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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歧视现状调查

时间:2024-06-19

王锋 朱长才 朱可 姜钊 张子旬

武汉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武汉,430065

社会歧视是指对于某一群体施以不公平或不公正的待遇。精神疾病患者由于认知行为异常和社会功能减退,面临来自社会的歧视,甚至家庭成员和医务人员的歧视[1]。本研究以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为研究对象,调查分析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为采取有针对性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抽取参加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培训班的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273人为研究对象,研究对象来源于湖北省各地市社区。

1.2 研究方法

采用自拟的一般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执业医师类别、工作年限、工作满意度、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知识认知等。知识认知共计13个条目,经预调查后修正,包括对严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了解程度、临床治疗掌握程度、危险等级评估程度等,采用5点评分,总分越高,知识认知越高,总分<39分为“不知晓”,≥39分为“知晓”。通过SPSS20.0软件计算相关指标,评价问卷信度和效度,结果显示,问卷的Cronbach’a系数为0.868,KMO值为0.852,信度和效度较高。

采用曾庆枝编制的歧视精神疾病患者评估量表[2],包括3个维度,即隔离、危险和能力维度。其中,隔离维度包含14个条目,主要为对患者社会交往方面的歧视态度或行为;危险维度包含8个条目,内容涉及对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趋向的评价;能力维度包含4个条目,内容涉及对患者能力方面的歧视。量表采用Likert五级评分法,各维度条目得分越高,表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程度越严重。通过SPSS20.0软件计算相关指标,评价量表信度和效度,结果显示,问卷的Cronbach’a系数为0.870,KMO值为0.825,信度和效度较高。

在培训之前,采用集中讲解后自填方式完成调查问卷和量表测量,由调查人员审核后收回问卷和量表。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e3.1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20.0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T检验、方差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3.1 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精神卫生工作中,男性127人,女性146人,年龄(37.32±8.72)岁,84.62%的工作者受教育程度在大专以上,公卫、临床、护士等专业各占24.54%、26.37%、27.84%,5年以下工作年限的工作人员占据73.63%。

2.2 研究对象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歧视现状分析

研究对象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量表各维度和总分与常模经单总体t检验比较(经Hartley’s 方差齐性检验,二者总体方差相等),存在统计学差异(均P<0.05)。见表1。

表1 研究对象对精神疾病患者歧视量表得分与常模的比较

2.3 研究对象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在精神卫生知识最低分为13分,最高分为52分,平均分为(34.41±7.02)分,知晓率为23.44%。

2.4 不同特征人群歧视量表总分的组间比较

将调查对象中的不同特征人群进行T/F检验发现,仅有性别、婚姻状况、对工作满意度以及精神卫生知识了解程度影响社区工作人员歧视精神疾病患者评估量表的总分(均P<0.05),其他特征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2.5 影响研究对象社会歧视量表得分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参考常模量表总得分,以量表总分(<2.07=0,≥2.07=1)为因变量,性别(男0,女1)、工作满意度(满意0,一般1,不满意2)、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程度(不知晓0,知晓1)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性别、精神卫生知识认知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精神疾病患者歧视得分的影响因素(均P<0.05)。结果见表3。

表2 不同特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对精神疾病患者歧视总分比较(n=273)

表3 影响研究对象歧视评估量表得分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3 讨论

3.1 湖北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歧视水平相对较低

研究结果显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评估量表总分为(1.81±0.66)分,其中隔离维度得分为(1.78±0.70)分、危险维度得分为(1.94±0.80)分、能力维度得分为(1.64±0.82)分,量表和各维度得分均低于常模[2],说明湖北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歧视总体程度相对较低。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调查,与患者接触,能全面了解到患者的病情,其在对病人社会交往方面歧视态度(隔离维度)、病人危险趋向的评价(危险维度)及患者生活能力评价(能力维度)方面认识更加全面,因此对患者的歧视水平较低。也有研究表明[3-4],与精神科护士、学生相比,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程度较轻,这可能是由于家属与患者存在血缘、婚姻或抚养关系,在情感上更愿意关爱和保护患者,更愿意与患者生活在一起。因此,可在本研究基础上,进一步调查家属与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患者的社会歧视,探讨家属与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在对患者社会歧视之间的差异。

3.2 湖北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偏低

调查结果发现,湖北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精神卫生知识分为(34.41±7.02)分,知晓率仅为23.44%,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在对严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了解程度、临床治疗掌握程度、危险等级评估程度等方面存在知识严重缺乏。王慧莹的研究中同样发现[5],我国社区相关医生精神疾病知识仍然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应加强对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精神疾病知识健康教育的重视。

3.3 性别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患者社会歧视的影响因素

在对湖北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患者社区歧视的单因素及多因素分析中发现,影响社会歧视原因主要包括性别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在研究对象中男性歧视量表总分低于女性,说明在面对精神疾病患者时,男性工作者更容易接受患者。该结果与国内其他研究结果一致[6-7]。这可能是由于女性在性格方面比较敏感,在面对精神疾病患者时内心容易产生恐惧或焦虑等负面情绪,从而对患者产生排斥。研究发现,精神卫生知识处于知晓水平的工作者对患者的歧视要高于非知晓者,国内外众多研究发现,公众对精神疾病的歧视态度与其精神卫生知识呈正相关[8-11],这可能是因为调查中使用的问卷不一致,所调查者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偏低所致。近年来,虽然各个地区开始加强对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但是一些媒体刊登丑化精神病患者报道的事件时有发生,产生了负面的舆论导向作用,从而导致公众及社区工作者对精神疾病的既往观念难以改变。主流媒体应当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精神疾病,尊重、接纳和关爱患者,为患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12],帮助患者回归家庭及社会。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作为精神疾病患者的随访监测者及精神康复过程中的干预者,其对患者的社会歧视态度能够直接影响到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我评价和治疗依从性[13]。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对患者的歧视态度问题应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积极建立“政府-社会-文化-患者”这一反歧视的社会网络[14],加强对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者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全面培训,帮助精神疾病患者正确治疗,促进患者尽早康复,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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