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纪东津
(苏州市纺织工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江苏 苏州 215000)
纵观中国乃至西方的翻译史,翻译这门学科的发展演变离不开宗教与哲学发展的大背景。翻译的出现与发展,必然是人际、族际、国家间的交流往来带来的结果,而翻译又反过来促进了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交流[1]。翻译传达的是母语文化,而哲学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哲学的层面上来研究翻译也不失为另辟蹊径。在对我国的翻译理论进行概要的分析与探讨后,在先辈们提出的“信、达、雅”、“神似”[2]、“化境”等理论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与翻译息息相关的儒释道哲学“中和”、“吸、放、定”三学与“和合”这三个新概念以及“不失大雅,冲气以为和”这一达至和合境界之方法论。
中国的翻译译事记载的相关文献最早出现在周朝,《周礼》和《礼记》两书中就有关于周王朝翻译官职记载。
《周礼》中的“象胥”①《周礼·秋官》:“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象胥,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语说焉,以和亲之。若以时入宾,则协其礼与言辞传之。”,就是四方译官之总称。《礼记·王制》提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为了“达其志,通其欲”①《《礼记·王制》:“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各方都有专人,而“北方曰译”。后来,佛经译者在“译”字前加“翻”,成为“翻译”一词,一直流传到今天。
不同的译者有着不同的生活、文化背景与经历,他们对翻译的解读不同,对同一部作品更有着不同的理解与叙述。如张培基认为,“翻译是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维内容准确而完整地重新表达出来的活动。”茅盾则提出,“文学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原文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像原作一样的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文学翻译的主要任务……在于把原作的精神、面貌忠实的复制出来……”尤金·奈达认为翻译是“用最恰当、自然和对等的语言从语义到文体再现源语的信息。”
笔者认为,翻译的实质是将一种语言的思维内容用另一种语言重新表达的转化过程,并以尽可能接近原作艺术意境为目的。
先辈们将翻译大致分为理解、转换、表达等三个环节。笔者认为这种过程也可以视为是“吸、放、定”三步骤。吸即“吸收”,也就是吃透原文,透彻理解词与词,句与句,章与章以及篇与篇之间的逻辑关系、思想内容以及意境精髓。第二步的放就是“初步翻译转换的过程”,最后一步的“定”是通过不断的修改初步的译文将其完善,最终方可定稿。前两步骤是第三步的基础,第三步则是关键,但“定功”的深与浅,靠译者平时大量原著的英汉或汉英对比翻译实践的积累了。要做好翻译的工作,译者既要掌握相关的翻译理论知识,更要熟悉翻译的实践操作,包括翻译的内涵、翻译之“道”、翻译之“术”等。
翻译的实质是将一种语言的思维内容用另一种语言重新转化的转化过程,其中要考虑到源语言文化的独特性与目的语文化受众的可接受性。对于翻译,19世纪末我国著名翻译家严复在翻译 《天演论》时提出翻译要做到“信、达、雅”,这个说法至今仍被翻译界奉为圭皋。西方对翻译之“道”也有说法。近代英国翻译理论家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于1790年在《论翻译的原则》(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一书中提出 “翻译三原则”,又称“泰特勒三原则”[3]。当代翻译理论之父的尤金·奈达提出的“动态对等理论”开创了翻译研究的新视角,曾在20世纪80年代统领中国翻译研究局面[4]。
玄奘大师曾提出“既须求真,又须喻俗”的翻译原则,即将“忠实”和“通顺”,辩证统一地结合在一起。笔者认为,翻译时既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忠实,也不可能做到绝对的通顺,任何一个至真的译作最终都离不开一个“和”字,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万事万物均有一个调和的“理”在里面,这个“理”就是“平衡”,就是平衡“忠实”与“通顺”两者之间的关系。即“不失大雅(此处的“雅”指的是能够译出原作的修辞、文采、价值、立意等精髓。),冲气以为和”。
具体来说,就是在保持译文忠实和通顺且不失大雅的同时,也能调和“忠实”与“通顺”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将其经过“中和反应”之后的产品给加工(“中和翻译”)成为新成品(译作)。经过调和后的译作通过各自的减损以达到一种表面上既无完全忠实又无完全通顺而实质大有的境界,笔者将这一境界称为“和合”。由此可见,忠实与通顺既对立又统一,既矛盾又相互依存,两者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性。那么,这一中和反应过程之后的加工就需要上文所提到的“吸、放、定”三学中的“定”功了。笔者所提出的“和合”不仅指译文在文字、形式、风格、价值、立意上要和原作一致,还要在精神上保持一致性。它是一种理想,但也不无可能实现,译文只要在不失大雅的前提下能做到以上的标准就已经接近“和合”的境界了。
何为翻译之术呢?就是翻译的方式方法。而翻译的方法蕴含在翻译的过程中,翻译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步骤:理解、转换、表达和校核。也就是说译者应先理解原文,然后在相应的翻译单位如词、词组或分句上进行语义甚至审美层次的转换并表达出来,最终经过冷却反复斟酌后得出最终译文。这也可以用笔者的“吸、放、定”三阶段进行理解,理解就是“吸”,“转换”与“表达”两步骤合成了一个“放”,“校核”就是“定”。很明显,“吸”是翻译的前提和基础,误解或不理解都将导致错误的译文。而正确的理解,则要求译者既要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基本功,包括汉语功底和英语语言能力,又要了解源语言的历史文化,总之知识面要广。
例 1 Don’t you see the writing on the wall?
译文一:你没看到墙上写的字吗?
译文二:你没看到迫近的灾难吗?
这里的“Writing”on the wall,典出《圣经》。巴比伦末代皇帝之子Belchazzer设宴时,宫墙上突然出现字迹,希伯来语言学家预言这是灾难之兆,当晚巴比伦城即为波斯王攻陷。当然,墙上若写着Post no bills(禁止张贴),则可以是译文一的意思。
例2 He is the seventh son of a seventh son.
译文一:他是第七个儿子的第七个儿子。
译文二:他是贵族的后代。
在基督教文化中,数字“七”代表神圣的意思,这里的“第七个儿子”被看作极为显要的后代,译文一中按字面意思进行翻译的方法扭曲了西方的文化意义。
以上两例是讲“吸”的方面,而翻译的“放”是指译者能够采用恰当的翻译策略,并凭借良好的文字功底把译文流畅地转换表达出来。而直译与意译则是在翻译过程的前两步“吸”、“放”中的具体应用。
所谓直译就是将原文的思维内容与句式结构用另一种语言比较直白地翻译出来。英汉语言中就有许多对应的短语或句子,如短语:保持屋子干净、整洁(To keep the room clean and tidy)、火上浇油(To add fuel to the fire);如句子:条条大路通罗马。 (All roads lead to Rome)、 勤工出巧匠(Work makes the workman)。
意译也叫自由翻译。它是指对原文思维内容及精神的理解和内化,将原文的语序打破和重组,将译文重新自然地表达出来。钱钟书曾提出“化境”一说:通过大量的文学对比阅读以及翻译实践所凝练出来的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但“化”也应有度,这里的“化境”与上文中所提到的“和合”相差无几,实质也是化成原文内容所有而形式所无的辩证统一的译文。
例3 It’s an orderfrom President Bush./I don’t care if it is from bush,tree,or grass.
译文:这是布什总统的命令。/管它什么布什、布头,还是布片呢,与我无关。
这里的“tree,or grass”按字面直译成“灌木丛、树,还是草”会使原文双关(bush:布什;灌木丛)的修辞效果得不到传达,而且还会破坏原文的前后之间的连贯,从而导致解码困难[5]。
但直译和意译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很多时候,译者是直译与意译结合的方法,也就是直译、意译融合法。由于直译就是讲忠实,意译讲通顺,所以这种“融合法”也被称为“和合法”,运用好了,译文或许就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既忠实又通顺。
例 4 I guessed vaguely from my mother’s signs and from the hurrying to and fro in the house that something unusual was to happen.
译文:从家人在屋里匆忙来回的走动及母亲的手势,我隐约猜到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将要发生。译文在原文形式保留的同时,也运用了词序调整的翻译方法,较符合汉语的语言风格。
例5 This is literally a life or death matter.The lives of thousands of innocent people must be protected.
译文:这确实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成千上万的无辜性命必须得到保护。这里把a life or death matter译成“生死攸关的问题”,含义明确,一目了然。汉语较少使用被动语态,译文能较好地处理这个现象,译文可算是既忠实又通顺。
和合理念是中国文化的首要价值,也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是中国文化生命的最完美最完善的体现形式。和合,就词义本身而言,“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是结合、合作、融合。“和合”是实现“和谐”的途径,“和谐”是“和合”的理想实现。中国传统文化中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有利于人与人、人与宇宙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和合则强调凡事要把握一个度,用以调和两者之间的冲突与对立。同理运用到翻译学中来,笔者所提出的“和合法”,更为突出地调和了忠实与通顺(即文与质)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辩证关系。它既能解决一些不能绝对直译的源语言,也能解决一些不能绝对意译的源语,当这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我们可以考虑该用法,从笔者所提出的例句可看出,它体现了通过应用“和合法”这一翻译方法所得到相关译入语的忠实与通顺这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因此,其应用也就自然地具有普遍适用性,也广为大家所接受[6]。
总之,我们要积极地与国际化接轨,即联系国际上最新近的翻译理论或视角来谈论翻译,这样才不会脱离实际而空谈,这样我们才可以将所提出的新理论应用到实际的翻译工作中去。
[1]蔡荣寿,朱要霞.新编翻译理论与实践教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1-8.
[2]季羡林.谈翻译[M].济南: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7.
[3]Eugene A.Nida,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on[M]. Shanghai: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241.
[4]Eugene A.Nida,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M].Shanghai: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105-108.
[5]毛新耕.论英汉翻中的语序调整[J].广西社会科学,2004,(4):122-125.
[6]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第三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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