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杨文华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理念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坚持“应扣尽扣,应免不漏”“综合考虑,免税效应”的基本理念。在保证实际工资薪金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名义工资薪金收入,尽可能扩大减除费用额度,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为此,工资薪金筹划一方面要保证充分扣除“五险一金”“免征额”等费用,同时应适度地将个人收入变为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劳保支出,个人部分的“名义收入”以公司经营成本方式体现,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既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又能合理避税。另一方面,通过周密的安排和设计,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尽量避免临界所得进入高档税率。
首先:扣除社保、公税金等费用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额,是在工资薪金的基础上扣除3500元,同时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对此,企业可以适当提高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或计提基数,从而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以住房公积金为例,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均会存入职工个人相应账户中,提取后即可用在住房消费上。2016年2月21日,国家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1.5%,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基准执行,对职工而言是一项有利的措施。具体到纳税筹划中,计提基数的确定要满足法律政策的要求。以我国杭州市为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由单位、职工按照个人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缴存,缴存比例均为12%,月缴存基数最低、最高限额分别为1860元、19717元。
其次:要注意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通讯费等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依据现行税法,误餐补助、差旅津贴、托儿补助费用等,不在征收范围以内。在通讯费的补贴上,地方税务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免税优惠政策。例如我国浙江省,规定企事业单位职工获得通讯费补贴后,将其列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并且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是按月取得的,则将其分解到所属月份,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并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负责人可以在每月500元的额度内扣除实际取得数,其余职工在每月300元的额度内扣除实际取得数。充分利用这些免税政策和优惠政策,能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数额。
再次:为高管提供提供住房与车子,降低个税税基。
若某公司高管,计划支付年薪120万,若按120万年薪,每个月10万计算,个人所得税为(100000-3500)*0.45-13505=29920。后经过与高管沟通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为70万,同时提供一辆车子和一套现房。这样的的话,此高管的个人所得税为(70000-3500)*0.35-5505=17770。通过税收筹划,可节税:29920-17770=12150。
最后:提供车补报销与发票报销抵工资等消费性福利
企业为职工提供消费性的福利项目,也是提高工资水平的有效手段。举例来说:对于自己租房居住的职工,企业可以帮助职工支付房租;在企业集体宿舍内,企业可以统一配备家具设备和生活用品;此外还可以向职工提供工作餐,或者支付伙食费等。单位与员工签订用车租赁合同,员工向单位报销用车费用。还可以为员工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养老金或年金。
当前我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采用7级累进税率,起征点为3500元,随着工资薪金所得额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数额也在提高。其中,第2-3级、第6-7级累进为10%,其余均为5%,当前职工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集中在第2-3级距内。对此,均衡工资收入水平,是降低税率档次的有效方法。
表1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率表
举例来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员,因按销售提成其中旺季是开盘时的两个月,假设销售部门的职工工资为20000万;其他10个月份为淡季,职工工资为6000元。如果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发放工资,那么旺季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120元,计算方法:(20000-3500)×25%-555=3120 元;淡季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45元,计算方法:(6000-3500)×10%-105=145元;全年共计缴纳7690元。
如果公司发放工资时,根据以往经验,12个月每月先按6000元计发,后面的金额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例如12个月每月发放6000元,后面的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计算方法是:[(6000-3500)×10%-105]×12+[(28000×10%-105]=4435元。相比之下,职工个人所得额纳税金额减少了3255元/年。
依据现行税法,职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将其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税额;但在计算时,将奖金数额除以12分配到每个月中,从而确定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计算结果刚好超过某一计税级数,就要按照高一档次的税率计算税额,继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水平。对此,依据税率临界点,应该计算出年终奖的发放禁区,例如3%和10%的临界点,发放禁区是18000-19283元;10%-20%的临界点,发放禁区是54000-60187元等。公司发放年终奖时,应该避开发放误区,必要时采用其他福利方法奖励员工。
例:房地产公司有小张与小李,在同一年度的年终奖分别为60000与54000元,小王与小李每个人工资、薪金均高于税法规定3500元的扣除限额,小王与小李奖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分别为11445元和5295元。
可见,小王的奖金看起来比小李多发了6000元,但缴纳个税后却比小李少了150元。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目前有更多的企业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即每月向职工发放基本收入,年终时按照经营效益的高低,再发放全年的效益收入。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该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预计经营绩效、年度工资总额,在扣除社保费用后,筹划年度应纳所得额,最终确定最佳月度发放金额、最佳年终发放金额。
综上所述,合理筹划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能降低纳税金额,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对此,首先企业可以提高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其次均衡工薪收入,降低税率档次;最后运用临界效应,规避奖金误区。文中详细介绍了几种纳税筹划方法,希望为企业提供参考借鉴。
[1]高国超.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16,(1):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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