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彭梅
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现状与对策
彭梅
摘要:由于近年财务舞弊事件频繁出现,对审计质量的要求越发突出,同时也加大了对内部审计的重视。本文立足于内部审计的现状,针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问题予以分析,并结合实务提出具有可行性、创新性的建议。
关键词:内部审计;独立性;审计质量
近年来,国内外相继涌现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企业丑闻和失败事件,如美国著名的“安然事件”、世界通信、时代华纳等舞弊事件以及我国的“银广厦事件”。在此背景下,为了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新的法律、法规和上市准则登上舞台。美国在2002年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法案),这说明内部控制对于风险防范极为重要,而与此同时,内部审计的作用也愈加突出。
尽管我国已出台相关的内部审计准则对内审予以规范,但在实务中,内部审计制度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导致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薄弱,最终演变为严重的财务舞弊事件。基于此,本文将从主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角度出发,结合当前国内外内部审计的现状,探讨内部审计独立性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解决措施。
(一)国外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文献
迄今为止,国外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研究文献相对比较有限,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总结。
1.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定义。内部审计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IIA)于1999年对内部审计作出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为了改善组织的运营及附加价值而设计的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在这个定义中,IIA强调了独立与客观的重要性,认为内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是紧密相关的。而在内审协会准则(IIA,2009a)的术语表中则严格区分了这两者的区别,认为客观性强调了精神上的独立,保持独立性能让内审人员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执行工作。
2.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指南框架。Mutchler(2003)在该框架中总结了影响独立性的七个因素,如自身利益、外在压力、认知偏见等。这一结论的提出规范了内部审计关于独立性的执行要求,并为职业人员在实际执行中保持独立性并避免偏离独立性提供了详细可靠的指南。
3.关于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Smith Committee(2003)强调审计委员会的监管职能可以促进管理层、外部审计人员以及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关系。他以一种全面的视角,将审计视为一个整体,分析得出内审、外审以及管理层若能受到统一的外在的审计委员会的严格监督,它们之间也会发挥相互督促的协同效应,这为内部审计的管理提供了一个思路。
4.关于内部审计发展的现状。Chambers,Andrew D在文中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同时针对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冲突提出了建议。基于前人的研究,该学者以一个更为细致的角度切入,探讨了内审人员实际执行时所应负有的义务,进一步规范了内部审计的执行,为执业人员明确责任。
(二)国内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文献
1.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存在的问题。(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普遍偏低。杨文缨(2006)强调内审人员的众多自身利益取决于本单位的管理层,如内审人员的福利、工资等,这严重限制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与独立性,使审计工作无法正常有效地执行,这样使内审机构形同虚设,审计质量也得不到合理保证。赵军(2013)具体指出国内大多企业忽视了审计部门对独立性的特殊要求,而将审计部门并于财务部门之下,严重损害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客观、公正的监督与决策作用。(2)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胜任能力不够。徐国忠(2009)提出在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企业对内审人员任职资格未予以必要的重视,甚至直接从本企业的其他相关岗位调用人员进行内审工作,这必然降低了内部审计质量的可靠性。王婧(2012)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在审查企业的财务数据时仍然采用原始传统的审计方法,没有完全实现电算化技术,对于重要存货等仅采用抽查的方法明显增大了误差概率,这样降低了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3)关于内部审计的法律规范不完备。唐忠良(2013)指出于我国目前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法》,内部审计立法体系仍然不完善,现有的《审计法》缺乏可操作性,不足以指导内部审计进行有效的审计工作,且无法与时俱进。
2.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性。庞育梅(2013)指出,我国会计史上频繁出现的重大会计舞弊事件呼吁了对审计独立性的要求,只有审计人员真正做到形式上与实质上的独立,公正、客观地审计、监督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才能有效保证审计结论的正确性、真实性以及可靠性。
3.关于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建议。蒋海晨(2013)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应建设完善内部审计的法律环境;其次,应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保证其独立性;最后,应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三)文献评述
从前人的研究结合现实情况来看,目前内部审计存在着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独立性普遍偏低、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以及内部审计相关法律规范不够完善,而与此同时,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性对内部审计的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尽管关于内部审计的研究已经非常丰富,但鉴于其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本文认为这个领域的研究依然颇具现实意义。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问题的具体研究,本文主要是对其现有问题予以揭露,并针对现存问题从法制角度提出建议。
因此,本文将在此基础上,结合内部审计在实务中的问题,试着从薪酬及管理等角度提出创新性的建议,希望能够填补现有的理论空白,对已有文献形成有益补充。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理解
独立性是审计职业的灵魂,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实质上的独立性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精神状态,这反映的是审计报告的可靠性。
形式上的独立性则是一种外在体现,是为了提高公众对审计人员的信任,在审计报告中则体现了其可信性。
而内部审计独立性则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执行审计活动时,需要保持独立的精神状态,以便不受约束、不受限制、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在具体实务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这关系到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设置问题,为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将内审机构独立于企业内部的其他职能部门,由最高领导人负责,这样才能保证审计信息的真实和及时。
2.控制审查过程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应专职负责内审部门的方案制定,不应参与其他与企业相关的财务处理,这样充分保证内审人员以独立的第三方客观、公正地分析并评价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避免先入为主的偏见。
3.审计结论的独立性。内审人员应时刻保持一种精神的独立客观,不能因利益或其他因素而影响其独立性,应根据其实际所搜集的审计证据作出公允、公正的审计结论。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国内现状
独立性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而目前,由于政策、环境等种种原因的制约,内部审计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大多数企业都未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权威的、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而且为了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企业往往随意聘用内审人员,为减少人工成本,有些企业甚至直接从其他部门调用内部人员,根本没有胜任能力,而且审计技术也并没有与时俱进,这样根本无法保证审计业务的高质量。
此外,长期以来,大多企业管理层因错误的观念根深蒂固,认为内部审计是本企业的人员,其发现的重大问题是企业内部的事情,可以自行解决,不能被记入审计报告,如果被外部审计或监管机构发现,会影响企业的形象和经济利益,所以各业务部门及管理层都认为内部审计报告只能记载一些肤浅的表面问题,仅作为一种程序化的摆设,根本不被重视。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缺少独立性。由于内部审计的产生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大多数企业根本不清楚内部审计的性质和职能,仅仅只是按照要求在形式上成立一个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并行,忽视其特殊的独立性要求,因而实际并未起到相应的内部监督作用,造成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的缺失。
2.内部审计人员缺少独立性。由于现代管理体制的落后,对内部审计的定位不明确,使得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双重领导,即在业务上要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体现政府的意志;在行政上又要接受本单位的领导,体现领导的意图和想法。内部审计人员作为本单位的一名职员,其薪酬、福利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受到本单位的制约和管辖,所以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不服从本单位的领导,这导致内审结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
3.内部审计工作缺少独立性。由于内部审计在法律规范上并没有统一的制度约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也没有自主权,而且审计结论也常受到领导的干预,在这样的环境下,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支持,相应的审计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审计工作自然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
(一)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明确职责
鉴于内部审计工作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企业应充分选拔责任心强、学历较高、有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的人才,并在上岗前对其进行综合培训,包括财务、法律、风险等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企业各部门内部的业务学习,从而提高工作素质。人才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只有充分提高企业人才的综合素质,才有可能从其他方面进一步完善,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改变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的现状,进而提高大众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意识。
目前在企业审计工作实务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内部审计的职责定位不明,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认识不足,降低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企业负责人有时为了降低成本,滥用内部审计人员,造成职责混乱、一人多岗的现象。因此,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并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与定位,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绩效。
(二)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机构首先在形式上应独立于企业内部的其他机构或部门,而不应隶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具体而言,企业可以授予内部审计部门较高的权利,专门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工作权限的约束而影响内审部门的独立性。此外,企业也可以采取内部审计外包的方式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
(三)改变内部审计人员的薪酬制度,提高其独立性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工资都是统一由被审单位内部发放,这明显影响了内审人员的独立性。考虑到个人利益的因素,内审人员很有可能会盲从单位领导,而无法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政府应当设立一个专门的协会或机构,如内部审计协会,统一培养专门的内审人员,并统一负责内审人员的工资,这样内审人员与被审单位不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那么形式上的独立性至少可以得到保证,进而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四)统一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与政府审计
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以及政府审计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审计体系。相对而言,外部审计更具有独立性,其审计行为不受被审单位的约束,如能将三者统一,由政府来领导,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同时,可参照外部审计的质量复核制度,由内部审计协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复核,提高内部审计水平。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设置。
(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法律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因为缺少统一的法律制度的约束,内部审计才会被忽视。我国的内部审计也应该与国际趋同,仿照以色列和美国等,制定一部《内部审计法》,专门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规范,尤其应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特别规定,明确内审人员的任免、职责、职权、法律责任等,并同时设立相关条款保障内审人员的权益,以避免内审人员因威胁或胁迫等客观原因而影响其独立性。
参考文献:
[1]蒋海晨.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现状分析及建议[J].经济视角,2013,(36).
[2]庞育梅.对审计独立性的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3,(4).
[3]唐忠良.我国内部审计法律制度的现状、不足及改进[J].贵州社会科学,2013.(1).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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