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6
支宇鹏
(广西大学 商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4)
基于RCEP框架下FTAAP的实施路径
支宇鹏
(广西大学 商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4)
FTAAP(亚太自由贸易区)将有效打破亚太地区FTA(自由贸易协定)重叠化、碎片化的局面,真正解决“意大利面碗”效应,重塑该地区的贸易格局。关于FTAAP的实现路径问题,国际上有多种观点和猜测,但就目前而言,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通往FTAAP的更好选择,将为FTAAP建设奠定基础。
RCEP; APEC; FTAAP; 路径
目前,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却“一枝独秀”,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2016年11月19日,中国领导人***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峰会上指出: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是事关亚太长远繁荣的战略选择,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并承诺“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尽早结束谈判”[1]。RCEP成员国在关税等条款上并未达成共识,该协议谈判推迟。2017年2月28日,RCEP工作层面谈判会议在日本神户召开,各国确认将力争尽快达成协议。FTAAP是亚太地区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在全球自由贸易协定(FTA)发展趋缓的情况下,RCEP的未来发展将更加备受瞩目,同时作为通往FTAAP的路径之一,RCEP将发挥更大的潜力。
FTAAP是亚太国家的共同愿景,将提高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但亚太国家在地缘、经济等领域存在自身考量,以致FTAAP的前进步伐缓慢。2010年,日本横滨APEC领导人会议发布了《通往FTAAP的途径》(Pathway to FTAAP)声明,明确了FTAAP的具体实现路径,即“东盟10+3、10+6和 TPP,都是FTAAP的可能途径”[2]。2014年,APEC成员国就推进FTAAP达成共识,制定了《APEC推动实现FTAAP北京路线图》(简称《北京路线图》),成员国一致认为:“FTAAP与多边贸易进程是互补的,其性质是全面、高质量、涵盖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的,进一步确认TPP和RCEP是FTAAP的实现途径,需要开展相应的能力建设等。”[3]这为FTAAP未来发展指明了大致方向,但具体路径问题仍是争论的焦点。
对于FTAAP的实现路径,有学者认为可能主要有以下路径:“一是由TPP扩容形成FTAAP;二是由RCEP扩容形成FTAAP;三是将TPP与RCEP融合形成FTAAP;四是围绕TPP和RCEP形成‘伞型协定’。”[4]此外,在包含前三条路径的基础上,有专家认为还有两条可能的路径,即“通过APEC内部区域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RTAs/FTAs)的整合实现FTAAP;与茂物目标的实施相结合,分阶段实现FTAAP”[5]。要建成FTAAP比实现双边和小区域的自由贸易难的多[6],在专家学者的观点中,都体现了循序渐进推动FTAAP的看法。
通过APEC内部RTAs和FTAs整合,以及与茂物目标的实施相结合这两种途径来实现FTAAP,这种道路是可行的,但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难以设定具体的时间表。近10年 APEC 内部的自由贸易协定(FTA)日益增多,出现碎片化趋势,加重了“面条碗”效应,客观上需要加以整合,以减少区域内交易成本[5]。整合RTAs和FTAs需要各方寻找利益平衡点,统一各领域规则和条款。显然,这种渐进性的形式易于被APEC成员国接受,但其实施的效率是值得怀疑的。在多双边FTA中,国家间存在不同的关税税率、原产地规则等,这些都是基于各领域利益博弈的结果,谋求协商进而达成一致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第二种方式是与茂物目标相结合,通过对茂物目标进行量化和细化,以达到并高于WTO标准,形成第一阶段FTAAP。但就目前而言,FTA的标准明显高于WTO,小范围或者集团形式的FTA更有利于成功,亚太地区成员国更倾向于通过FTA的方式来推动贸易发展。
美国主导的TPP已经名存实亡,RCEP成为亚太地区唯一的大型FTA,其发展受到各国关注。在FTAAP的实施路径中,TPP和RCEP都被作为实现路径,但现在看来,前四条路径只剩下一个:由RCEP扩容形成FTAAP。
2011 年,东盟十国提议建设一个综合性自由贸易区,提出了RCEP协议草案。次年,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宣布加入RCEP谈判,RCEP依然以传统贸易议题为谈判切入点[7],但也包括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策略等新议题[8],旨在达成全面、高质量、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支持并促进经济一体化,加强成员国间的经济合作[9]。以RCEP作为实现FTAAP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优势:
(一)RCEP谈判方式更适合FTAAP
FTAAP将至少涵盖环太平洋地区21个国家,这些国家的地理位置有差异,在资源禀赋、生产方式和要素成本等领域同样差异明显。如果采用设定既定标准,类似于TPP模式,这种方式可能对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更有利,而忽视了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存在。RCEP由东盟主导,尊重各国的权益,采用协商一致的谈判方式,充分考虑不同国家的发展水平,实行特殊和差别待遇,注重提升谈判的舒适度。在未来成员国众多的情况下,尊重成员国权益,协商解决问题会得到大家的认同。此外,RCEP谈判着眼于加强成员国间的经济合作,机制简化和制度化将加强开放地区主义的活力[10],将对未来希望加入FTAAP的亚太国家起到推动作用。
(二)RCEP更有利于凝聚大多数国家
相比TPP、CEFTA(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RCEP的标准更低。当然,RCEP的一部分范围超WTO协议,侧重货物贸易、一些服务贸易和投资贸易[11]。在货物贸易领域,以渐进方式消除货物贸易的关税税率和非关税壁垒为目标;在服务贸易领域,以实质性消除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的限制和歧视性措施为目标;在投资领域,成员国谋求创建自由、便利和竞争性投资环境,以促进、保护、便利化和自由化四个支柱来推进国家间投资贸易增长;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条款建立在现存协议的基础上,包括电子商务和其他领域等[12]。由于受制于多重因素,马来西亚、越南、智利、文莱等国家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等方面无法达到高标准。而FTAAP的贸易方式不像TPP那样复杂,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的成员国毫无疑问将更欢迎这些宽松的规则。RCEP 框架文件及谈判指导原则中反复强调了所谓灵活性原则,更多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诉求,更符合东亚乃至亚太生产网络的要求,更有利于凝聚亚太地区大多数国家。
(三)RCEP可以作为FTAAP的阶段性成果
FTAAP的最终目标是达成一个全面、互利的高质量协议,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目标。从目前看来,由于众多国家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分歧,FTAAP不可能一蹴而就。以RCEP作为一条通往FTAAP的途径,浅层次的RCEP作为更高水平的区域一体化协议的“预备阶段”[13]。目前正在谈判并即将达成的RCEP是以“功能性”为核心的FTA整合,就可以归属于浅层次。通过浅层次的RCEP来构建FTAAP的框架,再充实更多的细节。由TPP演化为FTAAP已经基本不可能,但TPP对贸易自由化和规制融合的深度和广度都远大于RCEP,在未来的发展中可以适当吸收TPP中的合理成分。在具体谈判中,RCEP 谈判有可能跳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定”的固有模式,适当将 TPP中的某些高水平内容从初始阶段就纳入RCEP 谈判的议题范围内,以提高RCEP的深度和广度,推动FTAAP向更高层次发展。
《亚太自贸区联合战略研究工作大纲》2015年在APEC贸易部长会上通过,该文件确定了研究的时间节点、框架结构、起草方式和最终目标,并成立了核心起草小组。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表示,各方展开了集体战略研究,目前研究成果已基本成型,在此基础上共同商定下一步行动。然而,在TPP基本失败,RCEP“独挡一面”的情况下,FTAAP的推进将面临很大的挑战。
(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出现抬头趋势
全球经济处于持续低迷阶段,增长缺乏动力,全球贸易增速连续五年放缓。在这种背景下,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悄然抬头,民粹主义、孤立主义也大行其道,“逆全球化”趋势明显,部分国家实行“反倾销”措施,设置贸易壁垒,制造各种贸易摩擦。2008年 7 月WTO 谈判破裂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普遍出现了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倾向,而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和全球经济危机进一步滋养了反自由贸易的情绪,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愈演愈烈[14]。以中国为例,在高端领域和低端层面都面临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竞争。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6年以来,来自20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发起了85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3亿美元;中国已经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0年成为全球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是对立的存在,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都是对自由贸易主义的伤害。在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不少国家将贸易保护隐藏在技术性贸易之中,依靠法规、标准、政府采购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措施抬高其他国家对外贸易的门槛。采用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将进一步阻碍各国与他国贸易自由化往来,最终也会伤害自身利益。不论是RCEP还是FTAAP,其目标都是实现贸易自由化,而贸易保护主义无疑是一股“逆流”,在一定程度上对RCEP和FTAAP的进程会产生迟滞的影响。
(二)亚太地区FTA碎片化问题日趋严重
在多边贸易体制进展缓慢的情况下,亚太国家为促进国家间的贸易水平,转而寻求建立多双边的区域经济贸易协议。从数量上看,亚太地区各国集体签署的FTA居于世界各区域的前列,截止到2014年,签署并生效的FTA达到199个。各国之间的FTA在关税税率、原产地规则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规定和标准都不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意大利面条碗”,相互交错纵横。当前,FTAAP进程刚刚启动,RCEP还在谈判,在缺乏统筹的情况下,亚太国家基于自身利益不会放弃继续签署FTA,这将进一步增加该地区FTA规模,导致亚太地区FTA碎片化现象加重。这种碎片化的现象不仅造成了谈判资源的浪费、自贸区利用率不高,还会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区带来的减税安排降低成本[15],更容易造成亚太地区国家间的向心力减弱,阻碍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深化。
(三)亚太地区复杂的大国关系影响
以RCEP作为途径形成FTAAP,必然面临扩容的问题,需要吸引太平洋东岸国家加入其中。考虑到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和经济,中国、美国、俄罗斯以及日本在该问题上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如所构想的那样,东盟期待将RCEP建设到一定程度后,再邀请美国、俄罗斯参加。虽然这本身存在大国平衡的思想,但不可否认,RCEP未来发展将不会局限在大西洋西岸。美国致力于打造高标准的贸易协议,重塑亚太地区的贸易规则,然而TPP的名存实亡让愿景成为泡影。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曾说过:如果美国不批准TPP,这势必将削弱美国的信誉和地位。现在还不能说TPP的失败对美国未来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美国能否转变高标准FTA主导者的角色,真正融入稍低标准的RCEP中来,尚不可知。此外,由于历史的原因,四大国在亚太地区曾发生过多种敌对和盟友关系,中美、中俄、中日、美日、美俄、俄日之间都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亚太地区存在错综复杂的大国关系,并且短时间内不会有很大的改善,势必将影响FTAAP建设[7]。
(四)亚太自由贸易区主导权的博弈
在通往FTAAP的道路上,我们还面临着主导权的博弈问题,这主要存在于几个大国和区域组织之间。目前,RCEP由东盟主导,这得到了中国、日本、韩国及澳大利亚等国的认可。在RCEP完成谈判并付诸实施后,下一步将邀请美国、俄罗斯参加,以期逐步走向FTAAP。2016年11月18日,中国外交部表示:贸易规则应当由有关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共同确定,不管是RCEP还是FTAAP都不由中国主导。但在这一阶段,现实的问题是美国、俄罗斯不可能屈从于东盟领导,倘若东盟国家放弃主导权,美国、俄罗斯将在领导权问题上互不相让。当然,在主导权问题上,设立委员会,采用多个国家平等协商解决是一个可行的方案,但在具体实践中又将面临个别国家间的博弈。FTAAP主导权问题必将是各方争论的新焦点,也将成为FTAAP最终组织架构的节点,但主导权的博弈在未来肯定会推迟FTAAP的进程,成为其发展的一大挑战。
FTAAP是长期的愿景,一旦成功,将为世界经济注入持续动力,促进亚太地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有日本学者研究结论得出:对中国而言,FTAAP 所带来的收益是RCEP的2.7倍;对美国而言,FTAAP所带来的收益是TPP的 2.5 倍[4]。从目前来看,FTAAP会解决亚太地区FTA碎片化的问题,产生更大的经济和社会福利效应。在RCEP或者FTAAP中,中国都将作为不可忽视的大国而存在。在RCEP和FTAAP的推进过程中,中国需要一定的应对策略,以推动贸易区建设,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努力推进RCEP谈判进程
RCEP是实现FTAAP的路径之一,早日达成协定也会为FTAAP创造更有利的条件[16]。RCEP成员国已经举行了18轮谈判,在前14轮谈判中,成员国在一般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同时,在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问题上展开了深入讨论,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竞争、电子商务、法律条款等领域案文磋商。该协议的标准略高于WTO和一般性FTA,对于正处于市场经济改革中的中国而言,其节奏将符合中国发展需要,同时也将为中国达到FTAAP的标准提供发展台阶。此外,RCEP的倡议者为东盟,主要参与国包括日本、韩国和印度等国家,该协议的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有利于中国发展与成员国的经贸联系,稳定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保持与区域大国的健康发展,更好的拓展中国在本地区的发展空间。虽然,中国与RCEP部分成员国之间存在领土和主权争议,但这不会阻碍成员国谋求共赢发展的方向。中国在RCEP的发展中,需要继续起到重要推动者的作用,倡导平等协商和共同发展,积极推进RCEP早日落地并付诸实施。
(二)加强与美国之间的合作
在RCEP和TPP形成鲜明对比,FTAAP逐步启动的时期,亚太地区应保持相对稳定的环境,而这取决于中美两个大国的态度。FTAAP的经济效应不言而喻,为亚太地区的持续发展,中美两国应加强合作,寻求利益平衡点。对于中国而言,可以从以下方面与美国展开沟通与合作:第一,两国政府加强政治沟通,减少分歧与误解,建立军事、经济和政治等各领域高层定期沟通机制,理解彼此的不同利益诉求,缓解美国对于中国崛起的担忧情绪,也避免两国贸易摩擦的发生;第二,推动双边更广泛和深入的民间文化和学术等领域交流,促进美国普通民众和学术界更好的了解、理解中国文化内涵及发展现状;第三,两国应深化经济贸易领域的联系,推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早日成功,更好的促进两国的经济合作。
(三)增加在FTAAP中的话语权
不论是RCEP还是FTAAP都不由中国主导,这是基于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正确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话语权。在FTAAP谈判进程中,平等协商共同制定贸易规则是最好的选择,为避免未来陷入主导权争端,进而迟滞FTAAP的进程,中国明确FTAAP非中国主导是正确的。然而,中国作为大国,需要在国际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自己的影响力,积极推动FTAAP的进程。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报道,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长穆斯塔法表示:“马来西亚完全支持中国启动 FTAAP,并采取坚定措施落实该协议的行动。”[17]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与亚太地区其他国家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完全可以团结发展中国家,为这些国家发声,也提高自身在FTAAP建设的话语权和国际地位。
(四)优化国内市场建设准备
FTAAP一旦开启谈判,必将采取高于一般FTA的贸易规则,要求各国更高水平地开放国内市场。当前,中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国内市场依然存在很多不足。比如,中国的产业和贸易结构依旧以代加工为主,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足;中国在过去几年强调经济发展的时候,忽视了环境保护,环境标准无法满足要求。此外,在劳工标准和权益、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开放性水平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虽然RCEP谈判还在进行中,以该路径完成FTAAP还需要时间,但中国是庞大的经济体,牵涉的范围太广,完全达到较高标准仍需要时间。中国必须未雨绸缪,更加坚定地推动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国内市场建设,以免在FTAAP建设中处于被动不利地位。产业领域应该出台更多的优惠和激励措施,鼓励制造业企业在技术和标准领域创新,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提高农业、工业等行业的技术运用,避免未来受到来自外部的冲击;在法律政策领域,应结合现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对环境保护标准、劳工标准及权益、知识产权等领域进行优化,有步骤的向更高标准的亚太自由贸易区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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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Operational Paths of FTAAP Framework Based upon RCEP
ZHI Yu-peng
(College of Business, Guangxi University, Nanning 530004, Guangxi, China)
FTAAP will effectively break overlap and fragmentation of the FTA in the Asia Pacific region, and truly solve the “spaghetti bowl” effect, reshaping the pattern of trade in the region. With regard to the path of FTAAP implementation, there are multiple views and speculation internationally, but for the moment, RCEP is a better choice for FTAAP and accelerating the pace of RCEP negotiations will lay the foundation for FTAAP construction.
RCEP; APEC; FTAAP; path
F114.46
A
1007-5348(2017)07-0064-05
(责任编辑:陈 娜)
2016-11-29
支宇鹏(1992-),男,湖北襄阳人,广西大学商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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