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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大美青海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7-06

文/宋宇 范春霞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自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通过多年的努力,全省上下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树立,绿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制度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在全面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同时,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1]。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全省生态环境依然非常脆弱,统筹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任务十分艰巨,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为此,结合新形势、新背景,青海急需探索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欧亚大陆孕育大江大河最多的区域,被誉为“中华水塔”“全球气候启动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总书记对青海先后作出十几次重要批示,大多都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明确指出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是青海义不容辞又容不得丝毫闪失的重大责任。由此可见,青海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定不移地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这既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对青海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同时也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

(二)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高质量发展涉及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增长动力等诸多方面的系统性重大变革,需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生态文明建设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升级的重要手段,对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强大的推动作用。纵观国内外发展,以环境总量约束,倒逼相关产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质量提升和环境好转,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双赢的例子早已屡见不鲜。“十二五”期间,为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青海省累计淘汰落后产能55.2万吨,但从整体来看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仍旧保持了12%的增速,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7.89%,这表明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没有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反而通过转方式、调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久动能。

(三)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

青海发展底蕴在资源、优势在资源、希望也在资源。随着全球经济深度调整期和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期,迫切要求青海省在经济发展中始终践行***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理论,以生态文明思想统领资源开发和经济建设,通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方式,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深入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实现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统一,将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优势,不断增强全省经济综合竞争力,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实施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生态制约因素

(一)产业结构调整进度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

自2014年以来,青海省进一步加大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力度,但由于受到经济、环境、科技、人才等方面的制约,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缓慢,长期以来形成的结构性和素质性矛盾依然存在。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在工业内部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截至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仅为9%[2],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与传统产业结合不够紧密。二是技术创新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尽管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有所提升,但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不高,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拥有高水平的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不多,科技创新还未成为企业的共识。

(二)环境质量状况无法提供高质量发展外在支撑

当前青海和全国一样,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到了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攻坚期。随着环境污染治理深入推进,一些环境问题解决的难度在逐步加大,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面临着多重挑战。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受自然地理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基础并不牢固,波动较大,2018年西宁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7.2%[3],这说明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形势依然严峻。水污染治理方面:青海省各流域河流普遍存在抗干扰能力差、水体自净能力弱等问题,在提升水环境治理质量与效果、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效率和循环利用等方面短板问题突出,加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刚起步,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任务重、难度大。三是土壤污染治理方面,污染防治基础工作薄弱,污染地块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如西宁市杨沟湾村以及原鑫飞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未能完全治理,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三、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

(一)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奠定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

按照全省资源禀赋情况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建立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动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产业基础。一是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轻工、建筑材料等传统产业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降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传统产业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二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落实《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重点对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构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元锂电、新材料、光伏制造等千亿级产业集群。三是壮大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统筹各区域农牧林渔优势资源和综合条件,重点打造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枸杞沙棘“四个百亿元”产业,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四是打造旅游支柱产业。统筹推进全域全季全时旅游,加快建设十大旅游知名景区,十个生态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精品线路、精品景区,创建国家级自驾车旅游示范省。全面增强旅游服务能力,强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投诉求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实施“智慧旅游”工程,促进旅游与高原生态农牧业、民族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自然生态游、民俗文化游等新业态。五是推进园区改革创新。促进青海省生产力布局向园区倾斜、产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流动、企业向园区聚集,形成国家级园区创新引领、省级园区支撑有力、地方园区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体系。加快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完善园区生态管理体系,提升园区绿色管理水平,把园区作为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主阵地。

(二)构建生态安全体系,提供高质量发展环境支撑

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对优质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核心,全力推进新时期环境治理工作,坚决打赢“四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支撑。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需求,重点做好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燃煤污染、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加强扬尘整治、强化区域联动以及推动基础能力建设六方面工作,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让“青海蓝”永驻高原。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做好湟水流域和黄河上游地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按照“一河段一策,一支流一策”思路,推进湟水流域重点汇水支流水质改善,还全省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地方水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争取形成“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同治、多部门联治、全社会群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通过实施西宁第一污水处理厂以及互助、共和、贵南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在青海省逐步推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技术改造,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平。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结合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抓好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负面清单制度,落实联动管理机制和分用途管理措施,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实行严格管控。四是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到青海省所有村庄和游牧民全覆盖,注重在整治扩面和提档升级上下功夫,推动脱贫攻坚和高原美丽乡村项目衔接,重点针对人口较为密集的湟水流域地区解决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和周边规模较大村庄污水污染问题。进一步完善农牧区垃圾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试点推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由政府购买服务,运营由第三方负责的工作模式,同时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农牧区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巩固好现有整治成效,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

(三)构建生态制度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为此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具有青海特点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有助于改变青海省以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打造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一是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调整完善与主体功能区制度相适应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开展资源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有序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划定县域“三区三线”,并在此基础上,启动全省空间规划编制,建立全省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抓好自然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创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明确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责关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组建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实现自然资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配置。三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尽快制定《青海省生态补偿条例》,完善湿地、草原、林地等生态系统补偿政策和标准体系,明确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启动省内湟水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并申请国家建立长江、黄河以及黑河等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面理顺流域上下游区域的生态关系和利益关系,推动青海省流域保护州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建立绿色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政策,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全面避免干部在任期内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行为。

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生态文明建设这个根本前提,如此,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才能更长远、更有利,才能为美丽中国与中国智造的美好愿景,贡献一份青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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