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陈龙军
摘要:中小商业银行受制于规模、人力、财力等因素,对于贷款定价的研究投入有限,文章试图为中小商业银行寻找可行的定价模式,即成本加成定价法,并对该定价方法在实务应用中的不足提出优化建议,提升成本加成定价方法的实用性。
关键词:中小商业银行;成本加成定价法;实务应用
自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完全的自主定价权,但是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受制于人员、业务规模、研究投入等因素,中小商业银行并不具备完善的贷款自主定价能力,基于中小商业银行现状,如何选择可行的贷款定价模式并进行完善,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现有定价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贷款定价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基准利率浮动法
严格来说,基准利率浮动法不是一种定价方法,而是定价的表现形式。按照浮动方式,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浮动比例法;二是基准利率加点法,即贷款利率=对应期限基准利率+浮动点差;按照浮动基准,分为以央行公布基准利率为基准进行浮动的定价方式和以LPR为浮动基准进行浮动的定价方式,现阶段银行贷款定价仍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础进行浮动为主,但是以LPR为浮动基准的定价方式正处于推广阶段,代表着未来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发展趋势。
(二)成本加成定价法
成本加成定价法的定价理念是贷款价格应至少应能弥补银行为开展该笔(类)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此基础上获得利润。在价格形成上,有保本价格、目标价格等,贷款业务保本价格主要包含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增值税及附加等,考虑目标利润即构成目标价格,成本定价法是一种以成本为导向的定价方法。
(三)综合定价法
综合定价法又可以称之为客户关系定价法,是指商业银行确定贷款价格时,根据银行的各项成本,综合考虑客户与银行的所有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甚至客户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贡献,并考虑预期收益进行定价。
(四)基于RAROC的贷款定价方法
RAROC是指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RAROC的贷款定价方法考虑了包括运营费用、预期损失、风险成本、资本成本等在内的各项贷款成本,从保证银行正常经营所需资本的角度,预设最低资本回报率,反推每笔贷款的价格,从而贷款价格与风险成本相匹配,高风险业务贷款定价更高。
二、中小商业银行可行的贷款定价模式选择
中小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银行业竞争剧烈的今天,既有对于贷款科学定价、精细化定价的需求,又受制于规模、成本、人员等因素,无法像大型商业银行一样投入各类资源,开发符合本行需求的定价模式,因此,在投入受限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需要在各种定价模式中,选取符合本行规模及当地市场竞争环境的定价模式。
(一)基准利率定价法
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我国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以逐渐放开基准利率上浮上限和下降下限的方式逐步推進,我国商业银行在这一时期的贷款定价也以基准利率浮动法为主要的定价方法,作为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一种粗放的定价形式,基准利率浮动法必定要被更加精细化的定价方法取代,今天,更多的是作为贷款利率的展现形式,无法成为中小商业银行可行的定价模式。
(二)成本加成定价法
成本加成定价法通俗易懂,主要难点在于各项成本的精确计算,其中最主要、各项成本中占比最高的是资金成本,现在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已经建成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可以实现资金成本率的计量,对于运营成本率、风险成本率、资本成本率、增值税及附加、预期利润率等,可以根据本行业务数据、同业经验、经营目标等进行估算,构建相对准确的定价模式。
(三)综合定价法和基于RAROC的贷款定价方法
综合定价法需全面整合客户贡献,对全行管理会计系统、中间业务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系统等各类系统建设要求较高,而中小商业银行往往系统不健全,无法提供客户级的贡献;基于RAROC的贷款定价方法,能充分考虑贷款风险对贷款定价的影响,但其理论性较强,可理解性差,定价模式的推广难度较大。
中小商业银行成本受限的条件下,成本加成定价法能满足对贷款精细化定价的需求,而且该定价方法对行内系统要求不高,容易为营销人员接受,是可行性较强的一种定价模式。
三、成本加成定价法实务应用
成本加成定价法是以成本为导向的定价方法,其主要理念是贷款价格弥补该笔业务的成本,并能获取适当利润。成本加成定价法关注了单笔业务各项成本,但也存在不足。
(一)资金成本率的选取
资金成本是指银行获取贷款资金所需支付的成本,在各项成本中占比重最大。资金成本率的测算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实际资金成本率,以一年期贷款为例,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资金成本率为一年期存款利率;二是机会成本,即以相同期限的贷款资金在其他投资渠道所能获取的最大年化收益率来确定资金成本。成本加成定价法中的资金成本率使用实际资金成本,容易造成定价偏低,在实务中大多银行采用机会成本测算,一般使用资金市场收益率。
(二)运营成本率、风险成本率、资本成本率等依赖系统建设
运营成本主要包含人员费用、租金或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风险成本,由客户的违约风险率和违约损失率测算得出。中小商业银行在成本分摊系统、客户评级系统未建成时,有关业务数据积累不足时,只能借鉴同业经验或者运用自身业务数据对产品大类测算运营成本率、风险成本率等;资本成本率的测算依赖于经济资本系统,中小商业银行在前期可以使用替代方案,即以监管资本测算单笔贷款的资本成本率。
(三)需明确各类贷款年度预期利润率
预期利润率一般由银行根据年度利润目标,根据贷款业务预算,在年初确定,按年度进行调整,需要银行对贷款业务设定明确的利润目标预算,并可以分解至各类贷款,在预算管理系统不健全时,仅能通过手工进行测算或者对贷款大类确定预期利润率。
(四)未考虑客户综合贡献情况
成本加成定价法不关注客户的关联业务及由客户带来的上下游客户等客户贡献,仅从成本角度制定价格,不能全面根据客户进行定价。
四、成本加成定价法应用的改进建议
成本加成定价模式在中小商业银行定价应用中,需根据实际业务状况不断改进,主要可以从以下着手。
一是建立贷款定价系统,同时加强配套系统建设。通过贷款定价系统可以实现单笔业务精准定价,同时需要依托银行内部管理会计系统对每个定价因子准确测算,主要有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成本分摊系统、信用评级系统、经济资本系统等,中小银行应逐步推进系统建设,以系统为支撑,为贷款业务定价提供数据支持。
二是根据业务实际,梳理和调整内部管理制度流程。貸款定价模型建立后,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价格管理部门需要与业务条线、分支机构等研讨,确定定价审批制度与流程:例如对于优质客户申请利率优惠,需要对不同的审批环节设置不同的权限,明确价格审批和风险审批采用并行还是串行模式等。制度流程的建立,需要银行根据本行部门设置、职责划分等确定。
三是通过采用授权制度,考虑客户贡献等,不断提高成本加成定价法的适用性。贷款定价管理制度是一个不断调优的过程。在实际业务中,成本定价法的结果有时脱离市场,银行可以通过利率优惠授权制度,对于不同的利率优惠授予不同层级的有权审批人来审批;成本加成定价法本身仅关注单笔业务的成本,并未考虑客户的综合贡献,在定价实务中,商业银行可以将客户在存款、中间业务等方面的收入折算为优惠点差,在对客定价时进行适度调低。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利率定价人才的培养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小商业银行应充分把握贷款定价系统及配套系统建设到使用这一过程,边建设边培养,以最小的成本培养符合本行业务实际的定价人才;通过使用成本定价法对贷款业务定价,树立业务人员的成本理念,加强对业务人员对于定价原理、定价过程的培训,为专业的定价人才培养提供后备队伍。
参考文献:
[1]肖耀进,基于客户关系的贷款定价管理[J].中国农村金融,2015(05).
[2]杨帆,RAROC 贷款定价模型的改进与应用研究[D].暨南大学,2015.
(作者单位: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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