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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文化逻辑

时间:2024-06-19

孙百亮,吕 辉

(1.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710064;2.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中国国家治理必然有自己独特的模式,但深受西方普世主义的影响,很多人认为根本没有中国模式,与西方接轨才是中国唯一正确的选择。国内比较保守的人士认为,中国的社会转型正在进行中,当前谈论中国模式还为时过早,应该慎言乃至禁言中国模式。反映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就是,中国通常以一种低姿态出现,对中国模式的话题尽量三缄其口、避而不谈。这是没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表现。中国的国家治理必然有自己独特的模式。那么其文化根源和本质特征是什么?价值诉求和决策机制是什么?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推进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现代转型?对这些问题的关切是深化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研究的重要问题。问题非常复杂,本文仅是从文化逻辑的角度对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研究作一前提性的探讨。

一、现象史学:“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提出的方法论说明

邓小平指出:“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92页。国家治理模式是一个国家整合资源、协调各种行为、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方式。不同国家整合资源、协调各种行为、处理复杂问题的影响因素和方式各不相同,必然也就有不同的国家治理模式。如何才能在中国国家治理的复杂事件中发现和抽象出规律性的内容,科学地概括出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目前学者已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等维度概括出中国国家治理模式若干方面。但总体来看,当前的研究还缺少基于宏观历史视野的整体性和深刻性。譬如,有学者认为,“中国模式”仅有三十多年的时间。②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页。其实中国国家治理一直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模式。

本文借助现象史学的方法,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抽象出中国“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这一概念。现象史学的研究首先是从复杂的历史中识别和确定一些相对稳定而普遍的历史现象,进而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解探索构成这一现象的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最后在对历史现象进行分解的基础上概括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以指导现实生活。③常金仓:《论现象史学》,《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现象史学所讲的历史事件不同于历史现象,其主要的区分有二端:首先,历史事件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出现的特定的实践活动,而历史现象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历史实践所显示出来带有普遍性的“共相”。现象史学所关注的不是一个个孤立的特定的历史事件,而是分析哪些因素导致了具有普遍性“共相”的历史现象的产生,怎样调整这些因素可以影响此类历史现象发生和发展。其次,历史事件在历史上的发生总是一次性的,而历史现象却会在历史中经常重演或略作变相地重演,即“历史有惊人的相似”。历史现象不像历史事件那样变动不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历史现象也不像历史事件那样个别和独特,具有普遍性。现象史学的目的和方法就是从“特殊的历史事件”中提取“具有共性的历史现象”,进而推导历史的一般状况或一般常态,最终发现历史的通则、原理或规律。

“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这一概念是建立在一定的抽象思维和分析高度之上,它是中国国家治理一般状况或常态的概括。“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具有普遍性:一是特征的普遍性。 “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主要是对中国国家治理共性因素 (结构或行为的实质)的提取和抽象。二是应用的普遍性。“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虽然不提供解决国家治理问题的具体方案,但提供具体解决方案形成的规则。它通过提供国家治理的规则,明确国家治理发展的方向,指导人们的理性建构。因此它体现的是构造的思想,强调的是方案在构造过程中的柔性。任何一种政治模式的建立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文化运作的结晶,是历史演化的结果。因此,国家治理模式既有着个性鲜明的外在形式,也有着内涵丰富的精神文化品格。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独特性是通过中西比较获得的。根据中西方国家治理模式生成和演进机理的不同,可将中西方国家治理模式划分“中心主义”和“非中心主义”两种。①王续添:《中心主义政治制度与“中国政治模式”》,《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6期。“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是由社会的一个中心力量为主导发展形成的一种国家治理模式。“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是由社会的多个力量相互牵制而发展形成的一种国家治理模式。

二、“中心主义”: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模式的特征与实践指向

“文化是制度之母”②[美]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程克雄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第2页。,国家治理模式的生成和演进离不开特定的文化根基。对中国“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研究,“首先要探索中国文化之根与精神渊源,回溯中华民族之源头、命脉及其传承”③。“中华民族刚刚进步到文明的边沿,就形成了一个祖先,一个权力,一个核心。”④中国古代强调权力的集中和一元性,相比之下,西方更强调多元性。在价值取向上,中国古人认为没有一元权力主导的“非中心”的政治是祸乱的根源。如《慎子·德立》说:“两则争,杂则相伤。”《慎子·佚文》说:“两贵不相事,两贱不相使。”《荀子·致士》说:“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西方不同于中国,西方古代同一权力结构中内可以两个权力中心同时存在,如在斯巴达时期就曾存在一个国家两个国王和谐共处的情况,这对于中国古代人来说肯定是难以想象的。既便中国古代有“王与马,共天下”的特殊情况,但更多的是权宜之计。

从横向权力结构和运行方式上来看,“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权力中心处于主导地位,从“中心”到“四周”的权力传达应是畅通无阻的。“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在横向权力相对多元,并相互牵制。中国古人在权力结构上的一个共同价值倾向,就是把权力关系完全纵向化,权力最终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从纵向权力结构和运行方式上来看,“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权力运行是单向的,各等级的被统治者要绝对服从最高统者君主,即《墨子·天志上》所说的:“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与中国不同,西方“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没有那么绝对,“我的领主的领主,不是我的领主”,同样,“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在下者不一定服从最高的统治者。

中国“中心主义”政治传统是基于整体性思维和价值取向之上的。整体性思维和价值取向的突出表现就是古人把“一”看作事物的本质和归宿。如老《老子·三十九章》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一”则安,“多”、“杂”则惶惶然。万物若归“一”就是圆满,不能归“一”就不圆满,就会激发人们改造与整合并使之最终归于“一”。整体的存在和运行需要一个主导性的中心去统摄。中国“中心主义”文化塑造了中国人“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事物总要有一个主导性的中心才附合中国人的习惯,甚至连国家也要冠以“中国”之名。宋代学者石介在《中国论》解释说:“居天地中者曰中国。”在关于万事万物的认识上也有深刻的“中心主义”的文化痕迹。如自然界中“天”为大、万物中“金”为首、百兽中“虎”为王、五脏中“心”为重。①金太军:《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新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49页。“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在政治上的反映就是“大一统”。“‘大一统’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最深厚的内涵,反映出中国政治文化的深层结构。‘大一统’的理念使延续了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具有一种‘超稳定结构’,同时体现出‘制度循环’的特点。”②陈理:《“大一统”理念中的政治与文化逻辑》,《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8第2期。

西方多元主义文化源远流长,虽然西方也有以一元主义的政治文化传统,但近代以来逐步消解。多元主义是西方“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的文化基础。“中心主义”文化是中国“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文化基础。我们当然可以举出中国“王与马,共天下”的个例,但相对于西方,在两千多年变动不居的历史发展中,“中心主义”政治模式更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

三、文化“刚性”与路径依赖:“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演化的文化逻辑

文化的逻辑指的是文化作为人类历史地凝结而成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它的存在和发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独立性。文化的逻辑制约着一个国家治理模式的演进。国家治理模式是文化的外在表征,文化才是塑造特定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层因素。经过历史沉淀的文化价值观念一旦被社会大部分人所接受就会形成难以改变的特性,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刚性”。作为文化“外表”的“制度”文化相对容易改变,但作为文化“内核”的“文化精神”是一种被界定并区别于其它类型文化的最本质的东西,它潜移默化地存在于一个民族文化结构的深层,即最无意识和最缄默的文化结构的深处,是长期存在于社会成员中的“一种相对独特的共同心理的态度、行为和人工制品构成的系统”③Vaill,P.B.Managingasa Performing art:New Ideas for a World of Chaotic Change.SanFrancisco:Jossey Bass,1989:147.,就社会成员个体来说,个体的心智模式与群体的心智模式在社会交往中会相互影响,个体的心智模式会不断融入到社会群体之中去,社会群体的心智模式反过来又会潜移默化地引导着个体的心智模式的形成。经过长期社会交往的磨练塑造而成的个体的心智模式就会出现难以改变的特性。反映在社会成员身上就是,社会成员会对社会既有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的认同与坚守。

文化的“刚性”如同一个“束框”④,其一旦形成就会不停地强化社会成员共有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为社会成员的社会认知和思维提供“模板”。文化赋予社会成员的行为以意义的过程就是以文化的“束框”来规制社会成员界定和回应他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过程。文化的“刚性”会使社会成员习惯于把他们遇到的新问题纳入业已形成的文化“束框”中去认识和处理。一个社会的文化越是悠久和成熟,这一社会的文化“刚性”就越强。

政治文化的“刚性”作用是则通过政治社会化的方式来实现的。政治社会化是一个社会内政治取向和社会模式的学习、传播和继承的过程。通过政治社会化,政治文化得以传播、继承和发展。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政治社会化就是个体学习社会群体的政治知识、态度、情感的过程。即学习和接受政治文化,同时又影响政治文化的过程。中国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通过传统的教育机制,“得以传播、弥散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连绵不息地传延下去,逐渐凝结、沉积为稳定、持久、牢固的民族政治思维和政治心理,成为人们共同遵行的政治规范、价值观念和政治生活准则。其影响至今仍不绝如缕。”⑤政治社会化会导致文化的自我认同和强化。

文化的自我认同和强化又进一步导致国家治理变革的惯性,从而“锁定”国家治理变革的轨道。文化“锁定”(lock-in)具有强大的力量,它制约着一个社会大部分人回应国家治理变化的能力。文化的力量是通过对社会大部分人行为的结果实施正反馈,进而形成基于某种规范的行为模型来发挥作用的。①[英]拉尔夫·D·斯泰西:《组织中的复杂性与创造性》,宋学锋,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89页。具有正反馈机制的系统受到某一事件所影响时,文化系统就会出于收益变化和网络外部性的考量沿着一条既有的路径演化下去,形成诺斯所说的“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是指“人们在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②Liebowitssj,Margolisse.Path Dependence,Lock-in,and History.Journal of Law,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1995(11):205~226.。现实的国家治理模式是过去集成演化的结果,一个国家历史上形成的政治文化所体现的价值观会规制当前的国家治理模式的变革。如果社会上大部分人认同这些价值观,国家治理模式的变革就只能在原有轨道上进行改进。这就是美国学者蒂利所说的,“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有着深刻关系,有着明显的途径依赖性”③Tilly,Charles 1975,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in Western Europe,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Levi-Margaret 1988,Of Ruleand Revenue,Berkeley,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中心主义”政治文化是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层结构,是深藏于中国国家治理模式显性制度秩序之下的隐性秩序。在漫长的政治文明史中,尽管中国历史分合无定,但“中心主义”政治文化的“内核”一直未被动摇,至今仍在无形、无影地影响着中国人观察政治的视角、处理政治事务的行为方式,以及构建政治的理念和态度。

四、离异与回归:文化逻辑的规定与近代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曲折选择

国家治理模式演进的路径依赖也可能被打破而发生路径替代。路径替代是打破国家治理变迁的惯性,强制推行新的国家治理模式的过程。路径替代常由国家治理的危机引发,或者在社会剧变时期由国家主动推动。④Skowronek and Stophen:Building a New American State:The Expansion of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Capacit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10.米歇尔·乔治从制度发生学的角度说明了路径替代的可能性,他说:“危机可以产生突变性制度变迁,因为它们赋予了领导人执行新计划和实现新想法的机会”。⑤Michael·J·Gorges:New Institutionalist Ex-planations for Institutional Change:A Note of Caution.In Politics,Vo.l 21(2),2001.

近代中国遭遇“千年未有之变局”,中国开始抛弃“中心主义”政治传统,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上实验西方“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现代西方“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核心是多党政治和“三权分立”,中国学习西方首先学习的就是多党政治。梁启超说欧洲各国政治皆操于政党,政党议论一国之政,召集议会,表达民情,“故文明之国,但闻无国之党,不闻有无党之国”⑥《政党说》,《清议报》第78号。转引自朱建华等:《中国近现代政党史》,北京: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页。。民初中国“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试验,使人民参政热情高涨,“集会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为数几近百”⑦丁世峰:《民国一年来之政党》,《国是》第1期,1913年5月。。

民初政党大都主张三权分立和议会政治,但各党意见分歧,隔阂与对立远大于共识与合作,明为主张共和,实为争权夺利。各党内部派系对立,党员貌合神离。偏狭的利益,幼稚的政见,致各党纷争不断。在袁世凯的威胁利诱与分化瓦解下,“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试验如昙花一现,很快失败了。中国继而进入了军阀统治时代,大小军阀凭借军事实力,或轮流坐庄,或割据称雄;或相互勾结,合纵连横;或矛盾突出,明争暗斗。面对社会之混乱情况,激进民主义者朱执信不无感叹地说:“中国自从第二次革命起到现在,整整过了六年多,讲来讲去,都是立宪政治,民权政治,做出来的,到底没有民权政治一丝一毫的气味。就要一本宪法看看,摆摆样也没有”。⑧《朱执信集》(下),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513页。

民初政治乱象丛生,百姓黎难,政党、约法、议会、内阁不过是政客任意摆弄的工具。康有为说:“号为共和,而实共争共乱;号为自由,而实自死自亡:号为爱国而实卖国灭国。”⑨《康有为政论集》(下),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703页。先前热衷于多党政治的梁启超这时也说:“国中多数人之心理,于我国政党政治之前途,恒惴惴之不敢置信即前此狂热于政党者,从事渐久,则希望亦渐灰,谓以我国人之道心,之政习,虽标政党之名,终不能脱朋党之实,则惧以利国之具,变为覆国之谋。”①吴熹勋,李华兴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32页。在梁启超看来,多党政治本身存在严重问题。“夫尽人可入之党,必其无主义之党也尽党可入之人,必其无主义之人。合无数无主义之人,以成一无主义之党,欲以昌政党之名得乎”,“罕复问党义是否为吾所心悦诚服,党之举措是否践行党义,贸然入之,以为酬应而已”“今日我国政党,若惟以整灭他党为惟一之能事,狠鹜卑劣之手段,无所不至。党对于党也有然,党员对于党员也有然。”②吴熹勋,李华兴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27、629页。国会选举的实际状况表明, “与其谓之党与党争也,毋宁谓之人与人争人与人争之结果,遇敌党之人则固与争,遇本党之人则亦与争,金钱之运用,威力之恫吓,不择而施也。于是乎非以党员供党之用,而反以党供党员之用”③吴熹勋,李华兴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30页。,此种情况下,“政党之分野,不以主义而以地方人士之意见。夫地方人士之意见,本无道以齐一也,其意见又无从关系于国家大政也,于是乎政党之分野终不可确指,惟借以供各地方人士轧栋之具而己。”④吴熹勋,李华兴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30页。

反袁革命的失败后,孙中山认为失败“非战之罪也”, “非袁氏兵力之强,实同党人心之涣”⑤《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65页。,指出国民党“徙以主义号召同志,但求主义之相同,不计品流之纯糅。故当时党员虽众,声势虽大,而内部分子意见分歧,步骤凌乱,既无团结自治之精神,复无奉令承教之美德,致党魁则等于傀儡,党员则有类散沙”⑥《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2页。。孙中山认为中国的主要问题不是专制和缺乏自由,而是自由过度,整个民族无纪律、无凝聚力、一盘散沙,缺乏国家的观念,最终在与其它国家的竞争中落败。⑦孙中山多次处表达过这种意思,如《三民主义·民权主义》中,他明确地批评:“中国人为什么是一片散沙呢?由于什么东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为是各人的自由太多”。见《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81页。

“非中心主义”政治尝试失败后,孙中山认识到:“中国几千年以来社会上的民情风土习惯,和欧美的大不相同。中国的社会既然是和欧美的不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欧美不同,不能完全仿效欧美。”⑧《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20页。1924年,他在关于三民主义的演讲中强调:“穷本极源,我们现在要恢复民族的地位,除了大家联合起来做成一个国族团体以外,就要把固有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恢复。”⑨《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43页。孙中山开始仿效苏俄的一党体制,并“芟除实行国民党主义之一切障碍”⑩。孙中山在成立中华革命党时,提出“一切军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⑪《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7页。孙中山指出:“第一次革命度量太宽,所以反对党得从中入涉,破坏民国。第三次成功,非本党不得干涉政权,不得有选举权,故将来各埠选派代表,非本党人不可。”⑫《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2页。孙中山还明确指出: “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⑬《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84页。。显而易见,孙中山在回归“中心主义”政治传统。历史学家章开沅先生说“从离异开始,以回归终结;离异之中经常有回归,回归之中继续有离异。这或许可以作为对于孙中山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的动态概括。”⑭章开沅:《从离异到回归——孙中山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中心主义”政治文化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从国家治理实践的角度看,西方“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与中国的“中心主义”文化传统还难以相融。在现实的“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实践中,由于治理目标差异和权责边界模糊等原因,经常会出现治理失败,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⑩《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22页。公共服务缺乏、社会矛盾长期无法解决。①孙百亮:《“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与政府主导的多元治理模式的构建》,《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五、创新与优化:当代中国“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重构的理性自觉

在近代以来中国的政治实践中,中共产党在创新民主政治运行方式的基础上,以其自身的政治优势,在多元政治主体的互动中,最终内聚成为中国政治结构的核心,进而形成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新型的“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这一新型的“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础,以人民群众共同追求的公共价值为核心价值;运行机制上表现为,政治发展的科学决策,组织制度的民主集中。②刘吉发:《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论建构》,《政治学研究》2014年第2期。当代中国新型的“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与传统“中心主义”国家治模式不同,当代中国新型“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中央权威是集体的权威,是体现人民意志的权威,不是个人的或者少数人的权威。当代中国新型的“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已显示了其很强的魅力和比较优势,但也存在“全能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不足,与法治国家、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发展还不相适应。因此,当前中国必须立基于中国“中心主义”政治文化传统与现实,创新和优化“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

第一,创新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提升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能力。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结构中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一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实现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表决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而实现的。发挥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核心的作用,首先就要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同时还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具体而言,一是要理顺党政关系,科学界定党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合理确定党政部门相关的职责和权限,切实解决好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问题。二是创新和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行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促进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三是积极推进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的转换,使党的领导从“人治”向“法治”模式转变。四是根据时代变革的要求,对党的领导体制结构进行相应调适,积极推进党的领导结构的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第二、合理确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重塑中央权威,建构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最主要的问题是科学确定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间关系,以解决统一与分裂、集权与失控的矛盾。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面临着重塑的任务。一是在纵向上,中央向地方放权的同时,也要进行选择性的集权,以保障中央政府的权威。中央政府在下放的管理权和财权的同时,要保留中央对国家预算和决策的有效控制,保证中央政府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法令的有效性。中央权威的弱化会损害其调控能力,事关国计民生权力要牢牢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二是在横向上,要建构以政府中心的国家治理体系,以保证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权力过于分化会导致了国家治理的困境。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社会关系的协调、社会公平的保障、社会秩序的规范等离不开政府的主导。政府是强有力的组织,它代表的利益更具普遍性,比其它社会主体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能力。政府的权威及其政策信度是其他社会主体所无法相比的。罗尔斯说:“即使在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为了社会合作的稳定性,政府的强制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必需的。”③[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238页。政府主导的是有限的主导,政府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角色要由“划桨”转变为“掌舵”,主要集中精力进行宏观调控,发挥协调、沟通和引导的作用。

第三、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整合能力。文化生成环境的差异以及不同的历史际遇必然会形成多元的文化价值。在多元文化的社会,“多元的和不可公度的价值是而且常常是相互冲突的”④[英]乔治·克劳德:《自由主义与价值多元论》,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3页。。多元文化相互冲突,可以推动文化的繁荣发展。但在缺乏核心文化价值主导的多元文化社会,多元文化的冲突有可能会导致人际交往的障碍、社会整合力的下降、人的精神焦虑、道德感的弱化和政治合法性的消解等严重的社会政治后果。回归主导文化与多元文化竞合的正常社会,既肯定和尊重多元文化的正当性,又维护核心文化价值的主导地位,是有效促进多元文化社会至善生活必然选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当代中国多元文化发展中处于轴心地位,承担着思想引领、文化创新、共识凝聚、价值规范、制度调试和文化整合等多种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引领社会思潮的伟大旗帜,具有强大的整合能力和引领能力。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引领能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就要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提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价值共识,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的价值整合机制,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公民认同机制。

第四、以马克主义为指导,对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为优化当代中国“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提供内源性的支撑。从根本上讲,国家治理结构改革的动力源自文化传统的自我更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实质是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当前国家治理改革的推进需要以培育现代“中心主义”政治文化为突破口和基础,才能为国家治理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动力。当前深化国家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要反思中国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和价值观上的缺失;另一方面,要建构起一种全新的、符合现代国家治理发展方向的“中心主义”政治文化。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给我们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辉,但传统中国没有发展出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这就需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所谓的“创造性转化”是指将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中的一些思想、价值和行为模式选择出来,加以改造或重组,使之成为建构当代新型“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资源。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把外来文化的合理要素转化成中国“中心主义”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一个通过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的涵化整合,使传统“中心主义”政治文化现代化的一个漫长过程。

结语

牟宗三说:“中国人喜欢一元论,其实这不是情绪的喜欢或偏爱的问题,而是有其实践上的必然性的。”①牟宗三:《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北京: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第62页。历史不只是鉴戒以往的教训,而且还是“最好的营养剂”。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建构不能够摆脱自己的“中心主义”文化基因。国家治理的目标是不仅是民主、法制,更重要的是有效和善治。把西方“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当成为中国国家治理创新的样板和唯一选择是一种误解。中国历史发展的逻辑和现实社会的运转决定了中国不能移植西方的“非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地创新的优化“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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