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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视阈下高职院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的逻辑成因与实施路径

时间:2024-07-06

胡新建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

核心价值观视阈下高职院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的逻辑成因与实施路径

胡新建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

党的十八大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新时期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面临的新常态。高职院校必须适应这种新变化,积极加以调整和变革,推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从以往的重法律知识传播向重法治理想塑造转变,以实现高校法治教育新的突破。

核心价值观;法治理想教育;逻辑成因;实施路径

2012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的这种表述首次把法治上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不仅表明了我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发展,而且也从价值观层面对我国法治建设、法治发展、法治教育等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要求。

1 高职院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的逻辑成因

1.1 法治成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高职院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的理论总依据

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提出,表明了党和国家已经把法治作为一种理想和价值追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单单是我国的治国方略或手段,而且业已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想和目标。

长期以来,人们过多地重视法治的工具性价值,把法治仅仅看作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目标的工具。法治固然是实现公平、正义等终极目标的工具,但法治作为社会文明的重要成果,在促进人类其他价值目标实现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独立价值和意义。作为与专制、人治相对应的社会形态,法治本身即包含了对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人类在通过法治促进公平正义等目标实现的过程中,逐渐将法治本身作为了一种社会理想和追求。因此,很难说是法治成就了公平正义,还是公平正义本身就是法治所必须。及至今日,法治已经演化为了公平正义的化身,或者说成为了公平正义的代名词。正因为此,罗马法学家基尔苏斯曾提出:“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1]法治的目的性价值不是指法治促进或维护了哪些价值,而是指法治本身所具有的满足人们需要的固有属性,或者说法治本身就已成为人们信仰和追求的目标。

从价值观层面,把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法治目的性价值的新的认识,在认识论上实现了法治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有机统一。法治不仅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和路径,而且其本身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深刻地揭示了当代中国追求法治、建设法治、信仰法治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也更加鲜明地向世人昭示“执政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不是对人民的一时的欺骗或短暂的说服,这是我们今后长期的奋斗目标”。[2]

1.2 法治中国建设是高职院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的现实大背景

党的十八大不仅从价值观层面将法治上升为我们的一种理想和价值追求,而且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要求。“法治中国建设”的内涵比“法治国家”更加丰富、更加深刻、更具中国特色。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转型升级。[3]如果说建设“法治国家 ”只是一种宏大的政治理念的话,那么“法治中国”建设则预示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从宏观的政治理想走向当今的现实选择。

作为近代意义的法治思想首先肇始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并由此成为西方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正是因为法治自产生之初便被贴上了资本主义标签。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对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西方法治思想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90年代,法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中一直处于从属地位,还难以上升到理想和价值观层面。以至于长期研究社会主义的西方学者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立场是批判、否定社会主义法治,并且根据他们所截取的历史片段,武断地界定了社会主义永远是反法治的。[4]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把我党对法治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五大以来的十多年法治建设的历程,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的法治建设依然面临前所未有的实践与理论困局,比如国家权力的影响并未因此而显著弱化,保持党的执政地位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究竟如何,等等。这些问题的显现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法治建设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障碍,并进而导致部分人对党和国家发展法治的决心及态度的怀疑。正是基于对这些质疑的回应,党的十八在将法治上升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的同时,又启动了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

法治中国建设既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的现实反映和体现。“法治中国”作为法治在当下中国的政治表达,正在从一个命题具体化为全面改革的行为逻辑,预示着中国法治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的来临。[5]

2 高职院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的现实要求

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当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遇到的新课题。它给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高职院校应当适应这种新变化积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法治教育的变革与转型:

2.1 从重法律知识传播转向重法治理念塑造

作为高校推进法治教育的重要渠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010年版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在法律部分的教学上基本倾向于法律知识的传授。该版教材以“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为题集中在第八章对我国的法律制度作了系统性介绍,基本涵盖了我国大部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内容,总体达到了在高校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这种安排和多年来我国在社会上持续开展的“普法”教育基本上是同步和协调进行的。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后,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面临着调整和转变的新要求,即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必须从以往的重法律知识传授转变到重法治理念塑造上来。为此,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及时进行了两次修订,分别是2013年版和2015年版。从两次教材的修订情况来看,基本上是按照这一要求和思路在进行调整。在最新的2015年版教材的法律部分,从各章标题看已经找不到“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等字眼,代之更多的则是“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等语句。由此可见,该版教材把法治理念的塑造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2 从重微观层面引导转向重微观与宏观的有机协调

由于教材偏重点的不同,2012年前高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教学上更多强调的是从微观入手,通过生活中发生的一个个具体案例,使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从实际情况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多数教师也正是这样处理法律部分教学的。党的十八大之后,仅仅注重从微观方面把知识和案例讲透是不够的,教师还必须把微观的分析与宏观的引导结合起来。通过具体的课堂教学,教师既要让学生明了法律知识,养成法律思维,更要让学生确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理想,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党的十八大以后法律部分在整个教材中的占比无论是增加了或减少了,都不能掩盖“对高校法治教育提出更高要求”这一实质之存在。①在教材修订中对于法律部分的删减,曾经有人认为是新教材对于法治教育部分的“缩水”,是基础课“重德轻法”的表现。然而这种形式上的增减,并不能准确反映编写者对于高校法治教育从理念到内容的深刻把握,是基于提高公民法治教育质量而做出的科学调整。参见黄佳:《从“三个转变”看高校法治教育的新发展》,《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2.3 从重实用主义教育转向重理想主义教育

如果说在此之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中是实用主义至上,那么未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理想主义教育必须被牢牢确立。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理想主义教育,其本身也应该是理想主义者从事的事业。以成为“成功者”为目标的教育,必然导致实利主义、实用主义、虚无主义、市侩主义的泛滥,形成年轻一代精神与道德的危机,有可能导致整个人类文明的腐蚀与毁灭。[6]长期以来,在高职院校课堂教学中,我们习惯了学生喜欢听什么就聊什么,学生需要什么就给什么。“管用”、“实用”思想一时充斥了整个社会乃至课堂。以至于没人去谈法治理想,而更多的则是讲法律技术和法律技巧。忽视了法治理想和信念的教育,即使学生掌握了法律知识,也不会带来对法律的真正信仰和尊重。这种教育环境造就的不是视法律如生命的“正义使者”,而是随波逐流和玩弄文字游戏的“法律投机者”。[7]

3 高职院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的现实路径

面对新的要求,高校法治教育需要从以下路径出发以实现新的突破:

3.1 以大学章程的制定为契机,将法治理想教育融入高职院校的各项工作之中

高校既是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主要场所,也是国家推进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今日校园之学子,明日社会之栋梁。高职院校要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把法治理想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争取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法治理想、法律情怀的未来人才和社会公民。当前形势下,高职院校应抓着大学章程制定的良好契机,将法治理念和法治理想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通过大学章程合理设置相关机构、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关系,使整个学校的运作都依法循规而行,让法治理想和法治理念深深扎根于高校管理者、高校教师以及全体高校学生的思想之中。从大学章程的产生历史及其制定与实施过程看,其中蕴含了举办者与师生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充满了平等自由和科学精神,浸润着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文化的积淀。当这些文化的要素积淀为深厚的社会理性意识时,大学法治的理想就变成了现实。[8]

3.2 以课程为主体,将法治理想教育贯穿于高职院校课堂教学之中

就课程教育而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对高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开展法治理想教育。在课程教学中,要防止出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割裂开来的现象。讲道德不谈法治,讲法治而无关道德。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统一起来是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的必然要求。教师在道德教育部分不能忘记:法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崇尚法治是当今社会的核心道德要求之一。而在法治教育部分,教师除了从微观的法律案例入手,传授学生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律思维之外,还要注意从道德层面,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想、坚定法治信念,形成法治信仰。

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还要合理设置和开发一批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外的法治教育精品课程,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形成推进高校法治理想教育的丰富教学资源。

3.3 以营造浓厚校园法治文化为载体,将法治理想教育渗透到学生社团、校园活动等高校隐性教育因素之中

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是推进高职院校法治理想教育的重要隐性因素。高职院校在推进文化育人理念的同时,要把法治文化和法治理想教育有效融入其中,形成人人讲法治、人人重法治、人人信法治的良好氛围。作为学校领导以及所有的教职员工,要养成依法遵章办事的行为习惯,不钻营、不投机,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随便改变规则,更不能肆意挑战或对抗规则,促进学校的一切事务都恪守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进行;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媒体、学生社团、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理想信念的宣传教育;可以尝试成立学生自己甚至学校内部的纠纷处理自治机构制,通过吸纳学生参与其中,让学生逐步养成重视规则,崇尚法治的良好品质。

[1]范忠信.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9.

[2]陈金钊.对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诠释[J].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1).

[3]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J].中国法学,2014,(4):5-27.

[4]陈金钊.对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诠释[J].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1).

[5]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J].中国法学,2014,(2):108-122.

[6]钱理群.教育本质上是理想主义者的事业[J].基础教育论坛,2012,(11):72.

[7]胡新建.论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与创新路径[J].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10,(4):16-18.

[8]陆俊杰.大学章程的法治品格[J].中国高教研究,2011,(8):32-34.

【责任编辑:黄素华】

Logic Origin and Imp lementing Path of Law Ideal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re Values

HU Xin-jian
(Ningbo City College of Vocational Technology, Ningbo 315100, China)

The rule of law was incorporated into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in the Eighteenth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This is the new normality which law education is facing in the new period.The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must adapt to the new change, actively adjust ways and make reforms,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conveying legal knowledge to shaping law ideal and realizing the new breakthrough of law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core values; law ideal education; logic origin;implementing path

G718.6

A

1671-9565(2017)02-041-04

2017-05-30

宁波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6年课题“价值观视阈下高校推进法治理想教育研究”(编号SGXSZ16029)阶段性研究成果。

胡新建(1977-),男,河南汝南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想政治与法律教学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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