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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研究

时间:2024-07-06

谭秋菊 王 靖 韦 倩

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研究

谭秋菊王靖韦倩

本文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切入点,结合典型的北京、上海模式来分析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的具体原因,构建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为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开辟出了一个新的途径。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概念及发展

知识产权质押是利用债务人无形资产的质押来保证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债务到期时实现权利的一种信用担保制度,其属于权利质押融资的形式之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会将其现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品牌所有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的知识产权质押物进行专业评估,担保机构为其提供相关信用担保,最终由银行提供贷款来实现企业的质押融资。

1995年日本为了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专门制定了《新规事业育成融资制度》,以此为日本缺乏传统担保的中小企业提供来自政府的资金供给,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日本经济稳固发展做了一定铺垫。之后不久,该项业务在欧美国家也开始盛行。2009年我国初次确定了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2009年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开始推出一系列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的业务。同年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试点工作。国内其他各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以银行和中介机构主动参与的北京模式、政府机构作为担保人出现的上海浦东模式和引入科技担保公司的武汉模式。

虽然这几种模式都各有千秋,但是实施过程中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担保机构及中介机构的保障以及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除此之外,目前江苏省无锡市和镇江市也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一模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推广和试行工作。以上试点单位结合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政府扶持中介机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实施规模化管理等手段来逐渐降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率、知识产权质押手续办理难度以及融资成本。另外,由政府主动肩负起在资产评估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搭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桥梁的责任。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内外研究成果

中小企业金融创新研究重心主要在知识产权评估、风险监测和控制权上,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研究还比较不多。在中国,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进行研究的资深学者们也发表了具有影响力的质押融资模式的观点。何敏峰,陈凯(2012)认为,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试点可以概括为以银行和中介机构主动参与的北京模式、政府机构作为担保人出现的上海浦东模式和引入科技担保公司的武汉模式。蔡洋萍(2011)认为在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个过程中,专业的中介机构引入了应该成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着力点之一。卞毓宁(2012)提出法规创新和平台创新的新思路。华荷锋(2015)总结认为知识产权质押大体分为政府推动型和市场主导型,但若要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又好又快发展,并试图通过这一方式大力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胡延玲(2015)提出政府应该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评鉴机构,以此弥补金融机构的利导性和评估作价能力欠缺的不足。孙嘉(2014)引用公司案例分格利用著作权作为抵押物,从金融机构质押取得两百万贷款,这一案例也证明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的可操作性。

四、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的原因

中小型企业创造了我国近一半的财税收入,提供了近80%的就业岗位,其发展已与我国的国计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难”问题上面临严峻的考验。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稳定、知识产权评估作价成本高、中介机构数量少、制度不完善和政府扶持力度小等原因,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取资金始终是一个难以解决至今的问题。作为中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连云港市,随着社会的发展,其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的幅度得到相对提升,但其提升力度面对数量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亟待改善的“融资难”问题来说无疑是僧多粥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地缘因素。连云港市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我国创新型试点城市以及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但其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我国大中型城市,可想而知国家对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关注力度远不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无缘国家批准的试点单位。另外,地理位置也决定了国家对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的宣传推广力度滞后。

其二,偿债风险因素。与利用不动产抵押的传统融资方式相比较,知识产权具有流动性较差、变现难度大等特点,这导致作为质权人的金融机构,需要面临的风险远远大于以其他不动产作为质押物的风险。另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交易途径有限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流转范围和变现对象有限,如果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按约定期限偿还融资款项,金融机构就很难用处置不动产的方式,在较短期限内将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变现,以弥补逾期还款带来的损失。同时,若要处置质押物,还需金融机构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质押物进行评估,这将耗费金融机构的处置成本,也影响了其受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极性。上述局限都制约了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

其三,中介服务体系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申请时,需要递交知识产权评估和认证资料,由此将要产生的高额中介费用,使得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望而却步。同时,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专利的开发意识以及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的意识都相对淡薄,这一问题的存在更使得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在连云港发展迟缓。

五、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模式探讨

根据国内较为典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结合连云港市的实际情况,提取出了一个相对适合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连云港模式”。“连云港模式”流程如下:贷款企业依托融资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知识产权为质押,与此同时,向连云港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担保机构则委托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资产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贷前审查,再由贷前审查机构向担保机构对审查结果进行反馈,若符合担保条件,则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贷款申请成功。若企业无法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由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对质押物进行处置。该模式的顺利开展还需要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连云港市政府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导向性作用

连云港市政府应响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号召,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积极宣传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首先,使用风险担保基金放大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等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不断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制,并合理运用政府公信力鼓励企业积极执行。其次,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定。由于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所以,应该广泛吸取专业学者的意见,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并建立评估人员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保证其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准确的评估,以保障质押权利人的利益。连云港市政府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押融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则以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

(二)加强连云港市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保障性作用

首先,连云港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信用风险控制机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能力。其次,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的银行应放宽信贷业务的信用标准,结合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建立的特别程序和风险管理系统,为其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最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在这方面的服务上适当创新。

(三)连云港市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完善性作用

连云港市应大力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评估等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应提高自觉性和自律性,规范其评估程序,并始终坚持客观性、公正性原则,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起到桥梁作用。

(四)提高连云港市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连云港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提高其自身素质。首先企业的知识产权要有较高的“含金量”,通过企业技术的不断创新来加快知识产权的研发培育,形成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核心产品的研发,使得知识产权有较高的价值,以此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任。其次,增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素质,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及时归还贷款,确保企业信誉。

六、结论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困扰着企业的经营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为企业提供了机遇,可以借鉴各地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经验,加大政府宣传、优化中介服务、增强风险防范,探索有地方特色的方法。

[1]孙嘉.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风险及其对策.中国市场,2014(27).

[2]华荷锋.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选择研究.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05).

(作者单位:淮海工学院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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