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杨立军
(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北京100875)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入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 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 年我国有近1.42 亿农民离开他们曾经赖以生存的土地,来到城市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进城打工虽然增加了农民家庭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经济生活,但是同时对他们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在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当中,四分之三的人已婚,但是只有四分之一的已婚农民工有伴侣陪伴。据估计我国农村有将近4000 -7000 万的留守妇女。对于众多的农民工家庭来说,夫妻两地分居已经成为婚姻生活的常态。由于受传统道德的约束,这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家庭生活模式并没有对农民工的婚姻的稳定性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这种新的模式是否对农民工的婚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呢?
根据社会融合理论,夫妻关系存在于一个由亲人、朋友、同事等熟人组成的社会网络中。生活在这个网络中,夫妻的行为受到传统道德的约束,减少了越轨行为发生的几率。此外夫妻双方可以从这个网络当中获取维持夫妻关系的必要支持。夫妻融合于这个网络的程度越高,夫妻关系越稳定、越和谐。①②Glenn,N. D. & B. A. Shelton.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Divorce in the United States:An Update and Reconsideration.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1985 (46).丈夫外出务工使之行为不再受到传统的社会网络监控,滋生了个人主义和越轨行为的产生,破坏夫妻关系的稳定,降低婚姻满意度。③Lye,D. N. & T. J. Biblarz. The Effects of Attitudes toward Family Life and Gender Roles on Marital Satisfaction. Journal of Family Issues,1993 (14).此外由于夫妻一方的流动经常是从经济落后、传统观念较强的欠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就业机会多,现代观念强的较发达地区流动。这种流动趋势增加了流动一方接触现代婚恋观和性行为的几率,增加了越轨行为发生的几率。④⑤South,S. J. & G Spitze. Determinants of Divorce over the Marital Life Course.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6 (51).
社会融合理论在很多国外的实证研究中得到证实。例如在研究国际移民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方面,Landale 和Ogena 的研究发现在美国生活的多米尼加妇女比留守在多米尼加国内的妇女更容易经历婚变。①Landale,N. S. & N. B. Ogena. Migration and Union Dissolution among Puerto Rican Wome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1995 (29).Frank 与Wildsmith 得到了类似的结论。②Frank,R & E Wildsmith. The Grass Widows of Mexico:Migration and Union Dissolution in a Binational Context. Social Forces,2005 (83).他们的研究表明生活在美国的墨西哥移民男性离婚的概率要远远大于居住在墨西哥国内的非移民男性。Muszynska 与Kulu 的研究发现国内跨地域的移民同样对婚姻的质量和满意度产生负面影响。③Muszynska,M & H Kulu. Migration and Union Dissolution in a Changing Socio-Economic Context:The Case of Russia. Demographic Research,2010 (17).家庭流动对婚姻关系的破坏很大程度上归结于流动人口对当地现代文化,性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吸收,削弱了传统文化和家庭理念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力。④⑤Frank,R & E Wildsmith. The Grass Widows of Mexico:Migration and Union Dissolution in a Binational Context. Social Forces,2005 (83).
国内学者对于家庭流动和婚姻关系的研究刚刚起步。⑥⑦钟春华:《农村“留守妇女”维系婚姻关系的经济学分析》,《社会科学辑刊》2011 年第5 期。已有的研究结果并不完全支持社会融入理论。例如,王玲杰和叶文振在对2005 年全国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和厦门市流动人口的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时发现家庭流动没有对流动家庭的稳定性和夫妻关系产生负面作用。⑧王玲杰,叶文振:《流动人口婚姻满意度实证分析》,《人口学刊》2008 年第2 期。许传新在对四川省留守妇女的婚姻满意度的研究中得到相反的结论。⑨许传新:《婚姻关系满意度:留守妇女与非留守妇女的比较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9 年第5 期。他的回归分析表明由于丈夫外出务工而造成的夫妻分居导致部分家庭功能的丧失,已经成为破坏夫妻关系的一个因素。尽管如此,许传新发现90%以上接受采访的四川留守妇女对自己的婚姻表示满意。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中国农民的婚姻在家庭流动性不断增强的过程中表现出如此强大的韧性?这是否跟我国农村传统婚姻的特点有关?
本文通过对河南农村1004 名留守妇女的实证分析来回答两个问题:(1)我国农村婚姻特点与留守妇女的婚姻满意度是什么关系?(2)农村婚姻的特点对婚姻满意度的影响是否受到流动的影响?本研究建立在已有相关研究基础上,同时丰富了关于留守妇女婚姻满意度的研究,为如何提高农村妇女的婚姻满意度,建立幸福、和谐的婚姻生活提供事实依据和政策建议。此外,以往的研究用一个虚拟变量来表示夫妻间的分居状态,由于我国农民工流动具有候鸟式、循环式的特点,简单的虚拟变量不能够反映这一特点。本文通过测量累积分居程度来验证家庭流动、婚姻特点、婚姻满意度三者之间的关系。
2013 年7 -8 月间在国家985 工程的资助下,本文作者带领7 名经过专门培训过的当地大学生访谈员在河南省周口市、驻马店市和南阳市下属的5个县70 多个自然村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概率抽样调查。这五个县分别是沈丘县、商水县、上蔡县、汝南县和社旗县。其中沈丘县、上蔡县和社旗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为了使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在问卷调查进行前,先从每个县随机选择15-20 个行政村。然后根据村委会提供的花名册对每个选中的村子的妇女进行简单随机抽样。由于当地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几乎所有被选中的农村妇女都接受了问卷调查。每个问卷访谈用时30 -45 分钟,由两名访谈员共同协作完成。问卷内容涉及个人基本信息,务工经历,以及婚恋史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总共1004 名妇女完成了问卷调查,包括458 名留守妇女和546 名非留守妇女。
表1 样本人口学特征N=1004
表1 是对样本的人口学特征的描述。被访的1004 名河南农村妇女平均年龄28 岁,99%的被访者是汉族,18%有宗教信仰。11%的农村妇女没有完成小学教育,30%的仅仅完成了小学教育,59%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她们父亲的受教育程度更低。有近三分之一农村妇女的父亲没有完成小学,三分之一仅仅完成了小学教育,完成初中教育的父亲的比例不超过36%。离婚在中国农村还极为罕见。几乎所有的农村妇女成长于婚姻完整的家庭。
本文的主要自变量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婚姻特点。根据以往关于婚姻满意度的研究,本文主要考察9 个婚姻特点:结婚年龄、婚前交往时间、父母对选择配偶的影响、夫妻间的年龄差以及相对教育程度、通婚半径、以及当前婚姻是否为初婚。其中结婚年龄、婚前交往时间、父母对选择配偶的影响、夫妻间的年龄差为等比变量,通婚半径和婚次分别由一个虚拟变量来表示。虚拟变量值为1时,表示同村或邻村婚姻以及初婚。第二部分自变量是家庭结构特点,包括孩子个数、居住模式以及分居时间。孩子个数是一个等比变量,居住模式是一个三分分类变量(夫妻与公婆同住、单独居住或者公婆已经过世)。夫妻分居的程度通过一个四分类别变量来表示:(1)从结婚到现在基本上全部时间都住在一起,(2)婚姻中小于三分之一的时间处于分居状态,(3)婚姻中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处于分居状态,(4)婚姻中超过一半的时间不住在一起。
本文因变量婚姻满意度是通过如下问题测得:“总的来说,您对您的婚姻生活满意吗?”答案从1到5,分别表示(1)非常不满意, (2)不满意,(3)无所谓满意不满意, (4)满意, (5)非常满意。也就是说得分越高表示婚姻满意度越高。以往的研究表明,一个人对婚姻总体的主观评价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婚姻质量,具有较高的测量信度。此外,由于农村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所以本文用来测量婚姻满意度的问题简单、易于理解。
表2 婚姻基本特征和家庭结构特点N=1004
表2 是被访农村妇女的主要婚姻特点以及家庭结构特征。在我国农村,早婚现象比较普遍。1004名被访农村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1.6 岁。在结婚前她们与配偶平均交往一年零六个月。家庭对婚姻的影响越来越小。绝大多数妇女表示父母对她们选择结婚对象基本没有多大的影响。离婚、再婚在中国农村还不常见。98% 的妇女处于初婚状态,99%的配偶是初婚。通婚半径局限在同村或者邻村。94%的农村妇女与同村或者邻村的男子结婚。在问卷调查时,她们结婚平均时间为13 年,孕育了2 个孩子。传统的婚配模式占主导地位。丈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普遍比妻子高,但是夫妻间差异并不明显。在居住模式上,57%的农村妇女与丈夫的父母居住,30%单独居住,13%妇女的公婆已经过世。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已经严重影响农民工的婚姻生活。30%的农村妇女表示婚后1/3 以上的时间与丈夫处于两地分居状态,分居时间小于婚后1/3 时间的妇女占样本的23%,46%的妇女基本上没有经历过两地分居。
由于婚姻满意度具有连续性变量的特征,接下来的多元回归分析采用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主要的自变量包括婚姻特点和家庭结构特征。控制变量是人口学特征,包括民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父亲的受教育程度以及父母是否离异。其中民族、宗教信仰、父母的婚姻状态为虚拟变量。虚拟变量取值为1 表示被访者为汉族、有宗教信仰、父母离异。受教育程度是一个三分分类变量,分别代表小学以下,初中和初中以上学历。父亲的受教育程度较低,由一个三分分类变量表示,分别代表小学以下、小学和小学以上学历。由于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婚姻特点、夫妻分居与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而年龄与结婚时间长短高度相关,因此年龄没有纳入回归中。
表3 呈现的是多元回归结果。模型一主要检验婚姻的特点对农村妇女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表中的信息显示,女性的结婚年龄与婚姻满意度呈负相关。婚前交往时间与妻子婚后的婚姻满意度呈正相关,即婚前交往的时间越长,妻子婚姻满意度越高。父母对结婚对象选择的影响越小,婚姻满意度越高。妻子与丈夫的年龄差与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呈负相关;而丈夫相对于妻子的受教育程度与妻子的婚姻满意度成正相关。这也就是说,丈夫的年龄比妻子的年龄大的越多,妻子婚姻满意度越低。然而丈夫的受教育程度比妻子的受教育程度高的越多,妻子的婚姻满意度越高。处于第一次婚姻中的妇女比二婚的妇女的婚姻满意度高,然而嫁给一个二婚的丈夫却有利于婚姻满意度的提高。与许传新的发现类似,夫妻的分居程度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起负面影响。分居时间越长,妻子的婚姻满意度越低。妻子的婚姻满意度随着结婚时间的增加直线下降。这个结果与VanLaningham 等的研究发现相同,①VanLaningham,J,Johnson,D. R. & R. R. Amato. Marital Happiness,Marital Duration,and the U-Shaped Curve:Evidence from a Five-Wave Panel Study. Social Forces,2000 (78).但是不同于Glenn 发现的U 形关系:婚姻满意度先是随着结婚时间的增加直线下降,在空巢到来以后婚姻满意度逐渐爬升。②Glenn,N. D. The Course of Marital Success and Failure in Five American 10 -Year Marriage Cohort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1998 (60).尽管国外研究经常发现孩子降低婚姻满意度,③Glenn,N. D. & S McLanahan. Children and Marital Happiness:A Further Specific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1982 (44).而在河南农村孩子的个数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并没有影响。
表3 婚姻特征对婚姻满意度影响的多元回归结果N=1004
在所有的婚姻特点中只有三个特点与夫妻分居状态交互作用影响妻子的婚姻满意度:(1)结婚年龄,(2)婚前交往时间,(3)通婚半径。在引入这三个交互作用后,结婚年龄、婚前交往时间以及通婚半径对婚姻满意度作用的方向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是这三个变量发生作用的强度不同于非留守妇女和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的留守妇女。结婚年龄、婚前交往的时间对婚姻满意度的作用在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的留守妇女中表现的最明显。尽管通婚半径对其他农村妇女的婚姻满意度没有影响,但是对于婚后一半以上的时间处于分居状态下的留守妇女来说,通婚半径对婚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对于这部分留守妇女来说,嫁给同村或者邻村的男性婚后的满意度要高于嫁给外村的男性。模型二中其它自变量对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与模型一类似。在引入上述三个交互作用后,模型与数据的拟合度提高了一个百分点。模型二解释10.6%的婚姻满意度的差异。
二元制以及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①Zhao,Y. Leaving the Countryside:Rural-To-Urban Migration Decisions in China.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99 (89).在这次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中,中国农民的婚姻生活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对于相当比例的农民来说,夫妻两地分居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常态。从目前现有的研究发现来看,中国农民的婚姻在这次家庭变迁的过程中表现出强大的韧性。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结婚年龄、妻子与丈夫的年龄差、父母对结婚对象选择的影响与婚姻满意度呈负相关,而婚前交往时间、丈夫相对于妻子的受教育程度、初婚等特点与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呈正相关。此外,结婚年龄、婚前交往时间、通婚半径与夫妻分居程度交互作用影响妻子的婚姻满意度。这三个婚姻特点对留守妇女影响要远远大于对非留守妇女的影响。
本研究对如何提高农村妇女的婚姻满意度有三点政策启示。首先,从家庭整体利益和家庭目标的实现方面,丈夫的流动与妻子的留守是现阶段我国农村家庭发展的一种较为普遍的模式。为了减少夫妻分居可能给婚姻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各地农村妇联应该加强对农村适婚年龄的青年男女的婚恋教育,鼓励婚前与配偶作深入的了解,鼓励自由恋爱,减少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干预,避免包办婚姻。只有建立一个牢固的婚姻基础,才能增强婚姻对婚后各种生活变故的抵御能力。其次,孩子在城市的入学问题往往是导致农村妇女留守的重要原因。在农民工流入地建立打工子弟学校,消除农民工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可以减少留守妇女的比例。第三,二元制和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随着而来的夫妻分居的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在农民工流出地及周边建立工业基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农民夫妇的两地分居状态,保证婚姻生活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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