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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书月
(邯郸学院,河北 邯郸 056005)
“文化大革命”结束时,胡乔木64岁,已步入人生晚年,但他老当益壮,精神焕发,为我国经济领域拨乱反正、为党的改革开放事业的起步,竭忠尽智,作出了贡献。
按劳分配、商品生产、“资产阶级法权”,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严重歪曲或误解。晚年胡乔木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大力支持下,为迈开改革开放的步伐,对这三大理论问题进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工作。
关于按劳分配。邓小平复出后,在多次谈话中都讲到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强调这是整个国家的重大政策问题。[1]49在思想理论界,在胡乔木的支持下,于光远主持召开了北京地区到全国范围的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几次研讨会。在此基础上,胡乔木和于光远、邓力群一起着手组织起草关于按劳分配的论文。在写作的过程中,邓小平多次审读文稿,两次找胡乔木等谈话,提出修改意见。[1]71978年5月5日,《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在《人民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光明日报》上公开发表还早六天。
文章针对“四人帮”把按劳分配说成是“资本主义因素”、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是“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的错误观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力地论证了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不但不会产生资本主义,而且是最终消灭一切形式的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重要条件;按劳分配不是发展生产的障碍而是促进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文章发表后引起很大的震动。也遭到了支持“两个凡是”的时任党中央副主席的汪东兴的指责,但胡乔木并没有被吓到,就在当天,他又在全国劳动局长座谈会上作了《关于按劳分配的几个问题》的长篇讲话,批判“左”倾观点,论证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原则,并联系实际分清理论是非。
关于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商品生产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个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篡改马克思主义商品货币理论,在思想理论上也造成了极大的混乱。1978年5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向群”的文章《驳斥“四人帮”诋毁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反动谬论》。文章深刻地批判了“四人帮”的谬论,从思想理论上扫除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障碍。这篇文章是国务院财贸小组理论组起草的,胡乔木给以了修改和润色。1978年7月28日,胡乔木在国务院务虚会上的发言中,又强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将继续长期存在,在我国还需要大大发展”的观点。
关于对“资产阶级法权”涵义的正确阐释。从1958年始,我党就一直在讲破除、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后改译为“资产阶级权利)问题,“文化大革命”中更甚。我们曾把按劳分配、工资制度、体脑收入差别等一切等级差别都当作“资产阶级法权”去批判、去破除、去限制,其结果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发挥,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到底什么是“资产阶级法权”(权利)?胡乔木对此作了新的阐释。
胡乔木指出:“所谓资产阶级权利并非真的资产阶级的权利,只是劳动者平等互换劳动的权利的形式(马克思说是原则)与资产阶级等价交换商品的权利有某种类似罢了,更说不上政治上的等级制等等。……而且资产阶级权利即平等交换权利正是与等级制完全相反的。”[2]146
胡乔木还认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所提的“资产阶级法权”,“那是马克思没有经过充分论证、顺便提到的,这给后来的误解、曲解等留下很大的隐患;”[3]162这是导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之一。胡乔木指出:离开马克思的原意,破除或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实际上破除或限制了社会主义某些方面的关系,损害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今天我们无论如何再不能教条地对待了”。[3]162
对这三大理论问题的正确阐释和拨乱反正,为改革开放扫清了思想理论的障碍。
胡乔木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坚定的支持者和热情的宣传者。1978年7月28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务虚会上,胡乔木作了《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发言,这是思想解放运动中最重要的经济论文之一。他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科学地总结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唯意志论”所造成的惨痛损失,针对当时重又冒出来的高指标、大口号等现象,强调经济工作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
对怎样按经济规律办事,胡乔木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很多是长期视为禁区、人们噤若寒蝉的。胡乔木认为:按经济规律办事,就要按价值规律、按供求关系办事。他提出不但要重视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而且要重视资产阶级学者写的经济学,还要学习计量经济学,研究经济活动要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起来进行。他十分重视企业和个人的作用,提出要发挥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四个积极性。他指出要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直接地结合起来,使企业中的每个人都能从物质利益上关心国家计划的完成,关心企业经营的成果;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处理好有关个人物质利益的问题。他针对我国经济建设当时普遍存在的机构臃肿、缺乏效率、过多地依靠纯粹行政的方法领导经济工作的弊端,指出要扩大经济组织和经济手段的作用,要对旧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他认为,经济管理主要地究竟不能依靠单纯的行政命令的方法。因为纯粹行政的方法往往把普通行政机关(它们既不承担经济责任,也不实行经济核算)的办事方法照搬到经济生活中去,容易考虑行政的方便,要求经济活动机械地适应行政的系统、层次、区划,而不努力去研究、适应、运用经济规律去管理经济工作。这就助长了经济活动衙门化、官工化、官商化的经营方法,以及相信社会意志、政府意志、长官意志的万能,因而犯主观主义的瞎指挥的错误。第二,纯粹行政的方法,很容易造成机构重叠,周转层次多,公文旅行周期长,问题长期拖延不决,极大地妨碍经济工作的效率,丧失经济活动的时机。第三,纯粹的行政方法,容易“造成人为的经济分割和经济封锁,阻碍商品流通和产品调拨,妨害经济的正常发展”。第四,纯粹行政方法往往不能正确地及时地反映国家、企业、职工、用户四者的物质利益及其相互关系,也往往不能正确地及时地反映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这种状况要反映到行政领导方面并得到纠正,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第五,依靠纯粹行政的方法,不利于发挥下级地方、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企业缺少应有的权限。以致产生许多有形的尤其是无形的损失!因此,胡乔木主张:这种依靠纯粹行政方法的管理应当缩小到十分必要的范围,而大量的经济工作应当由政府行政的范围转入企业经营的范围。企业本身也要尽量缩小纯粹行政方法的管理,扩大依靠经济手段的管理。“为了扩大经济组织和经济手段的作用,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经济改组和经济改革,解决一系列具体问题。”为了真正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并且使自己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反对官僚主义的目的,胡乔木主张要建立起一套适应现代化需要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他还就推广合同制、发展专业公司、加强银行的作用以及发展经济立法和司法等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这些建议为改革开放制造了舆论,设计了路径,很快在经济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胡乔木在这篇文章中,还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主张,促使人们的思想从长期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如:要严格进行经济核算,努力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利用率;要运用价值规律来制定价格政策;要合理安排好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如此等等。胡乔木的这些主张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都逐步得到实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胡乔木这篇文章的主要观点,主要是他自己思考,但也包含了于光远、马洪等同志的智慧。
胡乔木这篇文章于1978年10月6日在《人民日报》发表后,“在国外引起很大轰动,美国、日本等国的著名学者认为它在经济理论方面为中国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在国内,‘按经济规律办事,不按违反经济规律的长官意志办事’这个口号随之广泛传开,在全国引起热烈反响,对拨乱反正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3]109
胡乔木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本身并不能自动地保证我们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因而也并不能自动地保证我们的经济始终有计划地高速度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给了我们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可能性,……但是要把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要作很大的努力。”[4]404-405“只有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起来,把外国经验中一切有用的东西和我们自己的具体情况、成功经验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迅速提高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能力,才能够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步伐。”[4]408这两个结合的思想,实际上提出了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原则。
胡乔木认为:“中国仍然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却再也不能关起门来建设了。”[4]313中国应该坚持和扩大对外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和合作的范围。[4]313这样做的重要性就在于我们在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交往的过程中,能够学习许多为社会主义所必要、而我们又缺乏的东西。他坚定地认为:中国不走这条路,就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这条路才是通往富裕和繁荣之路。过去,由于闭关锁国,我们“难于了解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积累的发展经济的丰富经验,这些经验中很多对于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很值得借鉴的,而由于缺乏这种借鉴,社会主义国家不容易看到对原有体制实行改革的有效途径。”[4]312-313当然,胡乔木也认为,在学习资本主义的过程中,摈弃资本主义的一切丑恶腐朽的东西,同样是我党既定的坚定不移的国策
胡乔木的这些论述,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纠正闭关锁国的“左”倾政策,开启对外开放的新步伐作了初步的理论论证。
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既然是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然而,党应该怎样领导呢?胡乔木认为,这是我们党长期没有很好地给以解决的问题。要使经济体制的改革取得成功,理顺党政关系、政企关系是十分必要的,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胡乔木说:“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生活中究竟占什么地位,应该给它明确的规定,不能给它笼统的规定。所谓笼统的规定,就是说工人阶级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什么什么,或者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什么什么的领导核心。这个话是不错的,但是是不够的。因为要领导,就发生几个方面的问题:究竟是怎么领导法?究竞领导到多大的范围?”[2]125他认为,“简单地说党领导一切这个话,是非常不妥当的。这个话在外延上就没划清楚,哪些领导,哪些不必领导,领导什么,如领导政府,如果领导政府工作的一切,那就没有政府的活动了。”[2]109
他强调,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不能够超出这个范围之外。”[4]150“党要真正是正确有效的领导,不能搞无法无天领导。如果党的决定违反宪法、法律,不但是无效的,还要受到追究”[2]109“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一定要通过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细致而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严密而审慎的组织工作,通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这种领导。”[4]197党的正确的政治领导的任务正在于尽最大的努力来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工作按照客观规律进行。
党当然也要领导经济工作,但要善于用政治的方法来领导,这是胡乔木对党政关系的新主张。他说,党中央不能来经营全国的企业,省委、市委也是一样,省委市委如果去经营企业、做买卖,这是不可想象的事,党的性质不就变了吗?党不是生产党,党中央也不是“总经理”。要党在生产经营单位里负主要责任,这是把党的地位摆错了。党一天到晚去做生意、去算帐,就变成了经济组织了。所以,党不可能成为企业的主要的领导人、决策人。胡乔木认为,我们的经济工作,长期走不上轨道,这同毛主席的领导方法、领导思想有关。毛主席提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但是有很多权揽不起来。所以,党政要分开,政府和企业也要分开。改革本身就是要打开这个局面,不改革,走老路,中国经济就没有出路,就不能在国际上竞争。
党政关系问题,是一个长期以来我党没有处理好的问题。改革开放前,以党代政、政企不分严重地困扰着我国经济的快速的发展。晚年胡乔木在这个问题上的研究和探讨,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正确的思想启迪。
历史的车轮转到80年代末,中国的改革开放走过十几个年头,而胡乔木也将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走完他不平凡的一生。如果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他是积极的拥护者、宣传者、探讨者、思想者的话,那么,到80年代末,即他生命的最后几年,胡乔木又是一个对改革开放事业的总结者、讴歌者。1987年党的十三大之后,胡乔木退居二线。但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理论思考并没有停止。他利用一生少有的充足的时间,来认真地思考、总结十几年党的改革开放事业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高度赞扬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成果。胡乔木认为:在新时期要走出新路子,中国就必须按照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改革开放。他说:在中国革命的发展过程中,能否正确地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是革命能否胜利发展的关键。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过程中,情况也是如此。他认为,“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七十年代末期决定实行改革……同时实行了开放政策……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在八十年代的经济发展中很快显示了举世瞩目的成功……人民的生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国家经济实力大为增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成功地发展了改革开放事业,不但使社会主义中国的地位获得了强大的基础,而且成功地使社会主义事业获得了新的生命力,走上了一个新的发展的阶段。”[4]314
他指出:由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都大大加快了。中国共产党成功地进行了改革开放,这是对马列主义的“非常重大的发展,在我国历史上非常重大的发展。这些发展的意义,时间过得越久,就看得越清楚。”[4]204他认为:“中国在五十年代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八十年代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中国的一切成就都应归功于这两座里程碑”。[4]295他坚信:“中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越走越宽广。”[4]295
其次,关于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胡乔木认为:“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明确地继承毛泽东防止‘和平演变’的遗教,认定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认定对外开放的同时要防止西方资产阶级腐朽的、不健康的、反社会主义思想的渗透,要防止党内、国内种种腐败丑恶现象的死灰复燃”。[4]316他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就是既要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防止‘和平演变’。也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以自己的理论和实践贡献于在困难条件下仍然坚持社会主义理想的各国革命人民之前。”[4]318他强调:“现实需要不断地往前改变,但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的。中国无论怎样改革,都只能在党的领导之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这是非常实际的问题,也是中国人民的长时期历史性选择的结果。”[4]656
胡乔木对改革开放的认识,随着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加深而提高。而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研究,越往后越深入,越往后越有新认识。1990年4月,即他逝世前两年,他在给某同志的信中指出: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来,关于社会主义本身的概念在一百多年的时间特别是近十年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共产主义的目标由近到远;社会主义由短变长,它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其成熟阶段还不能预见。社会主义由高变低,即由不承认商品经济到只在狭小范围内承认商品经济,到整个社会主义经济都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同时,按劳分配由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设想其实质再三改变,承认个体所有制和其他所有制的重要意义,即承认非按劳分配仍有存在的需要;而在斯大林、毛泽东、赫鲁晓夫及其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认为,向共产主义过渡是当前必须解决至少必须和可能立即准备解决的任务;对世界形势则多着重资本主义总危机和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而现实是革命由高潮转入长时期的低潮,而资本主义则转入强大的攻势,这些是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所始料不及的。现在必须面对现实。所以他说:改革开放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确是从理论到实践上的一场深刻的革命。改革开放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生产的内容、生产的方式、交换、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都与过去不同,这形式上看是后退,而实质上是真正的前进,使经济活力和人民生活大大前进了。他认为:这正是中国能在八九政治风浪中站得住的物质基础,而东欧和苏联的垮台正是缺少这个基础。所以他强调:今后仍要坚持改革开放,我们需要长期努力发展和完善这个基础,要使全党有此清醒认识。[4]665-666
胡乔木曾说:他是邓小平改革开放政策的忠诚拥护者,在某种意义上是邓小平的亲密助手。胡绳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新时期,胡乔木……的工作……概括起来说集中在一点上,就是从思想理论上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路线,既纠正过去长期在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又继承毛泽东思想的光辉传统”。[3]28以上胡乔木对经济领域拨乱反正和体制改革所做出的贡献,证实了他的自我评价和胡绳的评价是实事求是的。
[1]程中原.邓小平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路的得力助手[J].国史研究参阅资料,2006,(13).
[2]胡乔木传编写组.胡乔木谈中共党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杨尚昆.我所知道的胡乔木[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
[4]胡乔木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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