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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状况与职业发展研究*

时间:2024-06-19

李长安,王韵含

(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029;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人力资源处,北京 100029 )

一、导言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和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概念,并要求“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此后,为鼓励和发展新就业形态,我国颁布了4批共56个新职业,许多“互联网+”新兴灵活就业形式被“转正”,如大众所熟悉的快递员、外卖员、直播销售员等新就业形式被正式转为“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2020 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进一步肯定了灵活用工对促进发展、稳定就业的积极作用。这些新就业形态就业容量大、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和共享性强,成为吸纳劳动力的重要渠道。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已经达到2亿人[1]。而根据何文和申曙光的估计,在2018年,中国的灵活就业人员总量就已超过3亿人[2]36。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高达8.3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约为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平台企业员工数约631万人,同比增长约1.3%[3]。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表明,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灵活就业受到更多企业和劳动者的青睐,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同比增长逾11个百分点,达到55.68%[4]。那么,与正规就业相比,中国目前的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工作状况如何?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呈现出什么样的特征?在现实中又面临什么样的问题与挑战?本研究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二、相关文献综述

无论是“灵活就业”还是“新就业形态”,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互联网有着不解之缘,国内外学者对互联网与灵活就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王阳的研究表明,互联网普及对失业率存在显著负向影响,推广和应用互联网促进了各类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为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提供了广阔机会[5]。戚聿东等就互联网的使用对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发现互联网的使用能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缩小灵活就业人员和正规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6]136。DiMaggio和Bonikowski研究指出,灵活就业不仅在劳动力市场中可以起到发射信号的作用,增加就业的概率,还可以显著提升工作效率,而劳动者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对工资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7]。 Holman研究指出,灵活就业还可能增加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进而对个体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加产生促进作用[8]。詹婧等就互联网平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从业情况及就业决策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发现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得工作的灵活就业者未来更倾向于放弃灵活就业,转向正规就业,甚至退出劳动力市场[9]。

一些学者从“就业极化”的视角就互联网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展开了研究。所谓“就业极化”效应(Employment Polarization Effect),指的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劳动力市场出现高技能岗位和低技能岗位需求增加,而中等技能岗位减少的现象。王永钦和董雯研究认为,以机器人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对具有不同技能劳动力需求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差异,并具有明显的“就业极化”特征,不过机器人的应用对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并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10]。屈小博和程杰的研究发现,虽然中国整体就业结构变动呈现正在升级模式,但农民工就业结构变化已出现了极化的倾向,具体表现为最低收入的就业岗位出现下降,而中低收入岗位大幅度减少,中等收入岗位增幅较小,中高和最高收入岗位则增长更多[11]。吕世斌和张世伟也发现,由于研发投入提高和高技术资本设备应用增加,使中国劳动力市场产生了“就业极化”现象,即相对于中等技术行业,高技术行业和低技术行业的就业有更大幅度的增加[12]。事实上,互联网技术使得许多就业岗位出现了一定的“低技能化”甚至“去技能化”趋势,大大降低了相应岗位的培训成本和进入门槛,这其中就包括了大部分灵活就业的岗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灵活就业岗位属于“新体力劳动者”或“新蓝领工人”。

此外,国内学者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情况进行了研究。张抗私等[13]、孙红晔等[14]对正规就业者与非正规就业者的工资差异进行了研究,发现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工资差异。杨凡研究发现,流动人口劳动力市场存在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的市场分割以及对非正规就业者的歧视[15]。丁守海和夏璋煦研究提出,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新型灵活就业对我国现行的劳动规制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劳动关系、工时标准、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以及集体协商方面存在明显的制度供给缺口[16]。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是值得社会关注和深入研究的。

总的来看,近年来随着社会对灵活就业的广泛关注,国内外涌现出了不少关于灵活就业的研究,研究较多的主题有互联网对灵活就业的影响、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工资差异等,但国内目前尚未有较为系统全面的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职业发展的研究,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不仅探讨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还深入探讨了与灵活就业人员职业发展相关的工作时间、加班情况、工作环境、工作晋升、工作满意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在实证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对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总结,进而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三、数据来源与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2020年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中的个人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为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负责开展的大规模微观数据入户调查所获得。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16—60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者、临时工、非全日制工、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等。在处理数据过程中,本研究参考戚聿东等[6]127、尹文耀和叶宁[17]、何文和申曙光[2]41的做法,首先删除从事农业(农林牧渔水利)生产工作和城镇正规就业的人员样本,然后将当前工作状态为“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人员样本删除,再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无效样本,最后得到用于研究的灵活就业人员有效样本3871人。

(二)主要变量描述与统计分析

1.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对本研究关心的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可以得到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一张粗略的群体肖像图。灵活就业人员的有效样本共3871人,其中女性1429人,男性2442人,女性占比36.92%,男性占比63.08%。男性占灵活就业群体的大多数,反映了女性相对男性对正规就业更为偏好。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16—60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样本的平均年龄为38.22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本研究将年龄小于等于45岁的样本划分为青年群体,将年龄大于45岁的样本划分为中老年群体,最终得到青年群体有效样本2679人,中老年群体有效样本1192人。其中青年群体在灵活就业总样本中占比为69.21%,中老年群体在灵活就业总样本中占比为30.79%,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灵活就业人员样本每周工作时间平均为57.42小时,远超我国《劳动法》中关于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最长工作时间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样本平均税后工作总收入为39, 272.12元/年,其中41.58%的人和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58.42%的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尽管工作收入并不理想,工作时间长,但灵活就业人员样本的平均工作满意度及工作收入满意度、工作安全满意度、工作环境满意度、工作时间满意度等各个满意度的子维度都在“一般”和“比较满意”之间,显示出被调查样本对所从事工作总体上还是较为满意的。

2.户口与学历情况统计分析

灵活就业人员从哪里来?又在哪里就业?根据CFPS 2020年数据整理得到灵活就业人员样本的户口情况,可以看到,研究样本中78.58%的灵活就业人员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居民户口仅占总样本的21.08%,可见绝大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自农村。再结合CFPS 2020年调查中的另外一项统计数据“按照基于国家统计局资料的城乡分类”,可计算得到45.90%的人位于农村,54.10%的人位于城镇,再将生活和居住在城镇地区的54.10%的被调查样本减去21.08%的非农业户口和居民户口人员,由此可以推断研究样本中33.02%的人员为农民工或者外来务工人员,考虑到非农业户口和居民户口人员也可能生活在乡村地区,其实际比例应该比本研究预计的更高。总之,有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经过遥远的迁徙,从农村地区到城市去寻找就业机会。从整体上来看,灵活就业人员是一个流动性较强的群体,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发展是否顺利稳定,与社会的稳定息息相关。

本研究中3871名灵活就业人员样本在最近一次调查中的受教育情况如下:占比最高的受教育程度为初中,高达44.07%;其次为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占比为19.15%;再次为小学,占比为17.41%;大专及大学本科以上的合计占12.50%,硕士仅占0.08%。这反映了尽管国家大力鼓励和发展新就业形态,但高学历劳动者还是更青睐正规就业,这与传统社会价值观中以往对灵活就业的种种负面的刻板印象有关。

3.工作状况分析

2020年的CFPS调查问卷中有一道题目为“您这份工作单位/雇主性质属于?”整理相关数据,可以发现,被调查的灵活就业人员主要选择的单位/雇主性质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总样本中占比高达85.02%,第二选择为“个人/家庭”,占比为8.14%,远低于前者。

对工作总收入与每周工作时间进行分性别统计,从统计结果可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平均工作总收入约为3万元/年,远低于男性的4.46万元/年;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却与男性相差无几,只比男性少2.72小时/周。由此推断,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强度与男性不相上下,但单位时间工作报酬却大大低于男性灵活就业人员,这也是女性劳动者相较男性劳动者更为偏好正规就业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总收入分布情况可以发现,灵活就业人员样本的税后工作总收入密集分布于3万元周围,税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样本量很少。据统计,在总样本中,工作总收入低于5万元/年的占比为69.72%,工作总收入在5万元/年至10万元/年之间的占比为25.94%,而工作总收入高于10万元/年的仅占4.34%。但值得一提的是,在灵活就业样本中也不乏工作总收入达70万元/年的情况。这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经济地位有所提高,许多新就业形态已经通过市场的考验得到了大众的认可。

从灵活就业人员样本的每周工作时间分布情况来看,每周工作时间低于《劳动法》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44小时/周的仅759人,占比为19.61%;每周工作时间在44—70小时之间的有2469人,占比为63.78%;每周工作时间在70—168小时之间的有643人,占比为16.61%。

2020年的CFPS调查问卷中有一道题目为“上夜班频率:过去12个月,这份工作平均多久需要您上夜班?”对这道题的答案统计发现,令人欣慰的是,高达66.08%的灵活就业人员样本在工作中“从不需要”上夜班,但也有7.10%表示“每天都需要”上夜班,9.61%表示“每周需要几次”上夜班,3.18%表示“至少每周一次”上夜班。

调查问卷中有一道题目为“周末上班频率:过去12个月,这份工作平均多久需要您在周六周日上班?”对灵活就业人员周末上班频率进行统计,可以发现,高达75.19%的样本表示“每周都需要”,12.07%表示“每月几次需要”,仅8.35%表示“从不需要”。可见,对绝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周末上班已经成为工作的常态。

调查问卷中有一道题目为“是否随时到岗:是否因为这份工作的需要,您的手机24小时都不能关机,要随时待命?”令人惊讶的是,高达47.77%的调查样本回答“是”,可见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工作时间之长、工作强度之大,已经模糊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即使在下班以后,也要24小时随时待命。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当权益在相当程度上是缺乏保障的。

4.工作满意度评分及职业发展分析

2020年的CFPS调查问卷中专门设计了一个部分,请被调查者对所从事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评分,被调查者可以选择“非常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及“非常满意”,除了一个总的工作满意度以外,项目组还将工作满意度具体细分为工作收入、工作安全、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晋升5个方面分别进行测评,从中可以看出灵活就业人员样本的工作状态和对工作的态度与认知等。

在工作收入满意度方面,50.43%的样本对所从事的工作收入“比较满意”,“不太满意”的占17.57%,“非常不满意”的仅占2.27%。总体而言,灵活就业人员样本对工作收入还是比较满意的。

在工作安全满意度方面,52.16%的样本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情况“比较满意”,18.20%表示“非常满意”,对工作安全“不太满意”的占10.62%,“非常不满意”的仅占2.30%。总体而言,灵活就业人员样本的工作安全满意度要高于工作收入满意度,对工作的安全情况是比较满意的。

在工作环境满意度方面,48.49%的样本“比较满意”,14.34%表示“非常满意”,表示“不太满意”的占13.83%,表示“非常不满意”的仅占3.05%。总体而言,被调查的灵活就业人员样本对所从事工作的环境还是比较满意的。

在工作时间满意度方面,48.97%的样本“比较满意”,12.97%表示“非常满意”,表示“不太满意”的占17.08%,表示“非常不满意”的仅占4.50%。总体而言,被调查的样本对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时间还是比较满意的。考虑到本研究中样本每周工作时间平均为57.42小时,远超《劳动法》规定的最高工作时间,且绝大部分的被调查样本周末都需要上班,如此可观的工作时间满意度令人惊讶。显然对于大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超时工作已经成为常态,他们早已接受,且毫无怨言。

在工作晋升满意度方面,47.43%的样本表示所从事的工作没有任何晋升机会,在有晋升机会的样本中,23.69%表示“比较满意”,5.84%表示“非常满意”,8.77%表示“不太满意”,仅2.02%表示“非常不满意”。总体而言,近半数被调查的样本在工作中没有晋升机会,职业发展前景受限,而在有晋升机会的样本中,大部分对所从事工作的晋升情况还是比较满意的。

在工作整体满意度方面,54.20%的样本对所从事的工作“比较满意”,11.29%表示“非常满意”,表示“不太满意”的占10.72%,表示“非常不满意”的仅占1.65%。总体而言,被调查的样本对所从事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四、灵活就业人员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主要问题

与正规就业人员相比,中国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发展会遇到很多障碍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平均学历水平较低,难以胜任更具挑战性的岗位

根据本研究的分析结果,被调查的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受教育程度偏低,限制了其职业发展,让他们很难胜任更具挑战性的管理岗位或者特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同时,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灵活就业是解决低学历人员就业的重要途径。这一点在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大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2.平均工资水平较低,工作时间较长,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

根据本研究的分析结果,灵活就业人员样本工资低,平均每周工作时间长,周末需要加班,并需要随时上岗和上夜班,而且大部分没有与单位/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以上种种皆表明研究样本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考虑到本研究中的样本在全国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可以推断我国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是令人担忧的。

3.晋升通道不通畅,存在职业天花板现象

根据本研究的分析结果,灵活就业人员样本中近半数在目前从事的工作中没有任何晋升机会,存在职业天花板现象。而没有晋升机会的工作是没有职业发展可言的,尤其对许多“吃青春饭”类型的岗位,如果没有晋升到更高的岗位或者转岗到其他不需要“吃青春饭”的岗位,到了一定年龄,这些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命运就只能是被淘汰。

4. 仍有相当比例的劳动者对所从事工作的满意度较低

被调查样本中,仍有三成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度较低,在问卷中选择“一般”“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涵盖了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工作收入、工作安全、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晋升等。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灵活就业人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待遇仍然有待提高。

(二)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改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状况,促进其职业发展,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推动“互联网+”新兴灵活就业模式蓬勃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和有效克服:

1.政府和企业应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在职培训和重新深造的机会

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应通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在职培训,帮助他们提升职业素养,增强其劳动力市场的适应性;另一方面,通过定向发放优惠助学贷款的方式,帮助想要重返校园的青年灵活就业群体重新深造,提升学历水平,以期在未来获得更好的职业发 展。应清醒地认识到,并非所有的灵活就业岗位都有利于技能和经验方面的人力资本积累,特别是那些不需要太多技能、简单重复操作、“吃青春饭”类型的岗位。因此,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更多灵活就业劳动者能够拥有一技之长,掌握终身学习的本领,从而不断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2.政府应高度重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政府应敦促用人单位落实已有的法律法规,如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等。此外,应积极探索职业伤害保障,纠正大数据和算法应用过程中的非人性化设置,适当提高劳动者的分成比例,努力实现劳动者的体面就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3.发挥职称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激励作用,打通灵活就业人员的晋升通道

没有晋升就没有职业发展可言,因此,应鼓励用人单位打通灵活就业人员的晋升通道,允许部分能力突出的灵活就业人员晋升到专业技术或者管理岗位,发挥晋升通道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激励作用,鼓励他们长期稳定地在这一行干下去。打通晋升通道后,也会吸引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及高学历、高技能人才进入本行业,提升本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从而进入一个良性的发展循环。此外,随着职业分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从业人员有了对职称评审的迫切需求,也可以充分发挥职称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激励作用。以快递从业人员为例,201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首次新增了快递员、快件处理员和快递工程技术人员3个快递领域职业。2020年1月,人社部、国家邮政局联合颁布了《快递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快件处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将快递员和快件处理员设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等级。快递人员进行职称评审,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目前,关于快递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刚刚启动,还没有与待遇挂钩。从长远来看,将职称与待遇挂钩,才能从物质和精神上真正发挥职称评定对快递从业人员的激励作用。从管理学角度来看,为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评定职称,能够很好地解决该群体职业发展和社会认可的问题,对于提升个人素质,最终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4. 改善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条件,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满意度

政府应要求用人单位主动关爱灵活就业员工,改善灵活就业员工的工作环境,保障灵活就业员工的工作安全,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收入,保持相对合理的工作时间,提供多元化的晋升途径,以改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条件,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满意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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