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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Nvivo质性分析的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研究

时间:2024-07-06

白雨洁 陈立芸

一、引言

2011年,国家发改委选取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作为碳交易试点地区;2017年底,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作为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及碳减排的具体落实者,企业承担着诸多使命,进行碳信息披露是在当前环保问题愈发重要的大环境中所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高低是国家或市场处理碳减排问题以及低碳经济发展的基础。

纵观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的近十年历程,碳信息披露一直处于自愿披露模式,披露内容没有规范化,披露制度也不健全,更没有形成一个业内普遍认可的评价体系,导致企业在进行碳信息披露时缺少统一标准。我国一些学者直接引用国际碳排放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简称,CDP)的评价框架(杜湘红等;蒋琰等),另一些学者是基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特征来构建评价体系(陈华等;李慧云等;李世辉等),还有一些学者以中外多家权威机构的评价框架为基础来构建评价体系(吉利等)。大多学术研究通过人工收集数据的方式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进行打分,效率较低,且主观性较强。

碳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导致缺乏专业知识的投资者们很难从企业披露的各类报告中获取可靠的碳信息,而准确评价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成为投资者判断企业环保措施以及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途径。

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将碳信息放入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报告类型包括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环境报告,这导致了披露程度的差异性。本文以我国企业当前实际情况为依据,构建一个兼具通用性和全面性的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对企业公布的碳信息进行汇总,客观反映我国企业现有的碳信息披露质量水平;然后采用Nvivo内容分析法对该评价标准予以技术实现;最后对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

(一)评价体系设计依据

由于我国尚无权威机构对碳信息披露做出规范,现有研究普遍是以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特征为基础设定碳信息披露指标,然而,这两种信息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差异,两者的信息披露依据不宜完全共用,但可以就相似的地方予以适当借鉴。

本文在查阅国内外多家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机构及学者们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根据碳信息的特性和我国企业关于碳信息的披露习惯,选取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润灵环球责任评级所公布的质量特征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其次,考虑到碳信息披露的特性,剔除多数企业能达到的基础性指标;最后,结合《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来构建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二)一级指标选取

一级指标的选择是在参考所选权威机构的指标基础上,结合国内现有研究,保证指标能合理的对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价,并且摈弃多数企业都能满足的共性指标,选择区分度较大的指标。此举可以方便后续进行评分时,拉开各企业间的分数差异,使得碳排放披露质量的优劣一目了然,并以此为基础来设定评价内容更细致的二级指标。

本文以能够合理评价企业所披露的碳信息情况为基础,筛选出5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可理解性、可比性、可靠性、实质性、有效性。

(三)二级指标选取

1.可理解性。理解碳信息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大多数信息使用者对这类知识的储备较为匮乏,则企业在进行披露的过程中要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用语,尽量使用较为简洁且意思相近的语言进行表述。本文借鉴李慧云等、李世辉等、吉利等的做法,将图文说明和专业术语设定为可理解性指标的二级指标。

2.可比性。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碳信息作为环境责任当中的一部分进行披露;而在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环境报告中,碳信息作为独立章节进行详细披露,并且环境报告中的披露会更为详细。由此可以根据企业所发布的报告类型来判断其对碳信息披露的程度,进行横向对比。本文借鉴李慧云等的做法,将披露情况和量化标准设定为可比性的二级指标。

3.可靠性。信息使用者通常需要借助第三方的审查检验,来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判断。目前,我国具有碳审计资质的机构较少,且绝大多数企业尚未进行碳信息审计。本文在可靠性指标层次,以是否通过环境管理系统认证、环境风险管控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三项环境评估为依据,借鉴刘捷先、张晨的做法,将碳鉴证设定为可靠性的二级指标。

4.有效性。企业建立完善的碳减排管理制度或管理部门是有效实现碳减排目标的基础,并且可以从侧面体现出企业对碳减排的重视程度以及所披露碳信息的合理性。企业对于碳减排的技术投入也表明该企业在碳减排措施上做出的努力,技术创新会提高企业的碳减排效率,从而提高投资者对于该企业的投资意愿。李慧云等、刘捷先和张晨的研究中,将类似内容包含在相关性或者完整性指标中,但本文认为,该指标更能体现出企业实现既定碳减排目标的有效性,因而设置了有效性这个一级指标,且将碳管理设定为它的二级指标。

5.实质性。在碳信息的披露内容中,会涉及到较多描述性的内容,包含不同生产阶段以及不同信息侧重点等,由于此类信息均涉及样本公司有关碳信息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因而设置实质性这个一级指标。本文将碳目标、碳排放、碳交易、碳投入设定为实质性的二级指标,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三、碳信息披露评价方法

(一)评分标准

本文将碳信息披露质量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优秀(2分)、良好(1分)、无披露(0分)。“量化标准”、“碳目标”和“碳交易”这三个二级指标,无法进行优良等级划分,将评分等级调整为两个。对于“量化标准”,1分表示企业根据行业或国家标准进行规范;对于“碳目标”,1分表示预设了碳减排目标;对于“碳交易”,1分表示参与碳交易。否则这三个指标得分为0(详见表1)。

(二)评分步骤

首先,将样本公司按照行业大类进行区分,在各行业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公司,筛选出达到样本总量的10%。然后,提取符合指标设定标准的关键字并进行记录。最后,按关键字的重要程度或与指标的相关程度进行等级区分。

在计算机评分部分,本文使用Nvivo软件作为技术支持,将评分文件与公司报告共同导入该软件,然后对评分文件中的关键字进行编码处理。完成基础编码后,Nvivo软件通过运行自动编码模式,直接提取公司报告中与评分文件相同的文字。最后,对提取出的关键字,依据评分标准手动打分。

一些评分异常的公司报告,需要借助人工判断后再评分。为检验Nvivo软件的评分的效果,在评分正常的公司报告中挑选一定数量,进行手动打分,并与软件评分结果作对比分析。

(三)Nvivo技术实现

对于需要处理大量原始资料的质性研究而言,Nvivo的运用有利于提高资料处理与分析的效率。本文需要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客观系统的分析,从而推导出有效结论。Nvivo可以通过编码的方式,使资料中的内容量化,以设定节点作为归纳方式,本文选择“树节点”模式建立编码关系,可以更直观地得到研究结果。

运用Nvivo软件进行计算机评分可以使文本挖掘过程简易化,减少多项技术并用的复杂性以及自主编程的不确定性,提高文本挖掘的准确率;且该软件的自动编码功能可以同时处理大量的文件,避免公司报告因分批处理而出现技术性差异的情况。

四、实证研究

(一)研究样本

由于上市年限较长的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信息披露体系,且多年的持续披露更易取得投资者的信任。本文首先筛选出上市期满十年的沪深两市A股企业,且剔除资产重组、金融、文化类企业;然后,从中筛选出连续十年进行碳信息披露的企业;最后,筛选出2018年进行碳信息披露的企业,确定样本数量为400家。

(二)研究样本行业分布

在最终确定的400家样本企业中,有161家来自碳交易试点地区,239所来自非试点地区。从行业分布来看,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占比最大的均为重化工业类企业,比例均超过40%。占比位居其次的是制造类企业,其中造纸类、陶瓷生产类、纺织类、食品加工类企业最为普遍,大多属于轻工业。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第三产业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北京地区的样本企业中,服务类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重化工业类与制造类企业,成为占比最大的行业类别,而在其他地区的样本企业中,服务类企业普遍上市时间较短,占比较少。在发达地区,科技型企业也拥有一定占比,虽然比例较低,但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未来碳信息披露企业的行业变动的分布趋势。

(三)样本企业的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

本文设定的指标值域不尽相同,因此将评价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赋予不同的权重,便于后续分析。由指标的关键词数量以及筛出频率可知,企业对不同指标的披露程度不同,披露程度较高的指标可以间接证明该项指标是企业在碳排放工作中的重点,或是社会要求企业进行碳减排的侧重方向,因而应该设置较高的权重;而一些指标的披露频率较低,且主要出现在特定行业的报告中,该类指标的权重也应该低一些。依据上述原则确定指标权重,并且将碳信息披露指数的值域确定为[0,10]。碳信息质量评价一级指标的评分结果详见表2。

表2 碳信息质量评价一级指标评分

就评分结果而言,试点地区的均值略高于非试点地区,因为在前期发展中,试点地区已经有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披露模式,度过了碳信息披露的初级阶段,且在政策鼓励下,企业对于碳信息的披露也越来越重视,加大了碳信息披露在企业报告中的比重。而非试点地区的企业普遍是在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后才加大对碳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且披露程度较高的企业主要分布在重污染等特定行业。科技类或服务类企业,披露程度普遍极低,可见在非试点地区,企业大多还处于碳信息披露初级阶段。

就具体指标的评分而言,有效性和实质性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差异并不显著,这表明不同地区的上市企业大多树立了较强的碳排放管理意识,在碳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可理解性指标的评分在两类地区的差异较大,试点地区的碳信息披露更加专业化,方便使用者理解,可见试点地区企业更具有披露经验,信息披露方式也在不断改进。在可靠性方面,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得分均偏低,这是由于大多数企业尚未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引入第三方机构审查和认证,仅有少数钢铁类与食品类企业出于行业要求引入了第三方鉴证。总体来看,无论试点地区还是非试点地区,在碳信息披露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需对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持续改进。

(四)Nvivo评分结果的可信度分析

在技术评分之后,本文挑选出80家企业的报告进行人工评分,以此检验技术评分的有效性。技术评分得出的结果与人工评分结果在两类地区并没有存在较大差异,且人工评分的分数略高于技术评分。

在对评分文件进行完善后,Nvivo评分结果的可信度不断提高,从标准差对比可以看出,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的技术方法是有效的,Nvivo评分结果的可信度较强。

五、结论

本文借鉴已有学者的研究,并以权威机构对环境信息的评价标准为参考依据,构建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并确定了5个一级指标及10个二级指标,完善了评价体系的内容。在构建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后,选取400家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环境报告,运用Nvivo技术进行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

结果显示,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碳信息披露质量评分差异较小,说明我国整体碳披露情况在不断进步,并且借助计算机手段进行分析可以有效提高分析效率,排除人为筛查的主观差异性,而选用企业报告作为分析材料比调查问卷法更为客观,可以提高碳信息披露的评价质量。但是由于不同地区或不同行业的企业针对同一现象的表述中用词会有一定差异,会导致企业使用了关键词的类似词语,但技术筛查未能将其作为同义词筛出,从而影响评价结果,类似问题需要后续对技术手段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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