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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改增后工程施工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24-07-06

赵月梅

论营改增后工程施工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赵月梅

本文通过对“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企业带来的财务核算的变化,从多角度分析了税制改革以后对工程施工管理的影响,并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提出有效措施,使“营改增”税制对建筑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意义。

“营改增”;增值税;营业税;工程施工管理

引言

“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的一部分应税项目改为缴纳企业增值税,也就是说企业需要对产品以及服务增值的部分进行纳税,以免出现重复纳税,这样做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这次税制的改革对建筑企业而言,虽然不能彻底改变传统的建筑施工管理模式,但是对工程的管理以及施工成本核算到来了很大变化,新税制的实行为建筑企业带来积极的影响,也为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的变化

1.应纳税税种的变化。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由销售方承担价款,税款从销售款中扣除,公式为:税款=含税价格*税率;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由购买方来承担,公式为: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建筑企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所需要抵扣的部分成为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工作,相对以前核算营业税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以及工作量。

2.税率的变化。建筑企业之前的营业税是按照3%来计提的,实行“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的计提需要按照11%来计提,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抵扣。

3.纳税期限的变化。建筑企业以实际结算工程款的当天为营业税的纳税时间,实行“营改增”以后,需要由税务机关以及应纳税的大小来确定缴纳时间。

4.会计核算科目以及核算内容的变化。建筑企业把营业收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照实际结算的收入计入当期应交税费,涉及的科目有:应交税金—营业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实行“营改增”以后,施工按照当期的全部收入和价外费用来确定企业销售额,并计入当期销项税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进行税额中抵扣,涉及到的科目为: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5.财会人员的素质变化。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以后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对从事财务核算人员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在实际的工作中,不仅要对增值税进行报税、抄税、认证工作,而且还要对个税以及附加税进行申报和缴纳。所以,对财务核算人员要在增值税方面加强知识培训,对税额的核算要准确,对纳税策划要进一步加强,以降低建筑企业税负。

二、“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施工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施工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企业税负带来了很大负担,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建筑企业在实行“营改增”以后,所缴纳的税款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工程材料在采购合同中的总额比例一定的情况下,进项税发票也会影响应缴纳的增值税。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比如,电、水、风等动力耗费以及施工设备租金、一些贷款费用等都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能进行抵扣,这样就使企业的税负进一步增加,所以,在实行“营改增”税制没有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建筑企业会承受很大的税负压力,只能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中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工程成本加以管理和控制。

第二,我们也可以间接的了解到实行“营改增”也有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效杜绝了重复计税的问题。企业不仅要对工程材料以及购买设备缴纳增值税,而且在完成工程项目时对项目的营业额要进行缴纳营业税,不管哪一个施工环节只要涉及到营业收入就要计算营业税,所以很容易出现重复计税、多次计税问题。实行“营改增”以后,这种现象就会得到有效控制,可以确保建筑企业在较低的税收压力下顺利开展工程建设。其次是可以加大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建筑工程施工要购进大量的工程材料,比如水泥、钢材等,需要交纳大量的税金,对先进技术没有足够的能力和资金去推广,这就影响了企业的竞争水平。实行“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可以腾出一部分资金用在先进设备上,以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

三、“营改增”后工程施工管理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第一,“营改增”后,建筑单位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对施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精细化管理和控制,以增加进项税的抵扣额。对企业的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以提高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提高建筑行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尽最大可能降低“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二,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中,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减少施工人员的操作,以减少施工管理中的人工成本支出,这样就能有效降低工程施工企业的税负。

第三,我国的工程建设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工成本费用占据整个工程成本很大比重。除了企业本身应该支出的人工成本费用以外,还有一部分发生在劳务分包方面。目前,我国对劳务公司是否实行“营改增”税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建筑企业对分包合同中涉及税款问题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四,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对建筑单位的招标文件有关税制问题的条款,比如,甲方提供材料、购买施工设备等方面,发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归属方,以免出现企业税款没有办法抵扣的情况出现。

第五,建筑企业对内部的管理上要转变以往的传统观念,从源头就要加强控制和管理。比如,在材料采购环节,在材料的质量和价格方面进行选择时也要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以及抵扣问题,提高增值税的抵扣率使企业税负尽量减轻。

四、建筑企业在面临“营改增”税制时的对策

1.要以积极的态度促进“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营改增”税制的实施是在新时代发展中不可逆转的潮流,这就需要建筑企业转变以往的态度和认识,以积极的行动为“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做好准备。在思想上认识到这是一项积极的市场调控政策,要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态度去面对。

2.对建筑企业的税收进行科学筹划。“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税收的筹划对象不仅是对设备或者固定资产、原材料的购进做到重视,而且要对税后筹划做到科学、合理。比如,可以与一般纳税人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以降低进项税额抵扣;可以从试点行业购买劳力,也可以达到进项税额抵扣的目的。

总结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知道,“营改增”税制的改革和实施对建筑工程企业在税负方面以及施工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建筑行业的“营改增”要结合经济发展环境、对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提高工程施工核算水平,不断的学习有关的税法知识,对增值税的核算要特别重视,为建筑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和发展平台,使“营改增”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契机,以减轻企业税负。

[1]黄小帅.浅析建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因素以及解决措施[J].建材与装饰,2011(05).

[2]杨君如.中国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改革研究[J].中国税务出版社,2012(15).

[3]蔡海英.浅析建筑施工营业税纳税筹划技巧[J].财经研究,2012(08).

(作者单位:中审(河南)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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