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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管理探讨

时间:2024-04-24

张战宏

摘要:EPC是工程项目承包的一种模式,主要对项目施工、设计与采购进行承包。在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可以通过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工程问题管理,以降低工程项目风险和损失。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需要通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维护自身的利益,避免工程建设中因为合同问题而延误工期或者出现工程项目纠纷问题。基于此,文章首先对EPC模式合同管理进行探讨,对业主方合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合同管理现状进行业主方合同管理对策探索。

关键词:合同管理;EPC模式;业主方

EPC总承包模式是国际工程承包模式的一种类型,因为这种承包模式风险系数较小逐渐在国内兴起,并在大型工程建设中比较常见。业主方可以通过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减少工程风险,扩大利益。由于EPC总承包模式中的业主合同管理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因此在合理管理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难以将合同管理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因此有必要对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进行研究,为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管理提供保障。

一、EPC模式合同管理

EPC总承包模式是由业主方签署承包合同,建设方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因为EPC总承包模式的特殊性,业主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控制能力有限,需要通过业主合同约束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及成本等,业主方则可以利用合同管理手段维护自身利益。EPC总承包合同签订之后便会存在法律效力,为施工方和业主权责提供基础保障。在EPC总承包合同管理中,施工方和业主都需要明确法律责任,以防合同条款模糊,出现法律纠纷。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出现工程纠纷问题,业主则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内容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条文约束保障自身权益。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业主合同有利于业主谋取更多的利益,通过业主合同管理尽量缩短工期,减少工程项目成本支出。业主在利用EPC总承包合同维护自身利益时需要应用到合同中的惩罚、限制与责任等内容。惩罚内容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存在的失误或者违约等行为进行误期惩罚与违约金惩罚等,从而弥补业主方由施工方问题而产生的损失。限制内容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施工成本与施工工期等进行限制,为业主方工程项目建设成本利益提供保障。责任内容主要是明确业主方与合同方责任,减少业主方管理成本损耗,维护业主管理利益。

二、业主合同管理现状

(一)业主合同过程管理控制水平有待提升

在EPC总承包合同管理期间,业主方合同管理者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法律保护能力比较欠缺,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可能会对业主权益保护造成不良影响。双方在进行合同条款内容制定时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对于业主方而言无疑会延误工程完成进度,因此为了加快合同条款签订,可能会出现一些条款争议,不得不在条款内容中让出部分利益,从而获取更多的项目。当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风险问题时,业主方需要承担的风险系数便会上涨,难以为业主利益提供保障。

(二)业主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虽然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业主合同要求相对较高,合同条款内容比较严格,但在合同管理期间依然会出现漏洞问题。比如在工程项目业主合同施工进度内容规定方面,虽然合同中明确要求工程项目管理进度和施工要求,但施工方和业主方并没有考虑有效工程进度,易引起工程进度管理问题,导致业主方工程进度款管理难度增大。另外,在工程项目业主合同条款内容制定时可能会出现用词不严谨现象,而业主方缺少合同审核,从而导致合同管理出现漏洞。

(三)业主合同管理规范性不足

在EPC总承包合同签订方面,业主方可能会因为追求利益而忽略法律要求,省去部分工作内容。比如在进行合同签订时为了节省时间业主没有根据法律要求进行法律公正,导致业主合同失去法律公正保护。为了满足业主方和施工方的利益需求,双方可能会签订明暗两份合同,明面上的合同主要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暗里签订的合同则用来管理工程项目。由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规范性不足,因此在实际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利益纠纷。

三、加强业主合同管理对策

(一)加强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业主方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主要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索赔问题。索赔管理是业主合同管理中的一部分,主要针对施工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项目指标不合格、工期延误或者保修责任问题等,以维护业主方的利益。因此,业主方管理者索赔管理水平关乎业主方是否能够从施工方获得相应的索赔金额,业主方应注重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提升,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业主方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性能指标进行监督管理。若工程项目性能试验检测中存在安装问题、运行问题或者规模不符合要求问题等,则业主方可根据EPC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索赔条款进行罚款,要求施工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内容交出性能指标罚款数目。若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施工方没有根据合同规定内容承担相应设备保险与工程保险等义务,则业主方可以补办手续,办理手续中所产生的费用需要由业主方管理人员向施工方索赔。在业主方合同条款内容规定中,业主方拥有维修索赔管理权限,即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为施工方而产生维修费用时,业主方可以向施工方索要维修费。若施工方不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则业主方可以扣除质保金,质保金无法弥补业主方维修费用时还可以追索。

(二)加快业主合同管理队伍建设,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业主方想要利用EPC总承包合同管理维护自身利益,就必须加快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通过高水平管理团队进行合同管理。一支优秀的业主合同管理队伍必须具备财务、工程建设技术与法律专业等方面的人才。财务人员主要负责业主合同管理中的财务事项,加强业主方财务监督管理控制。工程建设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技术,便于处理合同项目制定中存在的专业技术问题。法律人员主要为业主合同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法律条例维护业主方利益,避免业主方出现工程纠纷、索赔或者法律漏洞等问题。另外,业主合同管理队伍还需要工程监理与外文翻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要用来扩展工程项目,与外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方面,业主方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应用,通过法律规定进行业主合同内容制定,不可盲目追求眼前利益而制造法律漏洞。在执行业主合同管理工作方面,业主方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条例规定实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业主方利益。在法治社会大背景下,业主方EPC总承包合同规范性管理属于必然趋势,相关业主方管理人员应该引起重视。

(三)加强合同签订、履行与评估管理

在EPC总承包合同签订管理方面,业主方首先需要做好合同文本、合同承包模式与合同类型选择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内容研究。在合同谈判期间,业主方管理人员必须注重谈判技巧运用,避免谈判过程中出现错误而暴露己方弱点。在合同签订之前,业主方需要安排合同签订方面专业人员进行合同内容审查,以防合同中存在漏洞。在业主合同履行管理方面,业主方管理人员需要遵循业主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和工程采购管理等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环节控制,对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及工程投资等进行管理控制。为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过多的设计变更问题,业主方可将设计变更风险转移到施工方。在业主合同评估管理方面,业主方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合同内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中存在的不利于业主方的条款内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错误,从而造成损失,因此业主方管理人员必须吸收教训,根据合同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今后再次出错。

四、结语

EPC总承包模式下的业主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是业主方管理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从EPC总承包合同管理情况分析来看,当前业主合同管理工作依然存在合同内容不规范、合同管理水平不足和合同漏洞等问题,不利于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文主要从索赔管理、合同管理規范及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业主方合同管理对策探讨,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参考文献:

[1]何少华.探析如何做好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工程建设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5(46).

[2]王哲.浅析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对项目供应商的管理[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4(01).

(作者单位: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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