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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产业集聚对我国沿海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

时间:2024-06-19

纪玉俊 唐庆超

(1.中国海洋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2.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发展研究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一、引言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则是建成海洋强国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占沿海地区GDP的比重为15.0%[注]数据来源于《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海洋产业逐步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引擎。作为海洋大国,海洋产业的空间集聚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和典型事实。然而,海洋产业集聚在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增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仅仅考虑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会对政策制定产生误导倾向,进而影响其有效性。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以下简称GTFP)将环境因素纳入到经济增长分析框架中,更能体现海洋产业集聚对经济和环境的双重影响。因此,在陆海统筹的大背景下,研究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的关系,并深入剖析其内在作用渠道,对于更好地实现陆海统筹及沿海地区经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关于产业集聚与GTFP关系的研究,总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业集聚对GTFP的线性影响。其中,第一类为促进作用,如,Cingano和Schivardi通过微观企业数据发现产业集聚能提高企业绿色经济效率;[1]Xie和Li通过地级市层面数据发现产业集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政府干预和产业结构优化来提高GTFP;[2]张平淡和屠西伟以制造业为研究对象,发现制造业集聚能够促进我国GTFP的提升。[3]第二类为抑制作用,Andersson发现产业集聚虽然能提升工业产出效率,但会降低环境质量,不利于绿色经济发展;[4]任阳军等发现资源型产业集聚不利于本地区GTFP提升。[5]二是产业集聚与GTFP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如,陈阳和唐晓华、林伯强和谭睿鹏均发现产业集聚与GTFP之间呈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关系;[6][7]魏丽莉和侯宇琦基于产业集聚模式分类研究,发现不同集聚模式对本地GTFP的影响存在异质性;[8]蔡德发等在研究产业集聚与绿色经济效率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引入人口结构因素,发现人口结构在其中发挥显著的调节效应,并且调节方向会因区域不同而呈现出异质性;[9]Xie等引入土地财政,发现土地财政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城市GTFP的正向关系中起负向调节作用。[10]

尽管已有丰富的文献证实产业集聚对GTFP具有影响效应,但多集中在陆域经济,研究行业多停留在制造业与服务业,在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却鲜有文献从海洋产业的角度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因此,本文进一步聚焦到海洋产业,分析其影响机制并进行实证检验,边际贡献如下:第一,从理论层面阐述海洋产业集聚在助力沿海地区GTFP提升过程中所发挥出的独特性作用,构建分析框架;第二,运用中介效应模型考察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的传导机制,补充和完善海洋产业集聚影响沿海地区GTFP的间接路径;第三,将市场化程度纳入研究框架,运用调节效应模型考察市场化程度在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关系中所发挥的调节作用,从而更深层次地揭示海洋产业集聚的区域生产率效应。

二、理论分析框架

(一)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

21世纪以来,国家加大对海洋产业的战略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提高资金和技术投入等方式吸引生产要素向沿海地区流动,促进沿海地区海洋产业集聚的形成。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的正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经济效应。海洋产业对海洋资源和劳动力有较高需求,在集聚区内涉海企业之间共享资源和中间投入品,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海洋产业集聚带来劳动力向沿海地区集聚,形成“劳动力蓄水池”,拓展企业对劳动力的选择空间,实现劳动力与岗位更合理匹配,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海洋产业对基础设施有较强的依赖性,在集聚区内,对污染物处理办法相似的企业可以共享污染治理设施,降低污染治理的单位成本,进而提高GTFP。二是外溢效应。海洋产业之间的关联程度较大、辐射面较广,海洋产业集聚不仅能带来人才、科技等资源的集聚,还有利于技术和知识在企业间的流动和共享。当某个企业取得节能减排新成果时能通过技术和知识的扩散转移作用于其他企业,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提高生产效率。海洋产业集聚还可以将涉海企业的创新成果经由陆海产业链作用于陆域产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陆海一体化发展,进而提高整个沿海省份的GTFP。三是竞争效应。企业间的竞争行为会对创新产生外部激励作用,加快创新进程。涉海企业为保持竞争优势,会主动进行技术研发优化产品生产流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降低对海洋资源的依赖,同时挤压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的市场空间,使得集聚区内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污染物排放减少,有助于沿海地区绿色经济的增长。

然而,在海洋产业形成空间集聚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负外部性,对沿海地区GTFP产生消极影响。例如,当集聚区内企业数量过多时,会产生以下负外部性:一是产生拥挤效应。沿海地区区域面积有限,企业为实现规模经济扩大生产规模,造成对海洋资源过度的开发和利用,不仅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还产生大量污染排放物,生产要素的消耗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在区域内不断累积,不利于沿海地区GTFP的提升。二是引发恶性竞争。海洋产业对海洋空间及其资源有较强的依赖性,[11]由于海洋资源的稀缺性和其公共资源属性易引发“公地悲剧”,企业通过实施寻租等不合理的竞争行为,导致资源配置低效和浪费,阻碍了沿海地区绿色经济发展。同时,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成长期,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海洋产品差异化特征尚不明显,部分企业为占有市场份额恶意提高进入壁垒,导致生产效率更高和创新能力更强的企业难以进入,阻碍沿海地区GTFP进一步提高。

基于上述分析,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影响的大小和方向取决于正、负外部性的比较。由此提出假设1: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的影响具有非线性特征。

(二)海洋产业集聚影响沿海地区GTFP的内在机制

从结构效应来看,海洋产业集聚通过影响产业结构优化进而影响沿海地区GTFP。就产业结构高度化而言,海洋产业中包含海洋生物制药、海洋高端装备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此类产业集聚能直接带动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方向演变;海洋产业集聚带来的人才资本集聚有助于产业间形成知识的交互学习网络,通过高频率的互动交流激发新技术的产生和扩散,实现产品由低附加价值向高附加价值转变,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进而实现清洁生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提高地区GTFP。然而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阻碍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也就是当涉海企业数量超过沿海地区承载力时,对海洋资源会造成不可逆的过度开发,生态环境也会遭到严重破坏,因此降低了企业生产和研发效率,阻碍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沿海地区GTFP提升。就产业结构合理化而言,一方面,海洋产业集聚能带来劳动力、资本向海洋产业转移,吸引陆域产业中的剩余劳动力、引导要素的合理配置;伴随着海洋产业集聚正外部性的发挥,其与陆域产业间会形成共生协同关系,形成陆海一体产业链,从而促进陆海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合理化水平的提高能够释放“结构红利”,实现产业间的专业化合作和细致分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地区GTFP。另一方面,出现海洋产业过度集聚时,劳动力趋近于饱和,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减少,此时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不协调,产业结构会向不合理方向发展,阻碍沿海地区GTFP提升。

从创新效应来看,海洋产业集聚通过影响创新水平进而影响沿海地区GTFP。当海洋产业集聚产生的正外部性占主导时,涉海企业间资源和设备共享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生产成本,为企业创新留出资金和平台,孕育产生大量的海洋教育机构和科研院所,带来人才、知识、技术、信息等资源聚集,[12]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专业性人才相互交流学习和分享经验,将理论转化为先进技术,并通过外溢效应将创新成果扩散至上下游企业乃至整个地区,从而会促使集聚区内企业由能源消耗型转为技术主导型,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对能源的依赖与消耗,提高GTFP。而当负外部性占主导时,企业间恶性竞争加剧,实施低价格战和技术锁定,损害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使得创新水平降低。创新水平下降又使得企业由技术主导型返回到能源消耗型,污染物排放增多,抑制沿海地区GTFP的提高。

从能源效应来看,海洋产业集聚对能源强度改变也会影响沿海地区GTFP。一方面,海洋产业在空间上的集中有助于企业实现规模经济,通过技术溢出、知识共享和要素匹配等途径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有利于降低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费。同时,东部沿海地区可凭借海洋产业集聚积累下来的优势,积极开发新能源,在一定程度上使用风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代替传统能源,降低能源利用强度。能源强度的降低意味着能源的利用质量和效率提高,对能源的合理利用使得非期望产出减少,从而提高地区GTFP。另一方面,海洋产业集聚也会提高能源强度,阻碍GTFP的提高。当集聚区内企业数量较多时,面对有限的海洋资源和区域面积,部分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和业务往来,加剧能源消耗,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忽略了环境保护,对沿海地区GTFP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设2:海洋产业集聚可以通过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创新水平、能源强度进而影响沿海地区GTFP。

为了更加直观反映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的作用机理,本文绘制了如图1所示的影响机制。

图1 海洋产业集聚影响沿海地区GTFP的机制

(三)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

我国不同地区市场化程度差异较大,市场化既可以增强海洋产业集聚的正、负外部性,也可以对其起到弱化作用。就前者而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促进了市场交易,使得集聚区海洋资源的配置更加趋于优化;同时强化企业的市场竞争,涉海企业为维持市场地位,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倾向于实施产品创新,减少同质的海洋资源投入来扩大产品的差异化程度,进而提高创新水平,增强海洋产业集聚的正外部性。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也可以使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而恶化,更易造成市场失灵,企业研发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也因此增多,弱化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进而增强集聚的负外部性而使得沿海地区GTFP下降。就后者而言,虽然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但还需要有为政府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实施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手段促进海洋产业集聚的形成,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相得益彰才可以更好地发挥集聚正外部性。因此,仅仅利用市场化可能会弱化正外部性的发挥。而当海洋产业集聚产生的负外部性占主导时,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又可以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促进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更合理地协同与融合,通过陆海的一体化发展降低涉海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治污管理效率,进而弱化集聚的负外部性对沿海地区GTFP产生的消极影响。

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3:市场化程度在对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的非线性关系具有调节效应。

三、变量选取、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一)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GTFP,在规模报酬可变的假设条件下,基于SBM方向性距离函数,利用ML指数来计算GTFP。由于各期的ML指数为环比变动参数,因此,如果ML>1,说明第t+1年与第t年相比,GTFP提高了。为了真实全面反映每年经济的绿色增长状况,借鉴邱斌等的做法,将2006年各省份的GTFP值设定为1,然后根据测算出的ML指数进行累乘得到2007—2019年沿海各省份的GTFP。[13]

测算ML指数需要的数据主要包括投入和产出。投入包括劳动力投入、资本投入和能源投入。其中,劳动力投入用各省份年末就业人数来表示;资本投入借鉴张军等的做法,用永续盘存法估计的资本存量来衡量;[14]能源投入用各省份能源消费总量来表示。产出包括期望产业和非期望产业。其中,期望产出用各省份以2006年为基期消除价格因素的实际GDP来表示;非期望产出则包括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工业烟粉尘排放量。

2、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海洋产业集聚(LQ),借鉴于谨凯等的做法,用海洋产业区位熵来表示其集聚水平,即用i地区海洋生产总值占i地区GDP的比重与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GDP比重的比值来表示,[15]具体公式为:

(1)

3、控制变量

为防止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选取如下六个控制变量:(1)能源结构(ENE),用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来表示[注]将煤炭消费量折算为标准煤。;(2)环境规制(REG),用各省份的单位工业产值污染治理成本来表示,即用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3)科技水平(SCI),用各省份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来表示;(4)信息化水平(MAT),借鉴宣旸和张万里的做法,[16]用邮政业务收入和电信业务收入总和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表示;(5)基础设施水平(LNF),用各省份人均道路面积来表示;(6)对外开放水平(OPEN),借鉴朱喜安等的做法,[17]从资本引入的角度出发,用进口总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

(二)计量模型设定

为了研究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参考相关文献,建立如下模型:

(2)

(三)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我国大陆沿海11省份进行分析,研究区间为2006—2019年。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沿海11省份统计年鉴等。对于个别缺失的数据本文采用线性拟合或移动平均法予以补充。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由于研究对象是沿海11省份,时间跨度为14年,属于长面板数据,误差项可能存在异方差、自相关或同期相关等问题,故首先需要对模型进行Wald检验、Wooldridge检验和BP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可以发现,P值均小于0.01,拒绝原假设,说明该模型存在组间异方差、组内自相关和同期相关。忽视上述问题进行回归可能导致模型估计存在偏差,因此应选取能够考虑以上三个因素的全面FGLS对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2。

表1 异方差、自相关和同期相关检验

表2 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回归结果

就控制变量来看,除能源结构外,其余控制变量均在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能源结构的影响为负但不显著,虽然煤炭的大量消耗会产生污染气体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但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在于不清洁的煤炭利用方式,而不是煤炭本身。[18]近年来,东部沿海省份各企业不断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同时把其他低排放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清洁能源作为补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煤炭消耗对沿海地区GTFP的负面影响。环境规制的影响显著为负,原因可能是企业对污染治理资金的利用率不高,对污染型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约束,环境规制对地区GTFP的影响尚未从“遵循成本”的负效应跃升至“创新补偿”的正效应。[19]科技水平前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越高,越能激励企业开发绿色环保技术,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信息化水平的影响显著为正,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能够推动地区之间的信息流通和贸易畅通,促进合作和经济增长,同时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消耗。基础设施前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交通的便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动GTFP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与GTFP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沿海地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在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吸引了大批污染密集型企业到本国集聚,产生了“污染天堂”的现象。

(二)稳健性检验

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

(三)异质性分析

1、分产业异质性

不同类型海洋产业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强度不同,其集聚程度对沿海地区GTFP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将海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集聚分别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可以发现,海洋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呈倒U型影响。由于海洋资源的流动性较差,在海洋经济集聚程度较低时,会吸引大量海洋渔业和海洋工业到沿海地区集聚,充分利用海洋资源进行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显著降低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促进GTFP的提高。但当海洋第一、第二产业集聚到相当程度时,一方面,其对海洋资源的依赖性较强,技术水平提高缓慢,在海洋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技术水平的相对落后无法弥补资源的不足,过度集聚引发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海洋生态系统的相对脆弱性,环境承载力不足,过度集聚产生的环境污染得不到妥善处理,阻碍沿海地区绿色经济发展。同时也发现,海洋第二产业集聚抑制GTFP的拐点值小于海洋第一产业[注]经计算,海洋第二产业集聚的拐点值约为4.06,海洋第一产业集聚的拐点值约为12.27。,说明海洋第二产业集聚更易造成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增加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

海洋第三产业集聚的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一次项系数不显著,可能原因为模型设定不准确,因此,仅将海洋第三产业集聚一次项加入模型后发现其系数显著为正。以滨海旅游业、海洋运输业为主导的海洋第三产业集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沿海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减轻了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第三产业集聚产生的关联效应强,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外溢进一步推动新兴产业兴起和高污染产业转型升级。

表4 海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集聚对GTFP的影响

2、集聚模式异质性

表5 专业化、多样化集聚对GTFP的回归结果

专业化、多样化集聚对GTFP的回归结果见表5。同时将海洋产业专业化集聚的一次项和二次项加入模型后发现系数均不显著,而仅加入一次项后发现系数显著为负,说明海洋产业专业化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主要存在线性关系。这是因为在专业化的集聚模式下,涉海企业使用相同的海洋资源进行生产,出现了产品同质化现象,某些企业为争夺海洋资源的使用权易引发恶性竞争,实施寻租行为,造成资源的浪费和错配。再者,在专业化集聚模式下,企业间倾向于技术上的模仿,易引发搭便车行为,降低企业进行创新行为的积极性,不利于技术进步。海洋产业多样化集聚与地区GTFP之间为显著U型关系,可能因为当多样化集聚程度较低时,不同产业在空间上呈分散分布,产业之间的关联程度不强,企业间交流合作的成本较高,难以形成协同效应,此时不利于GTFP的提升。而当多样化集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企业及产业间自由流动,促进互补性技术和知识溢出,从而提高沿海地区的创新技术水平;不同行业企业形成合作,共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减少企业污染排放,提高沿海地区GTFP。

五、进一步分析

(一)基于中介效应的作用机制检验

在考察完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后,进一步分析两者之间的内在传导机制,借鉴温忠麟等的逐步检验法,[22]将中介效应模型设定为:

(3)

(4)

(5)

其中,Mit为中介变量,具体包括产业结构高度化(STR1)、产业结构合理化(STR2)、创新水平(CON)和能源利用强度(INT)。公式(4)用于检验海洋产业集聚与中介变量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公式(5)可以检验中介效应的存在性及大小。若γ1、γ2、γ3均显著,说明是部分中介作用;若γ1、γ2不显著但γ3显著,说明是完全中介作用;若α1、α2、γ3中至少存在一个不显著时,利用偏差校正后的Boostrap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首先,检验产业结构优化的中介效应。产业结构优化包括产业结构高度化(STR1)和产业结构合理化(STR2)两个方面。其中,高度化用第三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来表示;合理化借鉴韩永辉等的做法,采用产业结构偏离指数的倒数来度量。[23]计算方法见公式(6)。TL表示产业结构偏离指数,值越大说明经济发展越偏离均衡状态,产业结构越不合理。其中,Yitm/Litm、Yit/Lit分别表示i省份第m产业和整体的劳动生产率。

(6)

检验结果见表6的列(1)到列(4)。根据列(1)和列(3),海洋产业集聚能够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产生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影响,依据列(2)和列(4)可以得出,海洋产业集聚经由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助力沿海地区GTFP的提高。同时海洋产业集聚的一次项和二次项系数依旧显著,说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起部分中介作用。产业结构高度化意味着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提高企业技术密集程度来实现集约式生产,从而节约生产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地区GTFP水平。合理化水平的提高使得产业供需结构由不协调逐步转为协调,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因资源错配和资源浪费对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

其次,检验海洋产业集聚通过创新水平对沿海地区GTFP的作用机制。创新水平(CON)用各省份人均专利申请授权量来表示。检验结果见表6的列(5)和列(6)。列(5)显示,海洋产业集聚与创新水平之间呈倒U型关系。在列(6)中的海洋产业集聚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创新水平系数显著为正,证明海洋产业集聚能够通过创新水平对地区GTFP产生影响。在海洋产业集聚程度较低时,海洋产业集聚可以通过成本节约、设备共享、知识溢出等渠道促进创新水平的提高,从而优化生产技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降低环境污染,促进GTFP的提高。而当集聚区内企业数量过多时,企业间易引发恶性竞争,通过实施技术锁定等手段弱化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使得企业返回到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资源开发利用生产模式,不利于沿海地区绿色的经济发展。

最后,检验能源利用强度的中介效应。能源利用强度(INT)用各省份能源消费总量与实际GDP的比值来表示。结果见表6中的列(7)和列(8)。列(7)表明,海洋产业集聚与能源利用强度之间呈U型关系,在列(8)中,能源利用强度的系数显著为负,海洋产业集聚一次项和二次项的系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能源利用强度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一方面,海洋产业集聚可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和产业关联效应来降低企业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沿海地区GTFP。另一方面,当海洋产业集聚较高时,面对有限的海洋资源和区域面积,部分企业为了维持其竞争优势,忽略环境效益,盲目追逐利益和生产规模,加剧能源消耗,从而阻碍了沿海地区绿色发展。

综上所述,以上检验结果验证了假设2,即产业结构优化、创新水平和能源强度在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的倒U型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

表6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

(二)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检验

我国是一个大国,不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为验证上述差异是否会对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的非线性关系产生不同影响,本文借鉴蒋瑛等的方法,[24]建立如下调节效应模型:

(7)

表7中的列(1)报告了将市场化程度作为调节变量时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控制了调节变量对GTFP的直接贡献β5的情况下,β1β4-β2β3大于0[注]β1β4-β2β3=0.3207×0.0729-(-0.1895)×0.0555≈0.0339。,拐点右移,说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推迟”了GTFP由上升转为下降的拐点。市场化程度与集聚二次项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倒U型曲线变缓,也就是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减弱了拐点两侧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的倒U型关系。为了更直观反映出市场化程度所发挥的调节作用,对市场化程度分别取25%和75%分位数,按照列(1)的回归结果画图示意市场化程度较低时(low-MAK)和市场化程度较高时(high-MAK)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的不同曲线,详见图2。

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能够弱化海洋产业集聚的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其原因在于:在倒U型拐点左侧,当海洋产业集聚程度较低时,海洋产业尚处于劣势,生产技术较不成熟,生产效率偏低,海洋领域产学研合作链条不够紧密,陆海产业链对接不够充分,此时正外部性的发挥主要得益于有为政府的作用,也就是在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还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正外部性的产生。在倒U型拐点右侧,当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产生消极影响时,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可以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提高企业要素配置和治污管理的效率。此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良好经济秩序和金融体系的形成,降低企业的外部经营成本,提高创新发展水平,[27]从而减缓GTFP水平的下降趋势。同时,对于拐点右移而言,在市场化程度较高时,涉海企业拥有更大的市场空间,能够根据市场信号及时调整自己的决策,提高自身发展模式与市场环境的匹配程度,使供需结构达到平衡,有助于海洋产业集聚通过正外部性而容纳更多的企业,从而导致倒U型曲线的拐点右移。

另外,为增强研究结论的稳健性,将解释变量与调节变量未做中心化处理进行回归,结果见表7中的列(2),从中可见主要变量的系数方向及显著性与列(1)保持基本一致。因此验证了假设3,即市场化程度能够对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的倒U型曲线关系产生调节效应,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使倒U型曲线的拐点右移、形态更加平缓。

表7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图2 不同市场化程度下海洋产业集聚与GTFP关系

六、结论与启示

在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研究海洋产业集聚对沿海地区GTFP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构建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实证检验了海洋产业集聚与沿海地区GTFP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第一,海洋产业集聚与GTFP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第二,海洋产业集聚对GTFP的作用具有产业类型、集聚模式的异质性。第三,中介效应模型发现海洋产业集聚可以通过影响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创新水平、能源强度这三条途径来影响GTFP。第四,调节效应模型发现市场化程度能够影响海洋产业集聚与GTFP之间的倒U型关系,即会使倒U型曲线变平坦、拐点右移。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沿海各省份要实施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实现海洋产业的适度集聚,不能一味追求海洋产业集聚程度的提升。对于海洋产业集聚程度较低的省份,可适当提升其集聚度来充分发挥集聚的正外部性,提高地区GTFP;对于海洋产业集聚程度较高的地区,比如天津、上海和海南,要将重点放在集聚的“质量”上,推动海洋产业的整合优化,避免因同质化企业的“扎堆”而加剧负外部性影响。其次,促进海洋产业间的协调发展。海洋第二产业虽然对经济拉动作用强,但要防范由于过度集聚对环境造成破坏性后果;发展壮大海洋第三产业,打造陆海物流枢纽,引导滨海旅游产业向集聚化发展,培育壮大海洋信息服务、海洋教育等高端产业,充分发挥海洋第三产业的积极作用。再次,转变海洋产业集聚模式,推进海洋产业由专业化集聚向多样化集聚转变。避免出现同质化企业的恶性竞争,鼓励不同类型企业间的有效竞争与合作,取长补短,打造门类齐全、上下游关联的陆海一体产业链,构筑基于产业多样化的海洋产业集群。最后,提高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提升创新水平,降低能源强度,充分发挥中介作用,助力海洋产业集聚地区GTFP提升效应;构建更加和谐的政府和市场关系,海洋产业既要利用好政府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各项政策,也要精准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优势,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合力来实现海洋产业集聚的地区绿色生产率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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