县鑫海食品有限公司每日屠宰量约400只,只派驻了1名官方兽医。由于官方兽医配置数量不够,官方兽医的主要工作为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收取《产地检疫合格证》和申报单、填写各种工作记录等,同步检疫只能在给胴体加盖检疫印章时粗略地看一下,对头、蹄、内脏不能做到同步检疫。红寺堡区各乡镇没有畜牧兽医站和人员,动物卫生监督所现有的7名官方兽医,承担着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监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兽药饲料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工作疲于应付。

3.3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的水平普遍不高

2018年全市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参评的14起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发现办案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执法办案培训,边摸索边办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手段不硬,缩手缩脚,导致个别案卷存在裁量不当,处罚过低;执法行为不够谨慎,程序有瑕疵,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文书制作不严谨;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

3.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迫在眉睫

虽然全市5县(市、区)依托自治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都建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掩埋场。但是,利通区的掩埋场处在山水沟边缘,一旦发生山洪,掩埋的畜禽尸体有可能被冲出暴露,疫情风险非常高;青峡市的掩埋场是2010年建成的,由于当时设计规划的面积少,预计掩埋量只能运行到2019年的6月份。

3.5 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不到位

由于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的职能职责广泛、人手少、突发事件多,对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奶牛牧场淘汰奶牛的监管不到位,造成淘汰奶牛未经检疫非法出售、运输。

4 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1)实行垂直管理,提高人员补贴待遇。各级部门要依托项目,安排资金,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更新办公设施设备,优化办公条件,提高人员补贴待遇。同时,建议出台相关政策,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申报点)实行以农牧部门垂直管理为主的方式,使乡镇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的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上。

2)购买劳动服务,实现动物检疫社会化。积极探索动物检疫社会化服务模式,由政府出资,通过购买劳动服务的方式招聘一批兽医专业毕业生,驻屠宰场或产地检疫申报点配合官方兽医从事屠宰、产地检疫的协检工作(协检员),官方兽医对检疫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弥补官方兽医严重短缺、人员老化的问题。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农业的重要执法工作,全市现有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官方兽医中还没有法律专业的人员,建议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招聘1~2名法律专业的人员,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建议自治区统一安排,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办案技能轮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提升案件办理的水平。

4)加强协议的落实,尽快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2018年12月,市农牧局与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吴忠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公司计划投资5 000万元,建设日处理病死畜禽30 t、年处理不少于1万t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议市政府牵头督促协调各相关单位,力促2019年11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正式运行,以解利通区、青铜峡市的燃眉之急。

5)加大监管力度,推行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各县(市、区)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奶牛牧场淘汰奶牛的监管,要严格实行淘汰报检,否则一旦发现违规出售应立案查处。继续推行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量化监督,根据规模养殖场防疫风险等级,有重点地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管理。

6)强化知识学习,提高官方兽医业务技能水平。加强官方兽医专业知识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实操培训,通过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网络考试平台考试,及时掌握动物检疫的新知识和新理论,多渠道提升官方兽医综合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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