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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真相”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困境与破解策略*①

时间:2024-07-06

徐艳玲 孙其战

(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 )

“后真相”一词滥觞于20世纪末的海湾战争,2016年英国脱欧、美国大选等政治领域的“黑天鹅”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后真相”现象的广泛关注,“后真相”也由此成为牛津词典该年的年度词汇,甚至有人将当下冠之以“后真相”时代。概括说来,“后真相”意指人们把情感好恶、利益得失作为描述真假的标准,“情绪在前,真相在后;认知在前,真相在后;成见在前,客观在后”(1)李良荣、袁鸣徽:《中国新闻传媒业的新生态、新业态》,《新闻大学》2017年第3期。,雄辩胜于事实,“主观事实”僭越“客观事实”的现象。“后真相”在网络媒体平台的涌动,给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了多重困境,成为当下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面对的紧迫课题。

一、 “后真相”语境中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困境

“后真相”几乎是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无法回避的现实境遇。“后真相”现象并非限于意识形态领域,其广泛存在于寻常生活之中,但因其与人们的理论认知、心理情感、价值追寻密切关联,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意识形态舆情管控产生了直接影响,并且易被个别人利用以进行意识形态攻击,这给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造成了多重困境,突出地表现为:

(一)“后真相”冲击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建构

意识形态认同是主体通过对特定意识形态理论的认知以及价值主张的认可,而产生的接受并维护该意识形态的积极情感态度,是理论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综合作用的结果。当下网络意识形态认同的建构受到了多元“伪真相”纷争的掣肘。

首先,“后真相”裹挟下的认知偏差,侵蚀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认同。在“后真相”语境中,人们往往带着自己的“偏光眼镜”观察事物,热衷于主观判断和情感表达,主张自己的主观“真相”,由此叠加成为多元“伪真相”。多元“伪真相”的存在必然对客观“真相”构成一定程度的遮蔽,同时也就构成对把握社会规律、指导社会发展的科学理论的遮蔽,模糊了人们正确评价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视线。一些“伪真相”非但与事实不符,并且直接侵蚀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理论基础,如在有关民主、自由的议题上,一些人受西方政治话语迷惑,散布民主就是自己做自己的主等错误观点。这些“伪真相”表面看来似乎具有某种逻辑合理性,在“后真相”舆论场中容易引发网民共鸣,经二次转发形成逸散效应、甚至产生蝴蝶效应,造成集体沸腾,严重侵蚀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认同。

其次,“后真相”导引下的公共领域分裂,分化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网络‘后真相’的参与主体是高度同质化的‘网络原子个人’”(2)赵昊杰:《“后真相”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困境与消解路径》,《领导科学》2019年第22期。,在匿名化、虚拟化的状态中,“网络原子个人”往往把舆论焦点问题当作表达个人利益诉求、宣泄和放大个人情绪的工具。有学者将这种以主观情感驱动、以个人利益需求为导向的“后真相”舆论特征概括为“怨恨”(3)龚群:《后真相时代与民粹主义问题:兼与吴晓明先生唱和》,《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9期。——仇富、仇官、仇腐。网络舆论场在这里表现为个体利益需求的陈列馆。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受“饥饿规律”支配的“人所具有的需要”是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填满的欲望之壑。这种得不到满足的需要,在追求差异的“消费社会”(鲍德里亚语)更为凸显,借“后真相”之口,在网络舆论场喧嚷、倾泄,极易分化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

最后,“后真相”诱掖下的圈层封闭,疏离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脱离客观事实,以利益得失、情绪态度铸造的“伪真相”在具有相关利益诉求、相似观点态度的网民中,被转发评论并不断得以强化,构建起在心理上具有共同归属感、在信息读取上具有相对封闭性的虚拟社团,从而形成“信息茧房”效应。网络用户画像分析算法广泛运用所产生的“回音壁”效应,加固了“后真相”舆论模式下的场域封闭性,进一步增强了网民对虚拟社团的认同感。具有价值观点固化和信息封闭性的虚拟网络社群,面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往往采取某种抗拒姿态,必然造成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疏离。

(二)“后真相”增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管控难度

网络意识形态舆情是指在网络空间中,民众对与主流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事件所表达的信念、态度和情绪等的总和。网络意识形态负面舆情处置是保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保卫战,只能胜利,不能失败。然而在“后真相”语境中,网络意识形态舆情不确定性显著增多。

首先,“后真相”预置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风险点。“后真相”叙事具有典型的形而上学特性,呈现为孤立、片面的观察视角下某种特定情绪的宣扬和发泄。这种具有形而上学特征的叙事方式,为意识形态负面舆论提供了多维路径。网络信息的海量性则为意识形态舆情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议题。“后真相”叙事与网络议题联姻,在宽广的网络平台话语表达空间中,迅速建立起多维多样的“伪真相”。有限的舆情处置力量被迫面对数量庞大的“公民记者”对事件“真相”的多元阐释,负面舆情随时都有可能被触发。

其次,“后真相”惑乱网络意识形态舆情管控时空。在网络媒体用户内容生产模式下,任何智能手机用户都可以随手完成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呈现出随时随地生产、即时即刻发布、秒速跨越物理空间的“时空消解”效应。网络平台消除了一切由血缘、地缘、业缘等构筑的传统物理空间限制,湮灭了一切传统媒体信息发布的时间成本,使所有用户只要乐意就可以即刻联通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以情感表达为核心的“后真相”叙事只要在立场上与任一事件的某一侧面形成匹配,便可“庄重”地走向网络媒介,并且信息一旦登录到社交媒体平台,即脱离了发布者的控制而自行运动、自行繁殖,“没有机构能够支配或控制信息的流向”(4)凡欣:《网络舆论场中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9年第4期。。

最后,“后真相”造成网络意识形态舆情信任危机。“后真相”总是以揭示“真相”的姿态出场,摆出一副戳穿谎言、拨乱反正的架势,仿佛自带“真相”范儿。相比之下,“真相”反而显得太过冠冕堂皇,“漏洞百出”,不值一顾。人们赞同、支持与自身已有观点一致的“真相”,排斥、否定与自身观点相左的“真相”。“事实”与观点之间泾渭不明,人们通过主观建构和二次诠释生产出多元“真相”。由于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建构与自己价值观念相一致的“真相”,无论何种“真相”都有人反对,亦有人赞成,导致网络舆论反转甚至多次反转成为“后真相”时代的普遍现象。基于事实核查的“真相”,不再被当作事实真相的唯一判断标准,权威媒体公信力、共识引导力大打折扣。

(三)“后真相”营造西方意识形态攻击的拟态环境

西方敌对势力以“后真相”为拟态环境,发动意识形态攻击,与我们争夺阵地、争夺人心、争夺群众,目的就是要“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27页。。

首先,“后真相”创设了历史虚无主义的言说语境。在“后真相”语境中,“真相”权威减蚀,怀疑主义滋生,历史虚无主义频频出击,通过网络媒介设置议题,对历史“真相”提出质疑,如设置共产党与国民党抗战功绩议题,评价抗日及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功过是非”,为国民党抗日高唱赞歌;设置革命烈士议题,脱离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以所谓“考证细节”之伎俩,质疑革命英雄事迹的真实性、可信性,进而否定革命烈士的伟大贡献,等等。“后真相”语境中历史虚无主义置历史“真相”于不顾,将“坏的主观性”发挥到极致。由此,历史虚无主义与“质疑多于共识”“意义让位于阐释”的“后真相”现象同频共振,使“四史”的时代价值遭到深层解构。

其次,“后真相”拓宽了“普世价值”植入的理论空间。“后真相”现象显示出社会价值共识认同弱化,但从深层来看则是一定程度的价值混乱所带来的存在焦虑。在“后真相”迷雾的掩护下,“普世价值”乘虚而入,极难辨认。“普世价值”不是西方广大人民的价值,更不可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亘古不变的“普世”的价值,按其本质来说,不过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共同价值,是极具迷惑性欺骗性的政治术语,满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益的意识形态武器。(6)汪亭友:《“普世价值”思潮批判中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0年第1期。“普世价值”的“伪真相”,通过保留有利证据、忽视其他价值、避开反面论点的方法,将自己包装成“救世主”,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优势,进行网络话语垄断,从而实现意识形态植入、操控的图谋,直接威胁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最后,“后真相”提供了抹黑中国形象的托词。西方敌对势力利用网络领域大量存在的“后真相”现象,借助价值标准多元化、分散化的舆情特征,瞒天过海,极尽造谣诽谤之能事,肆意抹黑中国形象。特别是美国政府,打着维护“国家安全”的幌子,将自己塑造为“善良”的受害者,制造所谓“中国强制要求技术转让”“侵犯美方知识产权”“高筑非关税壁垒”“窃取美国机密”等信口雌黄的议题;打着维护“人权”“自由”的幌子,对内对外采用“双重标准”,扰乱民众视线,歪曲、攻击中国民族宗教政策;借网络“后真相”之势,“站在道德、法律高地刁难中国相关人和事”(7)陈龙:《战略竞争框架下的美国遏华国际传播策略探析》,《社会科学》2020年第7期。,制造国际社会对华负面观感,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声誉。

二、“后真相”现象的本质探源

如同“后现代”之“后”,“后真相”之“后”并非一个时间概念,而是相对于传统的客观真相来说的,是一种新的“真相”存在状态。科学应对“后真相”引发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困境,需要我们对“后真相”现象进行本质探源。只有在全面把握“后真相”本质的基础上,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一)认知活动的极化:“后真相”的认识论之源

“后真相”时代,人们的认识逻辑从由“真相”到“情感”的模式,转变为由“情感”到“真相”的模式:在先行确定情感、价值立场的条件下超越“对象事实”本身,预设某种“主观事实”,而后在情绪驱动下只进行“证实”,不考虑“证伪”。所谓认识,说到底是一种反映,但绝非照镜子式的机械反映,而是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建构性思维与反思性思维、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的相互作用、有机统一。从认识论来看,“后真相”现象表现为认知活动的极化发展。

一是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失衡。意识到对象的存在必然以对自我存在的感知为前提,而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又必然把自我作为认识对象,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互为前提。在“后真相”现象中,事实让位于情感,主体以个人好恶选择性地消费信息,对对象进行主观性解读。自我意识过度强化,突出了认识主体对自我利益诉求、情绪情感、道德偏好的倚重,将对象意识放置于次级位置,甚或置对象于不顾。主观先行,导致观察视野窄化,在提取客体信息时,对不符合主体喜好的信息过滤屏蔽,形成认知的主体屏障,从而制造出“后真相”中的“主观事实”。

二是建构性思维的盲动与反思性思维的缺位。建构性思维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达到对现存世界观念的、理性的把握;反思性思维则以思维本身为对象,对思维进行自我认识、审思批判、否定再建,以实现对思维自身的把握。思维是建构性与反思性的统一。“真相”首先基于建构性思维,认识主体的“三观”、知识、情感都不可分割地融合进“真相”。但在“后真相”语境中,人们长于建构特定的观念认识,鲜有对判断推理的出发点、逻辑关系、内在结构的批判性审思。“大多数时候,影响民众判断和态度的,往往不是信息本身,而是受‘标签新闻’影响的思维定式和大脑中的刻板印象。”(8)张春颜、刘煊:《后真相视角下网络舆论反转的主体行为、情境类型与规避策略分析》,《学习论坛》2019年第7期。在众生狂欢的虚拟网络世界中,反思性思维被搁置,甚至被遗忘,人们无比自信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和情绪感受。然而,真理总是潜身于纷繁喧嚣的表象之下,隐身于错综交织的事物之间。缺少了反思性思维的批判审思,“真相”的客观性难以保证。

三是知性思维的强势与辩证思维的失语。知性思维在静态、量化、间断性维度为人类认识提供确定性,辩证思维在动态、发展、整体性维度为人类提供理性认知。“无感性的理性则空,无理性的感性则盲”,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这两种思维形式相互补充、不可分离。(9)陈志良:《思维的建构和反思: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1页。在“后真相”语境中,辩证思维失语,知性思维强势垄断。网络空间随处充斥着言之凿凿的“臆断”,这些断言在很多情况下都源自感官化、碎片化、零散化的知性认知与某种个人情绪的暗合。在“弱思考、强情绪”的氛围中,人们手握来自“小圈子”“小部落”的“事实”,以“公正”的态度,心安理得地进行私人的情感宣泄,造就出“真相未出,口水乱飞”的镜像。

(二)价值共识的缺失:“后真相”的价值论之源

“真相”的本质是一种基于事实上的价值共识。事实权威性的消解,从深层来看是价值共识的消解。价值观念的多元化,衍生出认识主体坐标的分散化、多维化,构成众多的“群文化”“圈文化”,编织成不同的“认知之网”,捕获各自的“真相”。诚如有学者所言,“‘后真相’本质上是后共识”(10)汪行福:《“后真相”本质上是后共识》,《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4期。。从价值论来看,“后真相”现象背后是价值共识的缺失。

一是后现代主义产生的价值的“待在结构”。“‘后真相’与西方社会思潮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演进的趋势相吻合”(11)史安斌:《“后真相”冲击西方新闻舆论生态》,《领导科学》2017年第33期。。现代性高扬理性批判精神与自由创造精神,然而在理性追求的整体性和自满自足的理论体系中,现代性走向了它的反面,造就了精神的僵化。后现代性并非作为现代性的否决,而是在现代性的胎胞里孕育生成的现代性的“2.0版”,或者说是对现代性的扬弃,它批判普遍性、同一性对个体性、差异性的压制,主张文本、表征和符号多维度解释的可能性。这样一来,“意义”就让位给了阐释,表现为一种价值的“待在结构”。后现代主义制造的意义的“待在”状态,引发了“真相”之中“真”的意涵变化,并成为“后真相”的背后推手。

二是“脱域”化生存滋生的道德相对主义。马克思早在19世纪就指明了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规律。在民族历史不断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中,人类文化大交融、观念大碰撞,按照吉登斯的话来说,人们生活在一种“脱域”状态,不再依赖个人经验与本地习俗。如此一来,原有的地方性道德权威受到了挑战与质疑,在世界历史舞台上失去了效力,而能够统摄多元价值的道德观念尚未建立,道德相对主义获得了广阔的理论空间,人类陷入了“没有标准”的窘境。“没有标准”必然也就没有对与错、真与假,由此,在“后真相”时代,多版本“真相”并存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是自由主义衍生的个体本位价值观。针对现代性,黑格尔指出“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1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24页。,马克思强调没有超出利己的人,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页。。在人人享有话语权的自媒体空间,每个人都是“真相”的诠释者、建构者,迎合或生产满足自己利益需求的“真相”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时代特征,观点左右真相,利益超越事实。谣言、谎言、流言的源头在本质上即在于此。

(三)工具理性的肆虐:“后真相”的实践论之源

韦伯区分了价值合理性行为与目的合理性行为,价值合理性行为追求行动的意义,而目的合理性行为是取向目的的行动;霍克海默指出工具理性只权衡实现目的的成本、手段、效率。工具理性的肆虐必然构成对价值理性的遮蔽。从实践论来看,“后真相”现象与工具理性在实践场域的无限制张扬可谓孪生共存。

一是资本逻辑主导的庸俗化。资本逻辑的唯一目的是实现自身增值,经与网络传媒的联姻,合乎理性地得出“流量即金钱”“粉丝即权力”的结论,从本质上说,资本逻辑乃是“后真相”的原动力。一些自媒体机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坚持“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点击量”“圈粉”“种草”的工具理性,抓住网民“立场先行”的痛点,迎合大众口味“制造话题”,以供肆意的情绪宣泄、偏激的意见表达,真与假在这里几乎没有价值;他们采取选择性地放大部分事实、甚至编造“事实”的手段,通过无端猜测,过度解读,导向热点议题,刺激公众的敏感神经,吸引网民围观,博取关注度,提高浏览量,增加转发量。在资本逻辑挟持下,“事实”被恶搞,被扭曲、庸俗化、戏谑化,“真相”遭到遗忘,甚嚣尘上的是被引燃的情绪,暗流涌动的是利益至上。

二是网络技术打造的“去中心化”。在传统媒体时代,主流媒体是“真实”“客观”“理性”的代表,在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社会舆论方面具有无可撼动的绝对地位。网络媒体的兴起与移动终端的普及化,改变了民众的信息获取方式、意见表达方式和用户内容生产模式,使“每个人都成为了新闻的编辑人”(14)顾超:《“后真相”语境下历史虚无主义的传播及应对》,《思想教育研究》2019年第1期。。网络赋予了大众话语表达权,迎合了主体理性的膨胀,撬动了巨大的商机,这充分发挥了网络的积极作用,但消极方面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用户内容生产模式下,权威信息遭到淹没,相对缺位,呈现出“去中心化”的特点。“去中心化”一方面弱化了媒体“把关人”角色,为“后真相”的出场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分化了社情民意对事件的统一认知,为工具理性的膨胀埋下伏笔,不自觉地充任了“后真相”的发酵剂。

三是冷战思维下西方的意识形态偏见。中国的强势崛起被西方敌对势力视为对西方制度模式、价值理念、国家安全的威胁和挑战。他们罔顾世界发展大势,观念停留在旧时代,抱着冷战思维不放,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攻击和渗透。雷蒙·博兰甚至指出,“凡是建立在价值基础之上并以此得到公众舆论承认的即为合法的”(15)转引自吴剔安、俞可平主编:《当代西方国家理论评析》,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84页。。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其强大的网络技术资源优势,在国际舆论场选择热点话题,偷换概念,对其观点进行道德化、科学化、情感化包装,炮制大量“伪真相”;纠集各路同伙,坚持“谁的嗓门大,谁的声音甜美,谁就可以获胜”(16)[美]比尔·科瓦奇、汤姆·罗森斯蒂尔:《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陆佳怡、孙志刚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8-9页。的原则,集中散布歪理邪说;运用深度算法技术,对特定人群进行密集信息灌输、轰炸,制造“回音壁效应”,从而达到将“伪真相”幻化为“真相”的目的,直接造成了网络空间“后真相”现象波诡云谲。

三、“后真相”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困境的破解策略

“后真相”现象的出现有其深刻的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之源,应对“后真相”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困境,绝非简单的理论批判可以解决,需要采取多主体参与、多维度协同的系统性措施以及疏、导、控多管齐下的综合性策略。

(一)疏解人民多方面的利益诉求,瓦解“后真相”的存在根基

网络平台是人们生活的虚拟空间,然而虚拟空间的言行并非虚拟,“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页。。有学者指出:“网络社会事实由网络话语实践对社会事实的重构而来。今天社会事实以文字、声音、图片和视频等符号形式进入网络公共空间,但由于网络公共空间自身特点,网民主体对点击量和时效性的攀比追求,以及不同空间中参与主体对社会事实的不同立场和评价,社会事实的‘搬运’过程即是网络符号对社会事实的重构过程。”(18)吴海琳、王敬贤:《网络公共空间分化及其发展新趋向——基于缺场网络公共空间的话语实践分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在一定意义上,聚讼纷纭的“后真相”是各种利益诉求在舆论场域的映射和变体。疏解人民多方面的利益诉求是破解“后真相”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困境的基础性工作。

首先,要重视民意表达,前置舆论引导。在“后真相”中,人们往往把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以表达的诉求,借助某个偶发的特定中介事项移花接木,以“忧国忧民”的正义感超越事件本身,“顺理成章”地将之归咎于社会制度,追求自己想象的所谓“公平正义”。“后真相”语境中的民众表达带有明显的“反智主义”“民粹主义”等极端化、非理性化特征,使主流舆论遭遇多维解构。因此,重视民意表达,畅通人民表达渠道,前置舆论引导,对有效破解“后真相”、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尤为重要。要随时倾听民意,及时回应人民关切。***总书记强调党政干部要“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指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而“网络就是现在的一个‘草野’”(19)***:《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为此,一方面要善于通过网络倾听民意,积极回应人民的合理诉求,以主流意识形态的“回音壁”破解“后真相”的“回音壁”;另一方面对直接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尊重人民意愿,争取人民的理解与支持,使人民主动担当政策宣讲员,自觉地同各种错误思潮做斗争,以维护网络阵地意识形态安全。

其次,要剖判舆论乱象,满足人民了解“真相”的需要。“后真相”并非无“真相”,而是“真相”遭到掩蔽,蒙受曲解。人类的认识活动本质上就是求真的活动,具有穷理格物的至上性,换言之,没有人不渴望了解“真相”。“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后真相”现象,从其反面来讲,恰恰表明了“真相”的价值。如若不然,人们又何必以“真相”作为言说对象呢?在“后真相”语境中,满足人民了解“真相”的需要,必须注重信息的供给侧,在内容生产、信息发布方面提质增效、提速增量,提高对攸关人们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回应质量与速度;对信息的来源、事件调查处理的过程,必须及时、客观、准确地向社会披露;通过多渠道、多平台进行权威发布,让保质保量的“真相”唾手可得,对“伪真相”形成压倒性对冲。

最后,要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40余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综合国力得到极大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建设已然完备。一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另一方面,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生诉求从物质文化需要升级为美好生活需要,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的问题历史性地凸显出来,成为人民群众聚焦的议题。要根据各地物力财力状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自觉维护人民利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由此,一些恶意中伤的造谣蒙骗、非理性的激进的偏颇观点便会不攻自破。

(二)引导民众提高媒介素养,增强对错误思潮的免疫力

网络媒介的发展推动了传播革命,塑造了人类的数字化生存模式。网络平台并非天然地与“后真相”具有亲缘属性,网络作为一种工具,是福是祸关键看如何利用。互联网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宝库;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驱散“后真相”迷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需要引导民众提高媒介素养,建立主动防御机制,增强对错误思潮的免疫力。

首先,要引导民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社会价值共识。价值观是主体认知的坐标原点,人们自然地认同与自己价值观一致的信息,即使对“伪真相”,很多时候也会信以为真;质疑排斥与自己价值观相悖的信息,即使对客观“真相”,也会怀疑、否认。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社会价值共识,塑造人们认识世界的正确价值观支点,引导人们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追求出发,在繁芜错杂的“后真相”现象中站稳价值立场,如此才能辨明方位,主动抵制光怪陆离的“伪真相”干扰,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到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其次,要引导民众正确认识我国发展大势,培养坚定的理想信念。列宁曾指出:“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20)《列宁全集》(第2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64页。“伪真相”长于微观叙事,将人们的关注点引诱进“认知洞穴”,在特定情绪支撑下对“真相”进行脑补,以假乱真。“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看待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不能用显微镜”(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页。,而是需要有历史思维、整体思维、辩证思维,将其发展规律、发展大势抽象出来,才能得出真理性认识。抵制“后真相”现象,必须引导人们对我国发展现实进行整体的全方位考量,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22)《***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人民日报》2016年12月9日。。从共时维度,一方面要引导人们认识到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尽管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中,已然显现出强大优势,中国已然驶入不可逆转的和平发展的快车道;从历时维度,一方面要引导人们认识到新中国在积贫积弱的基础上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潜能。在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纵横比较中,认清中国发展大势,认清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建立起宏大的历史视野,则自然不会被“后真相”叙事迷惑蒙蔽。

最后,要引导民众深化对西方敌对势力的认知。对网络上存在的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伪真相”不能简单辟谣了之,要进行彻底的剖析批驳,把“毒瘤”的生发肌理、诱发因素、危害性及防范措施说清楚、讲明白,深化民众对“伪真相”的认知。近年来,美国右翼势力对中国的造谣中伤、无端责难完全不是个别异见人士的偶然行为,而是由专项基金支持的成建制、成体系的战略部署;美国政府谙熟网络舆论战,他们利用“后真相”作掩盖,选择涉港、涉台、涉疆、涉藏敏感议题,兴风作浪,其根本目的在于图谋私利,遏制中国发展。对此,一方面,要对他们的挑衅攻击置于事实平台上进行剖析,揭穿其“伪善”阴谋,使之成为过街老鼠;另一方面,要强势发声,讲好中国故事,树立我国的良好国际形象,与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实现和合共赢。

(三)加强媒体管控,净化网络空间

“后真相”本是时代境遇下人们生活范式变革的产物,然而有人推波助澜,刻意为之,建立在虚假前提基础上的推论、装腔作势的夸张、莫须有的指控、彻头彻尾的谎言,构建出具有特定目的的“后真相”,需要高度重视。破解“后真相”带来的困境,维护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强化对网络信息生产、传播、接收等环节的管控,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

首先,要完善网络平台舆论表达的净化过滤机制,重塑守门人角色。网络平台推动了信息传播的民主化、意见表达的平权化,同时也使得各种观点纷然杂陈,“真相”与“伪真相”傍地同行,普通民众难以辨别真假。同时,网络分布式结构、分布式传播,使得媒体把关人、守门人角色功能弱化。为此,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传播机制研究,为净化网络舆论提供充足的政策空间供给;网络运营商在提供优质网络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同时,应当积极承担信息净化过滤技术研发及技术控制主体责任,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伪真相”进行清理;内容服务提供商则应担负起对内容质量进行分析、把关的主体责任,加大平台规范、内容审核、信息预警等净化过滤力度。

其次,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构建主流媒体强大公信力、引领力。自媒体传播、智能传播的勃兴,引发了信息传播格局的改变,使传统媒体日益被边缘化,人们越来越依赖网络媒体获取信息。传统主流媒体是人们求证事实真相的权威标准,在民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公信力和引领力。传统媒体的边缘化,直接带来信息内容公信力和引领力不足的问题,民众越是从不同媒介平台获得多维信息,就越感到疑窦丛生。这就要求我们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整合传统媒体的公信力与新兴媒体的传播模式,实现迭代发展,此长彼长,优势互补,打造形态多样、技术先进的新型主流媒体,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在尊重事实和规律的基础上传播主流价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最后,要加强网络立法,彰显法律法规的在场性。***总书记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23)***:《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同样要讲法治。为此,要积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公共政策,完善网络立法,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坚决制止利用网络虚化党的历史、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等行为,消除危害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网络“后真相”现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

结语

当下,网络已经成为意识形态呈现的主要空间,诚如***总书记所言,“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24)《***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 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历史机遇 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8年第5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创造了人类活动的新平台,塑造了人类生活的新样态,蔓延于网络空间的“后真相”现象,因其栖身于当下的生活场域,一旦被敌对势力利用,在攻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渗透西方意识形态方面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危害巨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后真相”现象的扩展诚然可以“归因”于媒介技术的发展,却不能简单“归咎”于此。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或者工具,在价值上完全中立,不带有任何的偏向性,因此真正需要审视改进的是我们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只有深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25)***:《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才能营造良好网络生态,让互联网真正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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