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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时间:2024-07-06

郑晓娟

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郑晓娟

摘要: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壮大,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管理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选择和运用,本文将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模式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关键词: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管理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重点。随着企业集团化趋势的加强,如何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企业管理课题。本文就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管理模式进行简要探讨。

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管理模式是指企业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将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企业的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来管理和运行。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所属各个分、子公司的资金业务,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的现金业务,统一拨付各分、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统一进行对外筹资,并办理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等。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按照集团制定的资金制度等进行日常管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由集团企业统一制定执行。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管理模式下,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需在集团总部授权下才可在外开立账户。在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权限上,最高决策权在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仅拥有经营权和资金使用权,对于企业的筹资和投资权仍然集中在集团总部。企业集团内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入由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统一进行管理,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分别开户,集团对各分、子公司除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之外的账户进行资金最高限额限定,当该账户的资金达到最高限额的规定时,需将部分资金转入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账户。对于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支付业务,由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统一进行支付,即对外付款业务必须由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从内部账户统一对外支付。

一、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作用

企业集团利用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对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使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使会计行为更加规范,使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提高,在促进集团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以及促进企业集团快速高效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使资金运用更加灵活。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将企业集团内部各个单位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加以灵活运用,使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得以相互拆借使用,从企业集团整体的角度来说,节省了利息费用支出,盘活了沉淀资金,挖掘了资金使用潜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预防了资金体外循环和资金流失。与实行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模式之前相比,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有效,使资金流动性大大增强。

二是使融资平台更加高效。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将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融资权全部收回到集团总部,由企业集团统一对外融资。由于企业集团统一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融资,资金需求量大,这样就增加了企业集团在银行的话语权,在企业与银行的未来业务关系中,企业集团可以在银行争取到更多的优惠措施,从而使企业受益。

三是使债务结构更加合理。由于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将集团内部的闲置资金加以统筹利用,使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可以进行资金拆解使用,对于整个企业集团来说,减少了外部借款,也就减少了利息支出,降低了财务费用,从而改变了负债结构,使企业的债务结构更加合理。

四是使信息反馈更高效。由于企业内部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支付由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进行统一支付,故,企业各分、子公司的资金去向均在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掌控之中,各分、子公司的收款、付款、流向、余额等均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监控之下。由于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能够对各分、子公司的收款、付款、内部资金结算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使得企业集团总部能够及时掌握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使用状况,从而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有效控制,使得重大、异常的资金支付行为得以合理遏制。通过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集团总部可以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甚至,企业集团总部可以通过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对各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

二、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相违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存款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能供自身使用而不得出租或者出借给其他单位。企业资金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供企业集团内部多个分、子公司共同使用,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相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资金结算中心的进一步发展。

2.资金集中管理理念不够深入。企业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将各个分、子公司的资金集中起来加以灵活运用从而挖掘资金潜力,减少资金沉淀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却并不理想。很多大型企业集团是由先前的很多单位企业合并起来的,这些成员企业往往业务内容不同且比较分散,这就极易造成成员企业的管理者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认识不足,在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运行过程中,可能不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甚至还会带来阻力。如,有的成员企业的管理者在思考问题时,会站在自己企业利益的角度而不是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缺乏大局意识,从而给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再者,有的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只“管”不“理”,对于集中起来的各个分、子公司的内部账户存款,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只负责上收下拨以及对外支付业务,而不考虑如何对这些存款余额进行有效的使用,如何减少资金的沉默成本以及如何保持必要规模的货币资金头寸。这种管理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的管理理念阻碍了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进一步发展。

3.资金结算中心的资金有被法院冻结的风险。在企业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各分、子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经济纠纷,这就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财产保全或者冻结账户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银行账户将有被冻结的可能性,若该账户被冻结,则会对集团内部除涉事单位之外的其他在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日常运营,对企业未来发展不利。

4.有发生呆账或坏账的风险。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企业的职能部门,没有完全的自主性,而是在经营决策以及日常管理上受制于集团总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本可以不贷款给那些预期效益不好的单位,但为了不影响集团的统一决策,并在集团总部的高压下,不得不贷款给那些预期效益不好的单位。这些单位往往经济效益较差、企业负担较重且可能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将资金一经贷出,全部收回资金的可能性较小。这些单位在贷款到期却还不了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贷款时,便想方设法进行续贷或者继续申请新一轮贷款来归还旧贷款。表面上看来,对于到期贷款归还的问题已经解决,而实际上却是治标不治本,贷款只是延续到下一个时间段,可能仍然无法收回,也可能越积累越多。这种情况一经发生,贷款单位往往不从自身单位上寻找解决贷款困局的办法,如更改投资策略或改变经营思路等,而是寄希望于集团总部的政策,希望集团总部出台解决资金缺口的政策。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解决方式,可能给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带来呆账或坏账的风险。

5.资金时间价值未得到充分利用。由于借款的分、子公司是从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借入资金且该资金没有利息,致使借款的各分、子公司在借入资金时不会考虑资金的利息费用支出,他们为了资金更加充裕,可能会使借入的资金数额远远大于实际应该借入的数额,这就造成了资金的浪费,从企业集团整体角度来说,企业运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大打折扣,造成了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未来发展。

6.收款不易区分具体收款单位。对于实行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管理的企业来说,企业所有成员单位都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以集团企业名义在商业银行开户,各分、子公司的客户将所付款项付到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大户上,由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二次确认在各分、子公司在内部银行的账户中。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而言,企业在商业银行的账户收款项目数量众多,而在商业银行的众多收款项目中,很多收款项目没有明确标明具体是支付给企业的哪个分、子公司的,这就造成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二次确认的困难。

7.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工作效率迟滞。由于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比较单一,每天面对重复的工作使得工作人员产生抵触心理,对于各个分、子企业的资金结算业务可能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业务处理,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客户关系的维持等,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针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1.因很多大型企业集团已经将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模式运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模式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发展壮大不可逆转的趋势。鉴于企业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相违背的问题,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给予企业资金内部结算中心的设立及存在的依据,以使企业资金内部结算中心的运作更加规范,在企业资金内部结算中心出现相关问题时能够有据可查。

2.使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理念深入人心。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发展离不开集团企业总部管理者的推动,也离不开成员企业管理者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应帮助企业集团管理者和企业各分、子公司的管理者树立全局观念和拓宽企业财务管理视野,促进各分、子公司的管理者之间进行资金管理交流。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得大局意识深入到企业内部不同层级人员,使得企业集团整体财务战略被广泛得认知和促进,从而使得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理念深入人心。

3.针对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各分、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诸如被法院等部门冻结账户的情况,若此类情况发生,企业需主动与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并出具企业集团各分、子公司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证明等以说明企业集团内部除此分、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亦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事实,争取从维护企业利益角度出发,多与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以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和保证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企业其他的分、子公司的利益。

4.对于某些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分、子公司不能归还到期借款的情况,企业应加强借款条件和流程的审批管理,对于借款的预算、借款的立项、借款的用途等进行追踪调查,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查以保证借款按照规定预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当发现借款有违背借款用途等的情况出现时,必要时可以将借款收回,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5.企业应该对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借款在借款使用上制定利息政策,以促进各分、子公司对所借入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资金浪费。

6.对于各分、子公司统一在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而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户,各分、子公司的客户付款到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以后再由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将所收款项确认到企业相应的分、子企业账户中,这个过程的前提条件是,各分、子公司的客户在付款时所列收款单位信息清晰、完整,若相关信息不够清晰,则对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二次确认造成困难,即无法辨认将该笔款项确认到企业的哪个分、子公司账户中。对于此类情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善:

第一,加强发票、收据等凭据管理。客户在给企业付款之前,会收到企业开出的发票、收据或者罚款单等相关凭据,那么,在给客户寄出这些凭据之时就可将本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告知客户,请客户在付款时将单位名称等信息详细备注以方便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将该笔收款进行准确确认。

第二、请商业银行协助管理。对于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无法确认的收款,我们可以联系客户咨询,那么,客户的联系方式就显得很重要。对于涉及到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账户的收款,如果请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要求客户填上联系方式,并将此联系方式填到企业收款的相关凭据上,那么,收款无法确认具体收款单位的困惑将迎刃而解。

第三、对于无法确认的款项进行追踪管理。将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账户收到的各分、子公司不认领的款项进行公示,请各分、子公司的相关人员知晓并与相关客户取得联系以核对所收款项的用途和归属。

第四、加强往来账务管理。企业各分、子公司应与其客户定期核对往来账务,对于那些无法确认具体单位的收款业务,很可能就在核对往来账务的过程中出现,从而减少了无法确认具体收款单位的款项。在此过程中,企业亦可学到经验和教训,以减少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可能性。

第五、建立激励与惩罚机制。对于那些企业无法确认具体收款单位的款项,我们可以先进行归集,在能够确定具体收款单位时,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以收取保管费用的名义等对此收款扣除一定的额度,用以激励尽快将无法确认具体收款单位的款项认领。

7.由于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服务的对象是集团企业下属各分、子公司,这就要求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时要注重时效性,防止因诸如结算、付款迟滞等问题影响企业的日常运营。为了使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工作人员还应了解各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以协助解决各分、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资金等问题,并对各分、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存在的与资金相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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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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