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马永庆
(山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荣辱观居于社会思想观念体系的核心地位,一定意义上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一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价值转换过程,需要我们认真地梳理几个重要环节,以期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质和实现过程。
荣辱观就是人们对待荣誉和耻辱的根本观点、看法和态度。在主体的意义上,荣辱观的形成有一个社会和个体的价值互换过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既有着社会层面的荣辱观,也有着个体意义的荣辱观,二者又是不断交融和转换的。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探求任何观念产生的原因需要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寻找。荣辱观的形成正是依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不同的社会生活和性质各异的利益关系会产生与之相应的荣辱观念。荣辱观是人们对社会关系及其矛盾状况的主观诉求。人为了自己需求的满足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2页。。一定的社会关系必然要带来各种利益的冲突与矛盾,解决矛盾和冲突就需要有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而且能够为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不同利益主体所认同。按照一定的尺度衡量每个活动主体对社会、对他人担负责任的状况,从而形成社会所要赞誉什么、贬斥什么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就是一定社会的荣辱观。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有与当时社会状况相符合的荣辱观。这不仅在于为人们确立做人的基本标准和发展方向,更为重要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有序。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基本的是非荣辱标准,或缺乏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那这个社会就会发生裂变。因此,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发展和个人进步的共同要求。当然,每一个社会都有着符合时代特征的荣辱观,而且“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51页。,每个人也会有自己对荣辱的看法和态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荣辱观是价值体系的核心成分,因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要“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领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2页。。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需要有体现社会主义特色、引领社会思潮的主流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起到了明辨是非、扬善抑恶、遵章敬贤、守正持节的主流价值观的作用,对于确立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自觉自强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但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尤其是受当前多元文化的冲击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作为一种社会共识或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培育,而且必须经过价值的转换。任何观念的实现都要经过一个产生、发展、最终实现的过程。就产生来看,首先要由少数人明确,然后到大多数人了解和认同,最后达到社会的共识。在发展中,观念又要经过一个不断完善丰富的过程。同时,任何观念的最后实现都必须达到掌握群众,成为人民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过程也是如此。在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历史条件下,不仅要有丰厚的物质基础,而且要有健康向上的价值观。社会的客观要求为人们荣辱观念的产生创设了一定的基础,使人们在把握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树立与社会要求相一致的价值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②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2页。。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并不是简单的事情,其过程包含几个问题。一是如何形成社会较为一致的主流荣辱观。社会发展需要有一定的价值观做支撑,社会主义荣辱观保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社会主义荣辱观实现的第一步是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也就是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形成的荣辱观必须保持社会主义性质,必须使人民群众认识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其实现自身利益的思想保证。在这方面,我们既不能庸俗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当成人们获取实际利益的现实手段,又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人们的需求满足相结合。通过一定的方式使人们明确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其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一致的,从而产生情感认同,自觉地把荣辱观的社会要求转化成个人的内在信念,逐步地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一种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
二是保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规范性。荣辱观要为人们所接受,首先需要符合现实发展要求,也就是必须确立在对现实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认识的基础上。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要体现社会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上的支持和保障,而且要为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品质的培养描绘理想的目标,起到指引方向的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主观诉求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当前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向我们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新要求。从价值观的视角来说,如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认清形势,梳理思路,正确地把握时局,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价值标准,尤其是建构科学的荣辱观,以引领社会思潮,这是当下我们的重要任务。
三是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向人们个体的转化路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过程是输出和输入的循环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从少数人到多数人、最后到全社会的双向价值转换过程。也就是说,不同的社会主体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体,在其荣辱观的形成过程中是接受和传输的主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总结和弘扬社会主义条件下各种荣辱观而不断凝练概括产生的。社会主体不断接受来自个体、群体的信息和要求,形成共识性的荣辱观念,同时又不断对个体主体等施加系统影响,传输社会的要求,从而达到社会、群体、个体等相互一致的荣辱观。虽然由于认识能力和道德水平的差异,以及价值文化的多元等因素的制约,造成了人们在荣辱问题上的看法和态度的不同,但是各种主体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影响,总会达成相对一致的思想认识。
从主体上来说,荣辱观分为社会荣辱观和个体荣辱观。在其中的价值转换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特性。第一,平等性。一定意义上,社会与个体是对等的。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现过程中,社会与个体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二者既是相互依存的,社会与个体都是荣辱观转换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又是互控互成的,社会与个人是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二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都需要为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要为形成共同认可的荣辱观而做出努力。在这方面,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和个体或每一个主体的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形成共建共享、人人有责的社会局面。第二,互换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是社会和个体都需要做的事情,而且在形成过程中是相互影响的。并不是说社会荣辱观一开始就是完美无缺的,或是社会首先形成荣辱观然后传递给每个个人,当然也不能认为个体的荣辱观一开始就是科学的。实际上,社会与个体的荣辱观是一种双向关系。即社会与个人的荣辱观是相辅相成的,社会荣辱观需要对个体荣辱观进行科学的概括,形成共同的荣辱观,个人又通过对社会荣辱观不断的接受而更加完善。相互传递、双向作用是社会和个人的荣辱观形成的重要特征。当然,从作用以及影响力来讲,社会荣辱观的地位无疑是重要的,对个体起到了一种引导和规范作用。第三,人本性。社会荣辱观影响个体的过程不是强制的,也并不是一元的,其转换过程中需要考虑如何以人为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首先要以社会为本,即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要从民族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出发,任何个体和群体的利益都必须服从社会的整体需要。个人和群体的荣辱标准也必须以社会的尺度为分界线。因为没有社会的统一要求,人们就是一群没有任何整体约束的集合体,社会也会杂乱无章,缺乏正常的生活秩序。同时,要形成社会共同荣辱意识,也不能强迫所有的人接受或遵循社会荣辱观。要使人们认同社会荣辱观,还要根据人们自身的特点,结合他们的实际,采取潜移默化的方式,慢慢地渗透于其意识中从而获得与社会要求相一致的认识。当然,作为社会的一种标准,社会主义荣辱观要转化成个体的自觉意识,需要有畅通和有效的转换渠道。
从历史的视角,荣辱观分为传统荣辱观和现代荣辱观。荣辱观是不断变化的,有着历史的变化轨迹。任何一种荣辱观都是在不断继承前人优秀荣辱思想的基础上,又赋予其时代特征,从而建设起新的社会荣辱观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确立是在承继优秀的民族荣辱思想传统,发扬中国共产党人的荣辱观,并使其较好地嵌入到现代荣辱观的体系之中的。
荣辱问题一直是我们民族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中华民族道德传统中的荣辱思想是极其丰厚的。具体说来有三个方面。第一,在荣辱的界定或区分标准上,以仁与不仁、先义与先利等作为划分荣辱的标准。“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①杨柳桥:《荀子诂译》,济南:齐鲁书社,1985年,第75页。这里的仁、义等范畴就是社会的道德准则。在此意义上,符合社会共识的道德要求就是光荣的,反之就是耻辱的。古代先哲们所具有的居仁守义、持节正身的情操品质都是这一荣辱思想的淋漓表现。第二,耻感意识。“人须是有廉耻”。“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②黎靖德:《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41页。在社会生活中的人,需要有知耻之心,“无羞恶之心,非人也”③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1页。。管子把“耻”作为治国安邦的重要支柱之一。孔子告诫人们要“行己有耻”④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0页。。知耻是立人之大节,就是要求人们不能违反大家认可的道德规范,需要时刻保持一种自警心理。人不知耻,就要受到社会的谴责。第三,知荣辱要从自身做起。确立正确的荣辱观要进行自觉的道德修养,需守仁行义,自尊自重,廓清本心,居敬穷理。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少私寡欲,廉洁奉公,心中保持一个“义”字,以仁、礼为准绳衡量自己的行为。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形成了自己的荣辱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标准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96页。,确立了衡量荣辱的尺度。毛泽东还号召大家向张思德、白求恩等同志学习,努力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时告诫共产党员,自私自利、贪污腐化等行为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克己奉公等精神是最可敬的。②《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2页。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邓小平指出要把个人与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坏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页。。江泽民提出领导干部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要把人做好”④《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30页。。在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对全体公民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相关问题。2006年,胡锦涛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思想和论述,都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包含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标准,反映了我们党正在努力通过顶层设计达到社会各种需求的结合点,而且也表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既具有中国特色,又是对民族道德传统和时代精神的弘扬,更是对世界各民族文明的借鉴和吸纳。如在国家层面上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其中的民主,不仅仅是属于西方国家的规范要求,更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的实质就是要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归人民。坚持和谐,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天人合一,人与人“和为贵”。社会层面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不仅是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而且赋予其时代的新内容。个人意义上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⑤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1-32页。,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们所应该遵循和达到的基本原则,也是个人荣辱的基本衡量尺度。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过程就是历史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转换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代表人民意愿,不断凝练、创新发展荣辱理论的过程。
荣辱观的历史与现实的对接和价值转换,并不是简单的操作过程,其中需要把握几对关系。
第一,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诸多范畴和历史传统中的一些概念在形式上是没有区别的,如自由、平等、和谐等,但是在内容上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一些在历史上有过积极意义的思想观念,在现实中难免也会有些过时的东西。在价值转换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的弘扬原则,对历史上的任何思想观念要扬弃,需要有选择地继承。拿来主义、复古主义的态度是错误的。当然,我们也不能认为历史的东西都是过时的,或是不合时宜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这些东西本来就是人类的文明成果,是先后相继的。我们应该处理好历史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统一。二是即便这些东西中有糟粕的因素,甚至原有的内容都是错误的,只要是形式的东西有利于现实的发展,使用它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这方面,完全否定的立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批判地继承历史上的一切荣辱传统,在科学地梳理和把握的基础上,取其精华,较好地融入到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系中发挥一定作用。
第二,民族特色与世界共识的关系。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要带有中华民族的特色。我们在建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候,需要很好地认识我们民族文化的发展历史。这种认识并不是一般地如数家珍似地把起过积极的与消极的作用的东西梳理一遍,看看那些好用的拿过来借鉴一下即可;而是要探索我们民族荣辱文化发展的规律,找出其背后的原因,真正地研究荣辱文化对我们民族发展的意义。在保持民族特色的同时,还要与其他民族实现融合,与世界文明发展接轨。在世界民族之林,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都会产生自己本民族的荣辱观。对一个民族来说,无疑自己本民族的文化是最优秀的,这主要是民族自豪感、自尊心使然。从文化发展的视角来说,任何文化首先是民族的然后才是世界的。任何一个民族需要与其他民族相联系,互相取长补短,才能带来民族的繁荣。闭关锁国、固步自封、唯我独尊的民族文化,只能是作茧自缚。在类的层面上,人类社会各民族有着相同、相一致的地方,总会形成具有共同性的荣辱思想。要看到荣辱观的相通性,自觉地借鉴其他民族的优秀荣辱思想。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相同的荣辱思想是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的,不能在民族之间根本利益冲突时只关注相同性而忽视利益的特殊性。
第三,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民族荣辱观的关系。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民族荣辱观有联系又有着一定的区别。就不同而言,在性质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意识形态性强一些,民族荣辱观的全民性显现一些。在作用范围上,社会主义荣辱观规约着我们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民族荣辱观则可以作为全民族的一种价值观。从统一性上说,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民族荣辱观也可以是一致的。在今天,社会主义代表着全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为民族的全体成员谋福利的,是为了民族的昌盛发展。因此,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与民族荣辱观相契合的,一定意义上,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民族的,民族荣辱观就是社会主义的。既不能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绝对化,搞所谓的纯之又纯的社会主义,不能割裂社会主义与国情、民情的联系,使社会主义成为飘在空中的臆造的理论,也不能把与社会发展相悖的东西塞进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科学性、时代性,也具有民族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避免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抽象化。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一种空头政治,只是嘴皮子上的功夫,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远离现实的、没有任何意义的空洞理论。这是片面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来自现实的,又要回到现实,是对人们的生活实际有着至关重要作用且是实实在在的理论指导。
第四,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系。在荣辱观的历史发展中,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荣辱观是并存的。正是在斗争中,各种荣辱观不断完善自身,也使人们明辨荣辱观的正确与否。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样是在与各种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互对立中,发扬自己的优势,汲取对方的一些有益的东西,揭示其谬误,从而获得人们认同的。在这一点上,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并存性,看到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完善的复杂性,其培育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另者,也要注意到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联系:一是从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历史传统中寻找一些能够借鉴的东西,不能将其全部否定;二是在与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对立交织中吸收一些有用的方法和形式,以提升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命力。我们要有一种海纳百川的胸怀,只要是有利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发展的都可以为我所用,但对于有害的东西要坚决防止和有效地清除。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和实现也有一个知与行的价值转换问题。也就是说,社会主义荣辱观如何能使人们认识把握,然后在行动中进行操作落实,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现首先需要达到知。在个体的层面上,知荣辱不应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了解,可以分解成几个步骤。其一是要知道什么是荣,什么是辱,区分荣辱的标准是什么。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需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亦即人需要做什么能够为人们所接受,能够赢得人们的赞誉,什么是为社会所不允许的,自己也不应该做的。因为任何一个社会的秩序都要有一定的规范保障,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必须按照一定要求在社会中生活。当然这种知,有自发和自觉、主动和被动之别。一开始人们在社会舆论的传播中或在道德教育中接触荣辱,认识荣辱,但这只是一个表层的了解,而且知之甚少,即便是主动、自觉认知,短时间内也是难以全面系统把握荣辱观的。其二是把握荣辱观对社会、对自我的意义。确立一定的荣辱观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个人生活不可或缺的思想观念。但是,对荣辱观的价值人们不可能很快就掌握的,而是需要有一个不断熟知的过程。只有把荣辱观的价值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荣辱观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当成自己生命的组成部分,久而久之,就会熟知荣辱,进而会把握荣辱的实质,实现荣辱观由自发到自觉、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化。其三是在认识荣辱观的基础上,实现其由社会要求向个体信念的转化,成为个体内在的行动指南。这种对荣辱观的知是一种理性的、自觉的且成为精神需要的深层把握,也是真正意义上的知。
社会层面上的知荣辱,是荣辱观由不全面到完善、由生涩到成熟的过程。对荣辱观的认知,不只是个人的事情,社会主体荣辱观的形成更为重要。社会要形成较为统一的荣辱观,其过程比个人荣辱观的形成更为艰巨和复杂。社会对荣辱的知,既有从知之甚少到逐渐明确的过程,更有着在小范围内知晓到更大领域由多数人把握,直至形成社会统一的荣辱意识的过程。社会对荣辱的自觉认识,是确立在对荣辱的社会背景、思想渊源、人们的认识水平及社会发展状况把握的基础上的。这种了解和研究要经过较长期的摸索才能完成,也需要社会各个主体的共同努力。社会对荣辱的知,主要表现在为什么要知、要知什么、怎样去知。为什么要知主要是认识荣辱观对社会的价值,或社会为什么需要有与之相应的荣辱观;要知什么就是社会要形成什么样的荣辱观,社会荣辱观的基本架构是怎样的;怎样去知是指需要通过什么方式把握社会荣辱观的实质、基本内容和实现过程,从而在社会整体的层面形成荣辱共识。几个环节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社会对荣辱的知的完整体系。
社会与个人对荣辱的知有一个相融和统一的问题,即社会对荣辱的知和个人对荣辱的知不是各自孤立的,是有机的统一。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达到目的的。
知的目的在于应用,理论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对荣辱的知就是要运用在荣辱观的践行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重在操作,需要体现在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中。知荣辱,明荣辱,这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实现的重要一环,也是践行荣辱观的基础和前提。由知到行的价值转换,需要几个重要条件:一是荣辱观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能够对社会、对个人具有扬正气、树新风的积极向上的意义;二是荣辱观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所认同;三是荣辱观符合社会成员发展的实际,是理想性和现实性的结合,对社会成员有着指导作用。在今天,社会主义荣辱观实现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关键是需要寻找到由知到行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荣辱观由知到行的价值转换途径是多方面的,一般意义上,有如下几方面:
第一,坚持正确的舆论价值导向。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现需要有一定的舆论氛围,尤其是借助于社会媒体自觉地有目的地宣传造势,使人民群众了解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价值观,需要形成什么样的主流荣辱观念。也就是公开申明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态度,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形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荣辱是非衡量标准。在这一点上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任何飘忽不定,左右摇摆的舆论导向都会给社会、给个体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要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功能,对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要给予无情地揭露和批判,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任其泛滥、危害社会。社会舆论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深入影响群众,使人民群众认识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性,并能够融入到舆论的宣传中,从而达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够自觉维护、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净化社会风气,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二,建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平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现是一个由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仅是在认知层面上的,而且体现在活动中,要让人们在行动中自觉地践行它。从社会的视角来看,需要经常开展讲文明、知荣辱的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在社会性的实践平台上,让更多的人实现向善的理想追求。在特定的区域中,如职场行业、居住社区、学校家庭、公共场所,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讲荣辱、尊规章的活动平台,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常态化、规范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现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必须使先进的荣辱观念能够真正地融化在我们的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任何形式主义的做法都是需要避免的。同时,实践平台的建构要注意形式多样,增加实用性、趣味性,使活动既严肃认真,又能吸引人。让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明荣辨辱、弃恶扬善,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第三,不断启迪人们的道德修养自觉性,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运用于自身的言行中。任何道德规范的最终实现是要落实在人们的自身行动上,没有个人的自觉努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现就是一句空话。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个人需要形成自尊、自省意识。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做人要有做人的基本准则,要时时处处把握好自己,规约好自己,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端庄。“恭则不侮”①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83页。,自尊自重才能赢得他人尊重。自省,就是要不断检点自己的言行,反求诸己,省察克制,改过迁善,见贤思齐,不断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当人们把知荣辱当成了自己的一种责任,成为了一种自觉意识,并以此指导自身的行为,这种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就真正落到了实处。只有“完全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真正的道德价值”。②[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8页。
第四,把荣辱观的社会践行与个体践行相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既是社会的事情,更是个人应承担的一项基本任务。对个人来讲,需要按照社会的要求,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指导,在各种行为中体现荣辱观的衡量标准。社会不仅要为个人践行荣辱观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而且社会整体也必须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在各种活动中。社会需要加强荣辱的评价反馈,不仅对个体行为作出善恶褒贬,而且对社会整体的各方面发展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的评估。在一定意义上,荣辱观的社会践行对个体践行具有导向作用,个人的践行为社会践行积累丰富的经验和荣辱观具体实施的素材。荣辱观的社会践行和个人践行是一个整体,都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实现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两个互相联系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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