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马 旭
(中南民族大学 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4)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这是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根据新时代国情作出的重要判断,并由此明确了当前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目标。与此同时,这一任务和要求也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继承和发展,正如***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 :“ 70年的成就值得自豪,70年的经验尤须铭记。”(2)《***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人民日报》2019年9月28日。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70年来民族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边疆安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3)哈正利,云中 :《当代中国民族事务治理绩效及其优势》,《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我国民族工作与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和格局框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已经确立,如作为我国民族工作立足点和出发点的民族识别政策,以及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政策和制度设计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具有开创性意义。
目前,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路径、意义等的研究深化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但这些研究中较少进行历史的总结与回顾,对新中国民族政策中一以贯之的核心内涵的继承性着眼不够。而近年来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政策的回顾与梳理,又较少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建为视角。笔者认为,各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建恰恰是新中国民族政策在实施之初就非常清晰的一个价值指向。本文不揣浅陋,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探析,以期抛砖引玉。
自1840年以后,中国各族人民在共同抗御外辱、争取国家主权独立、实现民族解放的斗争中,渐渐形成自觉的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这个多民族的共同名称开始出现并深入人心。抗日战争时期,国家和民族面临危急存亡之际,社会各界的中华民族意识日益增强。全面抗战前后,“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作为一大多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的认识进一步加深”(4)黄兴涛 :《重塑中华 :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38页。。1939年底,毛泽东发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文中其第一章第一节的题目即为“中华民族”,明确指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5)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2页。。由此,“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6)抗日战士政治课本的内容,转引自中共中央统战部 :《民族问题文献汇编》,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08页。的认识成为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的核心内容。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这一表述中,将诞生在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称呼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一方面以“大家庭”的生动比喻揭示了中国各民族作为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的深刻内涵,另一方面揭示了这个命运共同体与国家密不可分的“二位一体”关系。此后,“民族大家庭”成为新中国民族政治话语中的一个关键词,频频出现在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以及《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涉及民族领域的话语体系中。在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在阐述各民族关系时仍然延续使用了“民族大家庭”的提法。
“民族大家庭”作为一种形象化的表达,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蕴可以说已经呼之欲出。本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置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建的视角之下进行讨论的。
无论是“民族大家庭”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对于国家的认同和热爱都是最重要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爱国主义教育是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开展的。如1952年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西北民族工作情况的文章中指出 :经过两年来的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已迅速提高,热爱祖国、热爱毛主席,已成为各族人民的坚定信念”。文章在介绍西北民族工作主要内容时特别强调 :“最后而且最重要的,就是开展抗美援朝的爱国主义教育运动”(7)汪锋 :《西北各民族人民两年来在毛泽东旗帜下团结前进》,《人民日报》1952年2月10日。。爱国主义教育在当时民族工作中的重要性从这种强调表述中可见一斑。在同一时期《人民日报》刊发的关于西南、中南等地区民族工作情况的介绍中,也都包含有开展爱国主义运动等相关内容。如前所述,“民族大家庭”与新中国是“二位一体”的,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予以强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用爱国主义来统领各民族群众思想,铸建各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爱国主义教育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内容侧重。新中国成立次年,美国入侵朝鲜的战火逼近鸭绿江边,抗美援朝战争拉开序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一度成为当时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从中国近代历史来看,面对外来侵略力量,更容易激发起全国人民同仇敌忾的凝聚力,进一步锻铸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抗美援朝的爱国主义教育运动,一方面固然是全国性爱国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无疑更进一步推动了各族人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建。
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背后,是更深层次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问题。“民族意识”“民族认同”“民族感情”是几个比较接近但又各有侧重的概念。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一种较为朴素直观的表达方式,“民族感情”一词在使用中往往具有与“民族意识”“民族认同”比较接近的意义。1957年3月25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谈到了民族感情的长期性 :“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感情,它是长期历史发展形成的,并且在很长的时期里还要存在下去。”他同时指出,民族感情还有“两面性”,“当帝国主义侵略的时候,民族感情可以发挥团结人民的作用”,但民族感情有时候会变成狭隘的民族主义,“民族感情发展到对外排斥一切,向外扩张领土的时候,就带有反动性了”。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把民族感情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不结合起来,不注意民族感情和民族特点,或者过分强调民族感情,都会犯错误。”(8)罗广武 :《新中国民族工作大事概览》,北京 :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234页。这里所讨论的“民族感情”,大体上也可以用“民族意识”“民族认同”来替换而不影响结论的成立。从论述内容可以看出,当时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民族感情、民族意识等问题,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
从民族地区来看,爱国主义教育在少数民族同胞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时少数民族同胞中的先进分子对于如何处理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也形成了清晰的认识。如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藏族代表桑吉悦希在发言中说 :“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不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不是从各个民族共同利益出发的错误思想。这种错误倾向的克服,必须采取严肃的态度……必须在干部中树立爱护祖国的思想,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和整体观念……”(9)罗广武 :《新中国民族工作大事概览》,北京 :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137页。这个发言明确传递了这样的信息 :国家利益和各民族共同利益高于个别民族的利益,而两种民族主义的根本错误恰恰在于颠倒了两者之间的主次关系。这种认识无疑是深刻的,即便在今天,这仍是我们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内容。
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体系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民族识别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等。这些民族政策无不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各民族权益和平等政治地位的尊重。与此同时,在实施这些民族政策的过程中,党和国家也始终没有忽视构建“民族大家庭”这个共同体的核心目标。
新中国实施的民族识别政策,一方面是要摸清多民族国情的“家底”,为更好地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正如郝时远研究员所指出的 :“民族识别不仅仅在于确定族称和族属,而在于确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治地位。”(10)郝时远 :《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民族问题》,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75页。通过民族识别,中国各民族都有了统一的明确族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使党和政府“各项民政政策的执行获得了可能的基础,并为建设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了前提条件”(11)高永久 :《民族政治学概论》,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3页。。
近些年来,围绕民族识别政策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意见,比如认为当初的民族识别可能强化了民族意识,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这种反思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其目的同样是希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但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民族现象的复杂性。事实上,在1953年新中国开展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各地自报登记下来的民族名称就多达400余种。费孝通先生早年在民族地区从事过田野调查,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初期还参加了中央访问团,与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有着深入接触,他在与各民族群众交流的过程中“深切体会到民族是一个客观普遍存在的‘人们共同体’”“理解到民族不是个空洞的概念,而是个实实在在的社会实体”(12)费孝通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4页。。换言之,民族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早在进行民族识别之前就已存在,如孙中山先生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有“五族共和”的倡议,而且,在历史条件尚未成熟时,民族现象亦不会轻易消亡,只是此前未有哪个政权像新中国政府这样对此进行认真全面地梳理和识别而已。因此,不能把此后民族意识的强弱变化简单归咎于当初的民族识别本身。资料显示,在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的民族调查识别中,除包括“已经公认的蒙古、回、藏、维吾尔、苗、瑶、彝、朝鲜、满、黎、高山等民族”(1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研究室 :《新中国民族工作十讲》,北京 :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72页。外,其他民族名称则根据族源、历史、现状、语言及群众意愿等因素来确定,这一阶段的民族识别与归并,共计确定了38个少数民族。此后,又经过大体上两个阶段的调查、识别,截至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共计确认中国有56个民族。
在新中国民族识别过程中,既“强调参与识别者的客位角色和主动性”,又“充分考虑到被识别群体的主位立场和能动性”(14)祁进玉 :《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78页。,坚持“名从主人”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对各民族意愿的尊重。一些少数民族正是通过民族识别,深切感受到新旧社会少数民族地位的不同,由此了解并由衷拥护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而对新中国产生发自内心的认同。(15)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研究室 :《新中国民族工作十讲》,北京 :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71页。***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新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和政策,正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真诚尊重赢得各民族衷心拥戴的重要经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准确把握我国多民族国家国情的一项史无前例的创举。自1950年开始,“截至1952年6月底,全国建立了各级民族自治区约130个,各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约450万”,“各民族的积极性得到了发挥,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空前增强,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改善”(16)王希恩 :《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27页。。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最终确立与具体设计,体现了将国内各民族构建为一个整体(共同体)的明确追求与前瞻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从中国国情出发,放弃联邦制主张。中国共产党对于国内民族问题复杂态势的科学认识是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在党的发展历史过程中,曾有过实行联邦建国的政治构想,这主要“源自苏联经验和共产国际的指令,同时也有辛亥革命后‘联省自治’运动本土影响”(17)郝时远 :《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民族问题》,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此后,经过长期探索,反复比较,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等党中央领导基于对国情和我国民族问题实际的全面把握,认为我国的民族无论是人口比例、分布特点还是政治状态都与苏联不同,不宜生搬硬套苏联的联邦制,“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更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18)王希恩 :《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15页。。1949年9月7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之际,周恩来向政协代表解释了这一主张,得到包括少数民族代表在内的各界代表的热烈拥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性,中华民族内涵的完整性,使中国共产党彻底放弃了参照苏联模式建立联邦国家的教条主义构想,作出了建立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性选择”(19)郝时远 :《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民族问题》,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6-97页。。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民族区域自治正式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确立下来。
2.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计、实施和不断完善,也是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之下进行的。1949年的《共同纲领》规定 :“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这也是党领导下的首个民族区域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0年4月26日,中央发出关于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名称不再用“自治政府”字样的指示,指出 :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为民族自治区者,其政府的名称可采用某某自治区人民政府。(20)《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编辑部 :《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大事记》,北京 :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第8页。虽然看上去只是名称的调整,但其中蕴含着对中央与地方、统一与自治、共性与特殊、原则性与灵活性等关系的厘清,使包括民族自治机关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在内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系成为一个紧密、有机的整体。
1952年8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总结了几年来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中最基本的几个经验,其中第一点就是强调“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和自治区的建设,一定要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之下才是可能的”;同时指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也“使各民族人民对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更加热爱”。在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过程中,各民族的这种凝聚力与向心力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是与坚持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分不开的。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眼点在于“合”而不是“分”。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既不同于“以单一民族为基础的纯粹的‘民族自治’,也不同于将不同民族或部落隔绝开来的‘保留地’”(21)王希恩 :《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2页。,它体现的是民族合作,而不是民族分立。
周恩来在1957年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曾作过精辟而深刻的分析 :“在中国这个民族大家庭中,我们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中国的民族宜合不宜分。我们应当强调民族合作,民族互助;反对民族分裂,民族‘单干’。……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建立起我们宪法上所要求的各民族真正平等友爱的大家庭。”(22)周恩来 :《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转引自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 :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177页。这段话道出了新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来推动构建各民族大家庭这样一个共同体的明确目标,可谓高瞻远瞩。
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设计中,也处处体现了这样的政策价值取向。1952年8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报告》,其中提到自治区民族组成问题 :“根据各地经验,纲要草案规定与汉族地区相连的自治区,因为经济和政治的需要,可以包括一部分的汉族居民区及城镇,在特殊情况下甚至包括大部分的汉族居民,这是既有利于民族团结,又有利于自治区的建设。”这一考虑固然是基于实践经验而来,但也与党中央在处理新中国民族问题时一以贯之的顶层设计思路有密切关系。比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问题上,党中央没有采纳仅在壮族集中的桂西建立自治区、保留广西省的意见,因为这种划分方式使得“壮族自治区就很孤立,不利于发展经济。在交通上,铁路要和广西汉族地区分割;经济上,把东边的农业和西边的工矿业分开。这是很不利于共同发展的,而合起来就很方便了”(23)王希恩 :《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2页。。此后西藏自治区的设立,同样遵循这一思路,党中央并未采纳将所有藏族聚居区都并为一个自治单位的意见,而是在西藏自治区之外,还在青海、甘肃、云南、四川设立相应的藏族自治州和自治县,因为这些地方和所在省份的经济关系更密切,更便于合作。(24)王希恩 :《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2页。
这一制度安排的内在逻辑,与当前突出强调的推进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的民族工作思路可谓异曲同工,避免了各民族自治地方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自为政、各民族之间缺乏交流合作的不良后果,为将中国各民族构铸成一个密不可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工作与民族政策,“把民族平等作为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终结了旧中国民族压迫、纷争的痛苦历史”(25)《***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人民日报》2019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开创性地探索出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56个民族从此迈上了共同发展繁荣的康庄大道。这一时期成为我国民族工作的第一个黄金时代,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进一步中国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以往对新中国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的回顾梳理中,对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方面有较多研究。作为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对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追求,原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新中国成立之初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毕竟,面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民族压迫纷争状态,尽快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是当时的燃眉之急。
民族平等团结必然包含反对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的内涵;与此同时,也只有实现了民族平等团结,才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建提供前提和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更多是着眼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则是在此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一种认同,需要有意识地进行培育、引导、铸建。
新中国的各项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无论是民族识别、民族区域自治还是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任用等,一方面紧紧围绕并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主题,另一方面通过政策设计、制度安排和舆论引导,不断强化各族人民对党和国家的热爱,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其实质就是强化各民族人民对于彼此同属于一个更高层次的共同体的认同。从本文所引用的相关资料来看,尽管当时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并未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建问题,但显然对此有着充分的认识,也有着实践的自觉,这是贯穿新中国民族工作与民族政策的一条主线,凸显了新中国民族工作与民族政策的初心。通过新中国党和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努力,在共同体意识的培育铸建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我们今天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历史经验值得研究和汲取。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大家庭”,到改革开放后的“三个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与发展,对各民族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认识不断加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中央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使之与我国社会主义新的发展阶段的特点相结合,适时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要求,将其作为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主线。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和推进,也是对新中国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对新中国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初心的继承。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勾勒了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路径。只要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进一步在各族人民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局面,迎来民族工作新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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