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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是最佳学科名称*

时间:2024-07-06

冯光廉

(青岛大学文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1985年,“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名称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颁布实施,至今已经20多年了。从那时起,全国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各报刊媒体及出版机构,都采用这一学科名称。然而,这一学科名称是否符合学科规范?在理论观念和实践应用上是否存在问题?今后应否继续使用下去?我以为这些都是值得认真思考的。而且,据我所知,在此问题上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甚至有时还引发过激烈的争论。这就要求我们以严肃认真和冷静审慎的态度去进行反思和总结,以便准确地认识其主要缺陷所在,进而找到规范学科名称的正确思路和方略。这是学科建设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现在采用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名称面临不少矛盾尴尬

首先,影响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科目录和教学计划的规范化,损害了学科声誉。

我国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科目录和教学计划,经过建国后几十年的探索,总体观之,可以说已经实现了学科名称的规范化,基本趋于成熟和稳定。而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名称却一直处在变动之中。从建国初期的“中国新文学”,到1950年代后期的“中国现代文学”,再到1980年代中期“中国当代文学”独立设置,再到后来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名称变化如此之快,如此之多,在汉语言文学专业中是极少见的。这种情况遂引起人们的议论:“中国现代文学自称是正在走向成熟的学科,可是连学科名称都统一不起来,稳定不下来,算什么已经趋于成熟?”“仅仅30来年的历史,与二三千的中国古代文学相比,实在显得太单薄、太狭窄了。同列为二级学科,悬殊太大,应该想方设法加以丰富和充实。”的确,这种情况若长期存在,对于中国现代文学学科的发展和社会声誉的维护都很不利。面对这种现状,我们确实应该进行认真的反思,增加学科发展的危机感和寻求学科名称规范化的紧迫感。

其次,影响高校教师学术视野的拓展和学术能力的提升。

在开始一段时间内,从事中国现代文学教学研究的教师,精力几乎都集中在五四至1949年这30余年文学史研究的范围之内,矛盾一时还显得不那么突出,但随着当代时间的延长,加强中国当代文学教学研究的呼声日益强烈。为适应此种需要,1980年代中期,一部分从事中国现代文学教学研究的教师,便抽调出来专门从事中国当代文学教学研究。自此中国当代文学便与中国现代文学并列,成为独立的学科。两门课的教师各自坚守自己的教学研究阵地,明确分工,互不侵犯。每位教师也都各有归属:你是搞中国现代文学的,他是搞中国当代文学的。老教师如此,年轻教师往往也如此。这种做法时间长了,矛盾便日渐显露出来,而且愈来愈加突出尖锐。教师一个人只搞一段(或是中国现代文学,或是中国当代文学),大大限制了教师教学研究的视野,知识结构变得相当狭窄,专业素养变得比较单薄。有的地方,在一段时间里,不少教师往往不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的教学,分段接力教学的情况相当普遍。中国现代文学与中国当代文学的关联本来极为紧密(包括文学运动、文学思潮、作家流派、文学体式等),却被人为地切断了,无法从多重的联系中进行描述和论证。编选作家研究资料,搞现代的和搞当代的互相争抢资料范围,没办法只好达成妥协:明确分工,各有侧重,结果双方所编辑的作家研究资料都不够齐全,不够完整。这种情况同样引起了人们的议论和不满。大学教师只能讲30多年的文学史,确实太狭窄了,说起来自己也感到脸上无光,深感这样的学科格局和学科名称,确有进行调整改革的必要。

第三,影响教学组织和学术组织的合理组建,限制了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

伴随着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两门独立学科的开设,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组织也发生了变化。许多高校中文系分别成立了中国现代文学教研室和中国当代文学教研室,两个教研室各自安排教学活动,各自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各自谋划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这就造成了教学机构的膨胀和人才资源的浪费。后来,将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合并在一起,统称为中国现当代文学,但许多院校并没有因此而将两个教研室合并起来,依然是各自一帮人马,各自独立活动。有的研究机构也仿效高校的做法,分别建立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两个研究室,各有自己的人员编制和研究计划,各自组织自己的学术交流活动,后来同样没有因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名称的改变而进行合并。全国和不少省市自治区分别成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和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各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各有自己的活动经费,各自出版自己的会刊,各自举办自己的学术评奖活动。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名称实行后,两个学会至今依旧独立存在,并没有进行调整和改变。这对于学术更广泛更深入的交流,当然是极为不利的。

以上情况的长期存在,实在令人感到忧虑和尴尬。由此可见,“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学科名称确有尽快进行调整和更换的必要。

二、学科名称多次变动的主要原因和经验启示

建国以来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多次变更,固然使我们面临不少矛盾和尴尬,有力地说明了进行学科规范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同时我们还应调换视角,从另一个层面思考问题,努力寻找推动这种变更的主要动因是什么,由此可以获得怎样的历史经验启示。这同样有助于学科名称规范化问题的解决。

其一,学科名称多次变动的历史进程,反映出研究者具有积极主动的探索精神,其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着学科的发展。

中国现代文学是一个年轻的学科。它自诞生之日起,即面临着许多复杂而又艰难的问题。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是文学史观的建构。1950年代初,研究者积极主动地学习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以此作为建立“中国新文学史”学科的指导思想,着力探索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革命的关系,力图用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分析方法阐述中国新文学发展的历史,初步建立起学科的基本框架。但是新时期开始之后,在强劲的思想解放运动的推动下,研究者日益明晰地发现,以往的文学史观和文学史框架存在着严重的机械论、工具论等错误倾向,将许多有价值有贡献的理论观念、风格流派和创作成果排除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之外是极不恰当的,于是进行了认真的纠正,逐步恢复了它们应有的历史地位。此后,通过积极认真的研究和争论,又陆续将通俗文学、现代派文学、台港澳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等写进文学史,大大拓展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空间,挖掘出丰富的思想艺术成果。与此同时,还将中国当代文学单独开设,成为一门独立课程,加强了与现实生活和文学创作的联系,推动了教学和学术的发展。还着力探索中国现代文学同晚清文学在文学观念、文学创作、白话语言等方面的历史联系,将近代文学的一部分内容纳入到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框架之中。1980年代中期,学者们又敏锐地发现,中国近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研究存在着彼此分离、缺乏贯通的弊端,创造性地提出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①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文学评论》1985年第2期。的文学史观,推动了中国近百年文学研究的一体化。可以这样说,几十年的教学和研究过程,是研究者不倦学习、积极反思、勇于破旧立新的过程,反映出研究者思想不断解放、观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拓展的蓬勃奋发的精神风貌。我们应该从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和文学史观的不断变动中,充分看到研究者思想活跃、积极向上、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特质。中国现代文学教学研究的实际发展进程表明,研究者通过严肃认真的研究,只要发现文学史观和学科名称及整体框架确实存在弊端,影响了教学和学术的发展,就一定会积极主动地予以摒弃,而努力寻找较为恰当、较为科学的文学史观和学科名称。这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宝贵传统,应该予以肯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信心。

其二,国家教育部重视和依靠专家学者,是推动学科发展的又一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

1951年“中国新文学史”教学大纲的制定,是聘请老舍、蔡仪、王瑶、李何林先生等著名学者、作家承担的,充分体现了国家教育部对专家学者的信任和依靠。1961年国家启动中国现代文学史教材编写工作,委托著名作家学者唐弢先生担任主编(第三卷由唐弢、严家炎先生主编),参与撰稿的均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领域中学术素养较高的专家学者。这同样反映出国家教育部对专家学者的重视和依靠。进入21世纪以后,国家教育部又邀请严家炎、黄修己、孔范今等著名学者,分别负责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现已出版多种。②严家炎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中、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黄修己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下),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孔范今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7年。从“中国新文学”到“中国现代文学”,到“中国当代文学”,再到“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名称的变动,都是由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起、组织、审定并颁布实施的。此外,国家教育部还通过对学科教材的规划出版、重要学术研究课题的立项以及重要学术活动的资助,给学科的发展进步以积极有力的支持。在这些工作中,也许还存在某些可以提出讨论的问题,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例如,如何处理国家意识形态要求和尊重专家学者独创精神的关系,如何自下而上地通过公开竞争选拔出最优秀、最适用的高校教材,然后加以推荐,并通过教学实践总结经验,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等,但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巨大作用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

其三,报刊媒体出版机构积极介入,紧密配合,使学科名称得到更广泛更迅速更深入的应用。

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科名称仅仅是在校内使用的,范围比较狭窄,而报刊媒体及出版机构则是面向整个社会的,空间十分宽广。这些部门在涉及中国现代文学时,都与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所制定的学科名称保持一致。这就使各时期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名称得到极为广泛、极为迅速、极为深入的传播,很快为全社会所知晓所采纳,并扩及全世界。观众、听众、读者通过上述广泛的传播渠道,获得了对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了解,并积极地予以采用和遵守。

历史是最具启发性和说服力的。通过对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演变过程的考察,可以清晰地看到,推动学科名称多次发生变动的主要动力在哪里,根本的保证在哪里,问题存在的原因及解决的方法途径是什么。这大大有助于我们总结经验,增长智慧,提升信心,为进一步解决学科名称规范化问题提供有利的条件。

三、以“中国现代文学”为学科名称是最佳的现实选择

我赞成并力主以“中国现代文学”为学科名称,废除现行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名称。其目的在于实现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规范化和协调性。“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功能,能够解决学科名称所面临的困难问题。但对它必须重新进行解释,赋予它以新的内涵功能。

(一)全面涵容功能

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中的“中国”二字,指明所说的现代文学是包括全中国的,其中不仅有汉民族的文学,还有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这种明确的内在含义的界定和揭示,有助于纠正以往仅研究和书写汉民族文学,而忽略其他少数民族文学的错误倾向。此其一。从地域上说,既然是指全中国,就应该既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文学,也包括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文学。这种明确的内在含义的界定和揭示,同样有助于弥补过去只研究和书写中国大陆地区的文学,而忽略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文学的历史欠缺。此其二。中国现代文学应是由华人作家创作的文学。只要是华人作家所创作的作品,无论是使用汉语或中国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都应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组成部分。按照此种明确的内在含义的界定和揭示,海外华文文学,同样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一部分。此其三。中国现代社会存在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党派,那些描写他们生活、思想和艺术倾向的文学,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一部分,亦应得到必要的关注和书写,以体现中国现代文学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此其四。以上四个方面充分体现出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巨大涵容功能,有利于拓展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空间,丰富中国现代文学的思想及审美内涵,确保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不过,我觉得,在阐释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全面涵容功能时,有一点是应该予以注意的。即在研究和书写实践中,既要重视涵容的全面性,将尽可能多的文学类别样态写进文学通史之中,以体现公平公正精神,又要重视它们在总体文学系统中的比重地位的差异,注意区分主体和副次,从而对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这同样是公平公正的学术品格所要求的。只关注全面性,而不重视差异性,只强调全面论,而疏忽重点论,并不是真正的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正是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觉得对于大陆地区的汉文学,对精英知识分子所创作的新文学,对于体现中国现代文学成就特点的大家,应该继续下大力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突出其经典性的巨大贡献,合理地维护其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并在文字篇幅和框架体系上予以体现,以保持文学史整体格局的合理和谐统一,防止主次模糊、轻重失当的偏向发生。

(二)整体贯通功能

应当指出,我这里所说的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中的“现代”,并不是单指我们通常所讲的现代派和后现代派中的“现代”,而是具有更为广泛、更为丰富、更为深刻的内涵的大现代。举凡与中国固有传统不同的新因素,无论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还是文学艺术,都可以称之为“现代性”或者“现代化”的新因素。这是必须明确并且应当格外重视的理论前提。

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中的“现代”二字,其巨大的整体贯通功能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1.对上(前)的纵向贯通。19世纪中叶以后,在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中国社会开始出现许多新的因素,向着与传统不同的现代化方向转型。这种转型既是受西方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和文学艺术的巨大威压、强烈碰撞及强力吸引所促成的,也是中国传统自身所孕育的。当然,从实际情况看,两者所占的比重和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同等的。相比较而言,前者显得更突出更巨大一些。这种转型不仅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领域表现出来,在文学艺术领域也多有呈现。其中既有思想内容方面的,也有艺术审美方面的,还有语言形式方面的,成为贯穿、通连文学复杂系统的突出线索和显著标志,从而既与中国古代文学联系起来,又与中国古代文学区分开来。这鲜明地体现了现代对古代的贯通性。2.文体样态的横向贯通。这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现代文学领域内多种类别样式的渗透和影响方面。1980年代末,我们合作编撰的《中国新文学发展史》曾把1917-1949年间的文学创作现象概括为13种类型:启蒙文学、情爱文学、叛逆文学、感伤文学、乡土文学、通俗文学、左翼文学、都市文学、现代派文学、救亡文学、历史文学、讽刺文学、工农兵文学。①冯光廉、刘增人:《中国新文学发展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试问这些文学类型现象哪一种不和现代性有一定关联呢?就是用文言写成的古体诗词、古体散文等传统文学样式,也无一例外。我非常赞成朱德发先生的论析:“传统体式文学与新文学不是异质相对的,只是在样态上有些差异,实质上在骨子里是相通的,所表现的文化内涵、思想情感是完全一致的,是一种体式上的民族化而内容上的现代化的‘别体新文学’。”①朱德发:《现代中国文学史书写的理论探索》,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从近年来所出版的几种《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中的有关叙述里,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种内在的关联性,只不过时间先后和表现方式有所区别,大小和强弱程度有所不同罢了。这是因为,处在整个社会向现代转型的总进程中,任何一种文学类别样式都难以彻底保持完全封闭、与现实无关、与时代无缘的自足状态,总会呈现出某种与时代现实、与社会心理、与文化文学思潮相关联的现代印记。当然,要充分而又准确地认识社会转型期和文学转型期诸多文学之间的矛盾碰撞、融合变异的复杂状况及其特点规律,尚需做更多更细致的研究,尚需提供更富有说服力的材料予以证明,但总的情况和趋向,恐怕大体是这样的。3.对下(后)的纵向贯通。1880年代末期至20世纪,中国文学一直处在现代化的转型之中,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因为过去的历史事实就是这样的,那么,21世纪及其以后的长时段将是怎样的呢?我认为,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程度性看,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看,未来的中国社会仍然处在向现代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只是其发展水平更高、发展程度更为完善罢了。在这个长时段中,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可能会出现某种新的因素,但总的方向和进程是不会有大的根本性的改变的。正因为如此,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名称便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可以长期地使用下去,而不像“二十世纪中国文学”那样,在时间维度上有那么大的限制性。

(三)协调融合功能

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制定和实施,乃是基于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所制定的全国学科目录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所颁发的学科目录和教学计划要求所开设的专业,其学科名称必须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和协调一致性,必须接受并严格遵守整体学科目录和教学计划的指导原则的制约,而不能各行其是,随意为之。现行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学科名称,将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并列混合在一起,并没有真正实现中国近百年文学研究的一体化,是机械的混合,而不是有机的融合,无法达到与其他相关学科名称的协调一致。在词语的运用上,亦显得不够简洁精练。而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名称则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先古后今,自然地连接承续下来,从时序上构成一种合理的纵向发展的关系。一门叫中国古代文学,一门叫中国现代文学,字数相等,两两相对,在词语运用上显得简洁精练,构成协调一致、整体和谐统一的学科关系。这种严密精练规范的学科名称,自然能够长期地稳定下来,具有长久的使用价值和生命活力,而不至于再像过去那样改来改去,出现矛盾尴尬的被动局面,招致那么多的议论。我感到,在学科名称问题上,要有全局意识,服从全国学科目录和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总之,我觉得,以中国现代文学为学科名称比较稳妥,比较全面,比较缜密,可以说是最佳的现实选择。

上面就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所作的重新解释,揭示其所具有的三大功能,并不是外加的、牵强附会的,而是其本身所固有的。我们过去之所以没能敏锐地发现并充分地认识这些价值功能,乃是由于受到那时某些偏误的理论观念和思维方法的束缚禁锢,因而失去了应有的洞察力和解析力。但必须指出,上述解说并不是我个人的独创,而主要是吸收和借鉴了朱德发先生的有关学术成果,才得以实施的。(朱德发先生学术识见的理论核心是:“现代中国文学史是建立在现代国家观念之上的新学科,它的两大特点:一是上可封顶下不封底,即起始与古代中国文学相对接,中经晚清、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及至21世纪继续往下延展;二是现代中国内的不分民族、不分阶级、不分党派、不分地区的所有的文学形态都是研究和书写的对象,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现代中国的所有文学样态。”②朱德发先生有关这一问题的学术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体现在《评判与建构——现代中国文学史学》(与贾振勇合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现代文学史书写的理论探索》(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和《现代中国文学史通鉴》(与魏建主编,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等三部著作中,请参阅。)

把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始时间,提前至1880年代末年1890年代初年,实现中国近百年文学研究的一体化,并统称之为中国现代文学,那么,怎样处理和中国近代文学的关系呢?最近,严家炎先生讲的一段话是很值得认真关注和思考的。他说:“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我们的认识是指一个较长时间段的文学的历史,是指主体由白话文写成,具有现代性特征并与‘世界的文学’(歌德、马克思语)相沟通的最近一百二十年中国文学的历史(下限在何时,目前还难以设定)。换句话说,中国现代文学之所以有别于古代文学,是由于内含着这三种特质:一是其主体由白话文所构成,而非由文言文所主宰;二是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并且这种现代性是与深厚的民族性相交融的;三是大背景上与‘世界的文学’相互交流、相互参照。理解这些根本特点,或许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中国现代文学与古代文学的分界线之所在。”①严家炎:《让文学史真正成为文学自身的历史》,《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2年第6期。按照我的理解,这就是说在强调中国现代文学同清末文学的历史联系时,还必须充分注意它与中国古代文学的区别。说明1880年代末年至1890年代初年这段文学,实系中国现代文学的准备期和初生期,就其所具有的现代品格看,还是非常初步的,并不充分并不完整的。这是新的初生期文学难以避免的现象。黄修己先生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称这一段文学为“前五四文学”,也许正是充分地看到并看重了这一点。这些说法有助于我们把握这一时期文学的现代化的程度,更准确地评估五四文学革命的里程碑意义。当然,如此认识和处理这一问题,必然涉及到1880年代末年到1890年代初年这段文学的归属问题。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就总体来说,这段文学与中国古代文学的相同点更多一些,故而我主张将其归属于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则仅从历史的演变上,文学转型的现代化起点上,讲述与自己直接相关的文学观念、文学思潮和作家作品,而不必全面地详细地讲述,其他大部分的内容仍归中国古代文学处理。这样既可以解决两者的关联性,又可以解决两者的差异性,相互配合,把握分寸,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从而确保两门课程叙述的连贯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四、规范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条件已经成熟

关于中国当代文学以及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名称的关系,学术界在认识上是颇有分歧的,有时还引发过争论。对于两个学科应独立开设还是应合并统称中国现代文学的问题,学术界亦有不同意见。不过,据我所知,主张将中国现当代文学改称中国现代文学的呼声,可以说是一直持续不断的。这里仅举几例说明。

2001年,严家炎先生提出:“虽然在一段时间里,将一九四九年以后的中国文学称为‘当代文学’——以区别于此前的现代文学,确也有方便之处,但却恐怕很难成为文学史意义上的划分。而且任何阶段的历史都有自己的‘当代’、‘当代文学’这类概念,暂时借用则可,无限期地使用就很不科学。”②严家炎:《文学史分期之我见》,《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2002年,许志英先生提出:“既然以往约定俗成的‘当代文学’成了问题,那么将它纳入现代文学的范畴怎样?我想是可以的。我在将中国文学分作古代文学与现代文学两个大的时期时,现代文学就是一个可作延伸的概念,不仅现在的文学可以叫做现代文学,就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之后的文学也可以叫做现代文学。只要在未来的文学发展过程中从文学观念到文学形态没有出现像一九一七年那样与前代文学全面的深刻的‘断裂’,也就是说没有出现大的文学史分期的‘界碑’,现代文学就可以一直延伸下去。”③许志英:《给“当代文学”一个说法》,《文学评论》2002年第3期。

2007年,朱栋霖、朱晓进、龙泉明先生联合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2000》(上下册)出版。该书明确地将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合并在一起,统称为“中国现代文学”。④朱栋霖、朱晓进、龙泉明:《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2000(上、下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2011年温儒敏先生提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从现代文学学科专门独立出一个‘当代文学’,本是研究范围的拓展,却带来两者‘分家’之后的某些隔阂,以至在学科设定上只好使用‘现当代文学’这个别扭的称谓。现在两者的重新融合,打通现代与当代,已大致形成共识,虽然在学科名称上可能还有待商榷。有的主张统称‘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不过这种时间性称谓会有限制,新世纪文学就包容不了,还不如仍叫‘中国现代文学’。”①温 儒敏:《现代文学研究的“边界”及“价值尺度”问题——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现状的梳理与思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2012年初,吴义勤先生和温儒敏先生两位主编郑重声明,从该年第一期起,《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决定开始发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论文和资料,这就意味着已将中国现代文学与中国当代文学合并在一起了。再加上《丛刊》原先就发表有关研究中国近代文学的论文和资料,所以,实际上《丛刊》从本年开始,即已实现了中国近百年文学研究的一体化,而统合后的学科名称仍叫中国现代文学。这是一条很值得重视的信息,也是一种很值得关注的动向。

这些断断续续发出的呼声,至今已有一段时间了,可以说已经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我之所以引述以上那么长的文字,乃是为了说明,把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学科名称改为中国现代文学,似乎已形成一种趋势,为许多学者所首肯。这对于实现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规范化,无疑是一种有力的铺垫。

许志英先生在2002年所写的那篇文章中,曾经披露过这样一个事实:“记得八十年代中后期国务院整理研究生专业目录时,我听叶子铭先生说,起初大家同意用’中国现代文学’来代替‘中国现当代文学’。但等到目录正式公之于世时,还是叫‘中国现当代文学’。原因据说是搞当代文学的一批人不同意取消‘当代文学’概念,说当代文学时间比现代文学还长,为什么要取消当代文学的提法,这不是现代文学吃掉当代文学了吗?”②许志英:《给“当代文学”一个说法》,《文学评论》2002年第3期。我相信这一信息的真实性。它有力地说明:在1980年代中后期,一些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指参加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问题讨论的专家学者)即已就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名称取得了共识,只是为了照顾部分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者的情绪,才临时决定采用“中国现当代文学”这一学科名称的。从他的叙述里不难看出,当时的这种做法实系一种妥协性的权宜之计。如今20多年过去了,从事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学者大概都调整了自己的心态,会从全局和长远的观点考虑学科发展和学科名称问题,能够接受“中国现代文学”这一学科名称,而不再虑及所谓“被吃掉”之类的问题了。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同志也不必再有过去那样的担心和顾虑。

2012年2月,严家炎先生在答《中华读书报》记者问时曾说:“如果中国现代文学史是指主体部分由白话文写成、具有现代性特征并与‘世界的文学’相沟通的最近一百二十年中国文学的历史,那么,目前这部教材当然可以命名为《中国现代文学史》。问题在于,过去几十年中我们已经养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习惯于把中国现代文学仅仅理解成‘五四’到1949年的三十年历史,因而容易造成一种误解。所谓‘现代’——Modern Times,本来是一个相当长期宽泛的概念,确实像李怡先生所说,在西方是以地理大发现与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兴起作为它的开始,这一历史过程一直延续到今天,下限在哪里还很难说。有人称它为‘现代’,有人称它为‘近代’,实际上并没有区别。中国文学上的‘现代’从何时算起,应该从文学史的实际出发。至于通常所谓的‘当代’——Contemporary Times,在中国虽含有紧接新民主主义而来的社会主义时期的意思,其实依然从属于‘现代’的长时段。所以,叫《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还是叫做《中国现代文学史》,二者名称虽有不同,实质上却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把目前称作近代文学的一部分与现代文学、当代文学三个部分统到一起,成为与古代文学相对称的一个独立学科,都是为了从文学自身的实际出发去划分文学史段落,而不是简单地套用政治分期作为文学史的分期。”③严家炎:《从时间、空间、语言三个向度拓展现代文学史研究——关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的答问》,《中华读书报》2012年2月22日。这表明,在严先生看来,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在理论认识和历史实际层面说,都是可以成立的,不存在什么问题的,所剩下来的主要是学者们的思维定势问题,即大家在习惯上容易将中国现代文学理解为是指1917至1949年的中国现代文学。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因为思维定势和习惯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当条件发生变化之后又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从理论认识和现实需要上说明应该怎样理解,怎样认识,怎样对待,大家会改变原来的认识和习惯,而接受新的观点和做法的。不是吗?我们1950年代称该学科为中国新文学,后来又改称中国现代文学,再后来又改称中国现当代文学,这些不都适应下来了吗?我们应该坚定信心,一往无前,尽快把学科名称规范化,而不能因为这个小问题,而延误学科名称问题的解决。

总之,我以为实现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规范化的条件已经成熟,可以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希望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能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会议,尽快作出调整学科名称的决议,修订一下汉语言文学专业目录和教学计划,并抓紧颁布执行。①查找目录名称,教育部已经改正了。(编者按语)我们的科研机构、学报、报刊、媒体和出版机构,也会一如既往,在各自分工的范围内,对新的学科名称及时作出调整和安排,全面完成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名称的变更。这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改革。我相信在未来的学科史上,一定会记载这一事件,并肯定其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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