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王 晶
旅游业是我国各领域中较早开放的行业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根据世界旅游组织所做的预测,中国到2020年将会成为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旅游的目的地和世界上第四大的客源输出国。
当前我国的旅游经济统计内容从入境国际旅游、出境旅游、国内旅游人数以及出入境旅游收入和旅行社、星级饭店个数等几方面进行旅游经济统计核算。对旅行社的统计指标包括旅行社数量、旅行社就业人数及各地区国内和国际旅行社的数量和就业人数,在统计旅行社时包括固定资产原值、营业收入、税金、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和人均固定资产原值等几方面内容。对旅游业的统计包括的内容有旅游者人数、旅游收入(包括国际旅游收入、国内旅游收入和旅游业总收入)、旅游消费指标(包括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城镇居民旅游消费和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旅游产业规模指标。在统计时包括旅游企事业单位数量、旅游业固定资产原值、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旅游业间接从业人员、星级饭店的规模和经营情况、旅行社的规模和经营情况等。在统计指标中对旅游教育培训情况也加入了统计内容。
在我国的《旅游经济统计管理办法》中,由旅游抽样、定期调查报表制度和旅游专项调查等部分内容构成的旅游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地方旅游局和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旅游经济统计调查项目;由实施专项旅游经济统计的调查机构负责专项旅游经济资料的统计。
在进行调查统计时国家和地方的调查方法有所不同。国家的统计局城镇调查队是抽取全国40个城市中的一万多城镇居民作为统计样本,通过入户让大家填写调查问卷来统计样本户的旅游次数和旅游费用,并依此从而推算全国旅游人数和旅游费用。地方旅游部门进行国内旅游接待抽样调查的方法主要是对当地住宿业的调查中统计过夜的游客的数据,同时以在亲朋家过夜的游客和在景点一日游的游客的统计情况作为补充。
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我国旅游经济统计体系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能够相对及时地反映旅游业的具体的相关信息,但是现在所使用的统计体系与国际旅游经济统计体系相比还相差甚多,仍然有诸多方面需要改进。
首先,旅游经济统计的历史数据不完整,缺少连续性,统计方法不够科学,因而其所提供的数据都无法达到较高的标准。其次,我国现有的旅游经济统计不能全面科学地揭示出旅游活动对其相关经济领域的影响,这是由于现有的统计体系在统计和核算范围方面不能全面覆盖旅游经济活动所涉及的广泛内容,因而其所提供的数据与国际旅游经济统计对接时也缺少权威性。以统计项目为例,主要表现为:其一是有大量项目没有进入统计范围。在统计旅游从业人员中《中国旅游经济统计年鉴》只统计星级饭店、旅行社和其他3项,并没有把在景点景区中就业的人数统计在内;另外在计算住宿业中就业的人数时,只统计星级饭店所就业的人数肯定是不准确的,因为住宿业中招待所、小型旅馆、商务宾馆、各种度假村、经济型饭店等的相关就业人数也占相当的比例。二是“其他”项的使用不够科学。《中国旅游经济统计年鉴》的就业这一项的统计中,显示的“其他”项占旅游业的就业比例达到近三分之一,但没有具体说明“其他”项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
由于我国旅游经济统计没有例入国民账户体系,所以国民账户与其统计体系并不匹配,因此旅游经济统计得到的的相关统计数据就会缺乏权威性,也就不能够更好地和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比较。各省区的旅游经济统计也与国家的旅游经济统计不相统一,所以双方所得出的数据相差甚远,因而也影响了各方面对其所提供数据的信任度。
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政府部门,由于旅游经济统计信息的不完整、不充分而无法制定有效的商业计划和公共政策,同时也无法提供提高生活水平所必需的可靠信息。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没有对来自各个方面的旅游业的投入进行投入产出的相关统计。
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经济产业,需求方是比较单一的游客,供给方则涉及了众多国民经济的产业。而我国传统的旅游经济统计是从旅游者即从旅游需求方来进行的旅游调查与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93)中,对产业的统计和核算是建立在产出的基础上的,因此旅游业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并没有被视为一个单列产业。这样就导致旅游经济活动隐藏在现在已有的不同的宏观经济变量之中的因素,或在旅行代理、住宿、交通运输、餐饮、娱乐消费等经济活动中关于旅游经济活动的流量不能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显现出来,导致我国旅游产业的实际规模和产出水平在国民经济核算的投入产出表中得不到真实反映。
我国目前的旅游经济统计中统计指标不够科学,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货币指标太多。我国现行的旅游经济统计多数是非经济的指标。如旅游人数统计指标,旅游产业规模统计指标类别中所要求的统计数字在整个旅游经济统计指标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二是旅游消费类的统计指标不全面。我国的现行旅游经济统计指标中还没有包含详细的旅游消费统计数据,如境外的旅游消费、国民旅游消费及出入境的旅游消费等各种不同类别。其中我国的旅游经济统计体系中还缺少关于出境的旅游消费的统计这种非常重要的环节。仅有个别的尝试性的分析中国公民赴国外旅游的消费特征与消费评价的抽样调查,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赴国外旅游支出的统计体系。根据WTO统计,中国在全球出境旅游消费中已排名在前十位,根据2002年7月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已经取消了“审核制度”、“配额制度”等相关出境规定,同时也放宽了我国公民携带外汇出境的限额,这些现象都需要我国尽早建立出境的旅游支出统计体系。第三是我国旅游经济统计指标依然带有浓厚的计划色彩,有些旅游经济统计指标的设定已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例如旅客周转量、城市交通客运量等指标,由于很多的交通运输企业是个体经营或者是承包经营,目前接受调查的单位不掌握它们的数据和资料,这就导致该指标在旅游经济统计时出现较大的困难。
我们现行的统计方法是由定期报表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旅游经济统计调查的方法,另外我们引进了在各个国家统计界普遍运用的抽样调查的方法,从而逐步的减少对于层层报表相关制度依赖的程度。但是目前的调查方法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地方级别的调查与国家级别的调查路径不同,导致统计数字很难接轨;国内的旅游抽样调查还基本上是采用的回忆式的调查方式,而这种调查很可能使得调查的结果产生很大偏差。调查的对象对于“大旅游”的概念认识还不是很强,这样会使得一些旅游行为本应该属于“大旅游”的范围的而被忽略掉,因此造成统计误差;另外对于农村的居民进行的调查每年只进行一次,所以农村居民国内旅游数据误差会很大。除此之外,根据一万多个样本进行推算全国旅游数据能将误差率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由于样本分散到各省(区、市)后,样本数量已经是少之又少,并且样本的分布并不均匀,所以用来推算全国居民的旅游情况,误差很可能会很大。
《中国旅游经济统计年鉴(副本)》主要反映的是旅游企业的经营数据,但因为数据的产生需要用企业填报、逐级汇总,所以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例如避税)企业会填报不实的信息。
在我国的旅游经济统计体系中一些能够反映旅游业影响力的重要统计表现得并不充分。例如,旅游业增加值是世界各国旅游经济统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总量指标,但这一指标在我国的旅游经济统计体系中却并未体现;又如对旅游就业指标的统计方面,应该从季节性、临时性、直接性、间接性等不同的角度和阶段层面对旅游业所带动的就业进行界定和统计。然而我国传统旅游经济统计方法中对旅游就业指标体系及其范畴的界定并不明确,所以关于旅游就业指标的统计也很难准确到位。
我国已将国民账户体系(SNA93)作为建立我国旅游经济统计核算体系改革的工作方向,旅游经济统计工作如果能够作为国民经济核算账户体系的分账户系统也就是建立起国家级的旅游卫星帐户,中国的旅游经济统计工作就可以与国际旅游统计工作相互接轨,与之相应的统计方法和所得的统计数据也就能够具有比较高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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