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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模式及其现代化进程中的困境

时间:2024-06-19

阮金纯,杨晓雁

(1. 云南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650221;2. 云南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650201)

在当下,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不仅面临着自身文化传承传播的问题,也面临着现代化进程中来自经济建设与文化交流所带来的多重冲击。对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而言,如何既保留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醇味,保持其原汁原味的魅力,又能与时俱进,给文化传统注入新的活力?本文力图从历史的角度探析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提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模式,以求通过这个模式更清楚地分析云南少数民族现代化进程中,其传统文化的传承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模式

传承性是文化的重要特征,文化的传承是一个动态的、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考察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历史,我们可以拟构出这样一个传承模式,以便说明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结构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图1)。需要说明的是“模式是对客观事物内部机制的直观而简洁的描述。”①胡正荣:《传播学总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模式不是万能的,它不能概括一切。这里提出的模式侧重于揭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方式、传承渠道以及传承者等要素之间的关系。

这个模式揭示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人际传播是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主要形式;二是各民族中掌握了本民族语言文字、学识渊博的长者充当着本民族文化主要传承者的角色;三是各民族节日、习俗、服饰、住屋等外显的文化形态同时充当了传播媒介的角色。

图1 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模式图

(一)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主要形式

从历史上看,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形式主要是人际传播,即在各个相对封闭、相对稳定的群体成员间的面对面的信息传递活动。形成这种特点的原因主要与云南的地理环境以及云南少数民族的心理有关。

云南山地占全省总面积的94%以上,大多数少数民族居住在山地或丛林,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不同民族相对集中地居住在一定区域,形成一个个相对封闭的群体。

地理环境的封闭客观上造成了云南少数民族社会的封闭,使地缘和血缘关系成为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重要纽带。比如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佤族、怒族、德昂族、傈僳族、小凉山彝族等少数民族内部形成的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或家族公社。瑶族、西双版纳傣族则是以地缘关系结成农村公社。血缘和地缘使群体成员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而群体内部也更容易建立起共同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以及相应的行为准则,这使得群体成员在编码和解码上通常都能遵循群体的共同定义,从而达成沟通和理解。

再者,云南各少数民族文化的核心内容,诸如宗教信仰、道德意识、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等,不是载之于高文大册,而是传播于家庭、劳动场所、仪式祭礼,乃至于火塘这样生活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场景中。父母与子女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智者与普通百姓之间,言传身教,耳濡目染,本民族的文化灵魂就这样一代代传承下来。

(二)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媒介

媒介是把传者和受者联系起来的中间环节。传播学意义上的媒介包括物体、符号、信息三个要素。在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充当主要媒介的是各民族的习俗、节日、服饰、住屋等。这些事物负载了少数民族文化最丰富、而且是最重要的内容。

文化由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和心态文化层构成。①张岱年:《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年。在这四个层次中,心态文化层是核心部分,是文化的灵魂,反映的是一个民族如何看待自身,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根本准则。它是文化中抽象的部分,必然要外化于具体的文化形态才能传播开来。云南少数民族五彩纷呈的风俗节日,各具特色的服饰、住屋就是他们心态文化层的物化载体。

云南少数民族的节庆活动多达几十个,虽然各具特色,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仪式性,即有一套完整、严格、富有象征意味的程序。由于许多节庆风俗仪式繁琐,这里只举哈尼族的“卡窝棚”,即“开秧门”习俗做个简单说明。开秧门这天多选在农历三月栽秧前属猴或届鸡的日子。开秧门那天,家家要染黄糯米饭、煮红蛋。哈尼族以黄色的糯米饭象征充满希望的花朵,以红色的蛋象征丰硕的果实,寄托着人们丰收的愿望。首先由家庭主妇或男主人栽头一把秧苗,开秧门的人边插秧边唱祈祷丰收的曲子。开秧门的人栽完一把秧苗之后,就要从田头往田脚的方向跑。在田边等待栽秧的人们用泥巴打、泥水泼,促使他跑得更快些。哈尼人认为开秧门的人跑得快栽秧的进度也就会快,这样才不误农时。②雷兵:《哈尼族文化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年。

极富象征意味的仪式就是文化的核心思想的符号化表达。“宗教仪式、传统节庆活动、现代节庆活动的举行,产生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磁场。在这个磁场里,文化的能量得以释放,少数民族文化因子运动加快,文化势能得以产生。这种文化势能的存在使得文化以一种比平时强烈得多的方式集中地进行着文化的传递。”③晏鲤波:《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总论》,《思想战线》2007 年第3 期。

除此以外,云南少数民族的服饰、住屋也传递着他们世代形成的精神观念,展现着他们的心灵世界。白族女性服饰的“上关花、下关风、苍山雪、洱海月”囊括了大理的美丽风光。纳西族妇女服饰的“披星戴月”象征着纳西妇女的勤劳能干、贤德善良。苗族服饰的花纹图案代表着苗族祖辈迁徙定居的过程。哈尼族服饰中的三角形排列的花边寓意着哈尼族祖先的迁移史。

白族民居的“三房一照壁”、 “四合五天井”,彝族的“一颗印”、傣族的竹楼、哈尼族的蘑菇房、土掌房、傈僳族的木楞房,……以及建筑上的雕刻、壁饰等等,都诉说着云南少数民族世代形成的自然观。

无论是风俗节日这些文化符号很强的活动,还是服饰住屋这些非语言传播的手段,无不是一个个满载信息的载体,它们从远古走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传承着云南各少数民族绚烂多彩的文化。

(三)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者

云南世居少数民族除了彝族、傣族、纳西族等少数几个民族有自己本民族的文字以外,其他大多数民族是靠汉语,更主要的是用自己本民族的语言,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来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传者是族群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或巫师。

纳西族的“东巴”在纳西语里是智者和诵经者的意思,原味东巴教宗教仪式的祭司,同时也是东巴文化的传承者。他们知识渊博,能歌能舞能画,懂天文地理医药,谙熟东巴礼仪和东巴经书。纳西人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起房盖屋、生老病死,大凡生活中的重要事件,都会请东巴前来主持。东巴文化就是这样在东巴们的活动中一代代传承下来。

在彝语里,“毕”是念经的意思,“摩”是有知识的长者之意。与纳西族东巴一样,毕摩也是彝人社会中地位尊崇的知识分子,由于他们通晓彝文,熟知彝族宗教信仰、哲学、历史、医药、礼俗等等,而成为彝族文化的传承者。

哈尼族贝玛,又称为莫批,意为知识丰富的受尊重的长者,是哈尼人的知识分子。他们往往利用各种宗教祭祀活动、节日庆典,甚至茶余饭后,向后辈子孙传讲哈尼文化。

其他各少数民族都存在这样的传播者。他们是“所属民族传统文化的守护者、传承者、加工者和创造者,他们采取口传心授的方式,将所属民族传统文化以歌、舞、乐、仪、礼、巫等形式予以继承、更新和创造,他们是所属民族文化中的‘无冕之王’”。①陈京宇:《中国少数民族歌师文化刍议》,《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 年第3 期。

二、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困境

上述模式勾勒出了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传播者、传播媒介和传播方式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再来分析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问题,不难发现,存在着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云南各民族文化传人后继乏人。如前所述,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主要传播者是谙熟本民族文化的“智者”。他们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但是在今天,很多民俗传人、舞者、歌者、乐师、艺人相继离世,民族文化传人陷入后继无人的困境。

以纳西族东巴为例,历史上纳西族东巴最多时曾达1000 人。而1983 年东巴文化研究所召开东巴座谈会时,应邀参加的东巴有61 人,其中10 位应聘整理翻译东巴经的东巴,到2003 年已全部去世。②赵世红:《东巴古籍文献:保护在行动》,《中国民族报》2005 年6 月24 日第8 版。彝族毕摩也存在同样的问题。1982 年楚雄州委、州政府召开第一次全州毕摩座谈会时,到会者58 人。1988 年召开第二次座谈会,因毕摩相继去世,仅有32 人到会。在各方的努力下,2008 年首次毕摩文化研讨会时,参会毕摩人数才上升到240 人。③万志琼,王东昕:《现代文明背景下云南楚雄彝族毕摩及其文化变迁》,《思想战线》2009 年第6 期。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个可以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机制内部去找。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在建国前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存在这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早期封建社会等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国的农村在可记载历史的绝大多数时期内是一个并非平均结构的社会形态,这在政治上表现为家族长老与家族成员的对立。信息传播存在一个较为笼统的阶层对于信息内容与传播的控制权的掌握。”④孔正茂:《意见领袖与文化英雄:两级传播的中外比较研究》,《东南传播》2009 年第7 期。各少数民族文化的传人可以说是这个阶层的代表。它的承袭、选拔有自己的一套机制,主要是通过家庭血缘传承、家族村寨传承、师徒传承的方式来确定新的传承人,普通百姓是不太容易进入到这个机制内部的。这样的方式在过去少数民族社会相对封闭稳定的时期是有效的,而在当今市场经济、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年轻一辈有了更多机会,有了更多更有吸引力的选择,于是逐渐远离自己本民族文化,也是必然的。这也是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人后继乏人的外部原因。

其次,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尤其是节日、风俗这些最能吸引外地游客的东西,正日渐失去其传承文化的媒介功能,而越来越以少数民族文化奇观的面目展演给文化之外的人们。

当人们拥挤在洱海的游船上,争先恐后地参与到白族“掐新娘”的活动时,仪式本身所蕴含的文化意义已经失去了,剩下的只是猎奇。而在丽江古城,那种安宁、静谧早已消失殆尽,充斥于耳的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操着不同口音向游客兜售“纳西文化”。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少数民族节日,比如大理白族的“三月三”、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景颇族的目脑纵歌节等等,规模越来越大。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在蜂拥而来的游客面前,少数民族文化只不过扮演着配角,竭尽全力陪衬着那个充满功利色彩的主角。

再有,陷入困境的还有少数民族语言、服饰、住屋等。年轻一辈还能说本民族语言,能自觉学习本民族语言的越来越少了;喜爱穿本民族服装,珍视本民族服饰的越来越少了。相比起方方正正、毫无个性的水泥钢筋的楼房,哪些与地理环境相适应、就地取材的民居被人视为原始与落后。

究其原因,有人认为是汉族主流文化的冲击,有人认为是少数民族文化现代化的必然……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在于作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人,以及相应的政府决策部门没有厘清经济与文化、落后与发展、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相较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云南确实落后,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如何摆脱贫困,缩短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容置疑地被放在了带动经济发展增长点的位置上。用经济杠杠来衡量,必然会将眼光放在少数民族文化中哪些能吸引眼球,短时间内会带来巨大经济收益的部分,而忽视了文化是一个长期孕育积淀的过程,其深厚的内涵不是靠浮光掠影所能展现和领会的。

诚然,文化可以成为也必然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但这种作用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显现出来的。这要求人们眼观要放长远些,心态要放平和些,步子要放慢些。英国在古建筑保护方面的做法很有意味。英国政府立法规定:凡是1840 年前的建筑物,一律要加以保护,不得更改外观。1900 年前后的建筑物,根据是否有保留价值而定;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建筑,凡是不适应的可予以重建。英国人在保护古迹方面可谓不惜血本,但也为他们带来了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而在我们这里的做法恰恰相反,是推到古建筑,要么建盖毫无生气的水泥笼子,要么大肆伪造“古建筑”。许多年前,我们曾慕名前往保山寻访一个叫做“板桥”的古镇,但历尽颠簸看到的却是一排排贴着廉价墙砖的水泥房子、遍地的垃圾和走近就一哄而起的苍蝇蚊子。试问这种披着文化的外衣,内里却无视文化、无视传统的发展模式究竟能走多远?

三、对策与建议

在人类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一方面,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相互交流、碰撞乃至冲突已呈不可避免之势;另一方面,维护文化的多样性,追求不同文化的共同发展也越来越形成共识。因此,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如何走出困境,既存续各民族的文化特色与优秀传统,又不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潮流,是云南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各少数民族作为自身的文化主体要增强对本民族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时代,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与认同以及对未来发展方向的选择成为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如果一个民族对自身文化缺少自觉、缺乏自信,就无所谓传承。对云南各少数民族而言,文化自觉就是要对云南各民族的文化以及由各民族文化交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文化的渊源、发展现状、精华糟粕和未来走向等都要有准确的把握、清醒的认识。如费孝通先生所言,要对自己的文化有“自知之明”,提高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①费孝通:《对文化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的思考》,《思想战线》2004 年第2 期。在云南复杂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要善于处理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矛盾和冲突,作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文化价值选择,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引领和整合边疆民族地区多元文化的精神纽带,创造各民族文化多元共存、共同发展繁荣的和谐局面。这就要求云南各族人民要以宽广的视野,从全球化、信息化、多元化时代为我们提供的多维参照中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从文化反省中找到差距,促进文化的发展与自强。

(二)培养少数民族的文化传人。人是文化的主体,主导着文化的创造、传承与发展。现代社会,各民族对现代生活的追求,不仅包括对丰富物质生活的向往,更应内含对精神家园的建构。这需要培养文化“精英”导引群体的自觉的精神建构、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普遍的文化认同,形成生活世界的一种自觉选择。对少数民族文化传人的培养,要发挥好各少数民族自身的主体作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和教学研究机构的协同作用。这其中,没有各少数民族自身主体作用的发挥,培养不出“地道”的文化传人,但又不能过度依赖这种在现今条件下非常脆弱的主体性。在追赶和跨越的语境下,各少数民族的利欲也在尽情释放,对物质的无尽追逐使人们将精神遗失在物质飞速转动的车轮下,心灵漂浮不定,价值更无定所。年轻一代面临的各种诱惑和多样的选择使这种主体性显得有些苍白,有的甚至对自己本民族的文化表现出自卑。这就必须有另一种强大的依赖,这就是政府文化部门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部门主导作用的发挥,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把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人才培养与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开发、保护、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培养大量的少数民族文化传人,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

(三)科学认识和处理好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注重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风俗、节日、服饰、住屋等方面的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近些年来,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云南提出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然而,对民族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总是难以突破工具理性的思维模式,往往局限于把文化作为物质发展的动力和支撑来认识。对此,要超越文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单一向度,从经济社会与人的发展的互动关系中,着眼于人的发展,特别着眼于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关注,作更加深刻的思考和更加全面的认识。文化是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经济、政治等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导引人们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的重要力量,对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建设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文化就是人化,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所在,对整个社会生活和人的发展起着基础和灵魂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风俗、节日、服饰、住屋等方面的研究和利用,不能将之简单地作为经济效益的工具,更应该注重文化内涵的揭示。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都不同程度地处于失衡状态的现实背景下,从失衡回归平衡,走向和谐,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宝库中有许多值得开发与利用的精神价值。在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进程中,高度关注人的精神需求,解决人的精神状态、生存态度和价值取向问题,尤为重要。这应该就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云南各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保护、传承和利用的价值旨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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