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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政策对地勘行业的影响

时间:2024-07-06

李芳芳

浅谈“营改增”政策对地勘行业的影响

李芳芳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规范化发展,同时营业税退出现行税制。对于地勘行业而言,其主要业务是在工程施工前实地勘察勘探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情况,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被纳入到现代服务业的范畴中。为此,在“营改增”的政策背景下,地勘行业必须认识到税制改革对行业产生的巨大影响,并结合实际管理需要,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地勘行业;增值税

一、“营改增”政策实施背景下对地勘行业产生的影响分析

1.对地勘行业整体税负的影响

地勘行业开展的业务活动涉及三种合同类型,即纯地质勘探合同、地质勘探与技术服务合同以及纯地质技术服务合同。从理论上来讲,对于地勘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改增之后的地质技术服务税率由原本缴纳5%的营业税转变为缴纳3%的增值税税率(应税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整体税负有所降低。对于地勘行业的一般纳税人而言,其需缴纳6%的增值税税率,可能会带来税负增加。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以下方面:地勘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地点多为偏远地区,只能就近选择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受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善的影响,地勘单位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在地勘单位业务总成本构成中,青苗赔偿费约占10%,并且在施工占地的补偿费用不断提高的形势下,增强了成本负担,而这些成本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取得相应发票;由于地勘单位多为野外作业,施工环境恶劣,需要支付给人员更多的薪酬以稳定作业队伍,导致无法抵扣的工资成本所占比例不断提高;地勘单位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差旅费、水电费、房租费等,难以取得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于上述原因,地勘行业整体呈现出着税负不降反增的现状。

2.对地勘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影响

相比较营业税而言,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以及发票管理更加复杂,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勘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难度。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地勘单位项目人员必须协助财务人员通过正规途径获取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会计核算中重新设置会计科目,因固定资产购置与物资采购的进项税可以在税前抵扣,所以会降低资产的入账成本,并减少计提折旧费;财务人员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认证,于次月进行纳税申报工作。为此,分布在不同施工地点的项目部必须及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交到地勘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以便强化发票管理。

3.对地勘单位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地勘单位的利润计算和总额会产生一定影响。如,地勘单位的营业收入为500万,含税营业成本为450万,那么“营改增”之前需要缴纳500×3%=15万的营业税,利润总额为500-450-15=35万。在“营改增”之后,若地勘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则不含税的营业收入为500/(1+6%)=471.7万元。设地勘单位获取的进项税额为X,则营业成本为450-X,应交增值税额为500-471.7-X=28.3-X,利润总额为471.70-(450-X)-(28.3-X)=2X-6.6。若想达到“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的利润不变,即35=2X-6.6,X=20.8万元,这就意味着地勘企业必须取得20.8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才能维持原有的利润空间。当地勘单位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足20.8万元时,势必会降低利润总额。

4.对地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营改增”背景下,地勘行业要想获取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税负,就必须转变以往零星、分散的采购方式,进一步规范采购业务活动,要求采购人员到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物资。同时,由于固定资产购置可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对于预想扩大经营规模的地勘单位而言,可借助这一机遇,加快设备更新。此外,因“营改增”已经在建筑业全面实施,这就促使甲方更倾向于将地勘工程分包给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地勘单位,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为此地勘单位要争取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地勘行业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建议

1.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地勘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为在该政策的背景下,实现最小税负的目标,单位应当综合评估“营改增”对以下几个方面带来的影响:单位内部的组织架构、单位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单位财务部门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及纳税管理等等。由于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涉及单位内部多个部门,整个流程相对比较复杂,并且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很多部门及人员都是初次涉及,他们对营改增方面的知识了解较少,鉴于此,地勘单位必须加大“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单位内部的所有人员逐步养成索要增值税发票的良好习惯,借此来减少不能抵扣的成本,增加进项税抵扣,这有利于单位整体税负的降低。

2.重视材料采购管理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会对地勘单位的材料采购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使这一影响降至最低,单位应当加大对材料采购工作的管控力度,对现有的采购方式进行改进,实行批量采购。在材料供货商的选择上,应当以税率为17%的一般纳税人为主,由此可以在采购材料时,取得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此外,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应对施工地点的远近予以充分考虑,并对统一供应与就近采购原材料的整体成本进行对比,切不可只追求进项税额的抵扣,以免导致总成本增大的情况发生。

3.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改变了原有的价格核算方式,对地勘单位销售、原材料采购、工程、款项收付以及合同等控制活动均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影响,为此,单位应当逐步健全与该政策相适应的内控制度,借此来防范税制改革所带来的风险。财务部门应做好牵头工作,并针对“营改增”政策的相关内容编制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通过信息网络的建立确保涉税信息的畅通。同时,单位要对相关人员的职责进行合理安排,对业务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并贯彻到有关业务当中,如营销、采购、核算、合同订立等。

4.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为使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适应“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各项要求,应当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不断完善。首先,在单位日常核算工作中,要对主营业务进行梳理,并确定出营改增的范围,同时,应对采购业务客户进行梳理,看可以从哪些客户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此外,还应对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哪些环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其次,应对单位内部的纯技术服务部门进行适当地战略调整,具体包括化验室、报告室以及测井站等,并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如有必要可使这些部门从单位内部分离出来,选择成为税率仅为3%的小规模纳税人,借此来降低税负。

三、结论

总而言之,“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给地勘行业整体以及地勘单位内部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为此,地勘单位领导应当对“营改增”政策予以足够的重视,使单位从上到下都能够对“营改增”予以重视。同时,地勘单位要立足于合法合理降低税负的目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发票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环节,充分抓住“营改增”政策下的发展机遇。

[1]刘雪梅.“营改增”对地勘单位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以某资源规划勘测院为例[J].现代经济信息,2015(10):76-79.

[2]李中庆.营改增对地勘企业税负影响探析[J].西部财会,2016(1):65-66.

[3]刘静英.初论“营改增”政策对地勘行业的影响和管理实践[J].现代经济信息,2014(12):55-58.

(作者单位:青海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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