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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企业财务舞弊审计重点

时间:2024-04-24

吴菲

摘要:IPO是企业改善财政状况、增强股权流通性、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方式。近年来在企业IPO过程中财务舞弊时有发生。文章从虚增收入、虚增资产、虚增所有者权益、虚减成本费用、虚减负债等、关联方交易几个方面探讨IPO企业财务舞弊审计的重点,以降低和防控审计风险,促进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关键词:IPO;财务舞弊;审计重点

企业IPO是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完善治理结构的有效方式。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共3573家居世界第四位,企业IPO数量已达世界第一位。2016~2018年证监会共受理IPO企業898家,共有723家企业成功IPO,未通过审核企业175家,占比19.48%,其中财务舞弊成为未通过审核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发展时间短相关制度体系仍待完善,IPO企业财务舞弊现象不仅对IPO上市造成不良影响,也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和误导资本市场的经济发展指向,同时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干扰我国经济的发展。

IPO企业财务舞弊的原因是追求过度利益。一方面,在IPO上市过程中企业利润与股票发行价格正相关,利润越高股价越高,这样企业股东有冲动实现企业高估值的同时还可以募集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一些IPO企业管理者前期为解决融资需求引入VC、PE,为实现企业限时上市和预期净利润的对赌协议有冲动篡改财务指标。另外,中介机构辅导企业IPO过程中的收益往往与企业上市融资金额相挂钩,一些中介机构为促成企业上市有冲动化对企业行为不当指导。因此股东、企业管理者、中介机构为追求过度利益促使IPO企业可能会做出财务舞弊的行为。

经整理2016~2018年IPO企业财务舞弊统计数据见表1,问题集中在虚增收入、虚增资产、虚增所有者权益、虚减成本费用、虚减负债等、关联方交易几个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IPO企业审计的针对性,对这些重要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审计,降低和防控IPO审计风险,同时促进企业依法依规IPO,维护资本市场的的长远健康发展。

一、收入审计的重点

(一)审核虚构交易行为

分析近三年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特别是第四季度收入变化情况,审核有无伪造买卖合同、伪造变造出库单、虚开发票等通过伪造凭证实现虚构交易;审核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是否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虚增的收入往往列入应收账款科目长期挂账,最后通过坏账准备冲销中来处理。虚构交易可以实现虚增收入但实际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并未实现,不仅没有货币资金的流入还要承担虚增收入对应的税款的现金流出。因此表现为应收账款增速大于营业收入增速、收现比(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长期小于1甚至更低以及现金流与利润长期背离。

(二)审核违规确认收入

1. 审核企业有无提前确认收入行为

分析12月份及次年1月的收入增减变化的合理性。检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据、销售合同等资料,对比登账日期、开具发票日期、发货日期、合同条款规定日期,确定收入确认日期与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日期与是否属于同一会计期间。

2. 审核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制造销售收入

首先要确定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实务中如果企业不主动披露关联方关系审计人员很难识别交易性质,因此重点关注年底发生的大额交易和存货周转率的突然变化以判断和识别关联交易。另外确定企业是否通过协商定价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其他形式的关联交易虚增收入。例如,企业将产品销售给没有关联的第三方,然后在由其关联方企业将产品从第三方购回,这样既可以虚增销售收入又可以避免合并报表内部销售收入的抵消。

二、资产、所有者权益审计的重点

IPO企业财务舞弊的目的一般是虚增利润,因此利润表中虚增的净利润必然要转入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与此对应或者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增资产,或者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减负债。由于调减负债涉及与债权方进行债务重组,操作困难。因此虚增资产是财务造假最常见的手段。

(一)审核应收账款

企业虚增收入会同时虚增应收账款,这些虚增的应收账款在未来没有现金流入导致长期挂账,一些IPO企业为将其伪造成有现金流的交易,先以虚构交易客户名义进账货币资金冲销应收账款,后以预付账款或购入存货名义转出货币资金,导致预付款和存货科目余额特别高且没有合理解释。

(二)审核虚增银行存款

审计人员要审核IPO企业是否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变造进账单、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存款;假借收回应收款项或对外投资的名义虚增银行存款;延迟支出入账虚增银行存款;虚构股东出资、政府补贴和退税收入虚增银行存款;隐瞒商业汇票到期未付款虚增银行存款;虚构业务利用借款或账外资金在关联企业之间流转虚增银行存款。

(三)审核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审计人员要审核IPO企业有无将未回收的对外投资虚构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或将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以及用不合理的折旧年限和不按照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已达到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提高企业的资产价值的目的。

(四)审核虚增投资

审计人员要审核IPO企业有无以伪造的银行汇票虚增长期股权投资规模,不按准则要求摊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通过账外资金虚构投资等舞弊行为,虚构报表资产规模以更好体现盈利能力。

三、成本、费用审计的重点

审核是否隐瞒当期费用或递延到下期;期末企业虚增存货价值,从而虚减销售成本和费用;对发生的坏账,存货跌价,固定资产减值等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不核算贷款利息或少计利息或将利息违规资本化;账外资金冲减账内费用;年末将费用调入递延资产等虚减成本、费用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四、负债审计的重点

审计人员要审核IPO企业是否隐瞒对外借款和开出的商业汇票等;将应付账款列入预付账款核算、将其他应付计入资本公积。

五、关联交易审计的重点

(一)审计人员要审核IPO企业是否通过关联方购销业务舞弊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集团公司内部之间交易行为应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抵消,IPO企业若为子公司,它与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业务会因其编制的是单个报表不是合并报表而无法抵消,因此需要IPO企业在其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内容。要特别关注IPO企业向其母公司销售显著高于市场价格的产品且构成应收账款时虚增利润的行为。

(二)审计人员要审核IPO企业是否通过关联方资金往来舞弊

审核是否IPO企业出现利润下滑时,会利用与关联方签订的费用支付合同降低甚至退还IPO企业已支付费用的方式虚增利润;IPO企业将闲置资金借给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关联方,通过高于正常水平的利率的约定获得超额利息虚增利润。

(三)审计人员要审核IPO企业是否通过受托经营舞弊

审核IPO企业是否将不良资产委托关联方管理并通过协议约定显著有利于IPO企业的收益方式,不仅获得额外收益又能够避免不良资产带来的减值损失,但在账务处理上往往收益只做挂账处理不一定能产生真正现金流入而虚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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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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