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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交往

时间:2024-06-19

滕 驰

(内蒙古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010051)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凝聚和象征,是民族得以存在的重要标志之一。不同民族的文化影响不同交往情景中人们所持有的不同观念,不同民族的人在与其他民族交往时带有明显的民族文化印记,彰显着不同的民族个性。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间的和谐交往与发展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思想根基和文化源泉。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每个民族都面临着外来文化的冲击和挑战,系统地分析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交往的表现方式、性质及积极意义,对于全面认识民族交往,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增强民族成员的心理适应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

一、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交往方式

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交往已经带有明显的城市烙印,加之民族特色和区域特点、宗教信仰等影响因素,使族际间的文化交往方式与一般社会交往有所不同。

1. 职业文化交往。移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集聚于城市的非正规部门就业。笔者曾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宁夏石嘴山市、固原市城镇化进程中移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所从事的职业进行调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各种形式的服务行业,如餐饮业、美容业服务人员,包括饭店、酒店服务员、美容美发工等;商务服务人员,包括保安、销售等;家政服务人员,包括物业、保姆、小时工。第二类是技术工人,包括建筑、水利、装修、修理、维护、司机、园林等;第三类是自主就业,餐饮店、杂货铺等等。还有其他从业人员如城市清洁工、废品收购、待业人员等。由于绝大部分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工作期限长短不一、供职单位多变性的特点,使得交往的形式呈多样化,交往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影响广泛,但缺乏文化间深层次的互动。另外,服务行业的工作性质决定交往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等性,就城市居民而言,其不可抑制的优越心态已经内化为一种市民性格,导致许多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成员在心理上与城市居民产生隔阂,虽然内心想与城市居民交往,但实际行为上却在尽力回避与城市居民的接触和互动。

2. 生活区域内的文化交往。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交往:长期生活于传统民族聚集地的少数民族居民,其人际交往范围比较固定,一般限定在同乡同族之间,交往方式也比较单一淳朴,人际关系相对简单。城镇化打破了原有的居住格局,使得不同群体在居住格局上重新分化组合。目前我国城市少数民族居住呈大分散、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少数民族既分散于城市各行各业和各个街区,又有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总体上是交错杂居的格局,这种分散交错的居住格局,使各民族在共同区域、共同文化生活上的交往日益频繁,虽然各民族间由于语言、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隔阂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总体来说民族文化相互借用、吸收、融合的现象日益明显,民族文化的外在边界逐渐模糊弱化,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往在理解和宽容中共同生活。少数民族内部的“聚落”交往:许多城市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城市,由于历史上的民族迁移、工作关系等多种原因,已在城市中形成一定范围的聚居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这种情形和趋势越来越明显和突出。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口移入城市或经商办企业,或打工赚钱,先来的一些人在某一区域打开了局面,有了较稳定的生活和工作区,后来的人便以此为中心就业、生活。久而久之,这种少数民族内部“聚落”的规模和数量也明显扩大,有一些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还形成了本民族的“聚落”。由于这种生活文化交往主要在本民族内进行,故较和平友好,此时的“聚落”成为承载民族文化的外在形式和维系民族关系的重要中介,对民族凝聚力的加强和民族关系的走向产生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3. 现代媒体传播的信息交往。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媒体传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交往方式。一方面,现代媒介传播的信息交往给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搭建了广阔的平台,使民族文化交往变得更加便捷,交往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现代化,交往的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再囿于传统的个体-个体,个体-群体,群体-群体的面对面式的固定模式。另一方面,由于交往双方身份的隐匿性,使得民族文化交往产生了更多的不可知性,增加了交往的复杂性、多元性和敏感性特点。同时,许多无序的、异质思想的冲突现象亦借助传媒造成广泛的传播和影响,进而引发的实际后果和区域性社会动荡,可能成为阻碍和平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负面因素。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大量转移的富余劳动力,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其数量众多、居住分散的特点使其成为难以进行有序组织的复杂社会群体,极易通过互联网等媒介接受各种各样未筛选的非主流意识形态,造成价值观、民族观较模糊,形成不利于民族文化和谐交往的消极因素,也给民族关系的调适和整合提出了新的挑战。

4. 相同宗教信仰下的文化交往。相同宗教信仰下的族际交往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一种民族文化交往方式。“宗教信仰是文化交流互动和族群认同的另一重要因素。共同的宗教信仰可能成为一个族群内部的强大聚合力量”①廖杨:《港澳台族群社会与文化研究》,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 年。。我国有许多少数民族信仰同一宗教,如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有10个,大都聚居在西北地区,且这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通常会向自己所属族群人口较多、聚居程度较高的地点流动,形成许多具有民族同质特点的流动人口居住区,这些居住区不限于某个单一民族,而是跨越单一民族界限,以信仰伊斯兰教为普遍认同标准,以伊斯兰文化为支撑,吸引着众多穆斯林民族。族际成员由于相同的宗教信仰容易沟通和理解,往往具有友好性特点。但是,“在某些历史时期和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宗教型的人口流动,不可避免地会夹杂着一些‘宗教情绪’和‘民族情绪’的流动。从各地汇聚在一起的宗教信徒,可能会因为民族信仰的一致,而被他人所蛊惑或利用。宗教型的人口流动涉及的问题敏感而复杂,因而在管理的方法上应该比较慎重。”②吴奕:《论人口流动与民族关系》,《社会科学战线》1993 年第5 期。可见,相同宗教信仰下的族际文化交往在具有友好性特点的同时,复杂而敏感。

二、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交往的性质

尽管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交往的方式多种多样,其性质无外乎两种,即平等和谐的民族文化交往,表现为民族文化的相互借用、吸收和融合;另一种是矛盾冲突的民族文化交往,主要表现为文化冲突的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的大多数民族文化交往是平等和谐的。城镇化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往来,尤其是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在语言、饮食、服饰、婚姻习俗、节日庆祝等文化外在边界的融合程度越来越高,各民族文化在借用、吸收、融合了他族文化因子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发展。在语言方面,各民族在交往过程中语言相互借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新疆伊宁汉族的口头语中,巴郎子(小孩儿)、达当子(父亲)、阿旁子(母亲)等词语源于维吾尔族语;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在与汉族交往的过程中创造了一种将蒙语与汉语杂糅的蒙古歌曲唱法,内蒙古东部区的蒙古族语言已呈现出半蒙半汉的表达方式。这些迹象表明,不同民族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采取了有利于或者加速彼此理解的语言形式,在文化习俗等方面不自觉地向对方学习,客观上缩小了族际间的文化距离感。在饮食方面,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逐渐被汉族居民借鉴,一些特色食品经常出现在汉族家庭的饭桌,甚至成为亲朋好友间的馈赠佳品。就民族服饰而言,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成员对现代城市服饰产生认同,少数民族的传统服饰已经很少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如蒙古族的蒙古袍,回族男子戴白帽子、女子顶盖头等,这些民族传统服饰通常只在民族传统节日和宗教仪式中出现;汉族成员也借鉴了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少数民族传统服饰的色彩、图案、配饰、手工艺等突显个性的时尚元素逐渐被汉族成员所接受,甚至成为现代服饰设计中引导时尚潮流的产物。从婚姻生活来看,传统婚姻观念对少数民族青年择偶和婚姻取向的影响越来越小,族际间的通婚比例逐年增多。在节庆交往方面,汉族与少数民族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共享他族传统节日的趋向,据统计,我国有近20 个少数民族普遍过春节,其中蒙、满、朝鲜、壮、苗等多个民族也过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汉族传统节日;蒙古族的传统节日那达慕大会、回族的重大节日开斋节、白族的三月街、傣族的泼水节等节日经常呈现出少数民族与汉族共同庆祝节日的和谐场面。 “文化各异的民族群体之间接触的时间越长,面越广,交往越深,相互采借的东西就会越多,他们的文化相似性就会越大”①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年。。城镇化促进了民族文化间的交流和融合,随着族际文化交往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展,各民族一方面以自己民族的文化背景为依托构筑社会网络,同时也接受来自其他民族文化的濡染,这已经成为一种必然性的存在。

虽然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交往大多呈平等和谐的状态,但不同民族在文化心理、价值观念、民族性格、信仰禁忌、习俗传统等方面形成的张力,使得文化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和碰撞,特别是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这种现象长期存在。“现代都市聚集了不同的族群,族群与其他各种组织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复杂而多元的文化。然而多种族聚集在一起常常因文化的误解,造成矛盾和冲突,引发各种社会问题。”②庄孔韶:《人类学通论》,西安:陕西教育出版社,2004 年。虽然矛盾冲突的文化交往不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交往的主流,也不是族际交往性质的主要方面,但是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文化冲突有时可以转化,可能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当一个民族共同体的众多外显性特征正在逐渐消失的时候,其内隐性的民族情结和民族意识并没有隐退和消失,反而转化为民族记忆和民族意识的沉淀,其中本民族文化内核的保持是民族意识得以存在的重要方面”③许宪隆:《散杂居民族概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年。。不同的民族文化在脱离本民族的居住与文化环境的情况下,会不自觉、无意识地与当地主流文化进行比较,使得该民族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反映到心理上的暗示会更加强化,民族意识不断增强,而当其他民族文化侵入到了本民族文化的内核时,族际文化间的比较和竞争就有可能发展为文化冲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许多是以经营家乡和本民族的传统饮食为生,如维吾尔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民族的特色餐饮。包括饮食、服饰、居住等内容在内的民族风俗习惯是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生活方式,与一个民族的心理、文化、思想感情等有着密切关系,具备敏感性的特点,一个民族往往会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态度看作是对自己民族的态度。从各地统计的民族纠纷事件来看,与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的占相当比例。例如,安徽省1987 年以来先后发生民族纠纷事件17 起,其中由于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引起的违反民族政策导致的民族纠纷5 起。一些宣传报道和文艺作品引起的民族纠纷和矛盾,基本上也都涉及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类文化冲突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在实际的工作中注重民族知识的宣传和思想认同工作的开展,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满足城市的多元文化的需求。

文化冲突是文化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伴生现象,从本质上讲,文化冲突是文化交往深化到一定程度而又交往不足的表现。尽管文化冲突是不同性质的文化之间矛盾性的表现,但是,文化冲突并不是对文化交往的否定;相反,文化冲突是文化交往的一个不仅必然而且必要的环节,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文化冲突实际上是文化竞争和文化比较发展的过程,没有竞争,没有比较,文化就不可能发展自己的个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交往正是通过文化冲突为自己开辟道路的。

三、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交往的积极意义

平等和谐的民族文化交往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 “民族关系的实质是民族间的利益关系。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其关键是利益关系要协调”①魏国红:《加强民族交往 和谐民族关系》,《贵州民族研究》2008 年第1 期。。但并不能因此忽略民族间的文化交往。以大文化观之,民族间的一切交往都可视为文化交往,以文化交往为前提,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现实社会中,不同民族因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文化误解引起的文化冲突确实存在,并且常常由个体之间的摩擦、冲突升级为族群之间的冲突,进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如果能从文化的角度寻求不同民族间的共同点,建立各民族互相尊重的情感关系、平等对待的友善关系、互相理解的认同关系,则能够弥补利益关系协调的缺陷和不足,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因此,民族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利益协调,但其基础和前提则是文化交往,失去文化交往这个基本前提,民族关系会被放大为功利主义,利益协调也只能停留于表面,无法向民族及民族成员的文化、心理层面深化,无法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的民族关系。

民族文化交往的本质凸显着文化交往对于各民族发展的重大意义。文化的本质是智慧,交往的实质是交换,文化交往的实质就是智慧和能力的交换。因此,民族文化交往的实质就是不同民族之间实践智慧和能力的交换,民族间的文化交往实现了不同民族智慧和能力的共享,从而提升各民族改造世界的实践能力,加速各民族发展的步伐。从民族发展的角度讲,民族间的文化交往的意义深远,人类历史上许多民族和地区,正是由于无法进行文化方面的交往和整合,才失去了生命力,最终衰亡、消失;而发展迅速的民族几乎都是与其他民族之间有着便利的交往条件且交往频繁的民族。

民族文化交往有利于增强各民族的心理适应能力。面对城镇化带来的社会变迁,各民族在文化交往过程中的态度、价值观、思想等心理状态也发生着变化,以调整和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这些心理适应包括对与异质文化的认知、对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变化的适应,调适、解决价值观念等文化方面的冲突等等。在民族文化交往过程中,交往的民族和成员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互动性活动,这就需要对彼此认知、彼此的情感体验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文化交往方式。不同民族由开始接触时的新鲜感,到开始感觉文化差异引致的心理困惑,到否定不同异质文化产生攻击性倾向,再到承认文化差异的存在进而使自己适应环境,最后自觉担负社会责任,即冲突→矛盾→调整→适应→提升→平衡的复杂心理过程。因此,各民族间的文化交往使得个体心理适应能力不断增强,也造就了民族的心理认同。

城镇化加剧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往,为民族文化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一个民族的文化只有真正做到自觉、自主,才能保持并发扬该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实现民族现代化;同时必须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 “民族文化自我中心论”,即以自己民族的文化为最高文化,视其他民族文化为外敌,拒绝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而停滞落后。只有深化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对自身文化进行反思和自知,做到“各美其美”,同时以开阔的心胸去容纳别人的文化,去欣赏和领悟他们所爱好的价值体系,做到“美人之美”,即不同的文化共同存在和发展,才可以实现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和平相处、共同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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