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金 皓
(宁波市城市雕塑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 宁波 315000)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形态和城市生活的内涵也随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城市由物质生产和仓储中心,逐渐转变为文化艺术交流,教育和娱乐消费的场所。魅力系统对于一个城市来说不容小视,它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其潜在价值正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城市雕塑成为彰显城市独特人文精神,参与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文化品牌的有效手段。
宁波作为港口、工业、旅游城市,其城市环境的美学要求将越来越高,城市雕塑不仅美化城市环境,丰富城市景观,更是城市高雅文化品位与视觉艺术的聚焦点,即城市文化的标志。宁波亟需有一批能够反映宁波风貌的优秀城雕作品,这也是增强宁波城市吸引力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它将展现着当代城市的风貌与特色,也昭示着城市未来的美好前景。
宁波有组织的城雕工作起步较晚。2001年2月市城市雕塑办公室领导小组办成立以后,结合三江六岸绿地改造,和市会展中心、高教园区、外滩等大型项目的建设,已先后建成了一批比较优秀的城市雕塑作品。2004年由叶毓山、曹春生、梁明诚等12位雕塑家先后花三年时间设计、制作、建造的《笋》、《晚归》、《露珠》、《钢琴》、《田螺姑娘》等作品安装完工。这些雕塑的出现,结束了宁波没有国内一流雕塑名家名作的历史,甬城百姓终于在家门口也可以欣赏到大师的名作了。此后,宁波城雕渐渐显山露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城雕作品的获奖突破。2006年,市城雕办组织参加了“浙江省城市雕塑评选活动”,这是浙江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全国首次举办的省级城市雕塑评选活动。宁波市有多件雕塑获奖,其中《院士林》喜获大奖,《梁祝化蝶》、《天保九如》、《结》、《中国结》获优秀奖,市城雕办获优秀组织奖。2010年中国宁波城市雕塑宁波论坛系列活动的举行,大大提升了城市雕塑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为宁波城市雕塑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积极成效。也是为宁波城市雕塑的方兴之路、未解之题、创新之举、求精之道、谋策之略“引入外智”。
2008年、2009年,宁波市城雕办和规划院对宁波中心城区的雕塑进行了初步调研,2010年再次进行了深入的普查。据初步统计,目前宁波中心城城市雕塑共计235余件,其中并不包括各居住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雕塑作品。其中海曙区52件、江东区45件、江北区31件、高新区8件、鄞州区20件、镇海区23件、北仑区55件、东钱湖1件。在布局上整个中心城区内雕塑总体数量不多,主要集中于三江口核心区,约75%布置于公园绿地、广场,其余分布在宁波大剧院、北仑艺体中心等城市公共建筑周边和道路交叉口、道路绿化带内。中心城区内近五分之一的雕塑为群雕。高度小于3米的小型雕塑113件,占雕塑总数的48%;高度3米至7米的中型雕塑93件,占总数的40%;高度7米至20米的大型雕塑26件,占总数的11%;高于20米的巨型雕塑仅为3件。质量好的有24件,占总数10%。
从调查情况看,宁波市的城雕大多数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建设,无论从思想内容、艺术风格上,还是从表现形式及制作选材上,都趋于多样化,较好地表现出了宁波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并弘扬了时代主旋律。但就整体水平而言,与国内其他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长春、青岛以及浙江台州相比,存在着数量少,类型单一,缺少标志性雕塑等问题,这与宁波作为国际性旅游城市、港口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不相称。而且由于人为破坏以及无人管理等因素,许多雕塑已经缺胳膊断腿、涂料剥落、锈迹斑斑了……因而,宁波城市雕塑的建设管理亟须规范化。应该尽快健全城市雕塑建设领导机构和保障机制,提高决策层和咨询层的专业素质,加强执行层的执行力度。
宁波现状雕塑的布设主要是各建设单位自行设置,未做过总体布局谋划和设计构思,造成布局呈零星、分散状态。在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城雕规划建设缺乏统一的管理与协调,在文化底蕴和城市建设问题上,忽视了自身的特点,缺少与本土文化和城市精神契合的作品。
城市雕塑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只有放在城市文化的框架中才能真正解释城市。如果仅仅从艺术的角度看城市雕塑,往往抓不到问题的核心。现有的宁波城市雕塑缺乏对宁波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表达。有的雕塑缺乏思想,缺乏理论思维。有的雕塑则脱离了居民的欣赏水平,老百姓不接受。同时,也存在提高公众素质,和普及艺术知识的问题。
由于多种原因,现在的城市雕塑与周边环境协调性不强,一是与历史空间环境的不协调,以江夏公园为例,此处是宋港口遗址,但目前江夏公园的雕塑没有与历史环境相匹配的题材。二是与周边的建筑景观不协调,部分雕塑几乎被周围的灌木、电线杆、路牌所淹没,失去了原来设计时的作用。
由于城市雕塑缺乏法定的主管单位和相应的法规,直接导致宁波城市雕塑的日常维护、环境卫生、广告管理等后续工作权责不明确,分区域、跨部门协同工作较难展开。城市雕塑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的交流不够,显现出双方协调不够,甚至出现雕塑创作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的现象,而两者之间本应该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点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城市雕塑创作群众参与度、关注度不够,没形成广大公众与城市雕塑工作者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对城市雕塑创作的监督、批评、管理,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建设管理模式。雕塑作品的个性与城市文化的共性因素,艺术家与公众审美意识都没有完美地融合起来。
建议成立由市主管城建市长和规划、建设、文化、园林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宁波市城市雕塑领导小组”和以城市雕塑艺术家、美术家、规划师、建筑师等专家组成的“城市雕塑艺术委员会”以加强对全市城市雕塑建设的领导、指导、咨询、艺术评审。建议增设宁波城市雕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为法人机构,有财政拨款,作为市城市雕塑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市的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宁波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对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立项、项目选址、作品评审、方案评优、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等程序制定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规定,将城市雕塑建设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城市雕塑只有进行合理规划,才不会在建设与管理上呈现出随意性、盲目性,也才能实现科学、有序、良性的高效发展。应该将城市雕塑规划并入城市总体规划框架中,在考虑到区域特征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考察城市历史文化、经济结构、各种社会资源及风土人情、人文景观和城市性格品质,再进行全面、系统化的构思与创意设计,构建出科学、文化、生态、发展的综合规划体系,并最终形成全局性的雕塑艺术意象组合形式。2010年市城雕办配合市规划设计院完成了《宁波市中心城雕塑专项规划》,下一步更将以多部门的工作重点及规划任务为立足点,完善雕塑规划编制系统,涵盖各层次规划中对雕塑系统的控制与引导,并制定实施与管理措施,形成前期调研、规划内容和编制技术路线、审批程序和规划成果要求等完整的规划编制系统。
采取“三层两级”雕塑建设和管理的体制和机制。由市城雕委为决策层、市城雕办为推进层、市艺委会为咨询层,形成“三个层面”的雕塑建设管理体制。可根据城市雕塑规划,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积极性,实行分层管理、分类指导、按照规划组织开展城雕建设和管理的运作机制。
建立一支高水准的艺术策划、创作队伍,实行雕塑艺术策划人制度。举办集创作、制造、展示为一体的国际雕塑创作营,为世界各国雕塑家在宁波进行雕塑创作交流提供场所,既可以储存作品,又可带动和培养本地雕塑艺术人才,同时引进世界先进的雕塑制作工艺,提高宁波雕塑制作水平;并将建设成为具有宁波特色、国际水准的中外雕塑艺术展示与交流中心。开辟流动的雕塑展示平台。在外滩、鼓楼步行街、天一广场、湾头以及历史风貌街区等人流会聚的公共空间,设置流动雕塑展示平台。结合宁波国际创作营,定期轮换,既使宁波市民能够欣赏当代国际最高水平的雕塑作品,又为中外雕塑艺术家创造一个不可多得的展示平台。
宁波城市雕塑建设应当转变投资观念,走多元化投资的创新之路,采用政府拨款投资、土地建设使用者投资、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设立市雕塑建设专项资金,为城雕建设的推动提供基础性保障。市里的城雕专项资金,应该重点用于提高宁波城市雕塑的水平上,包括雕塑总体规划编制、重大雕塑建设方案的前期策划和征集、雕塑方案的评选,市雕塑艺术中心、市雕塑公园筹划,以及国际性雕塑展和雕塑研讨会组织等工作。
推介“百分比公共艺术政策”,即在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所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必须是能使公众享受或者参与的场所或者项目。
城市雕塑是城市精神和文化的一种艺术载体,可以凝聚、维系、升华城市空间,在城市雕塑身上积淀着历史传统,更展现出了时代精神。当前,宁波市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步伐正在加快,我们可以从时代发展、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的角度着手,对城市雕塑进行艺术创作与展现,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到其中来,尽快提高宁波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拓展雕塑内涵,提升雕塑品味,通过规划和建设城市主题雕塑来打造国际港口旅游城市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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