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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批评的荣辱观核心价值取向的构建*①

时间:2024-07-06

张利群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 桂林,541004)

中国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不仅是社会时代的要求,而且也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荣辱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价值评价和价值标准的基本取向。批评作为文学评价的重要方式,应该确立具有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社会荣辱观,以推动文学健康发展和社会荣辱观的构建。

荣辱观是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基本的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人生观,更是社会对每一成员的外部规范和成员自身的内在要求。人类自从成之为群类、族类而具有类属性与社会属性之后,就自发和自觉地构建群类、社会以及个体发自内心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向心力,同时也自发和自觉地产生出善恶感、是非观以及怜悯心、同情心、仁爱心,从而产生几乎是与生俱来的“道德自律”的内在要求和人性底线的基本要求。正如孟子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善并非外铄于人而是内铄于人的本性所致。《孟子·告子章句上》曰:“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同时,人类自发而又自觉地对道德自律的需求和针对世俗社会中道德沦丧、伦理失范的弊端而提出道德重建的需求,也从社会规范的角度对人类伦理秩序和道德准则提出要求,以保障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正如《孟子·尽心章句上》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因而,“善教”与“善养”的双重需求和道德规范与道德自律的双重动力,就成为人类社会道德准则及其人们道德观念的生成和构建的内外合力机制,形成社会荣辱观和是非观,影响社会价值取向的形成和核心价值体系构建,推动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当前核心价值体系构建也需要有来自人们内在的道德自律的需求和社会对人们道德行为规范的外在要求的双重动力,旨在确立当前社会核心价值取向,以推动人类社会健康发展。因而,构建“八荣八耻”荣辱观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这既是发自人们内心的道德自律需求,也是来自社会对人们道德行为规范从而更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体展开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荣辱观实质上也是是非观、善恶观。也就是说,在基本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上应能分辨大是大非,能认清美丑善恶,能明确以真、善、美为荣、以假、丑、恶为耻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弘扬正气,抵制邪气,以正压邪的社会风气与和谐社会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文学批评是以文学评价的形式而体现出人类精神价值和人类社会文明价值的重要方式,因此文学批评的核心价值取向也必须建立在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从而使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吻合,使文学作为先进文化力量推动社会健康发展,并在满足人类社会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提升人类文明程度和人类精神素质。文学批评也通过文学评价取向而影响社会评价取向,对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从文学批评自身建设而言,也有必要通过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确立批评的正确方向和导向,推动批评健康发展。因此,“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对于文学批评核心价值取向构建而言,具有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一、批评主体的荣辱观及其“文德”价值取向

批评家的主体建设涉及内容很多,其中包括品质人格等重要内容。这一方面是因为批评家与社会中任何人一样,都应该具备一定的道德观,有一定的为人处事的道德准则和对自身的道德自律要求,因而其世界观中包括道德观;另一方面是批评作为一种职业或事业而言,从业者也必须具有这一职业和事业所要求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这是职业或事业对从业者的要求和规范。因而,人们常以“德艺双馨”来要求文学艺术的从业者,古今中外也不乏对“文德”、“美德”、“艺德”的推崇和提倡。尽管“道德文章”的称谓更多地赋予了文学道德化和文学说教的实用功利色彩,有其消极性和负面影响,使道德与文学关系始终是难以分割而又纠缠不清的问题;但对于主体而言,无论是文学创作主体,还是文学接受主体和批评主体,在其主体构成及其主体建设中又无不涉及其道德观,道德价值取向又无不与文学创作、欣赏、评论取向有所关联。

中国古代早在先秦时期《左传》中提出“文物昭德”(桓公二年)、“在德不在鼎”(宣公三年)、“九功之德皆可歌”(文公三年)、“季札观乐”(襄公二十九年)等,旨在以观乐而知礼、知德。先秦儒家更是主张“礼乐”制度,旨在协调礼与乐关系的同时,也强化了乐制中的“礼”的作用,其实质也是在强调“乐”中的礼义道德取向。《论语·述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以说明“艺”中也含有“道”、“德”、“仁”之要素;《论语·八佾》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说明儒家主张礼之乐、仁之乐,其“礼”和“仁”成为“乐”的核心;《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以善为美的取向不言而喻;《论语·宪向》:“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故而“德言”比“有言”更为重要;《论语·雍也》:“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观山水自然其实质是“知者”、“仁者”之“知”和“仁”对象化和自我确证的结果。这足以说明,儒家文艺思想的核心是“礼乐”、“文德”和“诗教”,对文学家思想建设和道德修养的要求可谓是社会荣辱观体现的雏形,影响和支配中国古代文论批评主体建设的“文德”说。

此后,汉代王充《论衡》提出“文德”说,“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弥明”①王充:《论衡·书解》,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21页。;梁朝刘勰《文心雕龙》专以《程器》讨论“文德”,提出“瞻彼前修,有懿文德”②陆侃如、牟世金译注:《文心雕龙译注》,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600页。,形成“知人论世”、“文如其人”的批评传统。这既是对文学主体及其作者与作品关系的强调,同时也是对作者人品、人格、道德品质的要求及其对“文德”的要求。狭义而言的“文德”是指符合儒家思想道德的要求;广义而言的“文德”是指符合人类真、善、美的社会思想道德的要求。尽管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时代要求真、善、美的内容和形式都会有所区别和变化,但真、善、美的精神则是一脉相承,代代相继,成为文学主体构成及价值取向的重要内容。当代社会所确立的“八荣八耻”荣辱观,也是从文化传统积淀中发展而来,是传统美德的概括总结的结果。在中国古代文学和批评中并不乏“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取向,在作家、批评家主体构成和价值取向上也不乏“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所体现出的道德精神。因此,传统美德应该是必须继承和弘扬的宝贵文化遗产,也应该是构建“八荣八耻”荣辱观的基础和条件。其实,无论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学,都应该是全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都承载人类的文明进步和先进文化,都以真、善、美昭示人类社会发展趋向,其核心价值取向是殊途同归、异流同源的。因此,当代文化建设和发展必须继承弘扬古今中外优秀文化传统,必须吸收和借鉴前人的宝贵经验。从这个角度而言,“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不仅具有传统性,而且具有当代性;不仅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性,而且也具有世界性和人类性,具有普世价值和普遍性意义。

当然,在当今社会时代特定的语境中,提出“八荣八耻”荣辱观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首先,“八荣八耻”荣辱观不仅具有传统美德的意义,而且具有当代社会公德的意义,这不仅是对中国古代传统美德的继承弘扬,而且是对其发展和创新,赋予其时代特征和当代性;这不仅是对社会精英及先进者的更高要求,而且是对社会所有公民的基本要求;这也不仅是发自个人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要求,而且也成为全社会的自觉的共同要求,是现代公民社会、民主社会区别于古代社会的差异性所在。其次,“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具有明确具体的价值取向,分别从八个方面确立大是大非的荣辱观内容,将真、善、美内容具体化与现实化,使其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八荣”与“八耻”对立并举,是非、荣辱界线分明,旗帜鲜明地表达出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有利于正面引导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导向。再次,“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也不仅是道德观及道德价值取向,而且也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具体表达形式,包括的内容不仅涉及个人的道德品质、人格、作风,而且也涉及国民的综合素质和民族的整体素质,以及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社会性与民族性的特征。最后,“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带有当代社会属性与时代特色,因而,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是当代社会发展现实及趋向的要求,也是对国民素质及民族素质整体提升的要求。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必须坚定不移地朝着社会主义的更高目标迈进,在制度、体制、机制以及意识形态保障下,在经济发展上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在社会发展上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在政治思想发展上实现社会主义目标,充分体现和发挥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基于以上因素,“八荣八耻”荣辱观是立足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民素质、民族素质提升需求而提出来的,旨在建立良好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和时代风尚,也旨在确立国民及民族主体的正面的、正确的价值观及核心价值取向。

对于文学批评而言,批评主体的建设也自然纳入国民及民族素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大系统中。同时,批评也有责任有义务承担全民族、全社会精神文化建设的重任,提高社会公民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因此,批评主体建设应以“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为核心和导向。

其一,加强批评主体构成的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提高批评的主体性、能动性和自觉性。清人叶燮在《原诗》中提出作者主体构成的“才、胆、识、力”四要素,在其构成关系中“识”的地位和作用尤为重要。“夫内得之于识而出之而为才,惟胆以张其才,惟力以克荷之,得全者其才见全,得半者其才见半。”“大约才胆识力,四者交相为济,苟一有所歉,则不可登作者之坛。四者无缓急,而要在先之以识。使无识则三者俱无所论……惟有识则能知所以,知所奋,知所决,而后才与胆力,皆确然有以自信,举世非之,举世誉之,而不为其所摇。安有随人之是非以为是非者哉?”①叶燮:《原诗·内篇》,《原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8-29页。作者之“识”既是思想认识之识,又是胸襟、抱负、境界之识,更是道德是非曲直之识,是知其所以然的动因机制,因而与作者的思想、道德、人品、学识等因素密切相关。

其二,加强批评主体的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提升批评的境界和精神。批评如同文学一样,有诗品、词品就有文品、评品,也讲品级、质量,也有差异和特点,因而批评必须不断提高品质境界,批评家也就必须不断修养和锤炼。刘勰在《文心雕龙·体性》中论及作者主体构成的“才、气、学、习”四要素中“学”和“习”就与平时的学习和积累相关,更与思想道德的修养和锤炼相关。“然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深浅,习有雅郑……故辞理庸俊,莫能翻其才;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作者主体构成“才”、“气”为先天的内因根据,“学”、“习”为后天的外因条件。但“学”、“习”直接影响作品的“浅深”、“雅郑”,后天的外因条件就十分重要了。它一方面能作用于内因,另一方面也能转化为内因,内化为主体的根据和条件。中国古代批评十分注重修身、养气、静心、蓄性,庄子有“虚静”、“心斋”说,孟子有“养气”说,刘勰有《养气》篇等。历代批评家也都强调“襟抱”、“胸次”、“胸襟”、“涵养”、“境界”、“陶冶”、“教化”的作用,其目的都是强调作者思想道德修养,以提升文学及批评境界和品位。因此,当代批评主体建设更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修养,成为“德艺双馨”的批评家。

其三,批评主体的价值观及价值取向构建。批评主体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构建自觉的批评观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这需要有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和选择判断的基本立场和取向,更需要有扬善惩恶、以正压邪的胆识和勇气。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诸侯混乱,孔子力图拨乱反正,提出“正名”以别正邪、雅郑。《论语·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文心雕龙·正纬》也以“正纬”以明辨“经”“纬”的正伪,表达“按经验纬”的正确价值取向。历代批评家也无不以正邪、善恶、美丑、真伪、雅郑对举明确表达正确的选择取向,肯定正面的积极价值和否定反面的消极价值,旗帜鲜明地表达观点和立场,这对于确立正确的评价取向和弘扬健康积极的社会正气起了积极作用。当代批评更应该有明辨是非、分清正邪的自觉性,对批评存在的弊端和不足进行深刻反思和反省,对社会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和错误倾向勇于批判和抵制。新时期文学批评在拨乱反正的思潮中就曾率先突破文艺“禁区”和束缚,成为时代潮流的先锋和尖兵。这种新时期批评的经验、传统和精神应值得发扬光大,使批评精神不仅表现为社会批判精神,而且也表现为反省反思的批判精神。

二、批评的荣辱观的评价取向构建及真、善、美标准的确立

批评对文学评价取向的确立,既关涉到评价标准的认定,也关涉到评价角度、方法和原则,更关涉到文学评价机制推动和促进文学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因而无论是在真、善、美标准中,还是在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统一的整体评价方式中,抑或“美学的观点与历史的观点”①[德]恩格斯:《致斐·拉萨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47页。统一的评价思路中,都包含有思想道德评价取向及其人文精神价值维度。因此,如何在思想道德和人文精神价值评价中确立正确的、主导的、核心的评价取向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同时,如何认定这种思想道德和人文精神价值的表现特点和艺术表达程度更是文学评价取向正确运用的关键问题。

其一,文学评价应是对文学思想性与艺术性的整体评价。批评确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评价取向从广义而论是指思想评价取向,主要从文学的思想内容角度对其思想性进行评价。这与文学抒情言志的情感表现特征紧密相关,以情感为载体和平台所表达的丰富社会内容和深刻的人性内涵,无疑承载着和涵盖了社会与民族的精神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伦理、道德、文化、宗教以及性格个性与情感心理结构,从而展开文学的思想内容及其思想价值取向。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论,文学的思想性在人类的人文精神和社会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精神作用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文学整体性,而并不仅仅在于指称文学的某一角度或某一内容要素。也就是说,文学的思想性也会影响文学的艺术性,很难想象缺乏文学思想性的作品会具备真正完美的艺术性。反之,缺乏文学艺术性的作品也很难说明会具备真正完善的文学思想性。在文学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中,两者才会有存在价值和意义。因此,“八荣八耻”荣辱观不仅是对文学的思想内容的要求,而且也是对文学的整体要求和基本要求。从这层意义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学是否为文学、文学是否有价值和意义、文学能否成为先进文化的构成、成为人类灵魂的闪光和人类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的核心要素。由此可见,批评对文学的评价应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整体评价,“八荣八耻”荣辱观评价取向在对文学作品的整体把握中通过对其基本价值的判断以引导和指导文学发展的正确方向。

其二,文学批评应确立文学思想性表达的艺术性评价取向。文学思想性与文学艺术性统一的整体观也说明文学思想性表达的特征和独特的表达方式。首先,文学思想性是文学的思想性,并非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思想性,而是文学形象、故事、人物、结构、语言所蕴含的思想性,也是文学内容与形式统一中所体现出的文学思想内涵和思想深度。这诚如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特征和独特表达方式一样,文学的意识形态特殊性在于既是文学所内含与表达的独特的意识形态性,又是意识形态以文学形式所表达的独特性。因此,批评并非要求文学意识形态化及其政治化、道德化、教化,并非使文学成为思想标签、政治标语、道德口号;也不能要求文学成为“时代精神的单纯传声筒”,或“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写哲学讲义”,更不是让文学成为政治服务的工具、道德的奴仆、教化的手段。文学并非政治宣传、哲学讲义和道德说教,文学与政治、哲学、道德等意识形态的关系并非简单地相加,或武断地在文学中塞进某种思想内容,或使其成为机械化的工具。其次,文学思想性也有其自身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关系。健康正确的思想内容如果没有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出来,又如何能称得上具有文学思想性呢?因此,文学思想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层是文学思想性内容的深刻性;一层是文学思想性表现形式的完美性。文学批评在文学思想性评价取向上就不能仅仅考量文学思想性内容是否健康、深刻,而且要考虑文学思想性的表达形式是否审美化、艺术化、形象化,是否文学思想性内容与艺术形式完美统一。也就是说,文学评价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价值取向,并非仅仅用以衡量文学作品思想内容是否符合“八荣八耻”标准,文学作品是否表现了“八荣八耻”的内容,而且更重要的在于文学是如何表现这些思想内容的,这些思想内容有着如何艺术化的表现形式,其内容与形式又是如何完美结合的。再次,文学的思想性程度具有一定内涵和深度。文学评价如何发掘其思想内涵和思想深度,除对其进行更为深入地思想分析之外,也还须对其进行深入地艺术分析,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依靠逻辑推理、抽象思辨、归纳演绎就能深入到思想内涵及深度中的,而且应该通过对作品构成的艺术要素及其关系的深入分析,发掘其艺术内涵和艺术深度后才能进而深入发掘思想内涵与思想深度,因为文学思想性是寓含于艺术性之中的,撇开艺术性而孤立地分析思想性也就难以发掘出文学的思想内涵和深度。这说明,文学批评的“八荣八耻”荣辱观价值取向,是与核心价值体系吻合的,它应成为文学批评的指导思想,并将其内化和转化为文学评价取向,使之与文学评价的特征和文学规律的特点吻合,从而发挥出文学评价的价值取向引导作用。

其三,文学批评对文学倾向性的评价取向。文学倾向性是由文学价值取向性决定的,一方面来自作者的价值观及价值取向性,从而在作品中表达和流露出作者的思想情感取向性,由此决定作者倾向性;另一方面来自艺术形象所表现的价值取向性,通过性格塑造、人物命运、情节发展趋向、故事结构等艺术要素及关系表现价值倾向性。因此,文学倾向性所表达的是作者、作品、人物的基本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倾向于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爱什么、恨什么的思想情感选择取向。在文学评价中对文学倾向性的分析评价,以及对与其相关的文学主题、中心思想和立意动机的分析评价,其目的主要在于肯定正确健康的倾向性,反对错误、不良的倾向性,以确立文学发展的方向和导向。因而,“八荣八耻”荣辱观价值取向应该成为文学倾向性的评价取向。首先,文学批评应该有其评价的倾向性,这既是由批评主体价值取向决定的评价倾向性,又是由批评价值取向决定的评价倾向性,从而形成批评倾向性。批评倾向性既表现出批评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也表现出批评的评价取向和价值取向性,影响批评立场、原则、方法、标准。有效发挥主体能动性和消除主观偏向性,才能在价值关系中建立起主体与客体、批评倾向性与文学倾向性统一的共同价值取向,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其次,文学倾向性具有复杂而多样的表现形式,直接或间接、“有我之境”或“无我之境”、“零度写作”或“投入式写作”,等等,但无论以什么形式表现,都说明文学具有或隐或显的倾向性。试图否认文学倾向性无疑也就否认了文学价值取向,从而也就否认了文学价值和意义。因而,所谓“价值中立”、“价值虚无主义”、“价值相对主义”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或显或隐的文学倾向性表现出来的正确或错误的思想倾向是需要厘清的,在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及思想倾向性中确立核心主导的价值取向也是需要明辨的。这正是批评的职责所在,也正是批评以评价取向正确引导文学发展的作用所在。再次,文学倾向性评价应确立艺术性价值取向维度,尤其是针对文学倾向性的表现方式而言,应该从文学形象性中流露出来。马克思在批评斐·拉萨尔时指出:“你的最大缺点就是席勒式地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①[德]马克思:《致斐·拉萨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40页。恩格斯在对敏·考茨基的评论中指出:“我决不反对倾向诗本身……现代那些写出优秀小说的俄国和挪威人全是有倾向的作家。可是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同时我认为作家不必要把他所描写的社会冲突的历史的未来解决办法硬塞给读者。”②[德]恩格斯:《致敏·考茨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54页。恩格斯还在对斐·拉萨尔的批评中强调:“我们不应该为了观念的东西而忘掉现实主义的东西,为了席勒而忘掉莎士比亚。”这说明马克思主义在强调文学倾向性的同时,更强调倾向性应该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也就是说,应该在形象性、艺术性中表现倾向性,因而“作者的见解愈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愈好”,也就是说应在倾向性中增强艺术性与形象性。

三、社会荣辱观对批评原则建设的指导意义

批评原则是批评活动的规则及行为准则,是批评家应遵循和坚持的基本信念和自我约束的规范,也是依据批评需要和批评规律建立的学术共同体的活动机制和行为规制。批评原则是批评自觉性的标志,也是批评独立运行及其趋向成熟的表征,更是批评的准确性、公正性、科学性品质的保障。

批评原则具体表现在批评家的批评行为活动中,表现出批评家的立场、观点、方法及价值取向,从而体现出批评态度、批评精神和批评主体性。批评原则的确立和制定:一是来自批评接受者对批评的要求和期望;二是来自文学及其作家艺术家对批评的要求和期望;三是来自批评家对自身的行为要求和行为结果的愿望;四是来自批评的本质规定性要求及批评规律的要求;五是来自社会及其人类共同价值取向和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虽然我们可以从古今中外的批评实践经验和批评成果中归纳概括出批评原则,也可从批评理论体系构成和批评学知识结构与知识谱系的理论探索升华中总结出批评原则,但更为重要的是批评原则是体现在批评家的行为活动中,体现于批评过程与效果中。这说明批评原则既需要有理论支撑和学理依据,也需要有行为践行和实践验证,它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产物。因此,批评原则既有科学性,又有人文性;既有客观性,又有主体性及主观能动性;既有约定俗成的原则性,又有实际运用的灵活性。从这个意义上而论,批评原则是保障、规范、维护批评健康良好发展的运行机制与活动机制,也是保障批评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及批评取向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同时,批评原则也是根据批评立场、观点、方法及价值取向要求确立的基本原则,因而批评原则也会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性,从而也决定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和引领作用。荣辱观也就成为批评原则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对批评原则的确定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一,坚持文学批评人文性的批评原则。批评作为对文学进行评价的活动,事实上与人类社会的任何评价活动一样,一方面都应该具有客观、公正与实事求是的评价性质与特征,因而具有客观性与科学性;另一方面,评价作为人类主体行为方式必然也会带有一定的主体性与主观能动性,与主体立场、观点、方法及价值取向相关,同时因评价对象是在主客价值关系中生成的价值体的缘故,价值对象应是主体合目的性的需要与客体的能满足这种需要的合规律性的价值性的统一体,因而带有科学性与人文性结合的价值属性,从而使评价也就带有科学性与人文性统一的性质和特征。文学评价的对象为文学价值,更是具有人类精神文化价值属性的特征,本质上是一种人文精神价值,因而文学评价的人文性及其人文价值取向不言而喻。文学批评以人文精神的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体现出鲜明的人文核心价值取向,集中表现为批评立场、观点、方法及原则。批评既作为人类灵魂精神和先进文化的承载者和探索者,应该具备批评应有的品质、品格、品位,成为照亮人类社会发展前途理想的光明使者;又作为文学评价的主体,肩负文学天秤或衡器的推动文学发展的机制作用,应该坚持批评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成为文学评价及社会评价的公器,使之确立《文心雕龙·原道》中“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的人文价值取向,把握“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的方式,达到“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的目的。因此,“八荣八耻”荣辱观不仅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积淀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当代中国社会时代所需要的现代人文精神和社会公德。批评确立“八荣八耻”荣辱观价值取向,是对中华民族人文精神传承和发扬的结果,也是对人类共同的人类精神价值取向贡献的结果。“八荣八耻”荣辱观作为批评原则建立的基础和条件,无疑强化了批评的人文精神。

其二,坚持批评的科学性的评价原则。批评作为一种评价行为活动应该遵循文学规律和批评规律,应该坚持文学评价的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实事求是的批评原则,使之具有科学精神。尽管文学批评有其文学与批评作为人类灵魂精神表征的人文性特性,文学价值也是有别于物质价值的精神价值,故而文学评价对人文精神价值的评价更具人文性;但任何评价,也包括文学评价,都应具备评价本身所规定的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就说明批评应是人文性与科学性的统一,文学评价应确立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统一的批评原则。就此而论,文学评价的科学性应该是人文价值评价的科学性或人文科学性。因此,批评原则有其自身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中阐明其创作初衷和动机之一就是针对当时文学和批评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有感而发,其中不乏对缺失文学原则和批评原则的不良倾向的严厉批评:“而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文心雕龙·知音》指出:“知音其难哉!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一乎!”为何“知音”难哉,刘勰分析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多贱同而思古”,以厚古薄今之见而崇拜古人,养成轻视今人以及同时代人的偏见;二是“文人相轻”,文人之短见形成同行之间互相轻视的陋习;三是“崇己抑人”,形成以己之长攻击他人之短的恶习;四是“信伪迷真”,不辨真伪,不分是非,甚至黑白颠倒,造成价值取向混乱的失误;五是“各执一隅之解”,而形成“东向而望,不见西墙”的片面性、偏狭性弊端。导致这些问题和弊端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失批评原则。故而刘勰提出解决的办法就是坚持客观公正的批评原则,要求批评首先“无私于轻重,不偏于憎爱”,这可谓是对批评家应不存私心杂念、不带个人好恶情感、出以公心、依凭良知的原则要求;其次,“平理若衡,照辞如镜”,这可谓是对批评评价行为准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再次,“将阅文情,先标六观”,这可谓是对作品整体把握和全面分析的原则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鉴别优劣,“斯术既形,则优劣见矣”;再次,“观文者披文以入情”,只有“沿波讨源,虽幽必显”,这可谓是对批评分析路径和方法的原则性要求,其目的是为了由浅入深、由表入里、逐层深入地揭示文学内涵和内蕴;再次,“圆照之象,务先博观”,要求“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这可谓是批评经验积累以提高评价质量的原则要求;最后,“见异,唯知音耳”,这既含有对批评通过选择发现而具有独创性的原则要求,也含有对批评善于提出不同意见和勇于批评的批判性原则要求。诚如别林斯基认为批评是文学的“诤友”一样,应该是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和对缺点提出批评的好朋友。因此,批评原则应该具备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这与“八荣八耻”荣辱观所体现出的人文精神是相吻合的,这种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其实质也是人文精神的体现,同时也是人文精神目标实现的保障基础和实现条件。

其三,坚持批评的整体性与辩证性评价的批评原则。批评的公平公正性除体现在批评家的批评态度和原则上,而且还体现在作为批评对象的文学整体性与辩证性的准确把握上。严格而论,整体性与辩证性是在思维、观念指导下运用的方法,从方法论角度体现出批评原则及其评价取向。批评以整体性评价原则要求完整、全面把握作品,针对批评所存在的片面性和局部性的不足和局限性,具有合理性与正确性。这就要求:一是着眼于评价对象的整体性从而完整、全面把握作品,而不是肢解割裂作品的整体性;二是着眼于在主次轻重的权衡中抓住作品的主流和主导倾向以辨析性质特征;三是着眼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决定作品性质特征的本质属性及本质规定性要素。批评的辩证性原则要求应历史地、辩证地、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评价作品,而不是抓住优点就一味拔高,抓住缺点就一味贬低;也不是简单化地以今非古,或以古论今;更不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要么“捧杀”,要么“棒杀”。因而,批评辩证性原则要求:首先要事实求是评价,有好说好,有坏说坏,不以好掩盖坏,也不以坏掩盖好;其次要从作品出发、从事实出发,有针对性客观评价,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先入为主,也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要辩证但又非折衷,尤其是应破除要么好、要么坏的二元对立的简单化评价,应充分认识和把握作品的复杂性、矛盾性和丰富性,从而辩证评价作品;四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与方法,将作品放置在其存在的语境中进行历史分析和辩证分析,完整发掘其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因此,整体性与辩证性评价方法和原则是统一的,也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

中国历代批评家针对批评中存在的片面性进行批评,其目的也强调整体性与辩证性统一的原则。如曹丕《典论·论文》对“文人相轻”的“不自见之患”的批评;刘勰《文心雕龙》对历代批评不足之处的批评:“魏《典》密而不周,陈《书》辩而无当,应《论》华而疏略,陆《赋》巧而碎乱,《流别》精而少巧,《翰林》浅而寡要。”①曹丕:《典论·论文》,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58页。之所以存在诸多批评片面性问题,关键在于整体性与辩证性批评原则缺失。恩格斯指出:“任何一个人在文学上的价值都不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而是同整体的比较当中决定的。”②[德]恩格斯:《评亚历山大·荣克的“德国现代文学讲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524页。鲁迅《“题未定”草(七)》认为:“不过我总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③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鲁迅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年,第425页。郭沫若《批评——欣赏——检察》认为:“我以为批评的真假不在乎欣赏或指摘,而在乎爱憎分明,欣赏与指摘的是否正确。批评家是大公无私的人,批评不是偏见,而是与人为善。”④郭沫若:《文艺论集集外》,《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第163-164页。古今中外对批评原则都是十分强调的,其指导思想无疑与核心价值取向紧密相关,是中华民族及人类的人文精神的体现,也是批评的人文性与科学性统一的批评原则的体现。这些批评态度、批评精神和批评原则无疑与荣辱观有着紧密联系,只有确立了批评的核心价值取向及评价取向,才能使批评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文化建设、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

恩格斯《德国民间故事书》指出:“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⑤[德]恩格斯:《德国民间故事书》,《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四),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年,第401页。因此,文学批评应该担当起文学荣辱观建设的使命,发挥文学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推动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引领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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