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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的城市治理模式亟需创新

时间:2024-04-24

谢秉宸

摘要: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共享经济领域下,实现全民经济新增长点,注重新功能的发挥。共享经济,逐渐的实现快速发展,特别是一些分享经济的典型产业化经营,使得我国经济建设实现快速发展。文章针对共享经济的背景,全面深入探讨共享单车的未来发展,探讨其给城市发展带来了一些全新挑战,同时切合我国当前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化理念,使得该领域得到全面的规范化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共享单车;城市治理;治理模式;创新

一、城市共享单车的兴起与功能特点

(一)共享单车的兴起

新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共享单车能够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能够在人事密集地区运用相关共享信息租赁服务,实现共享单车的租赁服务。我国共享单车逐步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从政府主导管理到有桩单车,再到企业承包经营运营的方式,以及互联网共享无桩单车的阶段,其发展也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运用而得到全面兴起。目前共享单车主要是指一些通过互联网形式的无桩共享单车,该种形式通过APP 寻找车辆,并通过扫码等方式一键解锁车辆,行程结束后锁止车辆即可完成付费。

共享单车能够呈现出有求必应的状态,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加快,交通问题始终是一大难题,有效的解决相关拥挤和路程太远的交通问题,共享单车就成为最有效最便捷的交通工具。相比较地铁和相关出租车,共享单车更具有最有效最便捷的交通形式,其有效的解决了传统交通工具的相关问题,比如有效的解决了“走路累、公交挤、开车堵、打车贵”的苦恼,满足了人们对出行的需求,同时满足了对相关时间价格和出行便利的需求。

共享单车的出现和兴起,是互联网经济技术开处发展的产物,是互联网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必然,其改变了传统的交通运行模式,逐渐推动了交通行业发展变革。特别是在“互联网+”背景下,互联网的有效发展改变了传统模式,逐渐突破了传统以往固有模式,实现战略性的发展,共享单车的形式就是在此形势下产生的相关新型模式,通过相关智能感应、识别通信感知技术,以及相关网络移动支付等功能,实现了传统自行车使用的相关内容,同时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了在线支付,使得庞大的数据用户更好的便于交通出行,特别是手机用户的大量存在,为共享单车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最后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享单车实现了有效的交通出行,能够在政府的推动下,发展共享单车事业引导政府实现规范化发展,弘扬民族文化。

(二)共享单车的功能特点

共享单车具有方便灵活、价格低的特点,其通过 APP 来查看附近车辆,不需要像有桩单车一样需到固定地点存取,因此可以达到随停随放,通过按时支付相关租赁费用,而实现相关出行要求。共享单车的相关租赁费用较低,通常使用费每30 分钟 0.5 元或者1 元。另外,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使得其实质上更加符合新时代的发展,通过互联网的科技定位,收费借还技术,使得其更好的便于使用。共享单车还具有一些排污量较少、环保的特点,更加便于交通出行,减少了相关交通污染,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并促进环境保护。

二、共享单车给城市治理带来的挑战

共享单车给城市带来绿色低碳出行方式,解决了传统交通出行方式的乱象,但是在城市治理方面,其也迎来了全面的挑战。

(一)供给侧的市场失灵

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模式,开始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逐渐兴起,其逐渐在城市化进程中获得大量用户,但是在实践竞争中其一些价格战,使得供给侧的市场失灵,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价格战。企业超量投放呈现出“单车围城”之势,引发了城市环境新污染和城市治理的新挑战。恶性竞争下的共享单车,导致相关市场供需比例严重失调,导致这些企业对城市公共资源的肆意侵占,使得对现有市场机制造成一定的压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空间资源市场机制缺乏,二是单车非理性的共济价格造成了相关刺激,特别是在城市资源匮乏的时代,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使得相关内容达不到有效的利用,很多共享单车投放收入增加,但是也加重了城市空间负担,使得城市相关空间环境恶化,最终成为“公地悲剧”的又一典型例子。

(二)需求侧的道德风险

共享单车也会包含一些道德风险,如,公享单车会被肆意停放,严重影响着相关步行通道,导致相关人为阻碍相关道路,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出行方便。其次,共享单车被恶意的占用,以及不规范的道德风险内容,使得共享单车难以实现人为的管理,共享单车被恶意占用,使得其利用上难以进行,虽然设置了一些二维码、车牌和“个人锁”等,但是也会因为一些不文明的道德行为,使得共享单车会受到一定的破坏,最终影响相关单车损耗,使得不法分子利用其进行有意的破坏,从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三)城市治理中的政府失灵

城市治理中相关政府职能的失灵,使得相关共享单车难以实现有效的作用,特别是一些城市乱象,虽然政府付出了较高的人力物力成本,但是也难以有效的规范相关道德行为,特别是一些共享单车投放的地点,有些严重的损害了城市化建设,特别是一些城市以城市化建设为名,禁止共享单车投放,就长期而言很可能损害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政府应该加强采取应对措施,特别针对一些政府在观念上的手段,要注重政府的宏观管理,但是实践中政府治理存在失灵的现象,常常会出现治理效率低、成本高,要么过度干预、产生副作用的现象,导致城市化进程缓慢。

三、共享单车公共治理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加强平台管理

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型的时代产物,还要逐步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约束规范,政府部门要积极采取适应性的法规条款,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在法律方面给予严格的规范。例如还可以建立相关平台,为服务者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

从法律层面看,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完善《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等与共享经济相關的法律,不断增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在保护合法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规范,以便能够在合法的交流平台进行合法权益的保护。针对共享单车方面,制定出一些促进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提出相关管理办法,特别是涉及到的一些相关部门要注重规范经营,严格监管相关秩序,从法律层面给予高度的规范化管理,才能促进其快速发展。

(二)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在财税政策方面,要加强相关税收优惠,制定一体化的服务平台,进行税收征缴,逐步引入快捷的APP模式,以公开招标的投标方式,确定相关公共服务,从而得到有效资源利用。在城市规划方面,要注重相关空间布局,注重行业进行城市规划,从城乡统筹规划角度出发,追加相关停车场建设和城市相关建设,才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大相关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并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创新和品质的高端化,从市场出发,大胆的进行创新和盈利模式的转变,例如可以将共享单车朝着新颖化、专业化的角度方向發展,大胆的进行盈利模式的创新,未来发展中要从技术手段出发,逐渐朝着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协同监管,确保共享单车发展良性化

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共享单车良性化发展,防止由于市场的恶性竞争而产生的相关事件,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协同机制,对共享单车的经营管理活动,注重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从实际出发,注重效率的提升,才能促进该行业快速发展。城市管理规划中要注重全面监督,注重建立相关共享平台,进行相关内容的审核,保护好相关基础数据资料信息,才能促进及资源利用。

全市质监部门要进行共享单车的统一规划管理,对相关质量标准进行统一,加强相关服务标准和指导技术的引导,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又能从多元化技术手段,实现全新的商业模式,促进相关质量问题的检查才能使得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实现良性化。从机制方面来看,健全质量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相关网络信息平台,建立相关监督保护机制,才能确保共享单车发展呈现良性化。

(四)构建信用评级,倡导用户使用行为诚信化

共享单车要注重道德风险,所以在实践中要构建信用评级,针对一些相关领域的信用管理要加强,例如建立一些信用基础数据库,针对一些不文明现象进行有效的制止,或将一些恶性行为纳入到信息系统中,逐步倡导行为的诚信化,才能打破信用孤岛,逐渐分享各个方面的信用标准,从而实现高效统一的互联的全国信用平台体系,推动相关资源实现良性发展。

共享单车在相关激励机制上要注重有效的激励,优化分享相关经济发展,从宏观角度上抓住国家方针政策,法律角度确定相关诚信体系,技术方面加强相关电子围栏,这样才能使得相关用户使用行为更加诚信化。

(五)创新治理理念,引导共享单车运行规范化

政府部门要加强城市创新,注重从综合治理角度出发,面对一些市场问题,进行精细化管理,从创新治理的理念出发,引导共享单车运行进行规范化,才能使得共享单车运行更加规范化。城管监督方面要注重相关巡视和监督审查,通过网络化的监控手段,进行实时的信息采集和监管,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思想道德方面,注重营造文明的和谐氛围,鼓励用户进行诚信用车,防止一些乱停放的行为,使得每一个市民都成为共享单车的诚信使用者和维护志愿者。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共享单车在实践发展中,要注重合理化的加强管理,从相关权利义务出发,注重相关责任的落实,注重相关共享单车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规则,从实际出发做到文明守法,和诚信用车,全面开展相关合法文明行为,充分发挥其共享的作用,才能实现相关城市化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建成,因此,只有大力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才能使得城市共享单车环境更加文明、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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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静.关注政府对共享单车的治理监管问题——以天津市为例[J].新商务周刊,2017(09).

*基金项目:南京邮电大学2017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校级规划项目(项目编号: XC217011);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学校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项目编号:GJS-XKT1602)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编号NYS215025)。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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