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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内生发展:新阶段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促进逻辑与路径选择

时间:2024-06-19

王进文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期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目标。随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为这一目标划了大体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即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而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总书记作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一全新论断。(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2页。从场域来看,“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2)***:《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载《求是》2021年第20期。。

在找准方向后,如何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成为不同学科、诸多学人共同省思的重要议题。当前,学术界关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已有研究成果大多数是在“共同富裕+农村/农民”的行文框架下展开,可概括为如下5个方面:

第一,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参与主体。学者们已重点研究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与村民等主体在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上的角色发挥。比如简冠群指出,市场主体助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本质是进行关系投资,通过在共同体框架中经营运转,最优化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函数。(3)简冠群:《企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及框架构建》,载《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2年第7期。在中国语境下,促进共同富裕显然不能单纯依靠市场主体,政府在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其应发挥更大作用。(4)侯为民,杨坤睿:《运用“国家法策”分配方式促进共同富裕》,载《管理学刊》2022年第4期。而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社会机制,社会组织被认为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递送等方面扮演积极角色。(5)沈永东:《社会组织推动城乡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与政策支撑》,载《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11期。总之,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只有置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整体框架下,借助“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爱社会”的协同方可取得成效。(6)唐任伍,李楚翘:《共同富裕的实现逻辑:基于市场、政府与社会“三轮驱动”的考察》,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第二,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科学思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需具备协同思维和衔接思维,以分别处理城市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与既有政策关系。任远强调,农村与城市构成有机整体,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应有城乡整体规划和联动发展思维,而不能自隔于城市。(7)任远:《城乡整体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吕德文等指出,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新阶段的中心任务,这一任务唯有与既定的反贫困战略(“补弱”)、乡村振兴战略(“做强”)与城乡融合战略(“拉平”)三大政策工具相互衔接、协同发力,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8)吕德文,雒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政策体系及其实现路径》,载《中州学刊》2022年第1期。

第三,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行动原则。由于村庄所处市场区位和自然条件等存在差异,不同地区应该根据乡村的实际情况推动农民共同富裕。比如,江苏省基于自身集体经济起步早、基础好的传统优势,打造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江苏品牌”,并使之作为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9)张新文,杜永康:《集体经济引领乡村共同富裕的实践样态、经验透视与创新路径——基于江苏“共同富裕 百村实践”的乡村建设经验》,载《经济学家》2022年第6期。浙江省根据地方民情探索出了“山海协作”“块状经济”“抱团发展”的共同富裕方案。(10)郭晓琳,刘炳辉:《“浙江探索”:中国共同富裕道路的经验与挑战》,载《文化纵横》2021年第6期。除了城乡一体的东部农村,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特色保护类、城乡融合类、集聚提升类、搬迁撤并类等乡村类型,它们虽然有着各自的地方性以及不同的发展定位,(11)沈费伟,陈晓玲:《技术如何重构乡村:乡村技术治理的实现路径考察》,载《学术界》2021年第2期。但都在积极探索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模式。

第四,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资源凭借。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虽着重强调产业振兴的重要性,但不唯产业资源。比如胡志平从公共服务维度入手,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具有经济增长效应、收入分配效应和社会流动效应,既是“富裕”的内容也是“共享”的动力,构成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促进资源。(12)胡志平:《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逻辑与机制》,载《求索》2022年第5期。雷琼从乡村治理视角切入,认为运行良好的乡村治理框架能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激活乡村活力,创造公平发展环境,进而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13)雷琼:《乡村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内涵、困境与制度创新》,载《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2年第4期。王琳从党建赋能思路出发,认为基层党组织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领导核心和组织力量,通过工作机制创新和组织能力强化可提升农民对共同富裕目标的思想认同和政治认同。(14)王琳:《党建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核心要义、内生逻辑与实践策略》,载《甘肃社会科学》2022年第5期。

第五,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机制建构。蒲清平等认为,新时代共同富裕具有全体与全面、效率与公平、共建与共享、尽力与量力多层次统一的鲜明特征,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促进共同富裕的三重实现机制,即基于效率原则的财富生产机制、基于公平原则的财富分配机制、基于道德原则的财富分享机制。(15)蒲清平,向往:《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特征、现实困境、实现机制与实践进路》,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欧健则认为,建立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保障机制、建构高质量发展机制以及培育内生动力机制,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抓手。(16)欧健:《共同富裕:历史方位、现实图景与实现机制》,载《河南社会科学》2022年第1期。不同于前两者,高帆基于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的关系,提出了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的制度支撑机制、经济增长机制与分配调解机制。(17)高帆:《新型政府—市场关系与中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机制》,载《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以上有关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研究成果,已初步勾勒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的基本框架,颇具启发性,但仍有以下不足:第一,研究视角上,多基于宏观维度,将共同富裕作为一种背景,缺乏基于中微观层次的探讨,故而难以捕捉当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的经验样态与梗阻之处。第二,研究策略上,侧重强调外生力量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忽视对附着于农民身上的主体权能和所在村庄“资产地图”的开掘利用,容易诱发内外联动而“内”不动的未期后果。第三,研究内容上,虽然意识到要对不同乡村采取科学分类的共同富裕推进方案,但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有效促进机制探讨有限。作为推进,将基于问题导向和经验本位来解析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议题。坚持“问题导向”意味着实现从做“证明题”到做“问答题”的研究转向,直接深入现实,发现那些在实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真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18)叶敬忠:《共同富裕研究的问题导向与短板视角》,载《社会科学辑刊》2022年第6期。基于“经验本位”,一方面呈现内生发展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典型经验和实践机制,以回应“如何”问题,另一方面检视当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总体困境,以找到“难点”所在。为此,笔者选择招远市W村、麻城市F村、商丘市Y村、余江区Q村、恩施州M村、咸阳市Z村作为案例,调研时间分别为2019年5月和10月、2020年3月和8月、2021年5月和7月,每次驻村时间为20天。其中,W村是充分体现共同富裕导向的“烟台经验”的一部分,(19)江宇:《“烟台经验”的普遍意义》,载《开放时代》2020年第6期。而其他几个村则大体反映了中西部农村基本情况。相比东部农村,这些地区共同富裕工作更艰巨,因此,其内生发展困境具有内涵上的整体性和方法上的代表性。文章首先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探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促进机制切换,其次呈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经验过程和实践面向,并以此为参照检视当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总体困境,最后据此提出可操作的优化路径。

二、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机制切换:从行政推动到内生发展

(一)外源式的精准行政模式生成及其局限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它的扎实推进“取决于很多物质前提”。当温饱问题尚待解决时,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便无立根之地。因此,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等贯穿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反贫困工作,均旨在解决农民农村的绝对贫困问题,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前提。到了2020年底,中国终于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之所以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归根在于消除贫困作为执政党和国家的责任,成为一项由国家所发动、统筹安排、强力推进的社会工程。

在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等现实背景下,这种政府主导的精准行政工作体制,构成绝对贫困治理按时按质完成的制度保证。但它本质上是外源式发展模式,强调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和科层体制的内部驱动,因此存在一些不足:在参与主体上,过于依赖政府等正式组织,以致在特定政策环境下,那些原本有能力和意愿发展的政策对象对政府产生依赖,甚至为获得或延长政策支持而自甘当贫困户,主动“求贫”,产生“等靠要”心理。在推进方式上,采取运动式治理方式。这种动员模式虽然可以打破常规治理程序、极限整合资源,对相关问题采取专项整治,但是行政成本较高,难以持续化和常态化。在目标设定上,侧重于外在“生态”的改善,很少涉及内在“心态”调控,因此难以从根本上激活农民参与的自主性。

现实地看,外源式的精准行政工作模式确实能在特定时间内集中力量和整合资源,实现脱贫攻坚等硬任务的快速推进,但这一模式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存在科层制局限,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有所优化。(20)王雨磊,苏杨:《中国的脱贫奇迹何以造就?——中国扶贫的精准行政模式及其国家治理体制基础》,载《管理世界》2020年第4期。遗憾的是,囿于干预路径依赖和发展经验不足,这种外源式的精准行政模式开始被套用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践中,未能沿着“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内在活力不行,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的科学论断进行主体性思考。(21)***:《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5页。

(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内涵

针对上述外源式发展困境,学界提出了一种致力于促进乡村自主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即内生发展。这一概念最初是在20世纪60年代,由区域经济发展学领域的日本学者提出。此后借由经济学学科的理论解释和联合国组织的广泛推广,而认可者众多,并且业已风行于农村发展研究与实践当中。一般来讲,乡村内生发展包含以下5个要点:一是以村庄资源作为发展基础,二是以本地居民作为参与主体,三是以独立自主作为行动方法,四是以成果分配本地化作为内在要求,五是以地区整体发展为核心旨归。前两点侧重内生发展的组织资源,回应内生发展如何可能的问题;第三点侧重内生发展的组织原则,回应内生发展如何展开的问题;后两点强调内生发展的分配原则,回应内生发展的有效性问题。可见,与外源助推相比,这一机制倡导农民农村作为发展主体的回归,遵循一种自下而上的发展逻辑和自我导向(self-oriented)的发展过程。延伸之,它更注重农民农村的主体地位、发展机制的有效性、发展资源和认同的整合性,倡导根据乡村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差异性,采取符合地方民情的发展策略,并据此构建当地农民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是在内生发展理论基础上提出的新概念,是指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领域,多元主体以共同行动为基础,通过先进组织引领、社会力量整合、文化认同强化、集体经济保障等方式,全面激活农民农村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从而助力共同富裕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在共同富裕路上,内生发展与行政助推并非替代或博弈关系。尤其步入强国家时代,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在“国家在场”的总体框架下言及的,无法不受宏观制度环境的影响,因此,倡导从外部助推到内生发展的机制切换表达的是“立足”而非“替代”的逻辑。更重要的是,倡导这种切换,既源于“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也在于,一旦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激发内生动力,即便是农村地区也“完全可能依靠自身的努力、政策、长处、优势在特定领域‘先飞’”(22)***:《摆脱贫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页。。可见,将内生发展理论引入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研究和实践,具有较大的适应性和契合性(见图1)。

图1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内涵与进路

展开来讲:

第一,从主体维度来看,内生发展内含的主体性激活可保证农村共同富裕路上的“全民在场”。内生发展理论体认农民在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发展决策过程,并在全过程参与中表达自己的合理意见,以此强化自我改变、自我发展的意志,最终使每个农民达致在参与中发展、在发展中参与的有机统一。而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同样要求农民不断勤劳创新和锐意进取,改变“等、靠、要”等依附性惯习和除能化心态,成为“奋斗个体”。由此可言,当农民主体性得到激活,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全民在场”景观便会显现。

第二,从过程维度来看,内生发展内含的组织化协同可带来农村共同富裕的“要素整合”。农民在场只是村社内生发展的前提,如何将不同偏好的农民组织协同起来才是关键。进言之,内生发展理论倡导在民主协商制度框架下,整合分散的社会资源,提升村社农民自组织和协同化,从而以组织化的集体行动解决村庄发展面临的公共议题。同样地,农村共同富裕无法仅仅靠个别人或松散个体就能实现,而是要通过提升农村社会的协同发展能力,最大程度减缩价值观、立场和视角等方面的分歧,以促成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所需资源的有效整合。

第三,从价值维度来看,内生发展内含的整体性改变契合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目标的复合性。与外源式发展相比,内生发展内含整体性改变的价值要求。即是说,村庄内生发展的目标并不只是GDP增加,而是为了实现地区环境、福利、教育和文化水平的综合提高,(23)张环宙,等:《内生式发展模式研究综述》,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前者只是增收创收的逻辑,后者是综合效益最大化的逻辑。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不仅包括物质富裕,还指涉精神富足;不仅是农民的发展,也是农村的发展,关注共同富裕的整体绩效与多维面向。可见,内生发展内含的整体性改变契合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复合目标的价值底色。

三、重塑生计、心灵与社会: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烟台实践

爬梳相关文献来看,基于田野经验的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研究相对不足,难以给基层共同富裕促进工作带来经验启发。鉴于此,基于烟台市W村的田野调研,从3个方面打开内生发展助力当地共同富裕的“黑箱”,以贡献一定专业智识。

(一)走出“物质”的不富:合作社统筹生产下的生计拓展

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W村村集体提出“工业富村、果业富农”的口号。刚开始,种植的果类品种主要是苹果、葡萄,后来因为苹果价格大跌、葡萄经营亏损而改种樱桃。进入本世纪,该村村民种植樱桃已经多年,品种已经老化,产量和效益大幅低于新品种。新品种虽推广多年,且改种成本不高,一颗3年树龄苗大概只要200元,但多数村民改种新品种意愿不强。究其原因,一是每户种植规模只在1亩左右。二是每户耕作土地比较分散,灌溉成本较高。用村民的话说,宁愿旱死在地里都不会浇水。三是单家独户难以有效对接市场,卖不到好价钱。长此以往,不仅有碍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也无法促进小农户增收。

为扭转现状,在新村书记ZMQ的倡导下,W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讨论出一个方案,即在合作社果园相邻地方,划一片相当规模区域,引导该区域内村民用自己分散果园置换合作社连片果园。该划片区域置换完后,再由集体出资在上面嫁接新品种。嫁接一颗3年树龄的樱桃树苗,3年就可挂果。等到这批置换的果园进入丰果期后,再复制该模式。最终将更多村民动员进合作社,以至全部进入,在村庄层面形成大合作社。同时,鼓励村民自由组成小合作社,小合作社主要负责劳动分工和工作量计算等事宜,以规避农业规模经营中出现的组织困境与管理问题。在讨论方案过程中,少数代表发出“土地置换是好事,但白给村民嫁接不是让社里亏了”的困惑。对此,ZMQ指出,“成立合作社是要壮大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不就是为了百姓好起来富起来,这么做程序是合规的,再说了,土地连片就能搞规模经营,走品牌的路子,长远看集体收益提高了,大家眼光要远、思路要宽”。就这样,村庄内部形成了关于土地置换、种植品种“新”换“旧”的共识。

通过此番安排,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中连片,完成了种植品种升级和规模经营,并在对外销售中占据了更多主动权和议价权。现在农户经营收入和村集体经济大幅增加。一方面,农户收入来源包括土地资金分红、集体股份分红以及为合作社务工收入,这些收入并非集体代替,而是“带动”村民发家致富的结果,因此发展更具持续性,实现了“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的心态转变。另一方面,在党支部领办统筹下,合作社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农业剩余和盈利并未溢出村庄,而是留在了村集体,并在村中充当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这直接表达为对老年群体的福利支持,比如老年人生日送米、鸡蛋,重阳节送鸡蛋、肉和蛋糕。可见,经过合作社统筹生产过程,W村正走在谋发展、求富裕的路上。

(二)走出“心灵”的空洞:公共空间营造下的精神充盈

在W村,依托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强工强农生计模式,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很多中青年群体也由此得以进城。但老年群体成为村庄内部的留守主体,并面临精神慰藉和心灵贫困的难题。正如ZMQ所言,“之前村庄老人,眼里都没有光的,每天待在家里,数着时间过,感叹过老难”。紧接着又说,“我们每个人都要老的,基本打算在村里养老,这种状况不改变,光搞经济只会让人心冷,要为以后考虑”。

为此,借助熟人社会内部的传播网络,村两委把“家家户户都有老人,所有人都要老”“老人是集体的老人,不是某个人的老人”之类的话语传开,很快据此统合了各个年龄集团和社会阶层,最终以村里注资与村民捐款的方式修建了“夕阳红”敬老院。在里面,水、电、暖、家具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老年人可以相互聊天、打牌和下棋。另外,村集体还为住在敬老院里的老人规划了一块田地,他们在地里种上应季蔬菜瓜果,实现消遣式种地。不难看出,这种公共空间建构是以老年群体为本位的,拓展了他们参与社会交往和文化活动的渠道,使其充裕的闲暇时光得以沉淀并被赋予社会生命,强化了养老秩序感和生活节奏感。

如果敬老院是在空间上提供了文化产品,那么“集体陵园”则是从时间上拓展了生命向度。在陵园设计上,遵从长幼有序,从晚辈到长辈是阶梯式的逐代上升。横向上一代人位置保持一致,纵向上每隔一代人位置就上升一层。陵园中一些特定位置还有相关石刻,石刻上镌刻着“淡泊”“敬畏”“逸”等字,每一个字都有文化教育意义,比如“逸”代表着“从根上解决私的问题,提醒村民不争私利、用心做事”的用意。陵园的规划使村民从生到死都在村庄中有了安排,也在宗族序列上有了明确的位置,由此强化了村庄共同体意识,并使每个村民能将彼此视为自己人。不难看出,此时陵园的风水属性和迷信色彩逐渐淡化,其道德性和伦理性意涵逐渐凸显。进言之,它表达为一种具有价值生产能力的象征空间,可以赋予农民以强烈的村庄归属感和集体伦理心,使他们从“一切向钱看”的自利心态中超拔出来,转而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内心充盈的精神状态和乐于传帮带、拉一把的精神品质。

(三)走出“社会”的无力:实践型党建打造下的主体自觉

如果没有公共性作为社会基础,农民就很难从私域中走出,参与到超越利己的公共活动中。(24)李友梅,等:《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载《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从区位来看,该地属于华北村庄,村庄内小亲族血缘认同较强,小亲族之间竞争较为激烈,在村庄政治选举上更是如此。一位受访者如是说:“当时村民彼此不满、怨气较大,每个人觉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时占用村里面的公共道路情况很多”。直到2005年,乡镇部门才通过调研走访,寻找到了合适的当家人——ZMQ。刚一上台,ZMQ就走访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向他们传递了一个理念:搁置前嫌、共同商议。

为了抓好党员这个关键群体,在ZMQ的主持下,村级党组织一方面以具体的公共事务(如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依托来动员党员参与讨论、决策和行动过程,提供党员发挥作用的机会和平台,对那些抢着做、用心做、做得好的党员予以全村广播表扬,由此激活他们的身份意识、角色认同和公共形象;另一方面,邀请各大小家族代表参加村里公共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合理关切,寻找彼此的最大公约数。对于彼此间的争议之处,则动员全体党员去做各自家族的思想工作,实现外部关系的内部转换。在亲族文化纽带下,这些工作通常都能做通。这样,村集体就能以党员为“结点”把村庄内部的家族力量撬动起来了。

当然,相比对党员的直接组织动员,对村民的社会动员是比较潜移默化的。正如ZMQ所言:“硬拎着村民做事,他可不吃这一套,你要像吸铁石一样吸引着他,让他感觉做事有价值”。这十几年来,每到过年期间,村两委和全体党员就以身作则,主动清扫积雪、处理“三大堆”(堆草、堆石、堆粪)。刚开始大家觉得是在作秀,做不长,就看着他们做。后来时间一长,村民对村委的印象大为改观,认为其确实为民办实事,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主动参与进来。此时,村民的社会参与不再带有过去那种个体倾向和策略思维,反而能在村庄内部形成公共能量场。一言蔽之,当村庄具有公共性时,农民才能以低成本、持续性、合作化的样态实现生计拓展和心灵充盈,共同富裕才有从私人事项上升为公共议题的社会基础。

四、转型期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困境及其成因

内生发展模式可以促成农民农村生计拓展、精神充盈和社会成长,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的内在统一。然而,广泛调研来看,不少农村地区的共同富裕推进之路,不是因为不知如何开展而踌躇不前,就是因为未能激活内生发展能力而不够“扎实”。面对清晰的时间表,这种踌躇不前或不够扎实的做法显然亟待改变。而寻求改变的前提在于对当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之困有着清晰认识。这是接下来要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之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组织引领不足

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要求久久为功。要想实现这种接续,就需要在农村建立起一个一元化、总体化的治理机构,使国家政权能牢固扎在乡村底层。在中国,这个一元化和总体化治理机构就是基层党组织。(25)应星:《农户、集体与国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3页。改革开放初期,出于放活农村和发展农民的需要,国家权力的组织网络开始从基层社会不断收缩,但此时村庄政治层面还保有一定治权。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财政日益空壳化,地方政府只得向上“跑钱”以保运转,缺乏对下的注意力分配和资源输送能力。相应的,基层党组织也因无可用之钱、无可借之力而软弱无力,无法为村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上述局面持续一段时间才引起党政部门重视,并促成“下定决心解决软弱涣散基层班子的问题,发挥好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总体基调。

经过一番组织动员和经费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人员队伍、阵地建设、活动开展上取得不错成绩,改变了原先基层党建被虚化、被悬置境况。但在资源下乡和行政权不断集中背景下,基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始泛化,原本属于常规工作范畴的内容被中心化了。在多中心模式下,上级组织只好将行政任务以加码和顶格管理方式分解和转移到基层。以麻城市F村来说,该村中心工作包括基层党建、返贫监测和环境整治三项,看似项目数不多,但内部花样众多,如基层党建设定“5+X”活动流程,每月1次。其中“5”指代中央规定的常规动作,“X”属于结合地方工作需要的自选动作,每月内容不同。除开展现场活动外,还要处理“做方案、照图片、搞台账”等文牍工作。面对“开会千遍,不如问责一件”的政治压力,对这些虚事工作只好实做、多做、高标准做。最终,基层党组织只能独坐党群服务中心等待群众办事,没有精力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可能遇到的生计困难和发展瓶颈;没有时间编织社区内部的“资产地图”,难以做到“心中一盘账”,也就无法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之路怎么走有总体把握和清醒认识。就此而言,倘若基层党建不能走出形式主义困境,就难以对农民致富行为产生示范带动作用,并在农村共同富裕路上发挥应有的政治担当和组织贡献。

(二)经济之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集体经营迷思

分散的个体生产只会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个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26)《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93页。走发展集体所有制下的“合作经济”,即集体经济的道路。集体经济是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物质保障。根据农业部的数据,到2020年底,没有或者有集体经营性收入但低于10万元的村级组织总共占比为66.9%,而且其中很多是借助项目制,利用政府财政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的方式实现创收的。(27)夏柱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的重点》,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由此来看,除了沿海发达农村和大都市城郊村,多数中西部地区的集体经济薄弱是历史性、结构性的现实,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在增收的逻辑上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起显著的促进作用。

与其他经济形式不同,我国农村集体经济除了具有经济属性,还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治理属性,后者同样可以协调农民与集体关系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从而助力共同富裕。然而,很多村社组织只从经济创收维度看待和发展集体经济,具体表现为经营和分配两个方面。就经营面向来说,基于在村主体和准入门槛的考虑,不少村集体选择进入农业领域,经营高附加值的果蔬产业。但由于村干部经营能力和市场空间有限,这些产业运营风险其实很大,只有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方可盈利创收,而多数时候处于惨淡经营、持续亏损的状态,非但不能带领群众致富,反而易引发新集体债务问题。比如调研的商丘市Y村300亩芹菜产业,行情好时能卖到5块一斤,最低时候卖3块一斤,“价格像坐过山车一样,算到最后,赚的是体力钱”。就分配面向来说,集体经济具有再分配属性,但它又不能“一分了之”。尤其对集体收入总量偏少的中西部地区来说,集体经济与其通过收入分红方式转移和分配到单个农民手上,不如用来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有效运转,为在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但出于多重考虑,有些村集体将集体资产以农民福利方式发放下去,比如替农民交医保、买财保、交环境清运费等。这种一分了之的集体经济分配短期内改善了农民福利水平,但长期看不仅没有为农村共同富裕议题的政治协商留下腾挪空间,还强化了农民的福利依赖意识和福利分配预期,吊高了群众的胃口,与“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的原则背道而驰。

(三)社会之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主体整合难题

为稳步推进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思路。如今,一部分人先富的目标基本实现,现在到了重视“先富带动后富”这一环节的时候了。如果聚焦农村,且历时性地看,“先富带动后富”在乡土社会其实有着社区伦理基础。进言之,这种“传帮带”行为在过去是一种常态,若是背离这一行为,个体及所在家庭便会成为村社中的“死门子”,遭到边缘化对待。因此,“受到巨大生活压力的家庭可以指望得到小康家庭提供的帮助,而提供帮助的家庭都明白,它可以期待日后得到类似的回报性服务”。(28)[美]詹姆斯·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程立显,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6~217页。正是依托这种你来我往、未曾断了的互助过程,村庄社会关联度和公共性面向得以彰显。

进城打工模式兴起后,农民的生计结构有所调整,乡村社会逐渐呈现原子化特征。而“没有组织起来的社会,人人就自营散处,就缺乏合意的基础”,(29)《毛泽东早年文稿》,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年版,第134页。也自然难以将共同富裕议题从外部的政治任务转化为内部的集体事务。为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不少村庄选择向上多跑项目和资源,“用钱来调动他们跑”。在问到为何如此时,“村民滑得很,不像过去听话,没钱根本请不动,组织很难”是其经常诉诸的理由。这种做法是“资源动员”对“社会动员”的替代,既不可持续也无法触及人心,难以凝聚基于共同理解的集体意识。比较之下,社会动员具有促使“人民转而选择新的社交格局和行为方式”的常态效用。比如调研的余江区Q村,当地村庄内部仍存在多种类型的留守精英,他们以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小组长、老退役军人等身份存在,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和情感能量。只是在“问题化”的认知框架中,他们被一并视为治理对象,而非能动的主体。(30)王进文:《主体性取向的乡村老龄社会治理:实践逻辑与路径建构》,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王进文:《带回农民“主体性”: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的路径转向》,载《现代经济探讨》2021年第7期。这样,即便那些富有公心和热情的留守精英想去帮助生计困难户,搞一些有助于老年人精神愉悦的活动,也经常被负面揣测,称其为逞能好事之人。总之,倘若不能充分挖掘村庄中的“日常权威”,并以其为“结点”进行社会动员,围绕共同富裕议题展开的村庄讨论就难以汇聚共识,无法形成一个稳定的主体支持结构。

(四)个体之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心态结构失偏

共同富裕除了需要外部力量推动,更强调“干来的,而非等来的”。这种踏实劳动的工作心态构成农民理性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后,原本囿于体制内部的发展资源和活动空间开始流动起来,由此制造了“流动中国”的现代性图景。这种流动现代性“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不仅改变极目可见的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更影响了日常生活中最带个人色彩的领域”(31)[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这种最带个人色彩的领域包括心态层面。对此,费孝通指出,“提高一步,不仅需看到社会结构,还要看到人,也就是我指出的心态”(32)费孝通:《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深入基层来看,当前农民心态结构比较复杂,有两种心态值得警惕。一是“等靠要”思想。囿于集体化时期“有事找政府”和精准扶贫时期“干部包保群众”的思维惯性,有些农民对勤劳致富比较消极,觉得这种方式“来钱慢又要站”,因此把发展事项寄托在政府身上,“下到村里的政策又好又多,靠一靠总比瞎忙活好”。这折射出“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依附性心理。倘若此种心理持续内化并固化,个体将越发丧失自我改变、自我发展的意愿和信心,难以被动员起来参与农村共同富裕推进工作。二是消费竞争心态。生产与消费都是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方式,但非理性的消费竞争可能使部分家庭难以跨入中等收入群体队列。当前村庄仍有熟人社会底色,农民对面子、名声等社会性收益仍有追求,但此时“面子”内涵已经发生变化,并日益被化约为物化形态。在调研的恩施州M村,一些富人在婚丧仪式这个“旧议题”上注入“新内容”,比如提高酒席的菜品、酒水规格以及办酒规模,一场仪式办下来要花数万。由于迫于面子竞争和价值剥夺压力,贫弱农民只好尽其所能跟上,甚至为此不惜借债办酒。在收入相对稳定情况下,对这些方面投入过高显然对家庭的发展性需求产生挤压,造成用于家庭发展的支配资源趋于匮乏,最终影响农民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可见,倘若不能扭转生产过程的“等靠要”思想和消费环节的“竞争心态”,农民农村非但难以迈向共同富裕,甚至有重返贫困的潜在风险。

五、新阶段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路径优化

多地调研发现,不少农民农村在共同富裕路上的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针对这些情况,需要提出针对性的应对之策,以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事业按时按质地展开乃至完成。

(一)通过创新党建工作与党群联结机制,为共同富裕内生发展提供政治引领

建党百年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思人民之所想”,时刻为促进共同富裕准备“很多前提”,以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掉队,一个也不放弃”。然而,受到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影响,基层党组织曾有一段时间趋于松散软弱,一度悬浮于农民生活世界和农村治理体系,未能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路上发挥引领作用。面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训诫,基层党组织应自我革命,以更加自觉和有力状态引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具体来看:

第一,在党建工作和党建内容上完成实体化转向,以打破党组织长期“脱离党员、不接地气”的实践困局。一方面要避免将党建工作等同于支委会议,并将其视为支委委员的“私事”,反而应该多开党小组会和支部大会,把普通党员重新带回到会议现场,强化其对党组织和自身身份的认同;另一方面可用在地化的话语阐释政策内容(如共同富裕议题),并将这些政策内容与村庄民情相结合,以此在方便党员理解的同时,强化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当党建工作由虚入实时,基层党组织就能拉近与党员的关系距离和心理边界,增强组织凝聚力和领导力,从而做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路上的先进主体在场。

第二,建立党员包片包户制度,构建新型党群关系。本着“一个都不少”的原则,在村内建立党员包片包户制度,确保党员经常上门走访片区内的群众,督促他们充分把握群众的心理状态,了解并负责任地化解群众面临的发展困顿。通过不断地与群众展开主体间性的互动,党群之间就容易建立具有韧性和温度的社会纽带和情感联结,并在村庄共同富裕议题上“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同时,鼓励党员实干争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农村,群众常常看党员做事,这样党员就应该冲锋在前、勤干实做,提高自身致富意愿和发展能力,营造出“人人都可以发展”的公共话语,以此激发群众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总言之,一旦完成如上“自我革命”,基层党组织便可重新融入农村社会生活和农民关系网络,具备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引导全体村民成为农村共同富裕路上的行动者和建设者。

(二)通过切换经营模式与强化集体统筹,为共同富裕内生发展注入经济动能

当前各地纷纷探索以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模式,但除了特定地区,多数农村难以利用该模式实现发展,甚至可能陷入债务陷阱。即便有些从中获得增收,也倾向于一分了之,而非用于强化集体统筹能力,以至“一家一户搞不了”的公共服务难获满足。因此,要想用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势必在生产端和分配端同时做好优化选择。

第一,因地制宜地将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从“生产性”切换为“服务型”。不同于进入市场领域从事经营活动,服务型集体经济主要是通过提供生产性服务来发展集体经济。(33)孙新华等:《服务型集体经济的内涵与组织基础》,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以调研的咸阳市Z村来看,该村为历史文化名村,也是旅游景区。景区由市属旅游公司租赁经营,但因没有考虑村民利益(如从村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司在经营中经常遭到村民“碰瓷”。每到此时,公司就请相关干部从中协调并私下予以费用。2018年换届后,新两委班子主动与旅游公司协商,最终形成解决方案,即公司在用工上优先考虑村两委通过民主方式推荐出来的村民,而村两委负责处理景区日常管理中的矛盾调解问题。后来景区工作良性运转起来,收入也增加,作为回馈,公司决定在租赁费外每年出18万给村集体。可见,通过提供有效服务,村级组织不仅推动集体增收,也促进农民非农就业,使得发展成果更加惠及村民。

第二,以集体经济为抓手强化村集体统筹能力,实现公共服务的内部供给。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既要扩大集体经济总量,也要对集体收入分配有清醒认识。进言之,集体所有的货币化收入(通常不多)不应单纯侧重于农民分红,原因有二:一是它无法真正助力农民致富,二是可能强化对集体的福利依赖,相反应用于集体“统一经营”能力建设上。依托这种能力,集体就可以发挥统筹作用,以政治动员方式让个体利益向村庄公共利益敞开,进而提供“国家难以供给但村民迫切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产品。而提供这些基本公共服务从小处讲维护了集体成员的整体利益,强化了村民的集体认同,从大处讲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由是,对于广大中西部农村来说,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应着眼于乡村社会的全局视野,跳出将集体经济简单等同于经济问题的认知迷思,转而将重心放置在激发集体的政治活力和统一经营能力上,如此才能发挥好集体经济在共同富裕事业中的政治调控作用。

(三)通过认知模式转变与自主组织动员,为共同富裕内生发展奠定社会基础

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需关注所在区域的社会基础。公共性是乡村社会基础的内核。然而,现代性进村背景下,农民纷纷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脱嵌出来,进入“关起门来做自己事”的向我性阶段,其结果便是,农民很难在共同富裕这一民生议题上形成共意结构。

作为流动村庄的在村群体,留守精英仍具有可供利用的剩余人力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因此可作为重塑村庄公共性的担纲者。就具体路径来说,第一,在认识模式上,从“问题化”思维转向“主体性”视角,重新体认农民农村在共同富裕路上的主体地位。很长时间内乡村被作为“问题”看待,农民也被贴上“无知”“私德”的标签,因此有必要扭转社会上对他们存有的刻板认知和矮化心态,拓展他们公共参与的社会路径和机会空间,从而促使其走出家门,向“他者”敞开,增进自我改变的意愿和能力,最终凝聚共同富裕所需的集体意识。

第二,成立村庄社会组织,建构社会组织动员路径。村庄公共性重塑的首要基础就是将群众组织起来,不少地方的组织策略便是成立老年人协会、村落理事会之类的村庄自组织。(34)刘琪:《通过社会交往的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实现:生成逻辑与路径优化》,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依托这一组织平台及其赋予的公共身份,留守精英体便能通过义务巡逻、组织文化活动等方式,以身作则地带头参与村庄公共事务,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受益的公共话语,并借此将其他村民动员和整合起来,使村庄成为温度与活力兼具的生活共同体。在此共同体内,村民既有“帮一把、扶一下、送一程”的主体自觉,也有把村庄“弄好、变富”的共同期待。总之,通过认知模式调整和社会组织动员,村庄公共性重构就有现实可能。有了公共性作为保障,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便得到夯实,就容易走出主体缺场、各有心思的行动困境。

(四)通过先进榜样带动与公共文化治理,为共同富裕内生发展做好心态调控

通过汲取西方超发福利带来的“养懒汉”以及“中等收入陷阱”等教训,我国没有搞“福利主义”那一套。在共同富裕路上,既倡导“先富带动后富(他助过程)”,更强调依靠“后富真抓实干(自助过程)”。然而,受到特定政策环境和社会结构影响,不少农民的生活心态相对失偏,表现为“等靠要”思想和“消费竞争”行为双重面向。到了当前,除了继续优化生态秩序外,更应把心态秩序调控提上当前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议程中。

第一,发挥村庄典型人物尤其是朋辈群体的榜样带动作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的意愿和信心。流动现代性使得长期的目标、固定的标准和绝对的价值遭到动摇,释放了“等靠要”思想的存在空间。对此,可利用熟人文化仍影响人的特点,在村庄中宣传实干兴家的典型事迹和榜样人物,激活勤劳致富的乡风底蕴和劳动伦理,从而既可以为“摇摆者”注入正向能量,增强其迈向自我发展和自我改变的内生动力和主体信心,也能够给“躺平者”施加一定社会压力和心理负担,倒逼其返归正常的社会道路。最终,“一褒一贬”划出农民行为边界,形成强大的社区公共能量场,进而为其主体性生长和发展观内化创造友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推进村庄公共文化治理,避免农民交往心态内耗。村级组织可在民主协商的自治框架内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具有执行力的村规民约,实现正式规则的社会性认证,这样村民之间的互动就有规矩可依。另外,要紧抓村庄内部的积极分子(如小组长、族长),让他们率先减少办酒次数、仪式规模和礼金额度,以便为其他民众卸下消费竞争的思想包袱和人情压力提供示范。更重要的是,要转化村庄面子的竞争标的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路径,引导群众从“讲排场”转化为“做公益”,并对后一种行为予以充分肯定和公开表彰,由此不仅可以回应先富群体的面子需要和价值偏好,也能让村庄社会变得更具公共性和正能量,最终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充实的相互转化。综上,一旦个体心态与公共风气得以净化,农民将走出“思想惰性”“精神内耗”的状态,并以更饱满姿态融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中。

六、余论

当前,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囿于路径依赖和经验不足,外源式的精准行政模式被套用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践中,结果遭遇内外联动而“内”不动的窘境,因此有必要从内生发展角度探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的优化机制。围绕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议题,既有研究要么继续沿袭外源式发展模式,要么以抽象宏观话语表述,未能基于问题导向和经验本位。为此,笔者将内生发展理论引入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践,既在理论层面探讨引入的可行性,也基于烟台经验呈现助力的微观过程,并以小见大地对转型期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内生发展困境进行总体检视,最后据此拟构立足新阶段的可行路径。需强调的是,提出迈向内生发展的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进路,一是旨在打破社会上对于农民农村的问题化认知,使其成为共同富裕内生发展的担纲者,而并非没有看到资源稀缺、认知固化等结构性因素对其主体性发挥的潜在阻力。二是想把内生发展作为一条干预路径,与现有发展机制整合起来,从内外两个层面激活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所需的活力、动力与能力。毕竟,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唯有外部带动和内生发展同时奏效,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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